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律制度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第二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印花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契税法律制度第五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第七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八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九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掌握印花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车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熟悉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八、熟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九、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考试内容】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本节主要内容:1、房产税的概念2、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4、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本节考试情况分析:2、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2个单选一、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㈠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外籍人员和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适用《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
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基础练习-第6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第7节资源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基础练习-第6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第7节资源税法律制度[单选题]1.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税收优惠表述(江南博哥)不正确的是()。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免税B.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C.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减征20%D.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D: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单选题]2.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
A.15%B.20%C.30%D.5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30%。
[单选题]3.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自用应税资源品目的,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B.销售应税产品的,为收讫销售款的当日C.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D.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应税产品的次日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D.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单选题]4.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A.钠盐B.石灰岩C.铁D.人造石油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人造石油不征收资源税[单选题]5.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B.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C.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D.应税产品全部使用完毕的当天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选项A正确。
[单选题]6.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的是()。
A.原煤B.天然气C.砂石D.原油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考点:资源税税率—官方教材第334页。
选项ABD:原油、天然气、煤炭实行的是比例税率,采用从价定率计征办法计算资源税。
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根据资源的种类和利用方式不同,资源税可以分为矿产资源税、水资源税、 土地资源税、森林资源税等。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为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或开的征收管理机构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机构通常为地方税务局或国家税务局,具体由 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影响
行为税和资源税的政策影响也有所不同,行为税主要通过调节行为来达到政策目 标,而资源税则主要通过调节资源利用来达到政策目标。
行为税与资源税的改革与发展
行为税改革
行为税的改革主要是针对征税范围、征税方式和税收结构等 方面进行改革,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的改革主要是针对征税范围、征税率和税收结构等方 面进行改革,以更好地调节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
行为税的征收管理
01
行为税的征收管理应当遵循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包括:征收依据的法 定性、征收标准的合理性、征收程序的规范性等。
02
行为税的征收管理应当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如:公安、工商、海关 等部门,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
03
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提供优质的服 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
征税范围
行为税的征税范围相对较窄,主 要针对特定行为征税,而资源税 的征税范围则相对较广,包括对 各种资源的征税。
税收目的
行为税的税收目的是为了调节行 为,而资源税的税收目的是为了 调节资源利用。
行为税与资源税的相互影响
经济影响
行为税和资源税都会对经济产生影响,行为税主要影响行为选择和经济活动,而 资源税则主要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
3
行为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特定行为,因此 具有征收范围较窄、收入不稳定等特点。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特点主要有:(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
四、资源税的税目与税额(一)资源税税目及幅度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现行资源税税目、税额主要根据资源税应税产品类别和纳税人开采资源的行业特点设置。
(二)几种主要应税矿产品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1.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确定。
2.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资源税适用税额确定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3.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资源税的课税数量(一)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一般规定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
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采矿企业和个人征收矿产资源费的管理规定。
