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201X山东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范文word版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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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全文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全文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全文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制定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拥军优属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拥军优属工作所需行政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保证拥军优属工作落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拥军优属工作。

日常工作由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承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拥军优属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落实拥军优属的有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拥军优属活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和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宣传报道。

每年元旦、春节和建军节期间,各地应当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不断提高军人军属荣誉感自豪感,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每年建军节前一月为本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月。

【2018-2019】给军人家属的一封信-word范文模板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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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给军人家属的一封信篇一:给战士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我是您孩子所在部队的连队领导,值此佳节到来之际,首先我代表连队党支部和全连官兵向您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亲切的问候!您响应祖国号召,积极将自己的孩子送到部队这所“大学校”中接受锻炼,自觉投身国防建设,这既是作为一名父母博大胸怀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您全家的无限光荣。

我们XXX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部队,您儿子的到来给我们的部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给我们的事业增添了亮丽的色彩。

通过全体干部骨干的共同努力,到目前为止,您的儿子经部队正统思想教育的熏陶和军事训练,他已经适应了部队的生活模式,端正了思想态度,工作中尊重领导,生活中关心战友,训练中积极刻苦,学习中谦虚谨慎,有一定的内在潜力,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他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解放军战士。

“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父母不想儿女,您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同时也请您放心,这里虽然没有父亲的慈爱、母亲的呵护,却有各级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这里虽然没有小家庭的温馨,却有部队大家庭的温暖和战友间的手足情深。

我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充分信任,始终坚持依法训兵,以情带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战士的教育训练中,当好他的“领路人”。

最后我代表我们全连官兵再次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您全家拜个年,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节日愉快!XXX部队XXX连党支部XXXX年XX月XX日篇二:致军人及烈军属201X年春节慰问信致军人及烈军属201X年春节慰问信驻各部队全体官兵,全市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同志们:值此201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中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政协××市委员会暨全市460万人民,谨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刚刚过去的201X年,是新世纪和实施“xx” 计划的关键一年,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

山东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山东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山东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退伍义务兵是指退出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员。

下文是山东省军人安置条例,欢迎阅读!山东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完整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按规定由我省安置的义务兵。

第三条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使退伍义务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省、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配备与安置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并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

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方针、政策,办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及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等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物资、公安、粮食和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协助安置主管部门做好工作。

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解决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建房费和无房、严重缺房的退伍义务兵的建房补助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培训费,以及退伍义务兵在国家统一安排工作待分配期间患病医疗费用等。

第六条退伍义务兵离队前,所在部队应将其档案邮寄或派人送交原征集地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凡本人自带档案的,安置主管部门不予接收。

第七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欢迎接待,并对他们进行形势、政策、法纪和传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018-2019】公文写作求助请示格式-范文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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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公文写作求助请示格式-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公文写作求助请示格式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请示属于上行文。

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

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公文写作求助请示格式,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请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请示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1、请示的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如《××县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工作的请示》。

(2)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

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请示的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

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

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

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

主要说明请求事项。

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

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

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2018-2019-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word范文模板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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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
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
(201X年10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的决议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淮南市拥军
优属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
(1999年8月26日淮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过 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201X年8月23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修订 201X年10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
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018-2019-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印发文件-优秀word范文 (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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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印发文件篇一: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的请示院领导:××××××××××××××××××××××××××××××××××××××××××××××××。

此文是否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指示。

积水潭医院××处×年×月×日《请示》写作要点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关于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的请示XX市经贸委:为了扩大我XX商品的知名度,向全国推广,繁荣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拟于今年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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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市优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市优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襄樊是革命老区,现辖6个县(市)、3个城区和2个开发区,总人口580万。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肖楚女、恽代英、贺龙、李先念、黄火青等在这里播下了革命火种,被朱德同志誉为“小的模范战役”的“襄樊战役”就发生在这块热土上。

为了民族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英勇的襄樊人民前仆后继,先后有27万优秀儿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全市现有在册烈士1.1万人,各类优抚对象31万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1.75万户、残疾军人5133人、在乡复员军人 14581人、“三属”10010人。

襄樊是湖北乃至全国的兵源大市。

平均每年有4000名适龄青年应征入伍,3000多名义务兵退伍返乡。

平均每年安排部队转业干部100多名。

当前,襄樊出现前所未有的“当兵热”。

“航天英雄”聂海胜、“湖北省教子育兵模范”杨进群是我市双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和先进代表。

