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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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7.22•【字号】合科[2014]92号•【施行日期】201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金融办关于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合科〔2014〕92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金融办(上市主管部门):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展,根据《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建立全省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科财秘〔2014〕241号)要求,现就建立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源库的基本构成本通知所称的后备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合肥市,依据一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流程进行搜集筛选,进入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科技创新型企业是指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包括一产(农业类)、二产(工业、建筑业)三产(高新技术服务类)等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由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和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场外市场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等三大子库构成。

(一)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主要搜集筛选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证券交易场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拟在境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的市内企业的相关信息。

境内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参照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制定;境外上市后备企业入库条件目前参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综合制定(附件1-1.1)。

入库企业培育过程分为后备、辅导、申报、在审四个阶段(附件1-1.2),在此基础上,以统计表格的形式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全面反映企业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上市融资需求和培育进展。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科计秘[2014]291号【发布部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7.29【实施日期】2014.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科计秘〔2014〕291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14年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字〔2014〕17号)精神,各市组织开展了3个配套政策的补助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

根据执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执行《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

现就有关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通知如下。

一、拓展条款《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条部分政策条款予以拓展,其他相关条件和操作程序保持不变。

1、实施细则中第三条“省、市(或县)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省内骨干企业、设立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三类对象予以补助。

现拓展到第四类补助对象,即“上一年度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按15%确定”。

2、实施细则第六条中“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

现拓展到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2020年度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

2020年度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

2020年度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指南为攻克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0年度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一)新型显示开展大尺寸AMOLED显示产品研发,研究高阻水性薄膜封装、面板封装、OLED MEM 封装、多层结构器件开发等技术,开发出高寿命、高信赖性的大尺寸AMOLED显示产品。

开展新型3D显示研发,改进真3D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基于裸眼3D视频源处理技术,开发低成本、高信赖的大面积3D全息图的自动化制作与播放终端设备。

围绕高性能头戴式显示需要,研发超薄高衍射效率全息波导、超轻薄光学透镜中继和系列化智能头戴显示器产品。

开展平板显示核心配套材料及装备研发,开发以柔性、超薄、多功能电子玻璃为代表的平板显示核心材料,支持In Cell Touch面板电磁屏蔽用高阻抗膜技术、触控模组一体化、打印OLED器件、打印量子点显示技术、打印薄膜封装等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研发。

支持准分子激光退火、高端OLED镀膜、无掩膜激光微纳米三维加工等设备自主研发。

(二)专用集成电路1.高性能存储及工业控制专用芯片研发。

开展高性能存储及控制芯片、DSP芯片、太赫兹芯片、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流量检测芯片、热量检测芯片、高精度运算放大芯片、新型高压整流二极管芯片等高性能专用芯片的设计和研发,研制自旋太赫兹光谱分析样机和自旋太赫兹样片。

针对5G通信、毫米波雷达等先进电子信息装备的高密集计算需求,以构建面向实体空间的软件无线电处理平台为基础,开展信号与信息处理等高性能异构多核处理器的研究,形成DSP产品系列。

开展适用于多电源拓扑的电源管理芯片研制,形成DC/DC变换器的通用设计平台。

2.半导体量子芯片。

研究适用于半导体量子芯片研制的硅基材料生长工艺,以硅锗异质结和硅MOS两种结构为基础,设计和开发一套分子束外延和化学气相沉积系统生长高界面质量的硅锗异质结和硅/氧化硅材料,通过减小硅锗异质结材料界面缺陷、提高二氧化硅/硅界面质量等方式来获得拥有长量子相干时间的同位素纯化的硅和锗材料的高电子迁移率和低界面态密度的硅基半导体量子芯片材料体系,为大规模量子芯片的研发奠定材料基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2•【字号】合政办[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08〕135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注册在合肥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企业、简化办理程序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窗口受理、媒体公示、阳光操作。

第四条成立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复审小组(以下简称复审小组),由市创新办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经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复审小组负责审核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有关事项。

市财政局、创新办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安排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条建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体系。

负责实施本细则的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第二章分则第六条《政策措施》第1条项目资助。