矿产资源费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利用经营者、开采者和使用者按照矿产资源的类型、矿产资源量和矿石品位等因素,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矿产资源费的征收旨在保护和有效管理国家矿产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矿产资源费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矿产资源税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政策,确保矿产资源费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矿产资源费的征收主体:确定征收矿产资源费的主体,一般由地方政府或国家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3. 矿产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规定矿产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包括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品位等因素。
4. 矿产资源费的征收程序和方式:明确征收程序和方式,包括登记申报、税款核算、征收通知、缴纳方式等。
5. 矿产资源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矿产资源费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费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
6. 矿产资源费的用途和管理:规定矿产资源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确保矿产资源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共福利。
通过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平,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
资源税法律制度重点
第 10 讲资源税法律制度知识点 11: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3.征税范围〔1〕能源矿产包含原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煤;煤成〔层〕气;铀、钍;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地热。
〔2〕金属矿产包含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3〕非金属矿产包含矿物类、岩石类、宝玉石类。
〔4〕水气矿产包含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矿泉水。
〔5〕盐包含钠盐、钾盐、镁盐、锂盐、天然卤水、海盐。
注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视同销售,应当按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注 2: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4.税率采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地热、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矿泉水、天然卤水采纳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其他应税资源均采纳比例税率。
(多项选择题)〔2021 年〕依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情形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A.煤矿开采原煤用于职工福利B.天然气公司开采天然气对外销售C.贸易公司进口原油D.超市销售食盐(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或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单项选择题)〔2021 年〕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8 月销售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435万元,其中包含从坑口到码头的运输费用10 万元、随运销产生的装卸费用5 万元,均取得增值税发票。
已知资源税税率为2%。
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为〔〕。
A.8.7 万元B.9 万元万元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置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jin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
自然资源法制度概述前言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存的物质基础,其开采和利用对于人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已经引起了严重关注,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法制度。
本文将从自然资源法制度的概念、体系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简要介绍自然资源法制度的基本情况。
自然资源法制度的概念自然资源法制度是指对于自然资源开采、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及其体系。
自然资源法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为目的的法律制度。
自然资源法制度涉及广泛,包括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实效性的执法机制。
自然资源法制度的体系自然资源法制度包含了资源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管理和资源税收等方面。
其中,保护与开发并重、生态优先、科学管理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原则。
下面分别介绍四个方面的内容。
资源保护资源保护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基本任务。
资源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因过度开发、滥用资源而造成的环境破坏。
具体,通过制定各类环保法规、保护区域的设立和管辖、环保产业的发展等,保护各类自然资源。
资源开发利用资源开发利用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但要以可持续利用为前提,不能损害生态环境和消耗过多的自然资源。
所以,需要确立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有效的资源管理机制并强力执行相关制度,从而实现开发和保护两个目的的统一。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对各类自然资源的管理、开发和保护进行规范,以及节约资源、促进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来说,资源管理包括四个方面,即资源勘探开发、资源节约利用、资源信息管理和资源保护等,需要建立健全的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资源税收资源税收是自然资源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源税是国家对资源开发的收益征税,也是国家对自然资源利用进行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
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三、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
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环境资源 和维护生态平衡,而向利用环境资源,排放污水、
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物以及破坏 生态环境者征收一定的排污费、环境赔偿费、资 源补偿费等环境资源费的管理措施。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二)“三同时”制度适用范围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
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加以确定。 从项目涉及行业看,主要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 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 从项目类型看,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 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确有经济 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 从项目建设类别看,主要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 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我国的环境资源税正处在改革和完善过程中,这里只
介绍狭义的资源税,即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对资源税的纳税人、应 税范围、税目、税额、减税免税条件等作出了比较具 体的规定。 (1)资源税的纳税人。 (2)资源税的纳税范围。 (3)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 (4)资源税的减征和免征。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对三个主要环节的要求
1.同时设计
2.同时施工
