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路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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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路径调查

发表时间: 2006-6-25 阅读数:3362收藏

一个国有银行的职员能开得起宝马吗?

当然能。

虽然只是太原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普通工作人员,李峰(化名)就开着宝马上下班,住在太原当地最高档的社区。

能让李峰过着如此奢华的生活,当然不是他那份国有银行的薪水,而是他那份每年近百亿的“票据生意”的副业收入。

在山西,像李峰这样拥有“票据生意”副业收入的银行职员数目并不少,不过,目前,他们都有些紧张。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一季度银行票据贴现额比年初增加3088.49亿元。在新增的1.26 万亿元贷款中,票据贴现占到了24.5%。这个数字已经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监管机构5月底开始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的票据贴现业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为出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和假票融资。

监管机构的质疑是,票据贴现的巨额增量究竟有多少是基于真实的贸易支撑,如果与贸易无关,这些贴现资金又去了哪里?

更多的质疑还在于,这些贴现资金出去的途径是怎样的?

票据的衍生生意

“我大概一年经手的贴现票据有将近100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我个人的业务,有专门的人到江浙一带和山西县城的一些企业去收票据,然后到我这里来贴现。”李峰对本报称。

李峰的所谓“个人”业务,其实就是山西相当盛行的民间票据融资。2004年山西省民间借贷规模占民间融资总规模的63%,有价证券融资占到16%,民间票据融资规模大约有45亿元,占比约11%。2005年,民间融资方式中票据贴现增加较多,占全部民间融资额的比重大幅上升至40%以上。2005年以来1000万元以上票据已经十分普遍。

通常情况下,有贴现需求的企业可以直接拿票据到银行贴现,但是银行的贴现手续比较繁琐,贴现利率较高,而且贴现时还必须缴纳增值税发票,这对于企业来说十分浩繁。由于山西的煤矿出口企业较多,票据贴现需求一直十分繁盛,应运而生的是民间票据融资。

民间票据融资一般都是由在银行的关系人、中间人、企业三方组成。由中间人向需要贴现的企业收票据,转手给银行关系人,这些银行关系人一般可以和银行商定比较低的贴现利率,并能够负责资金迅速到账。而李峰则扮演着银行关系人的角色。

“一般我经手的,是我自己关系的票据贴现,大概在40分钟到1个小时,就能够完成贴现。现在央行查的紧,贴现利率已经上升到3.2%-3.3%左右,这其中,给银行关系人和中间人各1个点的好处费。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一般都比较高,3.5%-3.8%左右,所以有比较大的票据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和我们有固定的联系,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 李峰告诉本报。

正是这一个点的“好处费”,养肥了像李峰一样的银行关系人和中间人。

目前,在山西,提供民间票据贴现服务的“中间人”除了像李峰这样的“个体户”之外,,还有各种类型的商业企业。一些资金充裕的企业常常回购资金紧张、急需贴现的企业的银行

承兑汇票。当一些小型煤、焦企业急需资金付货款或运费时,就向这些特定的商业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而对于有融资性需求来说,通过民间的票据融资还有一大好处就是可以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企业到银行办理贴现是提供真实的贸易背景合同,17%增值税发票等必要文件,但是通过民间票据融资则可能不需要;而且民间票据贴现融资也不需要很多的规程,简化审批程序,节省时间成本。”山西太原信用联社副主任张传芳称。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毛金明撰文表示:受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和资金周转需求的影响,银行承兑票据的期限由2004年主要集中在3个月转为目前的1个月,票据的流转速度也进一步加快。目前,单张银票被贴现的次数平均在5~8次,在银票炒卖的气氛中,最高可达10次以上。运城市绛县有200多家生产性个体私营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其中有130多家企业参与民间票据贴现。

“作为我们来说,做这个事情(倒票据)没有风险。一是我们只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不做商业承兑汇票,有出票行的信用做担保,我们银行不用怕收不回钱。另外,现在银行资金都很充裕,对各种企业的贷款又十分谨慎,行领导也十分看重票据这块业务对短期贷款的替代性,所以行里的意思,就是量越大越好。”李峰说。

