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行驶证是什么2019
启用机动车新驾驶证的规定-公安部[89]公[交管]字38号
启用机动车新驾驶证的规定正文:---------------------------------------------------------------------------------------------------------------------------------------------------- 启用机动车新驾驶证的规定(1989年4月20日公安部[89]公(交管)字38号印发)根据公安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证件》(GN43-88)标准规定,从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新机动车驾驶证。
一、新驾驶证分为四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简称正式驾驶证),是取得正式驾驶员资格者的技术证明。
凭此证可以在全国道路上驾驶准驾车型的民用机动车。
副证作为记录审验、违章、肇事、奖励及增学驾驶车型(不再另发学习驾驶证)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实习驾驶证》(简称实习驾驶证),是取得实习驾驶员资格者的技术证明。
除《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况外,凭此证可以在全国道路上单独驾驶准驾车型的民用机动车。
副证作为记录违章、肇事等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学习驾驶证》(简称学习驾驶证),是学习驾驶机动车者的证明。
凭此证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按规定学习驾驶民用机动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临时驾驶证》(简称临时驾驶证),是核发给持有我国承认的有效驾驶执照,临时来华需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外国人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省人员的驾驶证件。
凭此证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路线上驾驶准予驾驶的机动车。
正式驾驶员和实习驾驶员违章,交通民警需要暂扣驾驶证时,只扣留副证,同时开给证明(式样见附件一)以代替副证,驾驶员可继续驾驶车辆。
二、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全国开始启用并同时换发新驾驶证,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停止签发现有的驾驶证。
准备工作尚不充分的地区可以推迟进行,但必须于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全部换发完毕。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2019)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2019)各区分局、交管支队:现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公安局2019年4月17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交通大队负责办理本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第三条各区交通大队按需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的式样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监制。
第五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电动自行车登记条件、依据、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登记点地址、工作时间、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在政务网上发布。
各区交通大队应当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上述所规定的相关登记事项。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延用登记、注销登记、补牌补证登记、锁定(解锁)登记。
第二章注册登记第七条电动自行车登记按预录入、查验车辆、审核材料、录入信息、收取号牌工本费、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的程序办理。
第八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九条在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办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下列事项予以登记:(一)车辆所有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二)车辆的品牌型号、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三)车辆的颜色;(四)车辆的号牌号;(五)其他应当登记的事项。
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四)随车提供和车辆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原件(年满65周岁以上者除外);(五)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9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6.21【实施日期】2019.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2019年车检新规私家车60万公里强制报废
2019年车检新规私家车60万公里强制报废根据以前的汽车报废规定,非营运私家车一到15年期限就要强制报废,这对于不常用汽车的车主来说就有些不仁道了,买了一辆新车没怎么开,也没想换车,结果却因为期限到了不得不报废。
相较以往,现在的新规则显得仁义多了,新规规定非营运的私家车不再有报废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才会被强制报废。
其实一般的家用车一年也就开个2万公里左右,而一般的家庭开个10年后就会考虑换第二辆车了,所以这个报废里程数还是相对合理的。
2018新规定出台后车辆报废标准除了对行驶里程有要求外,还有年检,新规规定:新车6年一审,6年内每两年去车管所盖一次章,7年以后每年年检一次,15年以后每半年年检一次如果逾期未年检,被交警部门抓到,车辆将被扣分罚款。
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年检,该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一、新增处罚条例2018年新规定:如果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条件,但却没有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1)家用5座轿车以及7座SUV,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
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国家将会引导报废。
超过15年以上的为达到60万公里的上述车辆,每年必须检验2次,如果检验不通过的,将会强制报废。
(2)在中国,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
(打算买超大型福特F150等美国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年限一到,不管行驶里程多少都无法继续驾驶,强制引导报废。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年限一到,强制引导报废。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年限一到,强制引导报废。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年限一到,强制引导报废。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年限一到,强制引导报废。
2019年检新规:私家车60万公里强制报废,三年没有年检也强制报废二、汽车报废补偿标准如果国六正式实施,很多国三车必将面临报废,但是现在的大部分国三车都还没跑够60万公里,如果因为国六标准的出台导致国三车被强制报废,那么国家将会对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赔偿。
驾驶证使用规定
驾驶证使用规定驾驶证使用规定是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以下是关于驾驶证使用的规定。
首先,驾驶证的领取和使用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驾驶能力。
对于某些特殊车辆的驾驶,如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等,还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和培训要求。
其次,驾驶证属于个人证件,不得转借、转让或者伪造。
驾驶证上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
同时,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便于交警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查验。
另外,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驾驶证是一种准驾证,证件持有人在驾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不酒驾、不超速、不违章停车等,严禁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龄不足两年的新手驾驶员驾驶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货车等。
此外,驾驶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根据规定,每个驾驶员在驾驶证核发后的一年之内,必须参加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培训,通过理论考试。
最后,驾驶人在驾驶证的有效期内,应当年满满1年,且处于准驾车型的规定年龄内,才能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否则将被拒绝申请。
因此,在驾驶证使用期间,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总之,驾驶证使用规定是为了保障驾驶员在道路交通中的安全驾驶和遵纪守法,驾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年龄、健康等,并遵守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以及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
通过以上的规定和要求,可以有效地保障驾驶员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的秩序。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04•【字号】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五九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三章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第四章执法程序第五章执法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A)通过后,由国家主席XXX签署第8号主席令发布的。