3.同时投产使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在“三同时”制度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 责如下: 1、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进行审查; 2、对建设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3、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进行验收; 4、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依法对“三同时”制度的违反者,追究行政责任。
试论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
资 源 税 改 革 的 必 要 性
( )资 源 利 用 现 状 的 迫 切 要 求 一
可 以发现 ,我 国矿 业 多年投 资所 形成 的
产 能 集 中 在 2 0 年 、 0 8年 释 放 , 国 07 20 与
富矿征收不同标准的税 收 ,在达到公平竞 争的同时 ,防止资源开采者 采富弃贫 ,促
税 条例 ( 案 ),并 于 1 8 草 》 9 4年 1 0月 1日
开始实施 ,1 9 9 3年 1 2月 1日废止。我国 现行 的资源税制度 , 1 9 年 1 月 2 是 93 2 5日 国务 院发布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资源税暂 行条例 》 确定 的 。 1 9 从 9 4年 1 1日起实 月
源税 分 别 由 国税 和地 税机 关 同 时征 收 。
收工作 的重心 ,开征新的税种 ,不断完善
和优化税制结构 ,减少税收流失。
( )建 设 节 约 型 社 会 的 基 本 要 求 三
境与 经 济的 协调 发展 。本 文认 为 ,我 国 现 行 的资 源 税 应 进 行 改 革 , 以 此 来 加
快 我 国 经 济 的 转 型 , 让 经 济 增 长 质 量 更 好 。本 文 在 分 析 我 国 资 源税 法 律 制
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环 境压 力 不 断增 大的背景下 ,党的十六届五 中全会 首次把建设资源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
为 国 民经 济 与社 会 发 展 中长 期 规 划 的 一 项
度现 状 的基 础 上 ,针 对存 在 的 问题 ,提
出一 些 合 理 建 议 。
战略任 务。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创
环境资源税制度缺陷及法律完善
环境资源税制度的缺陷及法律完善摘要:环境资源税制度是环境资源税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通过对现行环境资源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更深入的完善环境资源税费制度,促进其在实际运行中最大作用的发挥。
关键词:环境资源税;制度缺陷;完善建议一、概况阐述环境资源税制度是国家为实现特定的环境资源保护目标,筹集环境资源保护资金,强化纳税人环境资源保护行动而征收的一系列税种以及采用的各种税收措施。
这一制度的设立是通过税收制度来刺激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措施的实施和完善的重要手段,是环境资源税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建立在”污染者付费原则”基础上的环境资源税制度,通过污染者承担治理污染源和消除环境污染的费用,将污染者污染行为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从而约束污染者的污染行为。
实施环境资源税制度,许多发达国家提出了“全面绿化税制”,既要开征各种环境资源税,还要对原有税种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
二、制度缺陷分析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基本的环境资源税制的框架体系,但很多方面还存在缺陷甚至空白。
在环境资源税制度方面存在以下缺陷:1、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税。
环境税是政府用来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经济手段。
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课征环境税无疑是环保工作的有力保障。
但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只存在与环保有关的税种,即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尽管这些税种的设置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但难以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生态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和资金支持。
2、税制未成体系。
现行税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虽然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但这些规定没有形成一套以促进生态保护为目标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完善税制体系。
同时,税收的调节范围只在鼓励利用”三废”、节能治污和限制生产污染、发展环保科技等方面有些单项规定,基本没有涉及到制约散滥开发资源、无偿占用、随意浪费资源以及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 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 税人。( )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 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 围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
三、印花税
【例3·单选】下列应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是 ( )。A.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营运许可证 B.土地使用证、专利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房屋产权证 C.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营 运许可证 D.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答案】D
【答案】AB
三、印花税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件贴花、 税额为每件5元的印花税应税凭证有( )。 A.权利、许可证照 B.营业账簿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 C.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D.合同类凭证
【答案】AC
三、印花税
(四)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 据。
【提示1】以凭证上的“金额”、“收入”、 “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 得作任何扣除。
【提示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 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 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 包括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 门登记的车船。(可以是机动车船和非机动 车船)
二、车船税
【例题9·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 规定,下列车辆中应当缴纳车船税的有 ( )。 A.大轿车 B.挂车 C.摩托车 D.自行车
【答案】ABC
二、车船税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自然资源,是指人类所依赖的、不能人为创造、来自自然的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各国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对部分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强调保护自然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该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的分类、管理制度、保护措施等内容。
根据该法,自然资源分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自然遗产等类别,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防止资源过度开发与浪费。
此外,该法明确了自然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负有总体把握和整体设计的责任,而地方则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二、《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另一项重要法规。
该法规定了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征收资源税的范围、税率和征期等内容。
依据《资源税法》,我国对有色金属、稀土、稀有金属、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类型、开采环境、利用方式等因素进行不同定级,以鼓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开采。
