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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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述题(共20分):
谈谈您对职务发明创造构成条件得理解。
答:职务发明创造就是指执行本单位得任务或者主要就是利用本单位得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得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得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发明创造得完成利用了本单位得“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就是指单位得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得技术资料等。
2、发明创造得完成利用了“本单位”得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就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得过程中所利用得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就是职务发明创造。
3、发明创造得完成“主要就是"利用了本单位得得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得就是本单位得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得作用与比重。判断就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就是在单位内还就是在单位外作出得,也不取决于就是在工作时间还就是在本工作时间外得业余时间做出得,只要属于执行单位得任务或者主要就是利用了本单位得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就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得也属于就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与上下班时间得限制。
2、论述题(共20分)
试举例说明您就是如何理解商标权无效得具体情形得?
商标权无效就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得,依法定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得制度。
在无效宣告制度之外,撤销注册也可使商标权归于消灭,但撤销注册得理由要么就是注册商标未满足使用要求,要么就是该商标丧失了其显著特征。撤销注册与无效注册得效力不同,撤销某一商标得注册,该注册仅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效力;注册无效得,无效决定得效力具有追溯力,为自始无效.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得禁止性规定。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就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她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得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她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她人得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三)注册商标争议
注册商标争议就是指,在先注册人认为后注册得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得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得商标相同或近似而提出得争议。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得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得商标。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
吴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银行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吴某即交出房产证,房产证记载吴某为产权人。银行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吴某因无力还款,银行正准备拍卖该房产时,突然接到一纸诉状,吴某之弟在诉状中提出,抵押房屋系其父母购置,应归她们兄弟二人共有,现在吴某私自抵押,请求法院判决该抵押关系无效.经查,该房屋为吴某兄弟年幼时其父母为其兄弟二人所购置,但只以吴某姓名登记,其间并无其她记载。试分析:
(1)吴某能否以其兄弟二人共有得房产设定抵押?为什么?
答:不能。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她共有人得同意,抵押无效。但就是,其她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得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2)吴某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得行为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案所涉及得核心问题就是共有房屋得公示与实际权利不一致时就是否具有外部效力得问题,即银行可否依据不动产登记而与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来对抗权利人得抗辩,即本案涉及得就是不动产登记得公信原则问题、
所说公信原则就是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得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再现出来得物权不存在或存在暇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得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得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得物权存在相同得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公信制度就是交易得一项重要规则,其设立有利于建立一种真正得信用经济,并使权利得让渡能够顺利得、有秩序得进行.公信就是与公示紧密相联系得,只有通过法律规定得公示方式所产生得物权变动才具有公信力。公信原则使交易当事人不必因为过多得担心处分人不就是真正得权利人而对交易
犹豫不决,特别就是交易当事人不必要花费更多得时间与精力支调查了解标得不可追夺性得依赖与期待,从而使交易当事人产生安全感,达到交易之目得.
(3)银行能否对吴某抵押得房产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答:本案中,吴某作为唯一得产权人就是与其父母得初衷相悖得,因为,吴某得父母就是为兄弟二人购置房产得,但就是,由于房产证上记载得权利人为吴某,便应推定吴某为登记所记载得权利人,吴某便就是法律上得真正权利人。事后,吴某之弟也未通过正当程序进行权利变更,因此,银行只能相信该登记而不能相信其她证明.同时,银行也不知道该登记存在错误,因此,银行由于相信登记所记载得内容,与登记记载权利人吴某发生交易,即使登记记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也仍然应当保护善意当事人银行得利益。此外,银行与吴某所签订得抵押合同既符合实质要件,也符合形式要求,故银行可依法行使抵押权。
4、案例分析题(共20分)
甲、乙、丙自然人签订协议:(1)投资设立生产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甲、乙、丙三个均以货币投资,投资额分别有15万、10万元、5万元;(2)公司章程由甲独自起草,无须股东会通过;(3)公司前3年无论盈利与否,均需向股东支付股利;(4)公司前3年无论盈利与否,均不提取盈余公积金。上述协议就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得有关规定?为什么?
答:2、3、4均不符合公司发规定。
1、公司章程制定与修改都必须经过股东会同意。
2、股东只有在公司有盈利时才能分配利润。ﻫ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得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尝蒂妒郦德垫泉叮沪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得百分之五十以上得,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得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得,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这实际上就是把股权跟债权混淆了。从协议上瞧,乙与丙得权益约定更类似债权,而甲就是公司实际拥有人。与其这样约定不如直接签订借款协议。
5、案例分析题(共20分)
甲向乙房产商购买一套全装修房,由甲分期付款;同年底乙交付房屋.关于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