(一)申报时间:每年3月10-30日。

(二)申报材料:年度申报指南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办理程序:1.市科技局、经委每年年初根据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分别编制全市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电子信息、软件、新材料、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和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装备制造、汽车、家电制造)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复审小组审核、发布;2.企业申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受理;3.市科技局、经委提出评审方案,报复审小组审核后分别组织评审;4.评审结果经复审小组审核、公示,报市政府批准;5.市科技局、经委分别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7•【字号】合政[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1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皖发〔200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合肥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支柱产业创新能力,着力培育新兴产业集群1.对涉及我市产业发展的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单个项目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对其超额部分给予20%、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对研发投入年增长30%、占销售收入3.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火炬计划项目等,并在本地产业化,其所获拨款资金在200万元以内的,给予国家、省拨款额50%配套资助;其所获拨款资金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拨款额10%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1、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1、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2014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推进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1.设立“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凡在开发区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或其他机构,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借转补(一)工业借转补3.按照《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项目补助款作为财政预拨专项资金拨付给企业,视项目投资、产值、税收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再按比例转为补助。

(1)新引进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2)技改项目。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双千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计划投资额10%给予补助。

其中,对智能语音、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节能环保、光伏与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按设备计划投资额12%给予补助。

享受市级重大项目“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以上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4. 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

对经认定优选的高成长工业企业,采取合同约定发展目标的办法,给予发展资金支持。

对约定到2015年发展目标(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完成当年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并对超额完成当年年度考核目标20%以上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当年上缴税收市和区两级财政的实得额。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6.27•【字号】合经信法规[2014]207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14〕207号)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合政〔2014〕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2014年6月27日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合政〔2014〕62号)文件精神,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的程序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窗口申报、部门受理、联合会审、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

具体如下:窗口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提交市经信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所有材料在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审核完毕。

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经信委网站、《合肥日报》或《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由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合政[2014]8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合政[2014]8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合政〔2014〕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扎实推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扩大有效投入,增强企业内生增长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实现“新跨越、进十强”的目标,坚持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导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重要支撑,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用地少、消耗低、工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优势,着力扩大有效投入,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推动产品升级换代,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打造合肥工业经济“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引导,引领产业投资方向。

2.坚持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

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把技术改造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推动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良性互动。

3.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合政[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2014年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即1个若干规定、3个管理办法和5项具体政策,简称“1+3+5”政策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7日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为统一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体要求(一)我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五大”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均遵循本规定。

(二)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应按照“由事后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为主转变、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的思路,实现“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

(三)坚持政策传承和政策创新相结合、市场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给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使产业扶持政策更好地适应我市产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5〕2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5〕2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9日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广大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我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以下简称“职工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评奖五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条件不具备时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40项,参评奖若干。

第四条职工创新成果奖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突出重点行业和产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条件第五条职工创新成果奖评选范围:(一)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三)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四)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五)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六)其他生产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第六条职工创新成果奖申报条件:特等奖:创新成果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成果经济增加值达到或超过500万元。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7•【字号】合发[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08]28号)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自主创新方面有更大作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的战略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合肥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总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型产业为目标,以优化创新环境为保障,大力实施“六大创新工程”,深入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着力破除制约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探索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具有合肥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培育新兴产业上取得突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政资介紧密结合、充满创新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现代产业基地。

到2017年,建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城市,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

今后5年要达到以下目标:--创新型产业显著增强。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3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

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3-5个五百亿级新兴产业和3个千亿级支柱产业。

2015年4月份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等项目兑现情况的公示名单

2015年4月份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事后奖补等项目兑现情况的公示名单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国家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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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易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杰迈特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南瑞中天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安徽英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汇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安徽亚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南瑞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安徽一天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新力电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艳九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大道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 司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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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4年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解读会的通知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4年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解读会的通知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4年自主创新政策》
兑现申报解读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4.08.07
•【字号】合科[2014]102号
•【施行日期】2014.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2014年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
报解读会的通知
(合科〔2014〕10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及相关单位:
《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已由市政府以(合政〔2014〕62号)文件形式印发,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更好的理解、兑现《2014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和安徽省创新能力建设相关政策,合肥市科技局定于2014年8月12日上午8:30在市政务中心大会堂举行专场《2014年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解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会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企、市级创新型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企业科技项目负责人或政策兑现负责人(以上企业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负责通知);高校、科研院所、研究院、中介机构、孵化器企业相关负责人。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参会企业的落实,在会场将按照划分的区域对号入座。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确定1名负责人带队和1名联络员参会,并将人员名单和手机号码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电话:63538656
邮箱:************.cn
4、所有参会人员请于8月12日上午8:15入场完毕。