票据贴现的点位竞争

事实上,除了山西之外,很多地区的票据贴现都相当兴盛。由于银行对于票据业务的高度认同,开始出现了买方市场。不少企业为了以较低的贴现利率获得资金不惜寻找低贴现率的银行,东北的银行则是业内公认的贴现率最低的地区。

在沈阳,票据市场公开的贴现率是3.36%,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银行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该贴现率上下浮动30%左右。但业内人士介绍说,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实际操作票据贴现利率时,还有更大的下浮空间;即便是执行央行的规定,这些银行也可以通过

其他变通方法,让前去贴现的客户得到实惠。在该省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为争取更多的票据贴现业务,贴现率有时会低至2.7%。甚至在央行最近对东北地区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大检查之前,该地区的贴现利率曾一直为1.8%-1.9%左右。

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鞍山商业银行。从2003年开始,该行开始不遗余力地拓展票据贴现业务,以推动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从2003年至今,该行一年贴现额从几千万增加到3个亿左右。其在市场上的竞争策略就是低贴现率,其大额(100万元以上)银行票据贴现利率有时候甚至低至3%以下。

据悉,虽然东北地区银行贴现率很低,但是由于该地区大多为重工业,很少有企业需要用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所以基本上,东北地区的票据主要来自江浙一带的中小企业。“主要是江浙一带的出口加工类企业,这些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快,经常需要流动资金,但是又由于规模小,银行不愿意放贷款,所以只有利用票据融资的方式。”一知情人士介绍说,“江浙一带也有专门回购票据的人或者机构,他们有时候只扮演中间人牵头搭线的角色,有些机构也有剩余资金可以从中先把款放给下家,在集合量的优势,跟银行谈定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转手给银行。”

而票据贴现生意,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几乎是“一本万利”。本报辗转拿到一份一家信托公司准备大规模进军票据融资业务的计划书,该计划书写道:利用信托融资平台进入票据市场,形成信托与投资并举的局面,既可以低吸高抛进行短线投资,又可以持有到期获取固定的回报;充分调动东北、华东等各地区的现有客户资源,使公司在票据收购过程中就近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或者直接获取企业票源,从而可以使我公司能够在短期内切入该地区票据的投资运作。

目前,以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武汉、郑州、天津、沈阳和大连等十个中心城市的票据签发、贴现占全国1/3以上。不仅本地金融机构,而且很多外地金融机构介入中心城市票据贴现市场,跨区

倾销“抢票”,压低贴现利率。如东北、广东的一些银行在上海专门设立分支机构,与本地银行竞争,从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其资金大致估计有2000亿元。

江浙一带的银行贴现利率大约为央行再贴现利率上浮0.5%-1%;在央行上调准备金利率之后,直贴利率约为3%。而上海和北京两地的银行,由于受到央行指导利率2.7%的管制,直贴量并不多,而大多是和江浙一带的商业银行做转贴现,转贴现利率比直贴低0.3%-0.4%。

银行的风险与无奈

央行的数据显示,到3月末,票据融资余额19407.65亿元,比年初增加3088.49亿元。票据融资已经占据了新增贷款的1/4。去年全年的票据融资不过增加了4194亿元。去年第四季度票据融资仅仅增加了721.73亿元,不到今年一季度的1/4。

如此庞大的规模的票据贴现,已经给不少银行带来了风险。

票据贴现业务进行诈骗的案件在东北时有发生。2006年2月,农行铁岭分行调兵山支行营业部在四川成都办理两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四川成都某公司利用办理票据背书手续的过程,采用事先精心设计的圈套,恶意将票据扣留,并用该票据在他行办理贴现,骗取该行贴现款1976.69万元。其中有800多万元资金已分笔流向北京、天津、山东、江苏等地的6个账号,而且一部分资金已被动用。这是铁岭历史上最大的票据诈骗案。

