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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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厦府办[2016]144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9.12【实施日期】2016.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6〕1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2日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05号)以及《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我市“5+3+10”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实际,提出我市发展目标:争取到2020年,我市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进出口额超过17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20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推动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发展(一)运输服务1.海运服务。

构建覆盖海西、连接内陆、面向全球的高效便捷物流网络和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重点提升港口规模化水平,建设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物流网络;培育国际邮轮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邮轮母港;加快航运要素集聚,建设国际航运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促进厦台运输发展,建设两岸航运交流合作先行区;发展现代港口物流,建设东南沿海国际物流中心;创新管理和服务,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6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民建厦门市委:《建议以数据资产头部企业聚集为切入点发展大数据产业》(第20231068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局作为主办单位,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就提案中提及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结合会办单位市委政法委、火炬管委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的办理意见,梳理了我市在相关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一)健全数据要素相关制度一是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出台后,第一个市级层面出台的数据条例,在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与社会数据融合、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数据产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印发《厦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制定《厦门市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指南》,对公共数据资源实施分类分级开放,提高政府数据开放的精细化水平。

二是委托国家级智库开展厦门市数据交易所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从制度体系、业务体系、产品体系、生态体系四方面展开设计,推动数据要素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数字产业专项扶持力度一是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增产增效、鼓励场景开放、推动应用创新、优化产业环境等5方面推出12条措施,支持软件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产业进一步发展。

厦门会展奖励政策

厦门会展奖励政策

厦门会展奖励政策厦门已率先在国内建立了重大会展的协调保障体系,实施会展奖励政策,为在厦门举办的重大会展提供保障服务和扶持奖励。

会展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项目:1、奖励在厦门举办的大型国内会议:按照参加会议住宿人数,分别给予5-15万元奖励。

2、奖励在厦门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参加会议境外国家和参会人数,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

3、奖励招揽在厦门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大中型展览会:按照展览会规模,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

4、资助自主培育举办的专业展览会:按照展览会规模和届数,给予每届不超过50万元宣传推介资助。

厦门市鼓励境内外会议展览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举办会议展览活动或提供会展服务。

符合条件的,均可得到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会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型会展综合保障及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

厦门市展览项目协调规范办法(试行)为促进我市展览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倡导依法经营、依法竞争、有序竞争的风气,杜绝虚假办展、虚假宣传现象,保护展览项目知识产权,维护展览机构、展商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行业自律,净化、优化展览环境的原则,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展览市场秩序的函”的要求,特制定《厦门市展览项目协调规范办法》。

一、展览项目的报备确认范围(一)展览项目报备的范围在我市举办的经贸类专业展览活动;(二)展览项目需备案确认的范围凡首次在我市举办的(全国性巡回展除外)经贸类专业展均需提交市展览项目协调委员会确认。

二、展览项目的协调确认原则(一)协调确认机构厦门市展览项目协调委员会由市会展协会会长、副会长(部分)、副秘书长(部分)以上单位及部分办展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会展协会秘书处负责展览项目的报备、协调、确认业务的日常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报酬。

(二)协调确认原则鼓励新题材、新内容展览项目的举办,提倡同题材联合办展,避免同类题材重复办展;对于无法整合的同类题材展览项目,举办时间前后应间隔四个月以上,先申报者先办,原则上同类题材或题材接近的展览项目一年内不得超过2个。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一、政府支持的力度政府的支持是促进会展业发展的重要渠道。

厦门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会展业的发展。

政府的各种扶持政策为会展业提供了广泛和有力的支持。

例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场馆租金减免政策,为会展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场地和发展环境。

此外,政府还积极推广厦门作为会展旅游目的地,参加各种国内和国际的会展活动,扩大会展业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场馆建设和维护的投资良好的展览场馆是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厦门市政府投资很大力气建设多个大型会展中心。

这些会展中心的建成为厦门的会展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会议、展览、展示等各种会展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场地和环境。

同时,厦门市政府注重对这些场馆的维护和升级,一方面保证了场馆设备和硬件条件的完备和实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场馆的吸引力和使用效率。

三、组织力量和管理水平良好的组织力量和管理水平是会展业提高效率、扩大覆盖面和提升品质的关键因素。

厦门市政府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的会展专业人才,为产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此外,政府还提高了会展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规范性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会展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益。