2014年8月7日。

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

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

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我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省关于财政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借转补”投入方式的资金管理。

单个“借转补”扶持项目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第三条“借转补”实行“设定具体目标~县区择优申报~市级竞争性分配~预拨专项资金~到期检查验收”的拨付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四条“借转补”项目申报、立项及资金拨付按以下程序进行:1.设定具体目标。

市级产业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在当年确定的资金扶持额度内~提出实施“借转补”投资项目的申报要求、支持条件、筛选程序等~并发布项目操作细则~明确预期绩效目标。

2.县区择优申报。

项目实行属地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具体时间根据各行业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项目申报材料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3.市级竞争性分配。

市级产业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科学评审、竞争择优。

根据专家的评审结论~确定拟扶持的项目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4.预拨专项资金。

扶持项目确定后~市财政根据市级产业政策执行部门审核意见~将项目扶持资金拨付县区~县区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完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扶持资金全额拨付项目单位。

5.到期检查验收。

各级产业政策执行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借转补”项目实施期限~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对检查不合格的~市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第五条市级收回的项目资金~作为下年度安排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来源之一。

合肥市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合政[1999]40号

合肥市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合政[1999]40号

合肥市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正文:---------------------------------------------------------------------------------------------------------------------------------------------------- 合肥市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合政[1999]40号1999年6月5日)第一条为促使我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密切结合,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奖励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是指与新技术(包括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有关的技术经济活动,是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系统工程,以市场实现程度作为检验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第三条合肥市技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学者及市经贸、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负责本奖项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技术创新奖。

市技术创新奖分为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奖、技术创新优秀企业家奖和技术创新先进工作者奖四个奖项( 以下简称优秀项目奖、先进企业奖、优秀企业家奖和先进工作者奖)。

市人民政府对技术创新奖实行总量控制,其中优秀项目奖不超过10项,先进企业奖不超过5个,优秀企业家奖与先进工作者奖总共不超过30人。

市技术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时间为该年度的第二季度。

第五条凡列入国家、省和市级的技术创新项目,通过市级以上鉴定验收,技术水平不低于省内先进,投产一年以上并形成批量,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优秀项目奖。

优秀项目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申报评奖条件分别为:(一)一等奖:技术难度大,达到国际九十年代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投入产出比高,节能降耗显著,对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有推动作用;生产及市场状况好,经济效益显著,年新增收入1000万元以上,新增利税200万元以上(其中新增利润100万元以上)。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科奖秘[2014]47号【发布部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4.02.21【实施日期】2014.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奖秘〔2014〕47号)各推荐单位:为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方式和要求(一)推荐方式2014年省科学技术奖网上推荐工作于2月24日开始,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提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

推荐单位使用本单位名称和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密码,按要求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1、总体要求:(1)推荐主体要求请推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基础上以出具公函方式报送推荐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等推荐单位出具的公函应是人民政府发文,省直各部门等推荐单位出具的公函应是部门发文,高校、科研院所等推荐单位出具的公函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项目要求鉴于各市科技奖励制度已趋于完善,今年鼓励各市推荐本市获奖项目。

中央驻皖单位、有关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也应择优推荐省科技奖项目。

(3)项目完成人要求为深化奖励改革,鼓励科技人员潜心做科研工作,今年对项目完成人提出的要求是:作为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中,要求同1人同1年度只能参与1项省科技奖的推荐。

(4)知识产权要求要求提供已授权且关联度大的知识产权。

科技进步奖应提供的知识产权目录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5项,并要求提供不超过5项核心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合政[2014]9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合政[2014]9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合政〔2014〕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目标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涌现出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