而不少信用联社则更是漏洞百出。沈阳农村信用联合社今年年初也发生一笔1100多万元票据贴现诈骗案,作案人竟然是该行的票据主管,该人自己制作假手续,假印鉴,自己审批,并顺利贴现后,进行挥霍。目前,该行因为此案,暂停了这项业务。

不仅如此,山西一些开票行在出票时,对于企业的信用保证金可以从3成-10成不等,也就是说,开具10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时候只需要企业缴纳300万的保证金,“将风

险全部压在自己身上,而且很多时候,贴现可以在1-2天内完成,对于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也存在失察的现象。”张传芳认为。

不过,银行这样大量的做票据业务,也有自己的“无奈”。根据会计准则,对于开票行来说,开出票据属于或有资产,和贷款相比,占用资本较少。“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4个月以内的票据贴现的风险权重为0,超过4个月的则仅为20%,”海通证券银行分析师邱志承表示,“占用资本较少,是银行大力发展票据业务的重要原因。”

而今年以来,银行一方面资金面十分充裕,另一方面又受限于坏账率,所以对相当数量企业的流动性贷款都以承兑汇票的形式,这也导致了票据融资的急剧膨胀。

“银行很多时候都很盲目,作为社会资金的最大供应方,当他们出现失误而导致资金膨胀的时候,而又无法控制资金流向和用途的时候,股市或者房市就会出现暴涨和暴跌。”一位市场人士称。

贴现利息的计算题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 不带息票据不需要算到期值他的面值就是到期值带息票据要算到期值 (2)带息票据的贴现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面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贴现率×票据期限/12)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月数/12 贴现实际所得额=票据面值-贴现息 【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 贴现利息=10000x90x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元就是贴现利息。 一公司于8月15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面值1000000贴现率2.62%,签发于上年的12月30日,到期日为10月29日,贴现息如何计算? 16(16-31日)+30(9月)+29(1-29日)=75天 贴现息=1000000x 75x(2.62%/360)=5458.33 〔例〕2004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 x(1+6×6% /12)=10 3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 +30 +31 +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103 00 x 8% x 144/360=329.60(元)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民生银行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行票据业务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尤其是为异地票据贴现申请人提供贴现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控制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银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银行审核无误办理贴现后,直接将贴现款项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第三条票据代理贴现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简称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简称代理人)和贴现银行。 委托人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 代理人是指委托人通过与我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委托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作为票据贴现申请人,并代表委托人在票据上签章,在我行办理票据贴现手续的机构。 贴现银行是指我行办理上述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经办行。 第四条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商业汇票包括:符合我行贴现要求,且承兑银行仅为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我行AA级以上授信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五条办理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票据、资料和相关手续应符合《中国民生银行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操作流程》(民银发〔2002〕35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民生银行票据贴现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民银会字〔2003〕6号)要求,确保商业汇票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无对价票据套取信贷资金。 第六条委托人必须与代理人、我行贴现经办行签订《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指定我行为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的贴现行,确定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二)代理人应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三)上述资料应由我行复印,并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在各自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第七条委托人申请贴现,应由代理人在票据背面背书签章,在贴现凭证和贴现协议上签章,并明示代理关系(代理人应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及贴现凭证左下角持票人签章栏内注明“受委托人××的委托,由代理人××代理贴现”字样,在贴现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注明《合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个人收集整理-ZQ 贴现利息是持票人以未到期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给予现款,但银行要根据贴现率和承兑汇票地剩余天数,计算并从汇票金额中先行扣收一部分款项,这部分被从承兑汇票金额中扣收地金额就是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地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地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地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票据贴现利息地计算分两种情况: )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带息票据地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 贴现利息公式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举例:汇票金额元,到期日年月日,持票人于月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则贴现利息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元,扣除地元就是贴现利息.(注意: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时一年一般按天计算,故要除以) 贴现利率一般要比贷款利率低得多,而且贴现地办理手续比贷款简单,能满足企业资金急需时地融资要求,汇票也具有较高地流通性,银行也比较愿意办理贴现业务.计算天数如下:一公司于月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面值贴现率.%,签发于上年地月日,到期日为月日,贴现息如何计算? 贴现天数,为从贴现日起至到期日地天数,算头不算尾,算尾不算头地,如果是异地地话要再加天,碰上休假要顺延. (日)(月)(日)天 也可(日)(月)(日)=天 贴现息() 〔例〕年月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元,票面利率为,期限为个月地商业汇票.月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票据到期值()(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月日,其贴现天数应为天()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元) 1 / 1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要求,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其中,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例如购建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例如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和分配利润等;经营活动则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例如采购、销售商品、支付工资及支付各项税费等。 二、案例解析(摘自《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90 页) 案例10.3A 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 年8 月,A 公司因销售商品取得6 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 万元。为了加快资金回笼,A 公司于2011 年12 月31 日将该票据贴现,取得现金995 万元。 问题:A 公司在编制2011 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因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取得的现金995 万元应该如何进行分类? 案例解析:企业的应收票据一般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如果不提前贴现,而是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其现金流入通常可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然而,在票据到期之前,对于将其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流量的分类,实务中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其实质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资金而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行为。特别是在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且在贴现时由于风险报酬没有转移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票据贴现通常会被视为企业以票据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相应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确认为短期借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取得借款属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因此应收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量属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被分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能够使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保持一致。 然而,如果按照上述逻辑将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量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 (1)和一般的筹资活动不同,该“借款”在“归还”时并不会产生现金流出,而是使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相互抵消。 (2)在企业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进行结算并贴现的情况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相对很少。由于企 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能对现金流量进行虚拟,上述两个问题很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每个会计报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票据业务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票据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票据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农村信用社的行为,包括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 第三条贴现业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贴现余额纳入信贷规模考核,并纳入授信客户的统一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二)权限管理原则:贴现业务由信用社或营业部受理,联信贷管理部门审查,然后由联社贷审会审批发放。 (三)分工协作原则:信用社或营业部客户经理(调查岗)负责贴现业务的受理、贴现票据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查、事后检查,会计部门(柜台)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查以及向承兑行查询,相关人员经联社培训后方可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四)贸易真实原则: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审核票据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贴现业务的操作

