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合同履行
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这一条款,捐赠企业必须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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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⑤以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为标准,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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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以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 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 未履行某种特定程序或方式之前,合同未成立,因 而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变更内容或者使效力归于灭 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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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请求撤销或变更:
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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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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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
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
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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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
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防范风险、保障权益、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二)审核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四)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五)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和协调;(六)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
第八条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条重大合同应当经过法律审核和相关部门的会审,审核意见应当作为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审批部门和人员应当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十三条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合同,应当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行使权利。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三)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这是合同法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合同法仅指1999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质量和数量 4. 价款或酬金
(一)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履行的期限 6. 履行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当事人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 择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2024版全新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024版全新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合同的法律地位与效力1.3 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合同主体资格的确认第三章:合同内容3.1 合同标的物的描述3.2 合同服务的具体要求3.3 合同履行的标准与条件第四章:合同的签订与生效4.1 合同的签订程序4.2 合同的生效条件4.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五章:合同履行5.1 履行方式与期限5.2 履行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5.3 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第六章:合同的变更、续签与终止6.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6.2 合同续签的规定6.3 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程序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责任的确定7.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7.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减轻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的方式8.2 争议解决的程序8.3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九章:附则9.1 合同的解释权9.2 合同的补充与附件9.3 其他事项第十章:合同的签署10.1 签字栏10.2 签订时间10.3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事业单位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就事业单位服务所签订的所有服务合同。
1.2 合同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须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
1.3 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对方利益或影响合同的履行。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范文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履行管理的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履行管理。
第三条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电子合同等形式。
任何形式合同都应当依法遵守。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管理要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依法、公正、公平、公开、自愿、行使等原则。
第二章合同履行的原则第五条充分充足的履行条件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前提。
第六条约定明确是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
合同应当具有明确的权利责任和履行义务。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合同双方应当平等自愿地签订合同,并约定合理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合同的内容应当对双方公布,并明确告知他方有关风险。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基于双方自愿,并予以尊重。
第十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双方应当诚实守信,信守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免除差错责任原则。
当行使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现错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章合同履行的程序第十二条履行前的准备工作1. 履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合同内容和义务的审查,对履行能力和信誉情况的评估以及合同履行所需资源的调配等。
2. 履行前的准备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当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义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评估履行能力和信誉情况应当依据合同履行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声誉等因素进行客观判断。
第十三条履行过程的管理1. 履行过程的管理包括监督履行进度、协调解决履行中的问题、记录履行情况等。
2. 监督履行进度应当及时了解履行方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
3. 协调解决履行中的问题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双方的协商,寻求双方受益的解决方案。
4. 记录履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履行方的履行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履行后的管理1. 履行后的管理包括评估合同履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履行结果的反馈等。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对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等。
所有部门、项目及其相关人员均需遵循本制度。
第三章合同签订3.1 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签订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可执行。
签署合同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授权和资格。
3.2 合同审核程序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定。
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同主体的资格和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3.3 合同签署审核通过后,合同由相关负责人签署。