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根据《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授予张晖同志2013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G6-0.5T玻璃基板开发应用”等6项成果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淮第三代轻型卡车开发”等14项成果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合肥日新高温技术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生产线关键设备-预氧化炉”等27项成果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楷模,坚持“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导向,大力弘扬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精神,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激情、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2014年7月17日附件:2013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合肥市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获奖人:张晖合作单位: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47项)一等奖6项1、G6-0.5T玻璃基板开发应用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杨万来、刘武站、景锐、齐世文、张纪魁、赵波、张立军、何志锋、孟文龙、李海洪2、K系列2-3.5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薛白、张冬林、吴海曙、龚伟权、白德贵、孙光英、余建福、吴奇峰、张伟、任家权3、六门无霜变频保鲜独立制冰多温区冰箱的研制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金友华、杨宇澄、刘彬、张锋、刘志成、路建伟、朱友民、许东辉、左文军、刘旭4、基于LIN总线四线数字式泊车辅助系统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许永华、梅炜炜、曹新明5、优质高产两系中籼新组合两优628选育与应用安徽华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富生、刘世年、程昆、刘亮荣、沙金来、史昆、崔朝辉、陈光、黎方仁、乔兰兰6、生态环保高分子复合滤材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安徽省利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利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朱长效、刘瑾、王献彪、丁益、袁玉梅、张峰君、陈少华、尤静二等奖14项1、江淮第三代轻型卡车开发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李飞、陈玉鸿、朱晓东、周从源、俞燕、张荣侠、丁闰2、8000kN高速伺服控制热冲压液压机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张星、张海杰、李小斌、甄冒发、浦旭辉、尹云、梁金平、李红霞3、HRM3700S矿渣立式磨粉磨技术及装备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王国庆、李晓光、邓小林、叶卫东、李翔、袁凤宇、熊会军、XXX晶4、基于云计算和物联网的智能用电信息终端安徽汉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程文娟、梁祥松、王海江、郑杰、黄旭东、胡斌5、水雨情遥测终端机合肥三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蒋厚祥、陈子君、褚铭、李兵、仇涛、吴伟、张希俊、郭云飞6、手持式智能无线单兵应急指挥终端安徽创世科技有限公司,尼秀明、何佳、纪勇、王小敏、王大勇7、新能源电动大巴数字化充电系统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张红、马兰新、黄万志、彭松柏、白晓旻、孙胜友、钱正、汪强8、电动汽车用磷酸铁锂电池一致性技术研究及应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贺狄龙、马冬梅、宋金保、XXX旭、韩成祥9、全混式CSTR厌氧发酵工程装备与技术开发合肥创想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齐正斌、李泉临、郭涛、黄智锋、施建军、伍昌年10、复杂地形地貌井上下联系精确测量关键技术的研究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地质测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天亮、王厚良、米绍文、王联、马进、王珍、张惠武、黄思远11、患病空巢老人“医养结合”运行模式构建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戴夫、于卫华、余梅、潘爱红、陈雪羚、宋江艳12、精神分裂症患者共情障碍研究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董毅、朱道民、熊祖伦、张凤凤、程赓、常荷、耿峰、陈学全13、阻鼾器在成人OSAHS和儿童颅颌面畸形伴SDB的应用研究合肥市口腔医院,王岚、刘业海、陶李明14、江淮地区哈密瓜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安徽江淮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方宏建、戴祖云、高秀武、周阜宣、王雯雯、倪婷婷、李曼、施文政三等奖27项1、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生产线关键设备-预氧化炉合肥日新高温技术有限公司,张时利、王飞、王建跃、范立东、徐根应、刘红樱2、基于D5000的高压电网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在线校核系统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尹涛、王皓、吴夕科、葛晖、王红光、杨侠3、全自动高灵敏度光学材料微弱吸收检测仪器合肥知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吴周令、董敬涛、陈坚、江凤池、肖刚4、基于CAN总线技术的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设备产业化项目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马金华、吴焱明、方祝花、边祥勇、寇红军、杨德军5、高强度、高效率、带主动润滑结构的双联桥总成应用及开发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江源、徐爱娟、聂巧丽、李兆杰、周宗建、程士顺6、研发“自脱离三相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安徽国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郭耀华7、多功能总线复用光学触摸交互式电子白板安徽状元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朱立志、蒋智谋、董子侠、张超、李普、王倩茹8、数字内容跨终端出版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安徽教育网络出版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阮怀伟、吴雷、孙丙宇9、基于语义的大数据分析与商业智能服务系统安徽华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贾岩、李营、周宗好、夏丽丽、钱云、蔡磊10.大功率高频臭氧氧化电源合肥海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陈滋健、黄海宏11、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云信息平台系统合肥晶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宋波、郑哲、王奇、肖合明、洪增国、徐汉勇12、基于智慧生活的数字电视终端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自好、史敬、叶千枝、钟捷飞、马恋、高春廷13、微型互动投影平板电脑合肥华恒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黄汪、赵亚军、范美辉、顾岩、张翼14、混凝土用改性高强高模聚乙烯醇(PVA)纤维的研发及产业化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祖安、崔明发、张俊武、陈思鹏、胡安宁、姜家保15、基于无线传输供电技术的大功率LED照明灯具合肥流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倪干、孔佑文、杨旭霞16、瑞舒伐他汀丙烯醛安徽省庆云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黄庆云、娄美仙、黄庆国、孙立云、殷仕显、黄欢17、千米深井井筒装备快速安装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三建设公司机电安装工程处,阙胜利、吴向东、陈诚、黄庆宏、曹振林、廖鸿志18、合肥市农村地区6个月-6岁儿童缺铁性贫血调查与干预合肥市妇幼保健所,傅苏林、邵子瑜、殷刚柱、李辉、张黎明、王燕19、子宫动脉及卵巢血流变化与妊娠关系的临床研究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洪名云、唐志霞、季钢、何芳、张玲、严春20、自制体位架拍摄腰椎功能位平片在腰椎位移诊断中的价值研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胡茂能、杨祖华、章尚乐、王国亮、杜丹、沈华志21、根管治疗后疾病病因的微生物学分析合肥市口腔医院,张富华、姚莉莉、张建凤、何爱民、李矛、赵兵22、基于Twist和明胶酶表达监测预警乳腺癌微转移和复发的研究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赵敏、吴正升、王瑾、黄金、邹强、胡红光23、冠心病患者冠脉狭窄程度和Apelin-12的相关性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高潮、罗春苗、冯俊、张静、陈振飞、江永进24、姜黄素纳米脂质载体给药系统的实验研究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陈进、代文婷、陈卫东、何争民、XXX云、高雷25、黑色杂粮食品氧化稳定性及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张丽琍、XXX雄、祁斌、遆慧慧、吴雷、刘磊26、草莓优质高效育苗技术研究与应用合肥市艳九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廖华俊、沈海燕、董玲、江芹、魏发胜、宁志怨27、国审高产优质诺华棉1号中试与示范安徽绿亿种业有限公司,张保刚、张灿、岳继承、方爱虎、李洪生、葛本香——结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6.10•【字号】皖创新办秘[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创新办秘〔2014〕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创新型园区评价办法》,现就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省政府批准设立(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含国家级开发园区)。

