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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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辨识危险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从而确保在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正常生产过程和各类检修(施工)作业中所从事的危险作业。
3 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科是危险作业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4.2 设备科是设备设施计划检修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方案。
4.3 各检修单位负责危险作业的设施和安全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危险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5.1.1 对于每一类危险作业,作业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因素和隐患的辨识,填写《检修作业安全单》、《工前危险预知单》。认真进行危险因素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完成风险评价报告。
5.1.2 涉及相关单位的危险作业,风险评价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信钢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信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5.1.3 单位内部危险作业,风险评价报告经安全主管科室审核后,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实施。
5.2 危险作业的分类: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其他危险作业
5.3 危险作业管理内容
5.3.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按《XG/HSEP4.4.6/09 消防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2 受限空间作业按《XG/HSEP4.4.6/06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3 煤气设施作业按《XG/HSEP4.4.6/16 煤气安全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4 高处作业按《XG/HSEP4.4.6/05 高处作业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3.5 其他能源介质作业
5.3.5.1 所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检修作业时必须可靠切断、关闭进口阀门,排净介质后关闭出口阀门。
5.3.5.2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管道或容器,还应在放散后用氮气或蒸汽进行置换。
5.3.5.3 监测合格后,检修的介质管道与一切连接阀门管道用盲板可靠隔断,打开所有放散管并挂检修操作牌。
5.3.5.4 监护人员到位,防救护器材准备安全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后方可检修。
5.3.5.5 水管道检修焊接时应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3.5.6 蒸汽管道检修时应在管道冷却后方可进行维修,防止烫伤。
5.3.5.7 所有管道检修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
5.3.5.8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吹扫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安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3.6 吊装作业
5.3.
6.1 吊装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吊装。
5.362吊装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b超负荷不吊;c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d吊物上有人不吊;e安全装置失灵不吊;f物件埋在地下不明不吊;g 歪拉、斜吊不吊;h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i光线暗淡、照明不足不吊;j压力容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5.3.
6.3 吊装半径内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坠物伤人事故。
5.3.
6.4 在吊装过程中无论任何人发出停吊信号,必须停止吊装。
5.3.
6.5 在距离高压电线安全距离不足之处严禁吊装,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3.
6.6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6 级及以上大风,雷电、大雨)严禁吊装作业。
5.3.7 交叉作业
5.3.7.1 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意信息沟通,严格执行“上层保护下层”的原则,严禁抛掷工具、物品,防止坠物伤人事故。
5.3.8 其他危险作业
5.3.7.1 电器检修作业时严格按照《电工岗位安全规程》操作。
5.3.8.2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时,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车况及安全附件(刹车、灯光、喇叭)等必须保证完好,并以安全速度(10km/h)行驶,车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5.4 监督检查和考核
5.4.1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5.4.2 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5.4.3 施工现场监督人员要监督检查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4.3.1 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
5.4.3.2 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5.4.3.3 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5.4.3.4 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5.4.4 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危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5.4.5 对各车间执行本规定情况,安全环保科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5.4.6 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高处作业申请表
编号:ZZ/HSER( L)—01年月日
检修安全作业单
编号:ZZ/HSER( L)—01
说明:1、该单是根据厂、车间负责组织的设备计划检修或其他安排检修项目而制定,检修完毕并验收后该单交本单位调度或车间保存2、各检修单位可根据每项具体检修内容,细化措施,制定《工前危险预知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