四、创新和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创新和差异化的发展策略是会展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厦门,会展企业重视市场导向和服务为本的理念,不断推出具有差异化特色的会展策划和服务,丰富了会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了不同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同时,会展企业还注重创新应用前沿科技和数字化手段,开发线上展览、虚拟交易平台以及智能化服务等新模式,提高了会展服务的质量、效率和便捷度。

总之,厦门会展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引擎。

未来,厦门市政府和会展企业还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出更加丰富和高质量的会展产品和服务,争取更广泛的市场和客户,为会展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新经济应用场景建设的建议》(第20231088号)收悉,我局办理情况如下:一、背景情况该提案指出厦门在加快新经济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存在认识有待深化、场景建设机制有待建立、场景建设经验不足,在政策引导、示范宣传、应用推广等方面力度不够等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具体建议,所提建议具有可行性或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办,并结合我局相关工作情况,形成答复内容。

二、措施与成效(一)在顶层规划方面1.发布《厦门市“十四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通过前瞻性、系统性、实用性的顶层设计,指导全市数字化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指南。

在打造高水平的数字政府、发展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建设高品质的数字社会、营造高标准的数字生态等方面提出发展愿景目标,推动建立完善的数字政府体系和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2.出台《厦门市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政府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城市大脑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实现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厦门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注入强劲的数字动能。

围绕“智治、兴业、惠民”三大方向,拓展各类数字应用服务场景,使城市更智能、治理更精细、生活更便利,推动城市整体迈向数字时代。

3.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出台实施《厦门市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化从“政府建系统”向“企业建系统、使用者付费”转型。

城市会展政策

城市会展政策

Exhibition cities policy城市会展政策厦门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会展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精神,支持我市会展企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奖补资金拨付对2019年第四季度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7〕24号)和《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财企〔2017〕25号)奖补条件的项目加快审核,3月底前完成拨付。

二、加大项目奖补力度在《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9〕58号)政策奖补资金标准基础上,对已报备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并在当年度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符合奖补条件的,奖补资金标准上浮20%,对2020年上半年新举办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展览项目(不含重大展览项目),奖补资金标准上浮20%,对2020年上半年举办并符合奖补条件的会议项目(不含重大会议项目),奖补资金标准上浮10%。

三、提供会展场地奖励对已报备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并在当年度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在会展场地提供方维持原有租金不变或降低租金的情况下,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补金额的10%标准给予会展场地提供方会展场地奖励。

四、协助宣传推广对已报备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举办的展会,提供合作媒体资源进行重点宣传推广。

疫情结束后,企业派员参加由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给予定额补助2000元/人,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

本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措施支持会展企业应对疫情。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11日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扶持和发展第三章服务和保障第四章规范和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建设国际会展名城,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会展业,是指通过举办会展活动,促进工业、贸易、投资、金融、旅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健康、医疗等领域发展的综合性产业。

前款所称会展活动,是指在特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举办的会议、展览、演艺、节庆、赛事等活动中,进行物品、技术、服务等展示,或者为参与者提供推介、洽谈和交流等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会展业发展遵循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会展业的统筹规划,建立会展业议事协调机制,协调会展业发展以及会展活动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鼓励、扶持会展业发展,负责协调有关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会展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全市重大会展活动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政策制定、品牌培育、综合协调、引导规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市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市会展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促进会展业发展。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委台港澳办:《促进厦门台企发展的有关建议》(第20231127号)收悉。

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局高度重视台企发展的相关问题,并进行研究和落实。

现接到建议,我局认真梳理了相关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一)深化厦台产业合作,加快“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一是研究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11号)、《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集成电路办〔2022〕1号)等一系列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从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提质增效、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2022年市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74家企业,合计资金1.58亿元,惠及星宸科技、美日丰创、凌阳华芯、吉顺芯等台资企业。

三是推动联芯项目增资扩产。

目前联芯产能为2.7万片/月,正全力推动增资扩产。

但受光刻机等设备采买审批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估计最早2023年底有望达成目标。

(二)支持台企转型升级,落实落细台企同等待遇1.提升台企创新能力。

翔鹭化纤、艾德生物等台企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优良评价,每家企业获30万元的奖励;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获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50万元补贴;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正新实业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技术中心被授予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兑现福建省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对同致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各奖励50万元;推荐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吉门保险丝制造(厦门)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申报福建省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厦门市大力推动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大力推动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大力推动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和《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深化会展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我市会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做大旅游会展千亿产业链,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努力推动我市会展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引领,紧扣“美丽厦门”特质,以“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为发展方向,通过建立高效的统筹体制机制和有效的产业融合战略,依托福建省和厦门产业基础及口岸优势,抓住厦门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和自贸试验区的机遇,努力推动会展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优势产业和旅游、商贸、物流、消费及产业升级的重要带动力量,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