签署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合同各方签字及盖章的完整性- 确保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存档第四章合同履行4.1 履行的责任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若因一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导致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履行过程的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定期检查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并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五章合同变更5.1 变更的情形合同变更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合同履行条件的变化-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法规的变化影响合同履行5.2 变更程序合同变更需遵循以下程序:-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存档第六章合同解除6.1 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6.2 解除程序合同解除需遵循以下程序:- 解除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解除的合法性- 双方协商解除条件及后续事宜- 签署解除协议,并进行存档第七章监督与评估7.1 监督机制本组织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进行监督。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 (2)
合同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二章:合同的订立2.1 合同订立的条件2.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要件3.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3.3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终止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2 履行方式和期限4.3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6.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方式7.2 协商与调解程序7.3 仲裁与诉讼第八章:合同监督管理8.1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8.2 监督检查的程序8.3 违法行为的处理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9.1 合同档案的建立与保管9.2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9.3 档案的销毁与备案第十章:特殊合同的监督管理10.1 国际合同的特殊规定10.2 特殊行业合同的监督管理10.3 政府采购合同的特别条款第十一章:法律责任11.1 违反监督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1.2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11.3 赔偿责任的确定第十二章:附则12.1 条例的解释权与实施细则12.2 条例的生效时间12.3 其他补充规定第十三章:合同签订的法律文书13.1 法律文书的组成13.2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的规定13.3 法律文书的生效与备案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条例的立法宗旨阐述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本条例适用的合同类型和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
1.3 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监督、指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履行教学重点:合同履行的涵义,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涵义及其适用条件。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在全面理解合同履行原则、规则的基础上,能够用其判断和处理合同争议。
基本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涵义和适用条件,并注意其适用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一节合同履行的概述一、合同履行的涵义、特征1、合同履行的涵义: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的义务,完全实现各自合同权利的过程和结果。
注意,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的有效,合同无效则履行亦无效。
2、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它是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是一个行为的过程#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第二节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
就是说,合同的标的是什么,当事人就应当履行什么,不能任意用其他标的代替。
在合同法中,实际履行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二是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也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来代替合同的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例如,yc国际大厦某商铺98万,支付违约金98万……) 实际履行的例外:1、迟延履行,标的物交付对权利人已无意义;2、标的物为特定物已灭失;3、法律或合同已有特别规定。
二、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因此,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为正确履行或全面履行原。
我国《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是适当履行原则在法律上的表述。
根据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除按合同的标的履行外, 还应按照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履行合同。
适当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 履行合同的各种要素,如履行标的、履行主体、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都应当是正确的或者适当的。
《拍卖法律》第五章-拍卖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拍卖合同的履行本章大纲第一节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第二节委托拍卖合同的履行第三节竞买合同和买受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履行中事人权利保护考试大纲一、基本要求掌握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委托拍卖合同的履行;竞买人对竞买合同的履行;买受人对买受合同的履行;拍卖人对竞买合同与买受合同的履行;拍卖合同履行中的当事人权利保护。
二、考试内容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拍卖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委托人对委托拍卖合同的履行;拍卖人对委托拍卖合同的履行;竞买人对竞买合同的履行;买受人对买受合同的履行;拍卖人对竞买合同与买受合同的履行;拍卖合同履行中对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保证人权利的保护以及抗辩权和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一节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原则、相关制度一、拍卖合同履行的概念拍卖合同的履行:拍卖法律关系的债务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做出给付,实现债权的行为。
拍卖合同的履行包括为一定行为(作为),也包括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作为:积极的行为不作为:不去做禁止的行为,比如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二、拍卖合同履行的原则(多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合同的旅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2.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原则3.情势变更原则具体讲解: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指合同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全面履行原则包括: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且经济合理当事人亲自履行为原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为例外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填补漏洞等方法履行--协议补充--合同条款及交易习惯注意民法典510条、511条的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定的填补漏洞方法:民法典第510 511条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补充协议--条款、交易习惯(1)质量:国标--行标--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2)价款或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点的市场价格,遵守政府定价或指导价(3)履行地点:给付货币,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4)履行期限:债务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应当给必要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负担:履行义务一方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按照合同约规定的标准来履行协作履行: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诚信原则:帝王条款1.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2.债权人应当创造条件、提供便利3.债权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止损)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统一管理。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订合同;2. 负责合同的登记、归档和保管;3. 监督合同的履行;4. 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和核实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
三、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
