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外聘教师聘任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一、外聘兼职老师的界定外聘兼职老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老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需要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老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老师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怀我院进展,情愿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老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肯定实践阅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来自其他院校的老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阅历,且具有肯定的`教学技能。
3、外聘老师可以受聘承受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老师聘用程序1、系部负责人应依据本系部的教学状况充分整合全校老师资源,合理安排运用校内老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老师的须要性进行审核,原那么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老师;外聘兼职老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老师即转为跟班老师,按跟班老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看法。
3、各系部将“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看法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老师管理要求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老师的业务考核,留意外聘兼职任课老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对于教学效果差,同学反映剧烈的外聘兼职任课老师,应实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老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老师与本院专任老师一并列入同学对老师的测评范围。
职校外聘教师聘任制度
外聘教师聘任制度一、聘请教师的条件1、学校教务处在均衡协调编制内人员的分工后,确定专任教师工作任务饱满的情况下,可申请聘用兼职教师任教。
2、各专业的所有课程,现有教师中无人能承担的,可申请聘用兼职教师承担。
3、专业及专业实践课可从社会上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名师专家或专业过硬的年轻人任教。
二、外聘教师资格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应具有应聘课程和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语言规范、准确、流畅、生动,使用普通话;板书工整,板图简练、清晰、醒目,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5、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能手,学历可不做要求。
三、外聘教师的聘请程序1、根据教学需要提出聘用教师的计划,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将《拟聘教师(兼职、兼课)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
2、通知拟聘教师试讲时间,提前一周指定45分钟的试讲内容,由教务处组成听课、评课小组,对拟聘教师的试讲进行评议(按新进教师同等处理),确定拟聘教师人选。
3、拟聘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教务处填写《外聘教师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拟聘教师由教务处审查合格,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签订《外聘教师聘任合同书》一式二份(教务处、本人各一份,甲方代表为学校教务处)。
4、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并发放教学进度计划表、课表、实验和实习安排表以及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1、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其要求与专职教师一样,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进行1~2次听课、评课,检查一次教案,召开1~2次座谈会,检查作业布置与作业批改情况,抽查教学进度,检查试卷的准确性、难度、题量、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2、每学期对外聘教师在学生中进行测评,了解学生的反馈,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外聘教师,要及时与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职业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职业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加快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需择优外聘(包括校内离退休教师)部分教师担任教学任务,形成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外聘“三结合”的教师队伍结构。
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满足教学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1.外聘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教学业务能力。
具有高校、中专校教学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2.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有一定教学经历或了解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等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规律。
3.外聘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现场实践经历、经验和相应的实践技能。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1.人事处招聘。
人事处根据办学专业的调整及各系、部提出的用人计划,不定期的通过新闻媒体、人才市场及系部推荐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可聘的教师资源库,并分别提供给各系部,以供安排教学任务时选择。
2.各系、部推荐。
各系、部依照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任课时,如人事处提供的外聘教师登记名单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各系、部根据外聘教师条件要求,聘请教师(优先考虑本院相近专业教师),并填写《应聘教师登记表》,报人事处汇总建库,由人事处进行聘用资格审查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依据系、部提出的外聘教师人选方案和人事处对聘用资格的审查情况,组织有关教师参加的评课组,对基本资格合格者进行试讲,并在《外聘教师试讲登记表》中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因特殊原因未经试讲的,教务处必须会同系、部有关人员安排听课,胜任的要补办相关手续,不胜任的要报人事处予以辞退。
4.人事处根据教务处组织试讲的聘用意见,组织试讲合格人员签订《聘用教师协议书》,一式两份,人事处和本人各存一份。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1.外聘教师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高职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高职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兼职教师,使学院形成一支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于利用社会力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教师队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根据学院的办学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一、兼职教师聘任原则1.聘任经验丰富、工作一线人员或同类院校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来我院任教。
2.学历要求年龄<30岁要求有硕士学历或学位;30≤年龄<40岁要求有本科学历。
3.原则上不聘任在校研究生、年龄<30岁的本科生或初级职称的教师。
二、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聘任系、部要保证本系、部校内教师都承担基本课时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期教学计划聘任兼职教师。
2.对于新聘或新课兼职教师,聘任系、部要组织进行试讲,保证教学质量,并填写《兼职教师试讲情况登记表》一人一式一份(后附)。
3.兼职教师如实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后附)并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人一式两份。
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
4.在教学任务确定前(一般在前一个学期期末),系、部教研室将每位兼职教师的《兼职教师审批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和《兼职教师试讲情况登记表》整理好,并进行审批后,交回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5.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安排课程。
三、兼职教师职责1.严格执行教学进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
认真备课,认真批改和讲评作业。
2.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点突出,启发引导,重视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要定期参加学院规定的教研活动,共同研讨教学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课程教学要求布置、批改、讲评作业。