当前,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从本质上讲是为广大军民服务的。

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军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好广大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人民军队和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传统,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一大政治优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特制定相关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双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我站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并逐步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国防教育制度、拥军优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双拥工作做到经常化、持久化。

为保证拥军优属活动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成立了拥军优属领导小组,对本站拥军优属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例会制度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二次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年度拥军优属工作计划,研究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工作部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三、服务制度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小型、针对性强的优抚服务,为优待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及时解决他们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国防教育1、设立双拥工作宣传栏,常年开展国防宣传,使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观念深入人心。

2、积极参与镇武装部适时召开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工作座谈会,沟通思想,开展国防教育。

五、信访和档案1、对抚恤优待对象的信访工作,由拥军优属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抚恤优待对象信访工作,对抚恤优待对象要做到热情接待、正确处理、及时答复。

2、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资料的积累。

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报表和会议记录齐全,年终整理归档。

六、经费保障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双拥工作,每年要在工作经费中列支至少____元,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总结考核1、对本站的拥军优属工作应做到及时总结,注重实效。

2、把拥军优属工作年度计划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并与精神文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考核和表彰。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二)一、拥军优属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教育局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是教育系统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拟定年度和阶段性双拥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教育系统双拥工作的有关文件,并向区双拥办汇报工作。

【2018-2019】软弱涣散整顿承诺书word版本 (3页)

【2018-2019】软弱涣散整顿承诺书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软弱涣散整顿承诺书村支部组织委员承诺书【一】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的实施计划,检查和督促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

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村支部宣传委员、民兵营长承诺书【二】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的党员和干部学习科技业务,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和知识竞赛活动等。

抓好党报党刊及其他报刊的通讯报道,负责稿件的组织、撰写和投稿工作,办好本村的宣传阵地。

3、抓好国防教育,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增强国防意识,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

抓好民兵组织建设,负责本村的征兵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军烈属生活困难,带领民兵开展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4、建立规范化工作、办公秩序,建立健全各种资料制度,积极做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开展民兵以劳养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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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湖南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切实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湖南省的拥军优属条例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拥军优属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拥军优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拥军优属组织,及时解决拥军优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拥军优属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每年1月和8月为全省集中开展拥军优属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月。

各级教育、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应加强拥军优属的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拥军优属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全省人民的拥军优属意识,营造拥军优属社会氛围。

第三条切实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军事管理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非法侵占军事用地。

对破坏军事设施、干扰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偷盗军队财物的行为,公安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条本着从大局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合理解决的原则,妥善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对重大军民纠纷,主要领导应亲自出面,及时调查,妥善处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主动帮助驻湘部队解决在战备训练、执勤、教学、科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保障部队粮油、水电、煤气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落实粮价补贴政策;对水、电、气需要增容的要适当减免增容费。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20__年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依照本条例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尊重、优待军人,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保护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把拥军优属工作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拥军优属工作所需的经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拥军优属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拥军优属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落实拥军优属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拥军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从事军事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教学科研等活动,需要协助的,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并保守军事秘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保障驻皖部队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落实各项补贴,帮助部队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和发展农副业生产。

第八条国防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第九条驻皖部队建造营房及其他军用设施,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条通往部队驻地的道路,负责修建和养护的交通、城市建设部门,应保证道路完好。

第十一条军用机动车通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渡口,以及在各类停车场停放,免交通行费和停车费。

2018-新疆双拥工作细则-word范文 (8页)

2018-新疆双拥工作细则-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新疆双拥工作细则篇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篇二:双拥工作实施细则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拥军优属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国防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重庆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公民,应依照本实施细则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各单位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认识和重视拥军优属工作。

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任期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机构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广泛深入地开展、巩固和发展双拥模范城活动,争当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人,把拥军优属活动作为“讲政治”和评选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使双拥工作落实到基层,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第五条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推动拥军优属深入持久地开展。

第六条各单位应大力支持、配合军队(含武装警察部队,下同)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学科研、国防施工、营建生产等各项任务。

军队建设需使用国有土地或征用农村集体用地,应依法优先办理。

军队需要的粮、油、水、电、气、煤等应当优先保障。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提高全省优待工作水平,现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2020年12月29日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全面实施优待项目清单管理(一)制定优待项目清单。

整合国家和省优待政策,形成涵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基本优待项目清单,并发布实施,推动优待工作向体系化、规范化发展。

