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评价体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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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评价体系方案

一、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目的

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是对公司人才进行客观的评价,通过评价,准确掌握人力资源数量及质量,为公司人才发展、人才使用、人才储备提供可靠依据,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人才评价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中高层管理者、后勤职能人员、技术研发人员、营销人员、特殊生产岗位人员(焊工、设备操作工、镀锌酸洗工等)。

三、人才评价周期

每半年开展一次。

四、人才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定期化、制度化原则;

3、可行性、实用性原则。

五、人才评价组织

1、人力资源部:制订人才评价体系方案;拟订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制定评价标准、组织专业测评、审核评价结果;负责人才评价结果的运用(人才任用、人才培养、人才调配等)。

2、部门负责人:根据评价方案执行本部门人才的评估;提供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要求,配合建立岗位评价模型。

六、人才评价模型的建立

1、确定评价指标。通过岗位分析,对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进行分析,提炼出各岗位素质指标:

知识。如完成工作目标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等;

能力。如为实现工作目标应具备的操作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

职业素养。如员工的工作热情、诚信、职业道德等。

工作业绩。如员工的销售业绩,研发项目等。

2、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对评价指标进行分等级可测量性的描述,体现在行为特征和目标完成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3、汇总各岗位评价指标和标准,整理形成《人才评价指标和标准》,作为人才测评的依据。

七、人才评价方法、程序

1、人才评价实行自我评价、360°测评、专项测评机制。

(1)自我评价。被评价者填写《自我评价表》进行自评。

(2)评委测评。根据员工所处的职位,选择其直接领导或下属,平级其他部门同事对被评价者进行评价,填写与被评价者相应的《人才评价表》。

2、评价程序

(1)人力资源部按照人员岗位类别,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参照《人才评价指标和标准》,明确评价指标、标准和权重。

(2)人力资源部根据《人才评价指标和标准》设计《自我评价表》、《人才评价表》。

(3)人力资源部组织人才评价工作会议;会议用于明确评价工作时间、注意事项,培训相关评价人熟悉评价要求、方法等。

(4)被评价者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完成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评委进行评价,做好保密工作和数据统计汇总,汇总后给出初步意见。

营销人员、特殊生产岗位人员实施专业知识考试、管理能力、性格特征专业测评。

(6)人才评价结果输出。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价结果,按照设置的权重进行统计汇总,最后输出人才评价结果。

(7)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者,可将意见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或组织二次评价。

八、人才评价结果运用

(一)可提拔使用的人才

1、进入储备人才库。经评价认定为“可提拔使用人才”的人员,由人力资源

部将其个人信息加入到储备人才库,并将个人信息和评价结果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

2、岗位空缺优先使用。当公司内出现岗位空缺时,优先提取储备人才库中的

“可提拔使用人才”信息,进行岗位匹配,经匹配条件符合任职资格的人才,进入任职程序,如组织岗位竞聘等程序。

3、设立岗位级别发展通道。在管理岗位有限的情况下,为了留住优秀人才,

设立岗位级别发展通道。设立与管理岗位相应的岗位级别,当可提拔使用人才没有管理岗位可以匹配任用时,可通过晋升岗位级别得到发展。

4、晋级提薪。晋升岗位级别的人才,在薪资待遇上进行相应提高,提高的标

准,参照公司薪酬绩效管理手册。

(二)原岗位留用人才

1、结果面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本人进行结果面谈。

2、在职成长计划。通过结果面谈,了解员工本人角色认识、发展规划等,结合公司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员工制定在职成长计划,并指定导师进行辅导。在职成长计划周期为半年,下次人才评价是对在职成长计划结果进行考核。

(三)不胜任本职人才

1、结果面谈。对评价为“不胜任本职人才”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本人进行结果面谈,通过结果沟通,向本人说明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同时听取员工本人对评价结果的意见,是否存在异议。如存在异议,将组织进行复核。

结果沟通后,结合考核情况、岗位需要、本人态度等因素,对“不胜任本职人才”的人员采取三种处理方式,留岗观察、调岗使用、辞退处理。

2、留岗观察。经结果面谈后,“不胜任本职人才”确定为留岗观察。

中高层管理者。由人力资源部与公司领导共同制定帮助计划,并指定导师实施帮助计划。

非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与所在部门负责人针对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帮助计划,并指定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导师,负责进行实施帮助计划。

帮助计划周期。中高层管理者2个月,非管理人员1个月。帮助期结束后,由帮助计划制定部门负责结果考核,人力资源部对结果进行复核。考核结果达到本职任职要求时,继续任用,仍然没有改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作辞退处理。

3、调岗使用。经评价,“不胜任本职人才”不适合本职岗位工作,但有其它岗位适合且空缺时,在结果面谈时与本人沟通,可以作调岗使用,调到新的工作岗位,限定一个月试岗期,通过个试岗期,如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则办理《岗位调动》手续。如仍不能胜任,则作辞退处理。

4、辞退处理。经评价,“不胜任本职人才”既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不适合其它岗位工作时,通过结果面谈后,做辞退处理。

九、评价公开、公示制度。

1、评价标准、程序公开。人才评价工作开始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下发评价标准和评价组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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