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厦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商业银行等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节操作程序 第八条贴现的申请。持票人到开户信用社申请办理贴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商业汇票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签订的商品交易合同、商品发运单据、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免征增值税的商品交易应提供普通商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卡及复印件。 6、经办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申办授权委托; 7、申请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即期财务报表。 第九条贴现的审查。对受理的贴现申请实行先审后付,采取“双审”的办法,即对票据本身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和复审。先由信用社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 (一)贴现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1、申请人是否有真实法人或授权经营的资格、营业执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和融资方式完全版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和融资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是指由于当前市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与存款利率倒挂,出现存款利率高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情况时,企业利用该利差获得利润的行为就称之为银行承兑汇票套利。举个例子,A企业对B企业有应付货款1000万,A即使有全额存款,也不愿意以现金支付(好处是可以继续存银行获得利息收入),而会通过开具承兑汇票由持票人B企业在银行贴现。具体操作为: A企业存入1000万元的全额保证金,开出面额1000万元、期限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由B企业到银行办理买方付息贴现业务。A 企业1000万元的保证金存款在银行按1.65‰计息,同时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1.3‰支付利息,除去支付的贴现利息和开票手续费,A企业就可以获利1.6万元。 计算过程: A企业存入半年银行存款利息:1000万×1.65‰×6=9.9万; A企业支付半年付息贴现利息:1000万×1.3‰×6=7.8万 A企业支付半年开票手续费:1000万×万分之五=0.5万 A企业获利:9.9万-7.8万-0.5万=1.6万。 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形成的原因: (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大幅下降,为银行承兑汇票套利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自从央行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来,各家银行的资金头寸由紧张转为宽松,在金融市场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银行间争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加之经济下滑造成票源紧张,引发银行承兑汇票供求的失衡直接导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不断下降,据了解,在当前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上,浙江、广东等经济大省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已经降至1.2‰左右,远远低于当前半年期定期存款的月利率。另一方面,由于股票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相对低迷,资金回流现象突出,各家银行存款增势依然不减,银行资金营运压力增大,同时,加之当前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企业贷款需求减少,而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希望和鼓励银行放贷。对银行来说,一方面要完成贷款任务,另一方面要控制风险,因此银行都愿意选择风险相对较低,且能带来一定收益的贴现业务。 (二)企业和银行的双赢,直接推动了银行承兑汇票套利行为。 当贴现利率低于存款利率时,企业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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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票据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涉及到银行的相关业务操作,它有着一整套完整的 贴现流程。 一、贴现业务受理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 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 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更多内容请访问: 轻松记账,自己管账理账;免费使用: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 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 实性。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 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 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 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 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账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 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 客户保管。 8、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供的票据交易文件进行初审,客户经理填妥《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并签字,负责电话查复的客户经理在电话查复一栏中 签字。营销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审批书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客户经 理在特殊事项说明一栏中注明,并由营销主管签字确认。营销主管复审完毕后,客户经理交各项跟单资料至风险审核岗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资金申报 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 三、票据审查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 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 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贴现利息的计算题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 (1)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 不带息票据不需要算到期值他的面值就是到期值带息票据要算到期值(2)带息票据的贴现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面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X (1 +贴现率X票据期限/12)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月数/12 贴现实际所得额=票据面值-贴现息 【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 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 3.6%: 贴现利息=10000x90x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 9910元,扣除的90兀就是贴现利息。 一公司于8月15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面值1000000贴现率2.62%, 签发于上年的12月30日,到期日为10月29日,贴现息如何计算? 16 (16-31 日)+30 (9 月)+29 (1-29 日)=75 天 贴现息=1000000x 75x (2.62%/360) =5458.33 〔例〕2004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 10000元,票面利率为6% 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 8% 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 000 x (1+6X 6% /12) =10 300 (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 +30 +31 +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二103 00 x 8% x 144/360=329.60 (元)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工商银行