二、评价组织1.自我评价。

各开发园区可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

方式为:登录省科技厅主页上的“安徽省创新型园区评价系统”(http://220.178.98.40:83/)(以下简称评价系统),网上填报评价的相关数据(数据初始密码由各园区致函传真至省科技厅网络中心*************索取)。

评价系统网上填报关闭时间为6月30日17:30,7月4日开始,各开发园区可登录评价系统查询本园区的评价自评分结果。

2.自我推荐。

自我评价分数达70以上(含70)的开发园区,可从评价系统中打印纸质2014年度创新型园区评价自评分表(附件2)和基础数据表(附件3),向所在地市政府(设区的市政府,下同)或省直管县政府(广德、宿松)申请参加省创新型园区评价。

3.政府审核。

各市、省直管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园区申报数据,以及涉及社会稳定、环境保护方面有关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评价指数高低确定本市参评园区,报省创新办。

三、材料报送。

市政府或省直管县政府审核推荐函和申报园区纸质自评分表及基础数据表一式二份,请于7月13日下午下班前寄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邮编230022,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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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
转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科[2014]98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合科〔2014〕9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和《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合科〔2014〕71号)要求,现将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财政局加强宣传,认真组织
辖区内企业申报,组织审核后按申报指南限定时间报送有关材质材料。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4日
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和《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实施细则》(合科〔2014〕71号)要求,现将2014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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