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字[2012]13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的通知(赣市府字〔2012〕134号)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八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附件1: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中心城区土地调控力度,盘活土地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有效地服务“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建设。
根据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近三年中心城区土地收储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工作为抓手,不断创新土地收储工作机制,优化土地收储工作方法,重点突破实物收储,有效增加土地收储可支配总量,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作用,为促进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土地收储原则和工作思路1.坚持“大收储”原则,做到应收尽收。
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构建大收储格局,建立土地储备库。
将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以及已办理农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库。
对项目规划、报批、征收、前期开发、土地供应和土地融资等实行全程管理和调控。
2.坚持实物收储为主原则,破解政府手中无地的窘境。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征拆目标责任制,由市政府下达征拆任务,年内,章江新区、河套老城区、章贡区沙河工业园和水西冶金基地内土地全部完成征拆,其他区域2011年前已批土地的80%(不含列入区位调整用地),2012年当年已批土地的50%完成征拆。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8)第五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43)第六章中心城区住区建设规划 (54)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7)第八章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64)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73)第十章中心城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8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4)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4)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10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与景观系统规划 (111)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5)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 (119)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 (121)第十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123)第二十章附则 (126)附表 (127)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06版总规)自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城市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若干意见》出台,赣州市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面临新的宏观发展环境;二是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来南康、赣县相继撤市(县)设区,中心城区面积扩大,亟需加快将南康区、赣县区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重大设施和平台的建设,黄金机场扩建、昌赣深高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赣州港(铁路口岸)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建设,城市发展的空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新时期国家提出一系列新的城乡规划发展理念和要求,为推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统筹安排城乡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省政府批准,赣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特编制《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赣州市城市经济圈规划
赣州市城市经济圈规划第一部分总则一、编制目的编制《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以下简称为“本规划”),是为了实施中共赣州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小时城市经济圈”的发展战略,整合圈域要素资源,协调圈域空间分工与合作,增强圈域产业协作和配套,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植产业集群,提高圈域整体竞争力,把赣州市一小时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全市商品、要素和物流交易较为活跃的区域,成为全市经济引力较强的对接“洼地”与经济张力较强的辐射“高地”。
二、指导思想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培育城市经济圈为中心,淡化行政区划概念,从区域角度强化市、县两级及县级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协作,形成圈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全面协调城镇之间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扶持重点领域及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增强圈域自我发展能力;科学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优质经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圈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1、中共江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2、江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3、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4、《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
5、《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以及相关县(市、区)的城市总体规划。
6、相关县(市、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远期:2016~2020年。
五、编制意义1、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潮流,把赣州经济崛起融入到国内外全方位开放的大潮中去,使赣州真正成为赣粤闽湘边际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
2、建立“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平台,呼应泛珠三角发展构想,加快与长珠闽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对接,实现与长珠闽特别是珠三角经济的一体化,形成以赣州主城区为核心增长极、以工业为支柱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6•【字号】赣市府办发[2007]99号•【施行日期】2007.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7]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精神,《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经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1号)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字[2007]149号)文件精神。
我市即将开展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为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根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及至2020年发展目标,结合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广泛征询有关方面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地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方针和目标1、发展基础2、发展背景3、指导思想4、遵循原则5、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区域布局1、空间布局2、生产力布局3、主体功能区第三部分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1、促进产业集群建设2、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4、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第四部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构建赣南城市群1、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群2、推进特大城市建设3、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五部分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六部分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生态建设2、加强环境保护3、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4、发展循环经济第七部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基础保障能力1、加强投资引导2、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4、健全信息通信网络第八部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推进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4、开展生态环保先行先试改革试点第九部分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1、优化开放环境2、加强对接融合3、扩大对外开放第十部分推进科技教育大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3、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第十一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1、着力提升文明素质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二部分致力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三部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强化规划协调管理3、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时期,是赣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的重要时期。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
