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查德《宏观经济学》课后习题及详解(汇率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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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汇率制度

一、概念题

1.金本位(gold standard)

答:金本位是“国际金本位制”的简称,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金本位制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是金本位制中较为典型的一种形式,因此通常金本位制就是金币本位制,即法律确定金铸币为本位币。其主要特征在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黄金;黄金对外可以自由输入输出。

金本位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其相对稳定性表现为两方面:①国内流通中通货的币值对金币不发生贬值的现象;②在国外则是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1816年英国最早实行金本位制,其后西方其他国家也相继采用这一货币制度。金本位制促进了各国商品生产与流通的快速发展,也促进了国际贸易与信用业的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金本位制的稳定性因素遭到破坏。其原因在于:①金币自由铸造与自由流通的基础已受到削弱;②银行券自由兑换黄金的可能性也已受削弱;③黄金在国际上自由输出输入受到限制。这就导致许多国家先后放弃了作为典型金本位制的金币本位制。在1924~1928年的战后相对稳定时期内,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开始转而实行金块本位制,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则和一些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改行金汇兑本位制。直至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期间和以后,西方各国相继放弃各种金本位制,开始实施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2.最优货币区域(optimal currency area)

答:最优货币区又称“最佳货币区”,指各有关国家通过实现国际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一体化而组成的最适合于相互间实行固定汇率的地区。每一个实现了经济一体化的地区都可以成为一个最优货币区。比如欧洲联盟各国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适合于组成一个最优货币区。

最优货币区理论是有关固定汇率最适合于那些通过国际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而实现一体化的地区的理论。该理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蒙代尔于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该理论可以分析一国加入固定汇率区之后的所得与所失。得与失主要取决于该国经济与区域内贸易伙伴的一体化程度。

从“得”的方面来说,一国加入固定汇率区的货币效率收益为:①加入国可避免由汇率浮动而带来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以及国际结算成本等损失。一国与固定汇率区成员之间的贸易量越大,这种收益就越高。同时,该国与固定汇率区成员之间在生产要素方面的自由流动性越大,其新获得的货币效率收益也越高。②该国对固定汇率区成员进行投资(跨国资本流动)时,可以增加其投资回报的可预测性。③该国居民到固定汇率区成员处工作(跨国劳动力流动)时,所获工资收入也更加稳定。

从“失”的方面来说,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的货币政策不能影响本国的产出。当本国处于经济衰退时,就难以运用货币政策来稳定经济。由固定汇率所引起的这种不稳定性,称为“经济稳定性损失”。区域的一体化程度越高,通过增加区域内的贸易以及国内资本和劳动力向成员的流动来克服本国经济衰退的效果就越好,由此经济稳定性损失就越小。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越高,一国加入固定汇率区的货币效率收益超过经济稳定性损失的部分就越大。

最优货币区理论为说明欧洲货币一体化和欧元的诞生,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蒙代尔的

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合理性和预见性已被欧元区建立的实践所证明。蒙代尔因此而被称为“欧元之父”。

3.欧元(Euro)

答:欧元,是指欧洲联盟的统一货币,于1999年1月1日在欧盟的12个成员国中正式启用。欧元由纸币和硬币组成。

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的规定,欧盟成员国正式启用欧元必须达到四个趋同标准:①物价稳定趋同标准。这是《马约》规定的最主要的经济趋同标准。具体内容是:成员国的通货膨胀率不得高于欧盟内三个物价最平稳的成员国的平均通货膨胀率再加上1.5个百分点的水平。②政府预算趋同标准。此标准要求成员国具有稳健的政府财政。具体指标是:成员国的政府预算赤字不能超过当年GDP的3%,公债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③汇率趋同标准。《马约》规定所有成员国都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中的汇率机制,并且汇率在最近两年内没有出现持续性的贬值。④长期利率趋同标准。具体要求是:成员国的长期利率不能超过欧盟内三个物价最平稳的成员国的平均利率再加上2个百分点的水平。按照这四个标准审查,欧盟15个成员国有12个国家达到了要求:德国、法国、比利时、西班牙、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希腊、葡萄牙和芬兰。因此,这12个国家于1999年1月1日率先正式启用欧元。

根据《马约》的安排,1999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是欧元的转换期。1999年1月1日,欧元成为流通货币,欧洲货币单位废止。从这一天开始,欧元和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不可更改地固定下来,欧元以1:1的比价代替欧洲货币单位。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在欧元区流通。同年3月1日,各成员国的纸币和硬币彻底退出市场,以后,无论是大额的交易还是零星的小额商品支付,欧元是惟一的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4.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

答:《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于1991年12月9日至10日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首脑会议上签订。当时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这两项条约又合称为《欧洲联盟条约》。其中《货币联盟条约》在1992年2月7日由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正式签订。《马约》于1993年正式生效,标志着欧洲共同体成为欧盟。

《马约》的主要内容是为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确定了时间表和步骤。《马约》规定:1990年7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要求各成员国取消外汇管制,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加强财政、货币、金融政策的协调一致;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日开始,主要是建立欧洲中央银行的雏形——欧洲货币局;第三阶段最早于1997年1月开始,最晚于1999年1月1日开始,逐步建立一种“真正”的单一货币和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

为了建立统一的货币体系,《马约》规定了经济趋同条款,主要内容是:①各国财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在3%以下;②各国政府债务总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低于60%;③各国消费价格上涨率不得超出欧共体三个最低国的平均上涨率1.5个百分点;④各国长期利率不得超出三个物价最平稳的成员国的平均利率2个百分点;⑤各国货币在过去两年内处于欧洲外汇汇率机制的正常变动范围内。

此外,《马约》还就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社会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目标,为建立欧洲联盟奠定了基础。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表明《马约》已经得到基本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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