(二)实施项目清单动态管理。

适应时代发展,根据优抚对象需求,拓展优待范围,创新优待方式,调整完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努力让优抚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

山东省优抚条例

山东省优抚条例

山东省优抚条例在中国,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人民利益作出牺牲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的良好待遇。

下文是山东省优抚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抚恤优待对象,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条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安排的以外,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财政特别困难的县(市、区)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抚恤优待服务事项交由其承担。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死亡抚恤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国家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九条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以下统称证明书)。

证明书持证人由军人遗属协商确定,并书面告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不成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顺序发放:(一)父母(抚养人);(二)配偶;(三)子女,有多个子女的发给长子女;(四)兄弟姐妹,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发给年长者。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拥军优属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贯彻党的军队建设方针,发挥拥军优属工作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工作制度,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队和拥军优属工作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军地合力,为军属提供优质服务。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拥军优属工作,包括军属服务、军属福利、军属关怀等。

二、军属服务1. 我单位将建立军属服务中心,负责军属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广和评估。

2. 军属服务中心将提供军属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协助解决军属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军属服务中心将定期开展军属活动,增强军属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军属福利1. 我单位将建立军属福利制度,包括住房保障、就业安置、医疗保健、教育扶持等方面。

2. 住房保障: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政策,合理安排优先为军属提供住房,并优先解决军属的住房需求。

3. 就业安置:我单位将积极为军属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推动军属就业稳定和职业发展。

4. 医疗保健:我单位将为军属提供医疗服务,并优先安排军属就医。

5. 教育扶持:我单位将资助军属子女的教育,并优先安排军属子女入学。

四、军属关怀1. 我单位将建立军属关怀机制,定期开展关怀活动,关注军属的生活和工作情况。

2. 我单位将加强与军属的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军属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我单位将为有特殊困难的军属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责任与监督1. 我单位主要领导是拥军优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拥军优属工作的总体方向和政策保障。

2. 拥军优属工作部门是落实拥军优属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推进军属服务、军属福利、军属关怀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3.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拥军优属工作部门的工作,形成军地合力。

4. 拥军优属工作要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确保工作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六、附则1.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拥军优属工作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拥军优属工作制度。

有关法规对军人及军人家属的优待有何规定

有关法规对军人及军人家属的优待有何规定

有关法规对军⼈及军⼈家属的优待有何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对军⼈的抚恤优待,为了激励军⼈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对军⼈的抚恤优待有何规定?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对军⼈及军⼈家属优待的相关规定。

有关法规对军⼈及军⼈家属的优待有何规定《军⼈抚恤优待条例(2019修订)》对军⼈及军⼈家属的优待作了下列规定:第三条 军⼈的抚恤优待,实⾏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针,保障军⼈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活⽔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励社会组织和个⼈对军⼈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抚恤优待⼯作。

军⼈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各级⼈民政府分级负担。

中央和地⽅财政安排的军⼈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军⼈事务部门主管全国的军⼈抚恤优待⼯作;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退役军⼈事务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的军⼈抚恤优待⼯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各⾃的军⼈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各级⼈民政府对在军⼈抚恤优待⼯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对⽣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因公牺牲军⼈、病故军⼈,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次性抚恤⾦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次性特别抚恤⾦。

第⼗五条 ⼀次性抚恤⾦发给烈⼠、因公牺牲军⼈、病故军⼈的⽗母(抚养⼈)、配偶、⼦⼥;没有⽗母(抚养⼈)、配偶、⼦⼥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活费来源且由该军⼈⽣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的烈⼠遗属、因公牺牲军⼈遗属、病故军⼈遗属,发给定期抚恤⾦:(⼀)⽗母(抚养⼈)、配偶⽆劳动能⼒、⽆⽣活费来源,或者收⼊⽔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活⽔平的;(⼆)⼦⼥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活费来源的;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有关法规对军⼈及军⼈家属的优待有何规定”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店铺进⾏法律咨询。

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鲁拥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鲁拥发〔2012〕4号)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以双拥共建的良好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作如下通知:一、大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队要把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双拥宣传教育的全过程,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和凝聚军民,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要充分利用军地各大媒体,大力宣传各个历史时期军政军民团结创造的辉煌业绩,宣传我省军民鱼水一家、双拥共建的光荣传统,引导全省军民自觉增强双拥意识、国防意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思想观念。