A常委会B全体会C法工委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04年(A)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A4月28日B4月29日C4月30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B)章(B)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A)章(A)条。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B)、安全、畅通。
A便捷B有序C经济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A)发展相适应。
A社会B时代C建设7.机关、部队、(B)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A商业B企业事业C农业8.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禁止(B)通行。
1A小货车B拖拉机C大货车9.高速公路限速标记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跨越(C)公里。
A100公里B110公里C120公里10.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记、保险标记,并随车携带机动车(A)。
A行驶证B登记证C检验合格证1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B)罚款。
A一倍B二倍C三倍12.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C)。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A制度B机构C基金1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B)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A证件B机件C文件14.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A)。
A截止线以外B道路右侧B路口右侧15.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B)。
生活中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行车证是车辆的身份证,而驾驶证是驾驶者的驾驶证明。
行驶证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
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
▲生活中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行车证是车辆的身份证,而驾驶证是驾驶者的驾驶证明。
行驶证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
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
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证上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车辆出厂的技术数据和证件的发证日期等相关信息。
驾驶证是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明: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要随车携带有效行驶证。
总而言之驾驶证是证明持证本人有驾驶相应车型的证件,上面的内容有驾驶证号,有效如期,准驾车型等。
行驶证是证明对应车辆的有效证件,上面内容有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型。
发动机号,底盘号等,两证需要结合用,但是不能互用。
行驶证的作用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
《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
保险索赔凭证。
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即按时参加了年度检验),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八条中的“资质”修改为“条件”。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适用本规定。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交通法律法规大全
交通法律法规大全交通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交通管理所制定的法律和规定,是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行为的重要依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交通管理的基本法律,对道路交通的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了对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的登记和管理、交通信号、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
在日常驾驶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行驶等,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准驾证件,是驾驶机动车的必备证件。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员需要通过考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在驾驶机动车时需要随身携带并出示给交通管理人员。
另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也有详细规定,驾驶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法。
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国家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例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扣留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
此外,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在道路交通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驶,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侧翻、坠落等意外事件。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国家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程序和结果等。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有许多其他与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等。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分成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税〔2019〕900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分成比例有关问
题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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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分成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财税〔2019〕900号
省公安厅:
《关于申请将全省交通管理证件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请示》《关于划分全省交管证件财政收入比例的建议》收悉。
经研究,现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分成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级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属于省本级收入,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二、各市(州)、县(市)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按照省和市(州)、县(市)25% :75%的比例分成,分别缴入同级国库。
三、各级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收缴办法按照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公安部门按规定印制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四、各级公安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执行,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文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29日
——结束——。
机动车行驶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驶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国家对机动车实⾏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牌证。
⼀、机动车⾏驶证的法律规定1、《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国家对机动车实⾏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牌证。
(⼆)第⼗⼀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四)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
(五)使⽤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96条,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2。
(六)使⽤其他车辆的机动车⾏驶证的,根据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罚款罚款200-2000元,扣12分,扣车,违法代码5705。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号令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的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合格证明或者进⼝机动车进⼝凭证;(四)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政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申请之⽇起⼆⽇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区别
