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实验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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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
义务制阶段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江阴市教育局2012年关于《江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学校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学校自主、科学合理、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与分配方案全过程阳光操作,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后实行,确保全校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考核对象
本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学校对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德、勤、量、绩等方面进行,主要分为津贴、奖励与质量三部分。津贴包括班主任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奖励包括名优骨干教师奖、荣誉奖、教改辅导奖、考勤奖、安全奖和后勤奖;质量包括师德考核、工作量考核、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和年度(学期)考核。
五、考核方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津贴与奖励部分,剩余总量为质量考核,分四个项目:师德考核、工作量考核、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和年度(学期)考核。其中,年度(学期)考核部分占剩余总量的30%,工作量考核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各占剩余总量的35%。
六、考核标准
(一)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班主任津贴为小学300元/月,初中400元/月,副班主任津贴为班主任津贴的1/3。按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发放,超过半个月的以1个月计,不足半个月的以半个月计。班主任考核奖标准为每月小学150元,初中200元。副班主任考核奖标准为班主任考核奖标准的1/3。
2.管理岗位津贴:以班主任津贴(含考核奖)为基数,年级组长0.6、备课组长0.4元、教研组长0.6,十个月计算。中层副职、中层正职、副校级的标准分别为基数的1.3、1.4、1.6倍,十个月计算。兼任多个管理职务的人员原则上按最高职务津贴标准计发,不重复计算(兼任班主任的除外)。
(二)奖励
1.名优骨干教师奖:无锡市学科带头人以上(含名校长、无锡市德育带头人)的名优教师由市教育局统筹经费,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考核奖励,其他骨干教师的奖励,学校将根据《英桥国际学校名特优教师考核奖励条例》、《英桥国际学校德育(班主任)名优教师考核评分条例》考核情况,每年度发放德育、科研、教学名优骨干教师奖:无锡市能手、江阴市学科带头人2000元,无锡市新秀、江阴市农村骨干教师、江阴市能手1000元,江阴市新秀、江阴市农村教坛新星500元。(德育、科研按相同标准执行。)班主任能手、新秀不在班主任岗位,不参加考核。如果同时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荣誉的,按最高级别计算, 不在本地区获得的荣誉称号,须经本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获领奖励)。
2.教改辅导奖:主要包括教师开展教育科研、发表论文、比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以及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成绩的激励,此项津贴按照学校奖励标准执行。
3. 荣誉奖:包括教师个人荣誉、学校集体荣誉的激励。(授奖单位已发奖金的不再重复,不足部分按学校标准补足)。
4.考勤奖:就教师的出勤、值班、加班的情况进行奖惩。按月考核,考勤奖标准为1500元/年,按学校考核办法执行。考勤奖同时考虑对一些特殊工作的奖励性补贴,如临时性工作和突击性工作。
5、安全奖:就教师在安全意识,安全防护,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到位,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等方面情况进行奖惩。按学期考核,标准为1000元/年,按学校考核办法执行。
6、财产管理奖:就教师在资产管理、维护,节支节能等方面情况进行奖惩。按学期考核,标准为500元/年,按学校考核办法执行。
7、校长特别奖:奖励在学校品牌建设、新课堂改革、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中创新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三)质量
1.师德考核:师德考核是绩效工资考核的前提和基础,学校主要对教师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情况考核。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可视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惩罚。详见《江阴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进行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兼课,或进行有偿招生的;
(2)损害学生利益,有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与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因工作不当或失职造成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5)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校纪校规行为,严重损害教育形象的。
2.工作量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反映承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量。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参照《江阴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制定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方案》。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根据部门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4.年度(学期)考核:结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为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的人员奖金500元,记功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奖金800元,奖励费在事业费中列支。奖金发放时间和方式由教育局另行通知后发放。
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方案
一、初中教师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
注:学校可根据年级、学科特点设定合理的系数加以调节。
二、小学教师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
1.作业、辅导课时指语数英老师批改作业、对本班学生培优补差的折合周课时数;音体美、信息技术、科学老师进行兴趣小组训练等折合周课时数。
2.其他课时指任教本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课时数。
3.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前提是各学科教师工作量相对均衡。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其工作量定位必须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
三、有关工作量的补充规定
1、长期在一线教学岗位的老师,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可照顾1/3工作量;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可照顾1/2工作量。被照顾教师总的工作量计算上限为满工作量。
2、行政人员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
副校级:1/4学科教师基本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