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规划公示稿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统筹协调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事业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落实《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对环境卫生更高的要求,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行循环,保障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赣州中心城市环卫专项规划(2014-2030年)》。
(以下称“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1992);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5、《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8、《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9、《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10、《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1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1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15、《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1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7、《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1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19、《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市、赣县、上犹县等片区的相关规划;2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解析
新规划描绘新赣州——《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略解作者:loveloves发表于: 2007-01-24 01:20:18浏览: 1272人次回复:14帖根据江西省域未来城镇空间布局,提出赣州中心城市定位:与南昌市共同形成江西省的双中心结构城市的理念,好比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和大连、安徽的合肥和芜湖等。
根据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干路网规划,加上赣州桃芫新机场的建设,赣州正在着力建立起立体交通网络,提出赣州将从节点城市走向枢纽城市的理念,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大经济圈,争做承接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两大经济圈辐射的枢纽城市。
根据“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需要,提出建设赣州CBD(中央商务区)的发展理念。
根据赣州的地理、自然环境确定赣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组团发展、网络对接,形成从八境台经文清路、东阳山路、京九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央金脊刚性界面和章江柔性界面的城市发展轴的理念。
重点解决市域的交通体系,提出轨道交通、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理念。
规划目标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中心城市。
届时,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增强,非常适合居住和创业;产业集聚,结构优化;文化内涵丰富,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
由于其跨越式发展的到来,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中将成为特别的典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起赣县梅林镇,西至南康市凤岗镇,北起章贡区水西镇(含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南至南康市潭口镇。
规划研究的区域及面积市域:全市辖15个县、2个县级市、章贡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共3.9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章贡区、南康市、赣县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36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发展规模近期(2004-2010年):中心城区至2008年人口约70万,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
远期(2010-2015年):中心城区至2015年人口约100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02赣州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示稿201031012
目录一、 规划期限与范围 (1)(一)规划期限 (1)(二)规划范围 (1)(三)实施效力 (1)二、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 (2)(一)总体发展目标 (2)(二)交通系统发展目标 (2)三、 交通发展战略 (5)(一)核心战略 (5)(二)重大交通发展政策 (6)四、 区域综合交通网络规划 (7)(一)综合交通走廊规划 (7)(二)区域交通协调策略 (7)(三)市域交通系统规划 (10)五、 都市区交通系统规划 (13)(一)规划目标 (13)(二)交通组织模式 (13)(三)公路网络布局 (13)(四)公交一体化规划 (14)六、 中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5)(一)交通组织思路 (15)(二)城市道路网络规划 (16)(三)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20)(四)公共客运枢纽规划 (22)(五)城市停车系统规划 (23)(六)旅游交通规划 (24)(七)慢行交通规划 (25)(八)物流系统规划 (27)(九)河套老城区交通规划指引 (28)七、 近中期建设规划 (30)(一)市域交通建设规划 (30)(二)中心城市交通建设规划 ......................................................... 31 公 示稿一、规划期限与范围(一) 规划期限本规划规划期限、范围与《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0-2030年)一致。
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 规划范围规划分为市域、都市区、中心城市三个层次。
市域层次:市域行政管辖范围。
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
重点在于落实对外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根据市域空间结构及产业布局确定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都市区层次:包括章贡区、赣县、南康市、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及赣州开发区。
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子-最终
实用文档附:《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公布稿)一、规划期限、围与法律效力(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2-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 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 年。
(二)规划围1、都市区都市区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都市核心区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开发区;同时考虑到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市中心城市围包括:章贡区、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
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本规划是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都市区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1、都市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区。
到2030年,将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340-35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80-40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430-440平方公里左右。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现代服务业201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现代服务业201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4•【字号】赣市府办字[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现代服务业201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赣州市现代服务业2012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赣州市现代服务业2012年度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以市场化做大服务业规模,以信息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法治化创造服务业发展环境,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现代服务业领先增长,进一步提升赣州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努力把赣州打造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旅游中心。
二、工作目标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550亿元,同比增长13.5%,占GDP的比重略有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0%。
三、主要任务(一)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1.制定“金融商务核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采取与有实力的大型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集聚金融机构,打造四省边际区域的“华尔街”。
2.完善赣州金融网功能,打造“赣州网贷通”,实现金融服务网络化、信息化。
3.组建赣州金融控股公司,充分发挥赣州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多元化服务,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略解 图/文