认真指导学生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6.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某某职业学院外聘专职班主任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外聘专职班主任的聘用及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适应我院新形势的需要,需择优外聘一部分专职班主任。
为加强专职班主任的管理,保证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班主任的聘用条件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觉悟高,是党员、团员或政治思想工作者。
3.有担任中学以上班主任或从事管理育人工作经历的教师。
4.在大学里担任过班长或学生会等干部的当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聘用)。
5.有较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6.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积极有效地组织管理班级,富有创造性地教育和影响学生。
7.年龄在60岁以下(女教师在55岁以下)的退休教师。
8.身体健康。
二、外聘专职班主任的聘用程序1.人事处招聘。
人事处根据各系部提出的用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外聘班主任资源库,应聘人员填写“外聘班主任登记表”并提交有关证件,经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递交学工处。
2.由学工处牵头会同人事处、团委、各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3.人事处根据院领导的批示与受聘的专职班主任签订“班主任聘用协议书”。
三、外聘班主任的管理1.外聘班主任聘期一般为一年。
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2.外聘班主任应为专职班主任,不担任其他工作,一名专职班主任须带三个班,且每班级人数以45人为限。
3.外聘专职班主任由各系部负责管理和考核。
4.外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⑴全面负责所分管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院系有关学生工作的部署,按时参加系部召开的班主任例会,向系部有关领导汇报学生情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紧急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⑵熟悉本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家庭情况、个性特点、学习情况等),准确掌握“三困生”(经济困难、学习吃力、有负面心理情绪的同学)的详细情况,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每学期应有针对性地与每一位同学至少谈一次话。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为不断提高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利用行业企业人才资源,进一步改善“双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校内外结合、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教师要求来自相关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同等资历资格,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4.公共课教师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或工程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授课任务。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工作形式1.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
授课方式可以采取集中授课也可以采取分散授课;可以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能在校企合作企业或生产车间进行授课的不在校内或教室内进行。
7.定期来院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参与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8.外聘教师集中授课每日最高不超过8学时。
三、聘任外聘教师的数量各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和校内师资情况确定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外聘教师数量。
四、聘任外聘教师程序1.各院(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外聘教师聘任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同时附拟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9.在确定外聘教师的人选时,需由院(部)、人事处、教务处、质量诊改办联合组织考核、试讲,以确定拟聘人选。
中职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规范外聘教师的选聘、任用、考核和待遇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各类外聘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专家顾问等。
第三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选聘与任用第四条外聘教师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学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成立外聘教师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外聘教师的选聘工作。
选聘工作小组应制定选聘方案,明确选聘条件、程序、时间等。
第六条外聘教师应聘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2.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3. 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对外聘教师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面试、试讲等考核环节。
第八条外聘教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九条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外聘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科研工作,为学校科研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2.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力等;3. 师德表现: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队协作等。
第五章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外聘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享有休假、进修等权利。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高质量的外聘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及XX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保障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能力,助力专业建设和发展,助推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聘任原则1.按需聘任。
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核算,原则上外聘教师占部门教师总数(书记、行政副主任、秘书、辅导员不含在内,由人事处核准)的比例不超过30%,生师比低于18:1不再外聘。
特殊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报主管校领导,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2.对口聘任。
所聘教师工作领域或专业应与学校所聘教学工作内容相一致。
3.课程聘任。
外聘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应为专业课、公共课或者实习实训指导课,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原则上只受聘一门课程(含实习实训课程),最多不超过2门;课时量每学期不超过160学时(含)。
三、聘任条件1.忠于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
2.能够普通话教学,并熟练运用现代信息化教学技术。
3.身体健康,能完成聘期内规定的教学任务,男性年龄在60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下。
4.其他。
专业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曾担任过拟任课程或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教师;或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来自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是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金工实习指导教师应为企业的技术能手、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10年以上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校外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一、校外教师的聘任条件(一)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五)校外专业教师须具备2年以上的、与相关企业高级技工工种相应的专职工作经历或是公认的本工种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条件。
二、校外教师的聘任程序(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每学期末由各专业负责人提出校外教师的拟聘计划,经教学办、学院审核。
(二)优先聘用有相关专业教学经验的其他高校教师、退休教师、企业人员等。
校外教师的选聘一般在本专业教学团队兼职师资库中进行筛选,各专业教研室要注重建设较稳固的专业教学团队兼职教师库。