三、综合治理政策为了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国普遍制定了综合治理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例如,我国实施了水土保持政策,通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现象,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我国还推行了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以恢复退耕地的植被覆盖,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此外,各国还普遍采取生态补偿政策,通过给予生态保护者经济补偿,鼓励其积极参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这些补偿通常包括生态补偿金、生态公益岗位等形式。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至关重要。
我国矿产资源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随着 我 国经济 的快速 增长 和工业 化进 程 的不 断 加快 , 产资源 的开 发 、 用规模 也 在不 断扩 大 。矿 矿 利
立 , 产资 源税 费制度 也在 不断 完善 , 矿 逐步 建立 了现 行 的矿产 资源有偿 使 用 的制度框 架 。 我 国现 行 的矿 产 资源有偿 使 用 的税 费 制度始 于
国务 院 1 8 9 2年 1月发 布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对外 合 作 开采 海洋 石油 资源 条例》 其 第 九条规 定 :参与合 , “ 作 开采 海洋 石油资 源 的 中国企 业 、 国企业 , 外 都应 当 依 法 纳税 , 纳矿 区使 用 费 。①以行 政 法 规 的 形式 缴 ”
不 可否认 , 计税 依 据 曾在 一定 时期 内发 挥 了积 极 此 作用 , 但随 着 长 期 固 定 适 用 , 弊 端 也逐 渐 显 现 出 其
作者简介 : 次邦 (9 1 , , 刘 1 5 一) 男 四川 安岳人 , 西安 交通大学 法学 院教授 , 士生 导 师, 究方 向为 经济 法 ; 硕 研 王黎 (9 5 1 8 )女 , , 陕西西安人 , 西安 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 研究方 向为经济法 。 ①该条例 于 2 0 0 1年 9月修 改 , 参见《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修订) ( 第十条。
确 立 了我 国矿产 资 源 有 偿使 用 的税 费 制度 。 随后 , 国务 院于 18 94年发 布 了《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资 源税条
不适 应 矿产 资源可 持续发 展 的要求 。本 文 拟通过 对
资源税法有关政策讲解
提高
平移现行税率,其他粘土为从量计征,选矿体积 小于原矿,选矿税率应高于原矿。
提高
如平移现行原矿税率,选矿税率将低于税法规定 下限。为保护生态环境,采纳自然资源厅建议,
适当上调税率
提高
如平移现行原矿税率,选矿税率将低于税法规定 下限。为保护生态环境,采纳自然资源厅建议,
适当上调税率。
福建省资源税使用税率等有关事项介绍
资源税法确立的资源税税制有哪些重要变化
三是规范了减免税管理。现行减免税政策既有长期性政策,也有阶段 性政策。对长期实行且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减免税政策,资源税法做出了明 确规定。比如,对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煤成(层)气免征资源 税;低丰度油气田等减征资源税等。对阶段性优惠政策,则授权国务院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是否继续执行。
资源税法确立的资源税税制有哪些重要变化
一是拓展了征税范围。资源税法将征税范围的表述由原来的“开采矿 产品和生产盐”改为“开发应税资源”,并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需要,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为水 资源税改革试点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改革的空间。这种做法符合“重大 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为改革决策预留空间”的法治要求,一定程度上 确保了资源税法的稳定性和前瞻性。
开采尾矿,尾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免征资源税。
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内部信
04
息共享。税收征管过程中涉及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认定
等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提供信息或提供信息获取途径。
总结一下
谢谢
资源税法有关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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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资源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资源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资源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一、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对资源占用行为课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
我国对资源占用课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
此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1984年我国开征资源税时,普遍认为征收资源税主要依据的是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三方面。
从受益方面考虑,资源属国家桥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从公平角度来看,条件公平是有效竞争的前提,资源级差收入的存在影响资源开采者利润的真实性,或偏袒竞争中的劣者,或拔高竞争中的优胜者,故级差收入以归政府支配为好;从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资源应由社会净效益髙的企业来开采,对资源开采中出现的掠夺和浪费行为,国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促其转变。
这些解释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开征资源税的意义和必要性。
征收资源税的最重要理论依据是地租理论。
由于矿产等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国家凭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垄断,使资源产生地租。
矿产资源的地租表现为矿产资源的租金。
矿产资源的租金体现了矿产资源的价值。
这种价值不是矿产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的“劳动凝结”,而是矿产资源无以复加的使用价值的“国家所有权垄断”的体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允许,都不可能实施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权,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实际上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让渡。
中外资源税费法律制度对比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00 ) 104
【 摘 要】 资源税 费立法作 为解决资源短 缺问题 的法律手段 被各 国广 泛采用 ,美 国、俄罗斯、北欧一 些国
家根据本 国国情进行 了各具特 色的资源税费立法实践 并取得 了显著 的成 绩。通过 我 国与其他 国 家在 立法层 次、立法 目的、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机制 、征税 范围、资源 “ 税” 与 “ 费”地位 、配 套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等方面的对 比分析 并以此作为借鉴 ,提 出改革我 国资 源税 费法律制度 的
矿产 资源 ,其矿业权 的 出让 方式是 现金红利 招标制 度。这种红利收入 在美 国一 度 曾相 当可 观 ,近几年
进行调整 。这 对那 些 资 源密 集 的州 ,如 阿拉斯 加 、 租让矿产 ,其矿业 权 的方式 是招标 租让 。在 竞争招 实现了区域资源环境与其经济增长的 良性配合 。
第2 6卷 第 1 7期 2 21 0 0年 1 0月
湖南财经高等 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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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外 资 源 税 费 法 律 制 度 对 比及 对 我 国 的 启 示
建议 。
【 键 关
词 】 自然资源;资源税 ;资源补偿 费
【 中图分 类号】F0 ; 8042 【 25 F 1.2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 18 (00 5 00 — 5 09 44 21)0 — 08 0
资源短缺问题是世 界各 国在经 济发展 过程 中面 临的共 同问题 ,而 资源税 费立法作 为解决 资源短 缺 问题 的法律手段被 各 国广 泛采 用。资源税 在西方发 达国家被明确为绿 色生 态税 收 ,主要 目的是保护 生
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资源的排放和消耗、生态环境的破坏、气候变化等问题给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其中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行为税法律制度行为税是针对企业或个人在环境污染、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上向其收取的税费。