法规标题】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发文字号】工银发[2001]197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1.07.10 【实施日期】2001.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法规类别】汇票/票据行为【唯一标志】46710 【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10日工银发[2001]197号)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行特别授权北京、上海、浙江分行自行审批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并在辖内为具备承兑资格的企业承兑的汇票办理贴现业务。其他分行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须报总行审批,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协议(范本)(略)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范本)(略) 附: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我行认定具备承兑资格并建立票据合作关系的企业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并经具备承兑资格企业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规定所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开户行背书转让,开户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商业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背景,不得办理融资性质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第五条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信贷限额管理。 第二章贴现的范围和条件

应收票据一贴现计算教学设计

《应收票据—贴现计算》教学设 计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李雪 【课题】应收票据的贴现计算 【课时】1 课时 【教材分析】 选自高等教育出版社《财务会计》第四版,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第二节应收账款。本节内容主要讲述的应收票据的日常核算及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建立在学生已经学习了应收账款核算的基础上对应收账预付款项的又以说明。正确掌握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方法为下节内容进行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打下基础。所以本堂课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尤为重要。 【学情分析】 本节课授课对象对为高一会计专业学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同学们大都是经历中考失利,缺乏自信心和学习的主动性,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力,使学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理解应收票据的概念及正确处理日常业务 2 、理解贴现的含义 能力目标:掌握票据贴现的计算步骤。 情感目标:培养同学们学习会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热情,同时培养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习过程中逐渐提高信心,增强同学们的理财意识。【教学重难点】重点:应收票据的贴现计算难点:贴现日期、贴现利息的计算 【教学方法及设计理念】 亚里士多德说:“告诉我的会忘记,给我看的会记住,让我参与的会理解。” 所以教师要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知识传递的促进者,通过课堂小组合作的方式

