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金融学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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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培养方案
(二级学科代码:020204)
一、学科概况
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
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它对一国和全球的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
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
不断深入和国外现代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我国金融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
丰富和扩展。
二、研究方向
我校本学科现设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等研究方
向。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
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较高层次的金融保险管理实
务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业务要求
本学科学生应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和较系统的金融
专门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
从事金融保险管理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
料。
五、学分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65个学分,其中:德育教
育12个学分,调研实习2个学分,教学实践1个学分,课堂教学50个学分。
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研究方向课堂教学必须累
计修满50个学分,其中包括必修课33个学分;选修课要求选满17个学分。
六、学位
本学科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
详见《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课程设置计划》及专业阅读书目。
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院、系:金融系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
专业阅读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