实行行为税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环境污染者的收税来激励其减少污染行为,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比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法》,就是针对污染物排污单位征收的环保税,其税率就以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量来计算。
制定行为税法律制度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环境责任的落实,也可以起到鼓励个人和企业减少环境污染的作用。
资源税法律制度资源税是国家根据资源消耗程度,在采矿、石油勘探、水资源开发等资源开发领域征收的税收。
通过征收资源税,国家可以合理调节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经济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比如我国有关稀土的资源税法律制度,其目的就在于合理调节稀土矿产资源开采,激发技术进步,提高稀土的综合利用率。
通过资源税律制度的建立,国家可以调节资源的供需关系,引导企业从整个社会和生态角度审视其生产行为,减少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消耗。
行为税法与资源税法的联系与区别行为税法律制度和资源税法律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两个重要税种,这两者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
联系方面:•相同的征收目的。
行为税法律制度和资源税法律制度都有调节资源的供需关系、保护环境的建设和生态系统的平衡等目的。
•具有一定的渗透性。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行为税法律制度和资源税法律制度可能会相互渗透。
比如在资源开采中,一些企业将废弃泥土等当做垃圾处理,这个行为就可以同时被看做是污染排放和资源浪费,可能会被两个税种同时覆盖。
区别方面:•征收对象不同。
行为税征收的对象为企业或个人在环境行为上的消费,而资源税征收的对象为对资源的消耗。
•依据不同。
行为税的税额一般是根据某一个单一的环境行为来计算,而资源税的税额是根据资源消耗的程度和种类来计算的。
浅议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完善
浅议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新的资源税制度在调节级差收入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统筹区域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通过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调整计税依据,适当提高资源税率等方式来确立资源税的应有地位,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首先介绍了资源税制度的特点,然后阐述了现行资源税制度的不足,最后提出资源税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资源税;定额税率一、资源税的概念及特点资源税是一个与环境、资源密切相关的税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根据征收目的不同,可将资源税划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
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级差资源税。
级差资源税设立的目的是平衡企业因开发条件、开采条件等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
企业因不同的地理位置、开采者技术差异、以及资源储量优劣等因素的不同产生企业开采资源以及生产一些资源后续产品的收入差异,即级差收入。
我国现行资源税是以调节级差收入为主,普遍征收相结合为辅的理念作为资源税的指导思想,属于级差性质的资源税。
[1]不可否认,级差资源税在调节级差收入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球无论在环境还是资源方面都已经达到了能承受的极限。
因此,人类有必要实施一些手段来缓解环境和资源的压力。
变更目前资源税的模式,调整课税方式是目前可行的办法之一。
级差性质的资源税虽然可以调节企业之间的级差收入,但仅能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却略显单一,局限了资源税发挥除调节级差收入之外的其他作用的发挥。
资源税的特点如下:首先,课税对象有选择性。
自然资源是自然界赋予人类的巨大财富,如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太阳能资源等。
而我国资源税并不是针对所有的自然资源,而是从众多自然资源中有选择性地挑选需要用税收进行调节的一些矿产资源对其进行征税,征税的范围相对较小,仅包括矿产品和盐。
其次,实行级差税制。
我国水资源税法律规制之初探
我国水资源税法律规制之初探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水资源的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我国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水资源税法。
这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税法律规制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于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水资源税法的出台,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
通过征收水资源税,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防止水污染,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税法包括了税金的征收范围、税负位置及税率等内容,其实质是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引导用水者合理利用水资源。
如何在立法上规范水资源税,使之更加符合现实情况,成为了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水资源税法的征收范围的规定,应该更加明晰。
水资源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地下水、地表水,也包括降雨等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在立法中,需要明确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从而更好地体现资源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对于不同类型的水资源,可以根据其稀缺程度和使用价值进行分类征税,以促进用水者更加节约合理地利用水资源。
水资源税法对于税负位置的设定,也需要更加合理。
税负位置是指具体谁来承担水资源税的义务。
在我国,水资源税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来承担,而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实力、用水行为等因素都会影响其税负位置。
在立法中,需要充分考虑税负位置的设定,使之更加公平合理。
对于大规模用水企业和富裕个人,可以适当提高税率,对于小规模用水企业和低收入个人,则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以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对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水资源税法的税率设置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税的征收效果和公平性。
在立法时,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稀缺程度、用水者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税率。
对于高耗水行业,可以适当提高税率,用以限制其过度使用水资源;对于低耗水行业,则可以适当降低税率,鼓励其更好地利用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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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在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不重复征税), 洗选煤销售时,按照销售额乘以折算率做为销售额计算资源税。洗选煤销售额包括 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运输费用。
不同税目应税产品,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 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和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对共伴生矿 暂不征收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全部按主矿产品税目和税率计征资源税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按数 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税额标 准,按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资源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的定义: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4.9.18,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10.1起 施行 1993.12.25,国务院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简称《资源 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纳税人