市域空间结构概念图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图根据江西省域未来城镇空间布局,提出赣州中心城市定位:与南昌市共同形成江西省的双中心结构城市的理念,好比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和大连、安徽的合肥和芜湖等。
根据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干路网规划,加上赣州桃芫新机场的建设,赣州正在着力建立起立体交通网络,提出赣州将从节点城市走向枢纽城市的理念,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大经济圈,争做承接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两大经济圈辐射的枢纽城市。
根据“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需要,提出建设赣州CBD中心的发展理念。
根据赣州的地理、自然环境确定赣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组团发展、网络对接,形成从八境台经文清路、东阳山路、京九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央金脊刚性界面和章江柔性界面的城市发展轴的理念。
重点解决市域的交通体系,提出轨道交通、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的理念。
规划目标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中心城市。
届时,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增强,非常适合居住和创业;产业集聚,结构优化;文化内涵丰富,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
由于其跨越式发展的到来,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中将成为特别的典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起赣县梅林镇,西至南康市凤岗镇,北起章贡区水西镇(含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南至南康市潭口镇。
规划研究的区域及面积市域:全市辖15个县、2个县级市、章贡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共3.9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章贡区、南康市、赣县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36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发展规模近期(2004-2010年):中心城区至2008年人口约70万,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
远期(2010-2015年):中心城区至2015年人口约100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远景(至2030年):中心城区至2030年人口约140万,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问题与挑战区域竞争格局中的边缘化倾向;中心城市中心地位的弱化趋势。
江西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含附图)
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内容摘要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二、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三、全省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四、优化城乡居民点体系五、构筑“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七、重视公共服务体系与住房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八、加强省级空间管制,科学推进建设项目选址管理九、推进近期行动,完善城镇化考核评价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目标,全面落实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要求,围绕全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总体发展战略,探索出一条内生和外源发展动力相结合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为保障江西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有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规划确定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走“多元发展、城乡一体、生态宜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以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为示范,以都市区、城镇群为城镇化核心载体,以一批综合承载力强的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为支撑,生态、低碳、宜居指标全国领先,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山水特色和文化特色突出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53%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0%左右,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8%左右。
规划确定省域城镇人口及城乡建设用地发展和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45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32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765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90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80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2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350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6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500平方公里以内。
江西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含附图
目标: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生态环境 战略: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城镇化,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 措施: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管,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重点领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领域的治理与保护
特色小镇的定义: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 台
政策支持: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城镇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产业基础良好:江西在制造业、农业、旅游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为城镇发展提供了 有力保障。
人口和城镇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人口过于密集,而部分地区人口稀疏。 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缺乏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大城市和中等城市。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城镇人口增长的需求。 城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缺乏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品牌。
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 入,提高城镇承载能力
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创新活力。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建设,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和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定期开展评估调整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发挥专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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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促进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
保障江西省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家城镇体系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120504
2012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更新时间: 2012-5-9 15:13:22浏览次数: 233文章来源: 赣南日报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加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理,增强土地一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开、有序、平稳运行,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 0〕117号)要求,结合201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发展目标,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统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科学合理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大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与服务能力,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三、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8086.939亩(不含预供应计划)。