二、发展目标(三)到2018年,全市实现展馆多元化、市场规范化、服务国际化、人才专业化,会展业以较快速度发展,培育并举办一批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和较高知名度的会展项目,年展览总面积达270万平方米,年外来参加会议人数达214万,会展业总体效益达470亿元,“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初见成效。

(四)到2020年,全市形成统筹协调高效、资源配置合理、产业耦合度高、市场竞争有序的会展业发展态势,培育并举办一大批全球领先、国内外知名的会展项目,年展览面积达310万平方米,年外来参加会议人数达270万,会展业总体效益达600亿元,旅游会展产业链达1700亿元,形成“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格局。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厦门市会展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根据数据统计,在过去的十年中,厦门会展业的规模年均增长率高达20%以上,成为厦门市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目前,厦门会展业已经形成了以国际会展为主导、区域会展为辅助的市场格局,涵盖广州、深圳等西南地区的重要会展活动。

厦门市会展业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会展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厦门市举办的各类国际、国内会展活动不断增加,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参展商和观众。

尤其是在中国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厦门国际石材展、厦门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展览面积和参展人数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2. 会展市场需求多样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增长,厦门市在建筑、装饰、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市场需求也不断扩大,这为会展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 政府扶持力度加大。

厦门市政府在会展业的发展中加大了支持力度,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鼓励和推动会展业的发展。

二、市场前景厦门市会展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厦门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这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在国际会展市场中,厦门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和企业选择在此举办展会。

厦门市正在不断完善会展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提高了会展业的竞争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持续推进,厦门市会展市场需求将会更加多元化,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厦门市会展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1. 会展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中国会展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国际品牌的不断涌入,厦门市会展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如何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2. 会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厦门市会展服务水平仍未达到国际一流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品质和提升管理水平。

3. 会展品牌建设亟待加强。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一、发展现状近年来,厦门会展业经历了迅猛的发展。

据统计,每年在厦门举办的各类展会达到数百场,参展人数更是多达数十万。

厦门会展中心作为厦门市内规模最大的会展场馆,承办了众多国内外知名的展览会。

厦门国际会议中心也成为举办大型国际会议的重要场所,吸引了众多国际组织和企业的参与。

这些展会和会议的举办,为当地商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也为厦门的文化交流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从经济角度来看,会展业已成为厦门市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会展业给厦门带来的经济收益已突破数十亿元,同时也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从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场馆设施的不断完善等方面来看,厦门会展业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大增长点。

二、发展趋势1. 国际化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厦门会展业也在不断向国际化方向迈进。

未来,厦门将会展业与国际接轨,吸引更多的国际会议和展会落户厦门。

通过对国际优质会展资源的引进和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厦门会展业的国际竞争力。

2. 专业化发展:未来,厦门会展业将朝着专业化方向不断发展。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专业性强、精品化的展会和会议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

未来厦门会展业将更加注重行业专业化和品牌化,打造更多的国际知名展会和会议,提升厦门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影响力。

3. 绿色可持续发展: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未来的厦门会展业将更加注重环保和绿色发展。

会展业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更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未来厦门会展业将在能源利用、废物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工作,努力打造一个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会展产业体系。

三、发展对策1. 完善场馆设施:厦门会展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大对会展场馆设施的投资建设,提升设施的功能性和先进性。

应当加大对会展场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保证场馆设施的长期有效使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07.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108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民革厦门市委:《厦门区块链及游戏等数字消费产品市场发展的建议》(第20231083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讨论,调研相关企业,结合数字消费产品产业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计划。

随着区块链、元宇宙、数字孪生等技术的发展,以动漫游戏产业为代表的数字消费产品市场逐步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起步早,增长快,已成为软件服务业的特色名片之一。

我市130余家动漫游戏企业年营收近100亿元,其中超亿元企业20余家。

涌现出了四三九九、吉比特、点触科技、泡游网络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不断引领产业发展,为数字消费产品市场发展提供由有力支撑。

二、措施与成效(一)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2号),将虚拟数字人、数字资产等新兴数字产业纳入支持范围。

其中,增产增效政策对新兴数字产业领域企业奖励标准提升20%,鼓励新兴数字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将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涉及的软件性投入纳入技改补助范围,享受最高10%的补助;支持企业上云,对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费用予以补贴。