开展教学感染和激励学生,充分调动起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渴望,并且培养学生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在本堂课中主要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师根据教学要求提出“任务”,将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个“任务”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完成“任务”,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教学过程】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行对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以下简称贴现业务)的管理,规范贴现业务的操作程序,控制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行办理人民币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 第三条贴现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中国银行原则上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如确需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应要求持票人提供足额、可靠的担保。 第二章申请人的条件 第五条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贴现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票人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三)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四)持票人持有的商业汇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签发的要素齐全的有效汇票。 (五)持票人必须填制贴现凭证(代贴现申请书),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我行,并按照我行的要求提供文件和材料。 第三章期限、金额和贴现利率 第六条贴现的期限从汇票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贴现利息计算。承兑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第七条贴现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八条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贴现业务的审批权限,参照总行下达的短期人民币质押贷款审批权限。 第九条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总行有关贷款授权管理的规定对二级分行转授权,但转授权的最高额不得超过总行对其的授权。 第十条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可根据转授权的有关规定对县级支行进行贴现业务的转授权;无转受权的县级支行,没有贴现业务的审批权,如需办理一律按程序报上级行审批。 第十一条对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的客户,贴现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对该申请人授信额度中承兑汇票贴现的分项额度,如需超过,可依照授信额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凡超过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贴现业务,一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除文字报告外,还须上报本办法中的附件一复印件、附件二复印件)。 第五章部门分工与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业务部门是各级行接受贴现业务申请的部门;营业部门(柜台)是各行贴现业务的操作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各行对

贴现流程及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流程 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而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提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但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参考。 一、银行受理贴现业务 首先,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然后,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 第三,银行清算岗位查询票据的真实性,核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二、资金申报 银行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并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三、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风险审核岗位对票据交易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跟单资料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跟单资料瑕疵的处理方法。风险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四、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客户经理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录入贴现业务数据,并打印制作贴现凭证。 五、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票据审核岗位剔除因票面因素和跟单资料因素无法办理贴现业务的票据后,对剩余的票据根据交易文件审核后均合格的票据的贴现凭证、经有权人签字确认的申请审批表等进行利息复核,并计算本次业务的实际划款金额。票据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六、签批 客户经理将已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交授权签批人或最高签批人签批。 七、合同盖章 客户经理填写用印单,将已填写完整的贴现协议书同已签批的申请审批表交风险审核岗位盖章。 八、支付流程 客户经理将依据填写完整并经过最终签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贴现协议书一并提交资金调拨岗位,资金调拨岗位根据交易合同上的户名、开户行、帐号及申请审批表上的实际划款金额填写资金调拨通知书。 票据审核岗位向客户收回已加盖转讫章的票据收执,清算岗位根据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会计凭证,并向客户划付资金。 业务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将已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和一份已填写完整的交易合同交给客户。 九、信贷台帐登记 业务办理完毕后,由风险审核岗位负责信贷台帐的登记和到期收妥资金后销账的工作。

上海票据交易所贴现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上海票据交易所贴现通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贴现通业务管理,保障业务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贴现通业务,是指票据经纪机构受贴现申请人委托,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称“交易系统”)进行贴现信息登记、询价发布、交易撮合后,由贴现申请人与贴现机构办理完成票据贴现的服务机制安排。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票据是指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是指买断式贴现。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票据经纪机构,是指向贴现申请人和贴现机构提供票据贴现信息咨询和撮合服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票据经纪机构应当通过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称“票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票据经纪服务。 第六条参与主体办理贴现通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风险自担的原则,明确约定并严格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票交所业务规则。 第二章参与主体 第七条贴现通业务的参与主体包括贴现申请人、票据经纪机构和贴现机构。 第八条贴现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票据的合法权利人; (三)票据经纪机构、贴现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票据经纪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加入交易系统; (二)拥有履行票据经纪业务职责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设施以及专业人员等; (三)金融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贴现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加入交易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具备票据贴现业务办理资质。 第十一条票交所为票据经纪机构在交易系统开通经纪业务权限,为贴现机构在交易系统开通贴现询价权限。