驾驶证和⾏驶证的区别随着社会经济⽔平的发展,车⼦已经逐渐成为⼈们⽣活中不可或缺的代步⼯具,越来越多的⼈选择了购买私家车,许多⼈每天都是开车出⾏,既然选择驾车出⾏,驾驶证和⾏驶证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驶证和驾驶证有什么区别呢?就让店铺⼩编来告诉你。
驾驶证:是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明:由《中华⼈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信息、初次领证⽇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驶证:是指“机动车⾏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驶的法定证件。
⾏驶证⼀般是由主页、副页⼆部分组成。
其中:主页正⾯是已签注的证芯,背⾯是机动车相⽚,并⽤塑封套塑封。
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车辆上路⾏驶时必须要随车携带有效⾏驶证。
⾏驶证主页正⾯⽂字颜⾊为⿊⾊。
“中华⼈民共和国机动车⾏驶证”字体为12pt⿊体,位置居中;“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使⽤性质”、“所有⼈”、“住址”、“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注册⽇期”、“发证⽇期”等⽂字。
副页正⾯⽂字颜⾊为⿊⾊。
“号牌号码”、“核定载⼈数”、“档案编号”、“整备质量”、“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字。
有了⾏驶证和驾驶证,才能够顺利开车出⾏,如果证件不⼩⼼丢失了要及时的去相关部门补办,希望通过店铺⼩编的介绍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哪⾥不明⽩的,可以搜索店铺,在线咨询律师,让律师来为您解惑。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篇一: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准驾车型及代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版)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带领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营业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019年整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
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11.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施行日期】2019.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是关于驾驶证的相关规定。
驾驶证作为一种合法凭证,是规范驾驶人行为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着重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驾驶证种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证分为机动车驾驶证和非机动车驾驶证两种。
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主要指自行车。
驾驶人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需持相应的驾驶证。
二、驾驶证的发放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证的发放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年龄要求: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对于非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必须年满16周岁。
2. 学历要求:机动车驾驶证的发放要求申请人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但对农村学历低的农机驾驶人员有特殊规定。
3. 健康状况:申请人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4. 涉毒犯罪记录:申请人不能有涉毒犯罪记录。
三、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需符合以下规定:1. 申领程序: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核和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证。
2. 期限和有效期:驾驶证一般有效期为6年,持证人需按期进行审验,逾期未审验将被注销。
3. 证件携带:持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并予以出示;未携带或不出示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证持有人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驾驶证期满未审验的:处以罚款,并要求进行审验。
2.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并可吊销驾驶证。
3.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4. 非法使用他人驾驶证: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五、驾驶证的冻结和注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规定,驾驶证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冻结或注销:1. 驾驶证持有人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可能被冻结。
2. 驾驶证持有人12分满分以内或者决定驾驶人考试不合格的,将吊销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600元;(二)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每米900元;(三)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每米1300元;(四)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五)辅助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第六条车船税法和本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
Whoever you admire most in your heart, don't have to become that person, but use that person's spirit and methods to become yourself.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导读: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区别在于:1、类型不同驾驶证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行驶证是准予某辆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行驶证是车辆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
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区别在于:1、类型不同驾驶证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行驶证是准予某辆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行驶证是车辆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
3、内容不同驾驶证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
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
行驶证的用途:作为保险的索赔凭证、动产权证明。
驾驶证的用途: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身份证来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区别有哪些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什么区别什么是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需要年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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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行驶证是什么2019
车辆行驶证的专业说法应该是机动车行驶证。
这是一种法定证件,是允许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有效凭证。
该行驶证具有唯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
一、行驶证是什么
车辆行驶证也就是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
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是我国法律、法规认可的重要证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
机动车驾驶员务必高度重视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
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
《机动车行驶证》具有唯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
二、行驶证补办
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办理时限
(一)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提交的资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
牌交回。
(四)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在我国境内,机动车要在道路上行驶,按照规定必须要
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才行,此时也就是办理机动车行驶证。
在行驶证上记载了很多信息,其中一项就是车主姓名。
这里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要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那么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