其中利用新增建设用地1 3070.817亩,国有存量建设用地5016.123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其中,商服用地1257.005亩;工矿仓储用地6535.34亩;住宅用地3723.151亩(包含商品住房用地1757.22 1亩、棚改房用地427.200亩、返迁房用地1136.60亩、公租房用地402.13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26.124亩(以奥体中心、污水处理厂、学校和公共绿化用地为主要项目);交通运输用地2859.140亩(以铁路、公路和城市道路用地为主要项目);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5. 000亩(以防洪堤用地为主要项目);特殊用地161.18亩(以军事用地为主要项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赣府字〔2023〕78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赣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5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赣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和创新智造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世界橙乡”和富硒农业产业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赣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6.85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017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659.5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08.25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5.97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 - 最终
附:《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布稿)一、规划期限、范围与法律效力(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1、赣州都市区赣州都市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赣州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核心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赣州开发区;同时考虑到赣州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赣州中心城市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龙华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
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本规划是赣州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都市区内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1、都市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赣州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到2030年,将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赣州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340-350平方公里左右。
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关于公布《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告《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4.《赣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7.赣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等。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本规划以《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划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规划范围,西起厦蓉高速公路,东至环城高速公路,北到水西钴钼基地、水东,南到创新区。
2、城市近期建设目标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基本建成。
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
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6%;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3.5亿元,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
3、发展规模人口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05万人左右。
用地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
4、近期空间发展方向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南进、西拓、旧区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
5、近期建设重点(1)、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以路网建设为先导,拉开特大城市框架。
逐步充实和完善城市新区,加快新城市中心地区建设;改善旧区环境,优化旧区功能。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8)第五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43)第六章中心城区住区建设规划 (54)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7)第八章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64)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73)第十章中心城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8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4)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4)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10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与景观系统规划 (111)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5)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 (119)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 (121)第十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123)第二十章附则 (126)附表 (127)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06版总规)自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城市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若干意见》出台,赣州市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面临新的宏观发展环境;二是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来南康、赣县相继撤市(县)设区,中心城区面积扩大,亟需加快将南康区、赣县区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重大设施和平台的建设,黄金机场扩建、昌赣深高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赣州港(铁路口岸)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建设,城市发展的空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新时期国家提出一系列新的城乡规划发展理念和要求,为推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统筹安排城乡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省政府批准,赣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特编制《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0•【字号】赣市府办字[2012]139号•【施行日期】201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2〕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2012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渠道和载体不断拓展,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着眼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着眼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如下: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的公开。
按照上报市人大审查通过的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的有关要求,公开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
二是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财政的有关规定和部署,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2年现代农业产业
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字[2012]65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1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赣州市201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2012-2016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围绕脐橙、生猪、花卉苗木、蔬菜、油茶、工业原料林等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及区域优势特色产业,2012年全面启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集中力量抓好一个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或现代农业园区,市级重点抓好瑞金、信丰两个脐橙产业园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
园区建设要与自然资源、产业基础、重大项目、区域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等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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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布版)一、规划期限、范围与法律效力(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1、赣州都市区赣州都市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赣州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核心区范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赣州开发区;同时考虑到赣州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赣州中心城市赣州中心城市范围包括:章贡区、赣州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龙华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
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本规划是赣州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都市区内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1、都市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赣州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