四是印发《厦门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规〔2023〕1号),明确提出:“支持音乐、动漫、传媒、出版、演艺、影视等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鼓励文化企业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场景,促进新型文化消费发展,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07•【字号】厦府[2003]111号•【施行日期】2003.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2003]1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厦门市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实施纲要》,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争取在“十五”期末成为区域性会展中心,到2010年跨入全国会展名城的行列,使会展业成为带动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先导行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以共同推动我市会展业的发展。

一、发展原则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会展业的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以开放促发展,鼓励国内外著名会展机构来厦设立分支机构和举办会展活动;争(申)办与自办并举,努力争取全国性的展会来我市举办,同时发挥我市的优势,积极培育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展会,优化会展结构;会与展并重的原则,吸引国内外各类大、中型会议来我市召开,实现会与展的协调发展;优先发展专业展、涉外展,依托我市发展会展业的有利因素,扬长避短,准确定位,优先发展专业性的贸易展览会和涉外性、涉台性的展会。

二、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工作重点(一)树立品牌意识,大力培育我市能定期举办、有特色的各类会展要根据我市的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条件,在做好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市场定位准确、科技含量高、影响面广,面向制造商、经销商的大中型专业展会;要树立品牌意识,在巩固“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品牌地位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品牌展会。

(二)多方争取承办各类会议、展览市直各委、办、局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争取每年至少有三、四个会展在我市举办;市政府建立重点会展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实行会展项目汇报制度、协调会与现场办公会制度、年终考核制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确实把争(申)办工作落到实处。

厦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

厦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

厦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厦财外[2011]20号【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会展协调办公室【发布日期】2011.06.09【实施日期】2011.06.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会展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厦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外〔2011〕2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商务局会展办关于扶持会议展览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1〕105号),我们制定了《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规范和加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商务局会展办关于扶持会议展览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1〕105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会展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我市会议、展览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会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会议、展览项目的奖励或资助(不含各类展销会、展示会、成就展)、会展业重要活动、宣传推介、项目申办、基础性工作等费用支出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支出。

第四条会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展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对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初审合格的会展项目进行复审,办理资金拨付,参与申请项目核查,会同市商务局、市政府会展办对会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厦府办[2014]89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19【实施日期】2014.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8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升级发展,使之成为融合福建省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要工具平台,推动厦门打造成为传统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海西乃至全国产品定价中心和产业产品质量标准中心。

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支持自办展发展按照“以奖代补,补扶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我市自办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实行常规奖励,并在常规奖励基础上视不同情况给予增量奖励、特别奖励和对台奖励。

(一)常规奖励对我市培育举办的经贸类专业展览会,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展览会以实际标准展位数量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奖励届数不超过六届:1.奖励条件(1)展览项目由我市相关机构作为展览会主办、承办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具有潜在发展前景,并且长期、连续在我市举办;(2)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新办展会举办前须经审查认可,不属于题材雷同展会方可申请;(3)一个展览会若有多个主题,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奖励,并按照同一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进行核算;(4)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似的展览会视为同一展览会,不得重复申请奖励;(5)相同题材展览会,原则上应进行整合,未能整合的,按照"做大做强,扶优扶强"的原则只对其中规模最大的展览会予以奖励;(6)每个展览会自首次申请奖励开始连续六届的展位规模依次需达200、300、400、500、600、700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水上展区按展品面积折算成标准展位计算,下同),当届未达规模的不予奖励;(7)展览会举办天数应在3天及以上。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最新全文)(二)2024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最新全文)(二)2024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最新全文)(二)引言概述: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厦门市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促进厦门市会展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特区的地位和影响力。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的内容和作用。

一、会展业发展的背景和意义1. 厦门市作为国家经济特区,会展业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2. 会展业的发展可以提升厦门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会展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规定1. 确定会展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 建立完善的会展业管理体制和机制。

3. 加强会展场馆和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品质。

4. 推动会展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相关产业的升级。

5. 加强对会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行业素质和能力。

三、条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1. 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

2. 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3. 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

四、会展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1. 会展业的国际化发展趋势。

2. 科技创新对会展业的影响。

3. 会展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

4. 环境保护在会展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五、总结与展望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厦门市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经济特区的综合竞争力。