贴现计算公式

贴现的计算公式是: 汇票面值-汇票面值*贴现率*(贴现日-汇票到期日)/365 假设你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则: 100-100*3.24%*76/365=99.325万 有的银行按月率计算,则: 100-100*3.24%*3/12=99.19万 票据承兑与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多产生于国际贸易,一般由进口商国内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预先授权。银行承兑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流通性票据提供信用保证。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实际上,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远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贴现取得现款。银行贴进票据后,可以申请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向其它银行转贴现,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贴现金额=票面金额(1-贴现率×贴现日期)

净现值的概念 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是一项投资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与项目投资成本之间的差值。净现值法是评价投资方案的一种方法。该方法利用净现金效益量的总现值与净现金投资量算出净现值,然后根据净现值的大小来评价投资方案。净现值为正值,投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净现值是负值,从理论上来讲,投资方案是不可接受的,但是从实际操纵层面来说这也许会跟公司的战略性的决策有关,比如说是为了支持其他的项目,开发新的市场和产品,寻找更多的机会获得更大的利润。此外,回避税收也有可能是另外一个原因。当然净现值越大,投资方案越好。净现值法是一种比较科学也比较简便的投资方案评价方法。净现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现值=未来报酬总现值-建设投资总额 式中:NPV—净现值 C o—初始投资额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1)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银行票据贴现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范我行票据贴现业务核算办法,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保证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贴现、转贴现业务相关收入、支出,特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现业务包括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既包括我行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贴现、对金融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买入),也包括我行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金融同业申请转贴现(卖出)。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直贴:即交易对手为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二)转贴现:即交易对手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 (三)买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四)买入返售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入。 (五)卖断式转贴现:指不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六)卖出回购式转贴现:指附带回购条款的票据贴出。 (七)再贴现:指以我行持贴现和转贴现买入的商业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贴现资产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票据;该票据的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票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的条件。 2. 实际应用 相关操作人员应根据贴现交易对手方分别银行或非银行,并确认该票据的追索条款,明确相关票据的贴现率,最终选择确认相应的核算科目。 对于贴现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初始成本。 第五条贴现负债的初始确认 1. 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我行的现时义务;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我行;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其他不符合有关终止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 2. 实际应用 在确认此负债时,相关操作人员应该确认凡是贴出票据都附带追索权的,即票据出现承兑困难时,本行将承担相应追索责任时,才确认本科目负债。对于贴出票据的成本,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摊余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科目的初始负债。 第六条贴现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