资源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 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售精矿取得收入1 200万元。已知:该矿山铜矿精矿换算比为1.1,适用的资源税 税率为百分之6。计算该铜矿8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1)该铜矿当月应税产品销售额=600*1.1+1200 =1 860(万元) (2)该铜矿8月应纳资源税税额=1860*0.06 =111.6(万元)
七,资源税税收优惠
资源税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纳税人开采或生Biblioteka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各税目征税对象:参见表6-4,《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未列明名称的其他 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
一,销售额
1.纳税人销售应税矿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 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的单位税额;由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生产地的单位销售价格及使用税率计算 4.扣缴义务人,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三)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一个月。也可以按次计算 纳税期限为1个月,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短于一个月纳税期限的,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八,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 但是以下情形,移送自用环节不计算缴纳资源税(单环节征资源税) 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移送环节不计算纳税 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移送环节不计算纳税 自采原矿加工金精矿,粗金,移送环节不计算纳税 1.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移送使用当天 5.扣缴义务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开采地或盐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 2.未跨省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纳税地点需调整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3.跨省开采,开采地纳税。由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每个开采地或生产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
运杂费应该与销售额分开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 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但是,以下项目除外(即使没有分开核算,也不征收资源税)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的(属于代收代付,不是销售额的一部分)
*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代收代代缴财政,不是销售额的 一部分)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收购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独立矿山:只有采矿或者只有采矿和选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
的原矿和精矿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例题:6-15,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 资源税的有(BCD) A 冶炼企业进口铁矿石 B 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 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 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解析: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纳税人 进口铁矿石不是我国境内开采的,所以不需要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征税范围
资源税征税范围: 开采的矿产品以及生产的盐 Details: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开采的天然气,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 3.煤炭。原煤,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4.其他非金属矿。 5.金属矿 6.海盐 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例题,6-16,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CD) A 人造石油 B 已税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 C 井矿盐 D 煤层气
资源税贯彻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立法原则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开采或生产过程中,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酌情减税或免税 3。油气田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百分之40 三次采油资源税少减征百分之30 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百分之20 深水油气田减征百分之30 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4.通过充填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百分之50. 5.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百分之30. 6.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 没有分开核算的,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资源税计税依据
4.征税对象为精矿: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征税对象为原矿: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销售金原矿,金精矿,比照上述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成本法计算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市场法计算公式: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 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 5.申报的销售额明显偏低,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除财政部,国税总局另有规
资源税税目,参考表6-4,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海盐,其他非金属矿
资源税税率,参考表6-4《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从价计征:表6-4列举出来的品目 ,未列举出来的其他金属矿
黏土, 砂石,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原则,由省级 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
定外) (1)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3)组
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二)销售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实际销售数量。 2.自用:移送的自用数量 3.不能准确提供销售数量和移送数量,以产量或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销售数量 4.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予减税或免税
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1。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例题:6-17,某铜矿2019年8月销售当月产铜矿石原矿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销
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