同时,会展业的发展也将为厦门市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知名度。

在未来,厦门市会展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来实现更大发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府〔2018〕9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府〔2018〕9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府〔2018〕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6日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为全面推动我市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在厦门市现有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厦府〔2008〕398号)基础上,根据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补充规定如下。

第一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展示交流交易平台建设。

鼓励文化企业投建文化产业集中展示和交流交易平台(不包括博物馆、艺术馆等文博场馆建设项目),规模达到中等以上的(交流交易平台须达1.5万平方米),给予投建企业场地租金25%的补助,每家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文发办、市文广新局)第二条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引导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将创意设计环节分离,设立独立的创意设计企业,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经认定为分离设立的创意设计服务类企业(以工商注册为准),其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税地方留成部分首次超过2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20万元;首次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新局)第三条重点培育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企业或项目。

鼓励文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

厦门会展业发展浅析厦门作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城市,会展业发展得益于其地理位置的优势和经济实力的支持,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本文将从厦门会展业的发展现状、影响因素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三方面对其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目前,厦门的会展场馆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接待能力和硬件设施条件。

主要的展览馆包括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厦门世博展览馆、厦门国际会议中心等。

这些会展场馆在展示面积、设备设施和接待服务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能够满足不同规模的会展需求。

1. 政府支持和鼓励。

厦门市政府始终将会展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进行支持和鼓励。

政府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包括场地租金减免、税收减免等,为企业举办会展活动提供了经济支持。

2. 地理位置优势。

厦门地处珠三角和中部沿海经济区之间,交通便利,对外开放程度高。

这使得厦门在会展业方面具备了较为优越的地理位置条件,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品牌和企业前来参展。

1. 会展经济的融合发展。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会展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厦门会展业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展览技术和数字化营销手段,提升会展活动的品质和影响力。

2. 品牌会展活动的举办。

随着对会展需求的不断增长,会展活动将越来越注重品牌效应的打造。

企业在厦门举办会展活动将不仅仅是为了展示产品和交流经验,更是为了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3.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发展中,厦门会展业需要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实现绿色会展的目标。

厦门的会展业在政府的支持和地理位置的优势下迅速发展,并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未来,厦门会展业应该积极融合其他产业,注重品牌效应的打造,并且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会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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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政策解读
1、第一条,说明出台“扶持意见”的目的、意义。

(措施)2、第二条,展览项目奖补。

对在我市举办、符合条件的经贸类专业展览会进行展位奖补、规模补助和场租补助。

主要分为自办展项目奖补和引进展项目奖补两大部分,其中自办展项目奖补又分为展位奖补和场租补助,最高补助450万元;引进展项目奖补分为规模补助和场租补助,最高补助350万元。

补助租赁天数不超过6天,补助届数不超过六届,当届未申请补助或未达规模的,列入累计补助届数。

(措施)3、第三条,会议项目补助。

对在我市举办的境内外经贸类、学术类会,按类别给予补助。

对参会人数达200-4999人的各类境内会议,给予5万元至35万元补助;对参会人员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的境外会议,给予8万元至200万元补助;对参会人数达5000人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给予60万元至80万元补助;
(措施)4、第四条,重大展览和会议项目奖补。

对由知名会展机构、国际性组织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且符合高端嘉宾出席及我市产业经济发展方向相关条件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高端会展项目(具体条件要求于申报指南中明确),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资金支持并协调相关活动礼遇。

(措施)5、第五条,会展机构奖补。

对承办机构完成既定目标给予奖励;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知名会展组织和机构落户厦门给予相应补助;对竞标国际会议项目的牵头机构,项目在我市成功落地后,给予奖励。

(措施)6、第六条,国际认证奖励。

我市会展机构加入权威国际会议组织、展览行业组织或取得其认证给予奖励和补助。

(措施)7、第七条,会展活动保障与促进。

建立重点产业和会展平台联动发展机制,进一步调动各重点产业部门积极性,明确产业招商需求和方向,整合资源和力量共同争取相应的产业高端会展平台落地厦门;建立会展综合保障联动机制,在原有大型活动综合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高效的会展综合保障联动机制,为在我市举办的会展活动提供高效综合保障服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重点投向本地会展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可在政府引导基金出资规定比例内予以支持,突出会展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培育富有活力的办展主体;支持会展人才建设鼓励培养厦门会展业高端人才,建设会展业人才智库;对会展基础保障性工作和会展业宣传推广工作进行保障和支持。

8、(其他说明)本意见由市会议展览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由市会议展览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9、(其他说明)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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