(三)各二级学院应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查聘用前进行教学能力的测试,考核通过者填写《校外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查并备案。
(四)经学院审议同意后,与校外教师签订《校外教师聘任协议书》,并颁发聘书。
三、校外教师的管理(一)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办负责校外教师的日常管理及教学考核工作。
(二)对初次聘任的校外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
经考核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者将予以解聘。
(三)校外教师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用人单位对校外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评分达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教务处对考核情况实行抽查,最终结果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续聘,不合格则解聘。
(四)校外教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教研和科研活动。
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院的教学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外聘教师工作规范化,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水平高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兼职教师的范围1、我院缺少任课教师的课程。
2、新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
3、新设置专业需要聘请校外教师任课的课程。
4、名师、名教授、专家学者、“双师型”教师、高特级技师、绝技绝活专家、生产实践和实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共产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
4、具有一定的确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
5、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6、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7、本院退休教师中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各系(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2.对符合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系(部)负责以试讲、而试等方式进行初审。
审核基本资料包括:(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3)身份证。
以上证件由系部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前两周的讲课为试用期,各系部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兼职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4.特殊情况,各教学系(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任手续。
由教学系指导被聘任的外聘教师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由系收齐上交教务处存档,院办备案。
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外聘教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师的范围和条件1. 外聘教师是指受我校聘请,承担特定课程、实习实训、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非本校在编教师。
2. 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3)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胜任所聘课程的教学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外聘教师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外聘教师的岗位职责1. 承担所聘课程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与待遇1. 学校对外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外聘教师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课时费、科研奖励等,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学校为外聘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外聘教师的解聘1. 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的。
(3)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 学校在解除聘任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外聘教师,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方法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方法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方法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外聘兼职教师由教研室提名。
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教研室于学期结束前四周确定外聘兼职教师人选。
原则上现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的兼职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
倡导各专业主干课程聘请有关高校专家教授主讲。
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机械系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报系部审批备案。
外聘兼职教师由系部审批。
系部主任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对教研室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各系部或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教务处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与误餐补贴计发,并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
四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外聘兼职教师应以主人翁的姿态,遵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其课堂教学的主要规范是: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兼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
教师备课应准确把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和难点。
教师备课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补充,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现场实例或案例。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1.急需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必须是现有师资暂时不能满足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校内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也没有合适人选承担此项教学工作的。
2.资格从严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能胜任专业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
对于特殊岗位适度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
2.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3.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4.理论课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实践课教师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计划审批。
各教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
2.院部提名。
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计划,提出拟聘教师人选,并对拟聘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拟聘教师须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一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拟聘教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4.签订协议。
人事处对任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1.外聘教师在我校授课期间由学校支付课酬(含税),学校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未经学校审批,教学院部私自外聘的教师,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2.外聘教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每月末各学教学院部报至教务处审核。
中职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的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各类外聘人员,包括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聘人员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应当经过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岗位需求、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条件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聘人员的聘用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