四、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合同终止应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后,应做好结算工作。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二、每份合同应建立档案,包括合同文本、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三、合同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风险防控一、公司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防范法律风险。
三、如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章奖惩机制一、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表现不佳或造成公司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 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 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 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 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
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解释17、18条) • (2)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
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 外。(解释16条) • (4)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 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解释第4条) • (5)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 无效。(解释第5条) • (6)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 30条第一项)。 • 注意,这条规定与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一般规则有所不同, • (7)主合同债权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无效(担保法30条第二项)。 • (8)主合同债务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无效。 (解释第40条)
(1)保证责任的范围
•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担保
• 甲、乙于2008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 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 2009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 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 将还款期延至2009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 可否。2009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 丙偿还借款本息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纠纷处理等活动,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一切合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签订的合同,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八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正本交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等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凭证,以备查证。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后,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各方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的履行--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4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讲义4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1.另外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规则→合同补缺1.先协议2.按条款、交易规定3.法定---6条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2024版)
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1.2 合同背景1.3 合同定义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基本信息2.2 乙方基本信息第三章:合同标的与服务3.1 合同标的描述3.2 服务内容与要求3.3 服务标准与验收第四章:违约责任4.1 违约情形定义4.2 甲方追究权利的保留4.3 乙方违约的后果第五章:合同履行5.1 履行条件5.2 履行期限5.3 履行地点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与程序6.2 解除条件与程序6.3 变更或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第七章: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适用法律7.3 争议解决地点第八章: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范围8.2 保密义务8.3 保密期限第九章:附加条款9.1 特别约定9.2 其他补充事项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合同(2024版)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特别强调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
1.2 合同背景鉴于甲乙双方在______项目/事务中建立合作关系,为保障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3 合同定义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违约":指甲方或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追究权利":指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对乙方违约行为采取的法律行动或其他措施。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基本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乙方基本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合同标的与服务3.1 合同标的描述本合同的标的为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与履行规章制度
合同签订与履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效能,加强风险掌控,依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管理。
第三条合同签订与履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严禁违反合同商定和夸大虚假宣传。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应经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由公司管理层和合同相关方共同签字。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必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和谈判,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合同应明确商定合同目的、履行内容、双方权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紧要条款。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限、商定的履行方式及付款方式等必需明确,并与公司履行本领和实际情况相符。
第七条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应对其资信情形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履行风险可掌控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如有需要,可要求对方供应担保或提前支出肯定比例的合同款项。
第八条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充分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及售后服务等因素,并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九条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紧要权益的合同,必需加入保密条款,并订立相应措施确保保密情况。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纸质合同存档,并在公司内部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系统,确保合同的可追溯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公司应依照合同商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合同,保障合同双方权益。
第十二条若合同履行有更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更改事宜,并在协商全都后签署书面更改合同。
第十三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显现的争议和纠纷,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全都看法,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应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义务供应必需的帮助和信息支持,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履行不力或违约的合同方,公司应及时采取必需的法律措施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对公司自身可能的履行不力或违约情况提前进行评估和规避。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行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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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履行第五章合同履行本章重点内容:一、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势)变更原则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三、合同的保全1、代位权2、撤销权四、合同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一、合同为什么要履行?原因: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是债在法律上的效力。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依法或依约定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只有债务人履行了义务,债权人的债权才能实现。