到2030年,将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赣州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340-35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80-40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430-44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3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510-52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40-550平方公里左右。
3、城市定位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4、赣州中心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到2015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16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为19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210万左右,城市建设用地为245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赣州中心城市的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市建设用地为328平方公里以内。
(二)都市区空间结构与城镇等级规模1、空间发展总体结构构筑“一核、五心、三轴”的都市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一核”为以赣州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赣州都市核心区。
“五心”分别为都市核心区外围的五个重点增长区域,包括崇义、大余、信丰、于都和兴国县城。
在产业、交通组织、城镇服务等功能方面与都市核心区加强分工协作,并强化服务于所在县域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三轴”为依托主要对外交通运输通道形成的城镇空间拓展轴。
2、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到规划期末,赣州都市区内建设1个特大城市,为赣州中心城市;中等城市3个,分别为于都、信丰、兴国;小城市2个,分别为大余、崇义;其余为5万规模以下的小城镇,其中沙地镇等27个中心镇平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5万人,良村镇等24个一般镇平均城镇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
3、都市核心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形成“一心、七区、多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心”为以赣州中心城市为主体,包括城乡统筹先导区的城市发展地区。
“七区”包括上犹西片区(含崇义乡镇)、上犹北片区、南康北片区、南康南片区、赣县北片区、赣县东片区和赣县南片区等七个特色城乡发展片区。
“多点”为赣州中心城市外围的8个中心镇,分别为沙地镇、田村镇、南塘镇、王母渡镇、龙回镇、横市镇、社溪镇、营前镇。
构建“四区、八廊道、多节点”的生态安全保护格局。
“四区”分别为:五指峰—陡水湖片区、万安水库片区、峰山片区、莲花山片区。
“八大生态廊道”分别为:上犹江-章江廊道、赣江廊道、贡江廊道、平江廊道、桃江廊道、九连山廊道、罗霄山廊道和武夷山廊道。
“多节点”分别为:五指峰自然保护区、陡水湖自然保护区、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杨仙岭景区、马祖岩景区、三阳山景区、仙人湖、南河湖水库、万安水库、西岗山水库、莲花山景区和滨水湿地、人工湖泊区域等。
(三)中心城市空间总体布局与一体化发展1、空间总体布局构筑“一带、三轴、六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总体结构,切实提升城市的集聚效能和综合服务水平。
“一带”为沿江文化旅游功能发展带,整合上犹江、章水、章江、贡江、赣江五大江河,以沿江区域绿道系统和慢行系统为依托,串联沿岸地带的历史文化节点、健康休闲节点、都市农业节点、都市景观节点和自然生态节点等的特色功能发展带。
“三轴”分别为国家级产业拓展轴、都市服务拓展轴、新兴功能拓展轴。
一是国家级产业拓展轴。
沿厦蓉高速公路、赣州铁路环线及105与323国道的连接线自东向西分别串联六大产业基地,分别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岗)、赣州(镜坝)产业升级与承接转移示范区、南康龙岭工业区等。
二是都市服务拓展轴(“中央金脊”)。
由快速路和轨道交通系统自东向西分别串联梅林中心、河套老城中心、章江中心、蓉江中心(潭东)、南康中心(东山),是城市商贸零售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商务博览中心、区域旅游服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和片区生活服务中心等职能聚集的区域。
三是新兴功能拓展轴。
以城市主干路自北向南串联赣州黄金机场、赣州高铁站(凤岗赣州西站)、赣州客运枢纽,紧密联系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凤岗)、蓉江中心(潭东)、三江文化科教新区等重大功能区的城市新兴功能发展轴带。
“六区”分别为:赣州古城文化振兴区、蓉江新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北部高端产业聚集区、南康产业聚集区、赣县产业聚集区、上犹生态休闲旅游区。
赣州古城文化振兴区定位为赣州市文化发展核心区、拥有高品质宜居环境的生活区。
主要发展宋城遗址与客家文化展示、都市客厅、都市农业观光,新技术研发基地、机械装备制造、港口物流、都市客运副中心。
重点建设河套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沙河、水东地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蓉江新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市的金融中心、科教与创新服务中心、市级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建设国家南方稀土矿产与南方农产品(花卉)交易中心、赣州都市区的金融中心(总部基地)和商贸博览中心、区域性高等教育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健康养生基地、都市商贸物流基地;赣州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文化与体育服务中心。
重点建设章江、蓉江市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北部高端产业聚集区定位为江西省重要的开放平台和赣州市对外开放的门户区域,赣州市高端产业发展新区和临空经济区,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
主要发展建设国家稀土新材料产业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与电动能源汽车基地,航空配件生产组装等国防产业基地,综合保税物流园区与出口加工基地,面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旅游服务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赣州都市区客运与货运枢纽和重要的区域性物流基地。
重点建设城西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凤岗、蟠龙地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南康产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中心城市南部的门户区域,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家具商贸新城。
主要发展建设赣州(镜坝)产业升级与承接产业示范区、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家具产业基地与交易中心、都市商贸流通副中心与客运副中心。
重点建设南康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南康南部地区级公共与商业服务中心。
赣县产业聚集区定位为赣州中心城市东部的门户区域,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主要发展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赣州都市区休闲后花园、东部物流基地、都市客运副中心。
重点建设赣县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茅店地区级公共与商业服务中心。
上犹生态休闲旅游区定位为赣州都市区的休闲旅游后花园和生态工业经济区。
主要发展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养身健康运动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绿色商品加工基地、都市区重要生态与水源涵养区。
重点建设上犹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中心。
2、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策略加快推进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和赣州开发区的同城化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住区一体化、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都市绿网一体化、综合交通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城市风貌特色一体化。
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增强赣州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构筑以章江中心、蓉江中心(潭东)为双中心,其他等级中心为补充的“双心多节点”的城市中心体系结构,形成“市-区-地区(社区)”三级中心服务体系。
城乡住区一体化:以“低碳、紧凑、绿色、安全”为原则,通过公交TOD开发和公共服务中心混合开发为导向,建设城镇居住社区;以“特色宜居、尊重传统、服务便捷”为原则,逐步集中建设城郊新型农村居住社区。
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产城融合发展,产业服务与创新体系有效支撑,园区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和生态化指标全省领先的发展布局新格局。
都市绿网一体化:规划形成以滨水绿带、城市公园、风景林地、城市广场和防护绿地、生态绿地为一体,串联城镇片区、组团的都市绿网体系。
到规划期末,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小于38%,人均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人,实现城市居民下楼“5分钟步行圈”可达公共绿地。
综合交通一体化:构建以“两快(快速路与快速轨道)一慢(慢行)两枢纽(客运与货运)”为核心的开放型城市综合交通网络。
到2030年赣州中心城市居民全日出行中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
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与赣州中心城市人口发展和产业经济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电力能源、燃气、供水、排水、环卫、通信等设施网络建设标准达到江西省领先水平;建立起“安全、有效”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一体化:围绕“三山、三水、三潭”的古城风貌协调区,“三江六岸”和“中央金脊”等重点景观空间加强赣州中心城市的整体风貌特色保护;立足生态廊道、重要景观视线通道保护好山水格局,立足于客家文化传统街区和都市雕塑体系延续城市的客家文化风貌特色,构筑“山水秀美、文化绵长、和谐悠然、客家风情”的城市整体风貌特色。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都市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赣州都市核心区、外围县域单元为主体统筹服务设施布局,按照城镇社区标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