第六条外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等参照我校同类岗位人员执行,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外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招聘需求部门提出外聘人员需求,经学校审核后报校长批准;2. 招聘部门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考核;3. 面试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部门报校长审批;4. 学校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八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3. 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岗位要求;4. 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因故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解除。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中职学校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兼职教师聘用制度
兼职教师聘用制度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外聘专家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祖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教学能力;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3.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4.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4)在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
5.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单位聘请教师,原则上应征得拟聘教师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外聘兼职教师工作职责1.兼职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学校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与学校教务处协商好所承担的教学课程和时间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2. 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课程课时的要求,保证教学质量;3.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合理安排作业与批改。
课后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并且多与专职教师交流,反馈教学情况等;4.兼职教师应不定期主持经验交流研讨,与专业教师交流企业知识、教学方法等内容,促进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5. 兼职教师应不定期向我校师生举办专题讲座,扩展师生的知识面;6.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推进我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发展;7.兼职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学部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三、外聘专家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各专业部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聘请申请,拟定聘请名单;2.教务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外聘兼职教师名单,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外聘兼职教师名单,并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3.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外聘专家兼职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用协议;4.学校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外聘专家兼职教师名册,对外聘兼职教师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5.学校统一与所有受聘教师签订《武汉市财政学校兼职教师聘任合同》和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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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师聘任制度
一、聘请教师的条件
1、学校教务处在均衡协调编制内人员的分工后,确定专任教师工作任务饱满的情况下,可申请聘用兼职教师任教。
2、各专业的所有课程,现有教师中无人能承担的,可申请聘用兼职教师承担。
3、专业及专业实践课可从社会上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名师专家或专业过硬的年轻人任教。
二、外聘教师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应具有应聘课程和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语言规范、准确、流畅、生动,使用普通话;板书工整,板图简练、清晰、醒目,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5、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能手,学历可不做要求。
三、外聘教师的聘请程序
1、根据教学需要提出聘用教师的计划,每学期期末放假前将《拟聘教师(兼职、兼课)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
2、通知拟聘教师试讲时间,提前一周指定45分钟的试讲内容,由教务处组成听课、评课小组,对拟聘教师的试讲进行评议(按新进教师同等处理),确定拟聘教师人选。
3、拟聘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教务处填写《外聘教师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拟聘教师由教务处审查合格,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签订《外聘教师聘任合同书》一式二份(教务处、本人各一份,甲方代表为学校教务处)。
4、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并发放教学进度计划表、课表、实验和实习安排表以及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其要求与专职教师一样,每学期对外聘教师进行1~2次听课、评课,检查一次教案,召开1~2次座谈会,检查作业布置与作业批改情况,抽查教学进度,检查试卷的准确性、难度、题量、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2、每学期对外聘教师在学生中进行测评,了解学生的反馈,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外聘教师,要及时与其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对不接受意见,责任感差的外聘教师,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并解除聘用关系。
3、学校要专门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并逐步建立外聘教师人才库,保持外聘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4、学校根据外聘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对其中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以促进双方更好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从校外聘用的兼职、兼课教师。
附件:岚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外聘教师聘任合同书
外聘教师聘任合同书
甲方:岚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
乙方:
一、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聘用乙方(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初级教师、技师)任教课程;按每学时元付款。
2、甲方为乙方提供教材(文字教材、音像教材)、教学大纲、教学任务、课表和实习、实训设备、场所。
3、乙方造成教学事故(教学事故的认定与专职教师同)以及乙方未履行甲方下达的应尽义务,甲方可随时解聘乙方,并视给甲方带来的不良后果的轻重而处以罚款(从课时津贴中扣除)。
4、乙方在规定教学任务未完成前擅自中断课程(征得甲方同意除外),造成甲方无教师上课的事故,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已上课的津贴,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外聘教师档案,以后不再聘任。
5、甲方在下个月结算上个月课时酬金,期末全部付清乙方其它酬金。
二、乙方应尽的义务
1、开学第一周内应准备课程授课进度表一式二份,除本人留一份外,交教务处,要求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能用复写纸
2、课前应认真备课,上课要有教案,上课的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应基本一致。
3、上课准时,不随意离岗,不提前下课,严格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4、调、代课应在三天前填好调课单,经教务处和教研组长签署意见,由本人及时通知学生;未经批准任意调、代课者,按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处理。
5、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教务处、聘用单位和乙方各持一份。
自盖章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