合同履行的特征:1、合同履行是债务人为特定的给付行为;2、合同履行是指对全部义务的履行,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3、合同的履行要求债权人予以协助;4、合同的履行将导致债的消灭。
理论难点:合同履行的哲学基础;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履行与合同义务终止的关系;情事变更。
实务要求:情事变更适用的各种情形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本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法60)1、全面履行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事(势)变更原则(对合同履行的要求须受制于情事变更)全面履行原则约定——法律规定(含特别法)——交易习惯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适当履行包括主体、标的期限、方式和地点的适当全面履行:主体适当:履行主体为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履行主体也可以是第三人。
标的适当:即债务人应按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随意更改。
期限适当:即双方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履行。
方式适当: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或法定或债的性质。
应重视交易习惯的作用。
不适当履行方式:履行延迟、受领迟延、提前履行、加害履行后果: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承担增加的费用、赔偿损失(违约与侵权竞合)、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不履行:方式:履行不能、拒绝履行后果:解除合同、强制履行、赔偿损失以上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后果都具有事后及法定程序救济的特点案例:湖南湘潭某预制板厂与某砂石场签订了河沙采买合同,每日三车,每车800元,合同期限180天。
合同履行过程中,砂石场使用4吨位车送货,但从第二个月起改用2吨位车,仍要求以每车800元结算,预制板厂不同意引致纠纷。
问题:本合同内容是否存在瑕疵?对某些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该秉承什么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案例:2010年4月12日,张先生与房主宋女士签约,购买位于深圳华侨花园的一套房屋,总价为555万元,张先生计划贷款200万元。
第二天,他向宋女士支付了15万元定金。
就在张先生办理贷款过程中,因“新国十条”出台,无法得到银行贷款。
为此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宋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庭审中,张先生提供了与妻子马女士的结婚证,并拿出两个房产证,显示两人名下已分别登记了福田区、南山区各一套房产。
房主宋女士认为,两人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而且合同当中已经约定,如果买房人贷款未获批准或批准贷款数额不足,应补足购房首付款。
因此不受“新国十条”中关于住房贷款的限制,应按合同执行。
问题:1、张先生的诉求是什么?其主张的依据是什么?2、本案涉及什么问题?对于“新国十条”的内容及性质是不是要了解?3、“新国十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究竟是不能抗辩,还是商业风险的范畴?本案引发的问题:1、情事变更原则存在的基础。
诚信要求、合同的目的及基础2、情事变更原则立法发展。
大陆法系、我国立法3、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4、情事变更、显示公平、商业风险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试想你是一个买卖合同的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对己方利益进行保护和救济?1、先付款或即时清结方式(事先救济)2、要求对方设定担保(事后救济)3、设定免责条款或充分利用法定免责事由(履行过程中救济)4、在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坚守不履行底线,以避免损失。
(行使抗辩权)5、如果对方没有现实能力履行义务,就应考虑对方是不是对别人存在债权,或是不是想赖账。
(撤销权、代位权等法定救济权)6、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基本原理知识延展:抗辩抗辩权反诉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
只是一定期限内中止债务而并不消灭债务,而且这种不履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是一种一时抗辩权或延缓抗辩权。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对)先履行(方行使)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对后履行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6: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何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抗辩权行使条件)。
案例: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
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
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该怎么办?如何寻找法律依据?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C.行使不安抗辩权D.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方享有的权利)(合同法68)概念: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
案例: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
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
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
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四、合同的保全假如你是农业银行信贷部经理,假定谭老师希望在贵银行借贷8万元你将会采取哪些措施化解风险?1、不动产抵押2、质押3、第三人保证4、违约金5、查清财产流向6、防止财产流失、督促主张债权(请求财产保全)合同的保全原理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其中包括财产和权利,比如说债权。
合同(债)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对第三人不发生约束力。
为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为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并能增加而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设的,适用于债务人不应减少而减少其责任财产的情形(不当处分财产)。
知识延展:诉讼保全、证据保全、合同(债)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合同法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消极方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案例:江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廖某借款2.1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
江某为廖某出具了欠条。
江某用此款与他人合伙倒卖劣质地板,被相关部门查获,将劣质地板全部没收,并每人罚款1万元。
江某为翻本,竭尽所有财产再次经营地板生意,又亏损,至还款期届满,已无支付能力。
廖某多次催要,江某无法清偿欠款。
某日,廖某又向江某催债,恰遇方某找江某还款,江某将话题差开,进行掩饰。
廖某经了解,原来江某数年前曾借给方某1.5万元作经营资金,现本息已达2万余元。
江某认为收回这2万余元也还不清债,故欲放弃这一债权,给方某作经营资金,日后自己入股共同经营。
现廖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江某以此款清偿债务。
江某辩称该债权已经放弃,无法清偿债务,但没有证据。
问题:本案存在几种法律关系?廖某能否直接起诉方某?基于现有事实,江某能否放弃对于方某的债权?如果确实没有事实证明江某放弃了对于方某的债权,廖某能做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法74-75条)合同法74: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积极方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案例:戴瑜于1986年购地建房并领取了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5年戴瑜向张奕借款72000元,后归还了一部分,尚欠52000元。
张奕于1999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0年2月作出了判决,戴瑜不服上诉。
在二审期间,即2000年8月戴瑜以分家析产为由将房转让给其弟弟戴大忠,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2000年10月大忠用更名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担保,向银行抵押贷款20000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张奕发现戴瑜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于2001年3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戴瑜转让房产的行为,同时,法院依原告申请查封了更名为戴大忠的房地产。
经查,戴瑜1988年与其父母兄弟正式分家。
问题:1、本案中,张奕是否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戴瑜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为什么?2、本案中,农业银行是否有权对系争房地产主张抵押权?为什么?五、合同担保适用法律: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理论难点:保全与担保;担保在合同法与物权法中的不同;实务要求:各种担保措施的运用何谓合同担保概念:法律为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特定财产或第三人的信用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形式:人的担保:(因人的担保产生债权)即以第三人的信用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
如保证物的担保:(因物的担保产生物权)即直接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物(金钱)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
如定金、押金、抵押、质押、留置、优先权等。
(抵押质押优先权内容见物权法)担保物权提问:1、抵押:抵押合同、抵押物、抵押登记、共同抵押、抵押权实现2、质押: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3、留置:留置担保的适用4、定金:定金规则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于某年8月5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种型号的电视机300台,单价6350元,总计货款1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