军地要开展双拥教育互动活动,部队有计划地组织地方群众参观军史馆、荣誉室等教育场所,开展“军营一日”、“军事夏令营”等活动,地方所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及红色旅游设施要全部向官兵免费开放。

要着眼丰富和满足广大军民精神文化需要,开展军民共同参加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慰问演出、联欢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用先进文化激励鼓舞军民,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使军民受到教育、增进友谊。

“八一”期间,各地公共场所的灯箱标牌、电子屏幕等要设计布置主题鲜明的庆祝建军85周年宣传标语。

二、积极主动支持部队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到驻地部队单位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等形式,了解部队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

2020年江苏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2020年江苏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2020年江苏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关于《2020年江苏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江苏省的拥军优属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巩固和发展全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努力把我省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现拥军优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各地要运用多种形式,对全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牢固树立“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在全省上下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为广大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主动地帮助部队解决在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国防施工、教学科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按有关规定按时、按量、按质保证部队粮、油、水、电、煤、气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并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驻军用电、用水、用气需要增加的,应优先办理增容手续。

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军队转业、复员和离退休干部要按国家安置政策给予妥善安置。

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随军、随调家属工作安置,分别由安置部门及劳动、人事部门在接到部队完备手续后半年内妥善安排好工作,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拒绝接收。

五、对军队因国防工程、训练、营建、农副业生产等必须征用的土地,各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审核手续。

驻城市部队(含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由上级下达经费指标,用国防经费开支建造营房等基础设施的,免交各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部队办的企业和民兵以劳养武企业,各级工商、税务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办理生产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和交纳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6(0)14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6页(P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8
【相关文献】
1.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J], ;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4.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J], ;
5.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0]55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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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山东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国防,支持军队建设,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山东省拥军优属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军政军民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要对全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观念。

各地要把这一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支持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部队加强对军事设施的管理。

对军地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要主动协商,妥善处理。

(二)对部队战备、训练和国防施工需征用的土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办理审核、报批手续。

(三)对部队经营的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生产性投资项目,计划部门要优先审批立项,金融部门应在贷款资金上予以扶持,各有关部门在技术、管理、信息、人才引进及生产流通等方面积极提供方便。

部队办的家属工厂、服务社、副食品生产基地,在税收上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予以照顾。

(四)保障驻军粮油、煤、水、电的正常供应。

对军供粮油在质量品种上予以优先保证,落实粮价补贴政策;生活用煤、用水按计划标准保证供应;对驻军用电优先办理增容手续。

(五)不论国家投资还是地方集资修建的公路、桥梁、隧道,军用车辆免费通行。

(六)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向部队摊派各种费用,努力减轻部队负担。

(七)铁路、公路和轮船客运站应对军人优先售票,有条件的设立军人售票窗口和开设军人候车(船)室。

服务行业,要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八)支持配合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

对在“双争”
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士兵和先进连队的,按照鲁政办发〔1995〕68号文件的规定,给予物质优待和荣誉奖励。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认真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伤残军人
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不得与其相违背。

对烈属、因公牺
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国家按照基本标准抚恤的基础上,要根据经济
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适当提高定期抚恤标准;要适当增加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补助经费,提高定补标准,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二)建立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标准与当地群众人均收入同步增长机制,认真
落实省规定的优待标准,按时兑现优待款。

城市义务兵家属优待要继续贯彻落
实鲁政办发〔1995〕78号文件。

(三)对在乡烈士的父母、配偶和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免负义务工,不得对其摊派各种集资。

(四)教育部门对革命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应
予适当照顾。

革命烈士子女考入公立学校的,免交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奖学金或
学生贷款。

(五)家居城镇未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志愿兵的家属住房困难,家属有工
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工对待,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优先解决。

义务兵服役期间,地方安排住房时,
应将其计入家庭住房人口。

家居农村的优抚对象无房、缺房的,应优先为其划
分宅基地。

(六)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在乡
退伍红军老战士,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执行当地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但对其医
疗费不得实行定额包干。

领伤残抚恤金的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治疗
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予以补助。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的家
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七)对在企业工作的烈军属、伤残军人,企业用工优化组合时,应优先安
置好,暂不能上岗的要保障其生活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八)现役军人夫妻分居两地的,按规定到部队的探亲假应优先安排,乘车(船)费由所在单位报销,规定假期内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九)各地要把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难,纳入社会保障统
筹规划,优先解决。

要保障优抚对象有住房,无危房、漏房;要建立优抚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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