票据代理贴现操作流程

票据代理贴现操作要求及流程 (一)、开票; 1、申请人开票需提供以下材料 贸易合同(企业提供) 增值税发票(企业提供) 开票申请书(银行提供) 承兑协议书一式叁份(银行提供) 授信合同签定确认书(银行提供) 贷记凭证(划付保证金使用) 保证金到帐确认书(银行提供) 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向银行购买) 企业工商信息(已提供并在效期内可不提供) 取印(没有在我行预留过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需要取印) 2、开票流程 经办人员事先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经办人员用贷记凭证将保证金划入保证专户,会计人员在保证金到帐确认书签章确认。 经办人员将保证金到帐确认书、余额对帐单、贷记凭证复印件以及所有材料完备后,完成线上处理并提交后,到分行放款中心办理开票业务。 3、经办人员在取得放款中心出具同意放款的放款通知书后,将放款通知书传真至支行营业部,并将放款通知书交给分行会计部资产业务室。 (二)、代理贴现: 1、代理贴现委托人(票据收款人)提供如下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贷款卡 工商登记信息 经办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银行印鉴章和公章 2、代理贴现委托人、代理人、银行签定票据代理贴现业务合作协议 3、明确利息支出对象和支付方式后使用正确的贴现凭证 4、代理人在贴现凭证上加盖我行结算使用的预留印鉴章 5、代理人整备一套与开票时一致的贸易合同(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企业提供) 6、签定银票贴现协议一式叁份(银行提供) 7、经办人在开票行办妥票据查询查复手续(会计人员需在查询查复书上加盖查询和查复的结算章) 8、经办人完成内部审批 9、经办人出具要求开票行会计划付贴现款的内部联系单 注意事项:上述业务经办人都须在信贷经理配合下,双人共同完成。同时企业要在提供的材料和协议等文件上盖章或签字。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推进票据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规定,由出票人(承兑申请人)签发的,并由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出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已办理承兑的汇票到期日前,为提前取得资金将汇票权利转让给银行,银行从汇票金额中扣除一定的贴现利息后,将其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汇票到期后,贴现行凭汇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并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审批同意后视同增加授信额度。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本行信贷总量控制体系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相关指标之内。 (二)贸易真实性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必须审核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风险控制原则。本行只对下列金融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坚持汇票承兑人适当分散原则,并考察承兑申请人的还款能力。 1、工、农、中、建、交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县级及县级以上分支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2、其他经本行授信或认可的金融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四)分工协作原则。 1、客户部的职责: (1)负责受理客户提出的贴现申请; (2)负责审核贴现票据真实交易背景,初步审核票据本身真伪; (3)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基础资料,负责完成前期调查工作; (4)负责配合会计部门执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工作,票据贴现发生垫款的追偿工作。 (5)负责将贴现合同录入系统。 2、会计部门的职责: (1)负责审查票据真实性并按规定进行查询; (2)负责办理票据贴现的后台账务处理; (3)负责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工作; (4)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工作。 3、合规风险部职责: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修订稿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 审计方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刘献利 商业汇票不仅可作为支付、流通和结算工具,而且实际常常被用作重要的融资工具。这一便捷的金融工具也常为社会上不法分子所觊觎。笔者在对基层商业银行近两年来票据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存在的“十五”大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通过贷款和贴现资金充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成“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承兑——贴现——保证金——再承兑——贴现”的怪圈,并成为银行扩大存贷款和票据业务规模的一条捷径。在上述方式不断循环的过程中,企业信用不断膨胀,银行的信贷泡沫也由此产生。 (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三)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有的基层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有的基层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四)在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政策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工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逃避宏观调控、变相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企业串通,套取银行信用。主要表现:集团公司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由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持票申请贴现,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回流给出票人。此类票据业务大都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实际为集团公司融资,套取银行信用。 (六)企业虚构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这种方式多表现为贴现申请人(收款方)与前手(付款方)之间无真实贸易背景,虚签交易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挖补、粘贴、复制,达到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骗取贴现资金的目的。 (七)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其再贴现业务操作技巧规章

附件 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 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我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有效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银承”)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商承”)。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包括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和再贴现业务。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辖内开办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的单位。 第二章业务种类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电子商

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人,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入人。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在办理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时,应明确赎回开放日、赎回截止日。 赎回开放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起始日期。赎回截止日是指办理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的截止日期,该日期应早于票据到期日。自赎回开放日起至赎回截止日止,为赎回开放期。在赎回开放日前,原贴出人、原贴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为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的原贴出人、原贴入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在赎回开放期赎回票据。 在赎回开放期未赎回票据的,原贴入人在赎回截止日后只可将票据背书给他人或行使票据权利,除票据关系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协议约定。 第七条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审批权限和授信控制按照我行授信授权规定办理。 第三章买断和回购式买入转贴现与再贴现第八条交易的发起和审批 金融市场事业部业务经办员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意向,确定交易对手、交易方式、交易利率、成交金额等要素,并根据交易金额按照权限取得有权人审批。 第九条我行电票系统收到他行的转贴现申请信息后,相关操作员应登录电票系统,按以下步骤完成转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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