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审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凡有文字,必有书写。书写应当遵循既有之规范。书写规范,是对书法艺术规律的认识和总结。书写行为本身即具有对规范和审美融合一体的天性追求。

书写规范对书法形式美的构建,体现在基本的笔法、结字和章法上。书法的形式美强调笔法、结字和章法的精熟。笔法是书法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它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等内容。赵孟“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用笔千古不易”的观点,强调了笔法在书法中的重要地位。执笔以指实、掌虚、腕平、五指齐力为要;起笔之际的藏与露,中锋行笔之时的提与按、轻与重、粗与细、快与慢;点画形质的方与圆如何表现,这些规则构成了书法形式美的最基本元素。结字是按照均衡、比例、和谐、节奏、虚实等美的造型规律安排字的点画结构的法则。结字的规范尤其讲究分主次,讲向背,明伸缩,辨虚实,论斜正,如何使笔划分布匀称、偏旁部首组织协调、整个字重心稳当。章法是谋篇布局的法则,规范着书法作品的整体形式设计与布置。这种布局安排,通过点画形质、字与字间、行与行间的顾盼变化,表达了书家的内心情感和世间万象,呈现出依托形式美而存在的意境美。不同的字体有不同的章法,也因为不同的章法才体现出书法的整体结构与意境之美。

随着汉字字体的演变,书写规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在这种变化过程中,离不了人们的审美价值取向。无论如何变,书写的是汉字这一根本贯穿至今。书家恣情任性的挥毫必须在书写规范的框架内是一个基本认知,即便书写狂草亦不例外。这既是书写的法度,也是人们对书法艺术审美的自然选择。对书写规范遵循的程度折射了书家的艺术气质和学养。质而言之,书写规范的审美价值取向,基本是受儒、道、释三家为核的思想文化观念熏陶而流露出的精神气质和审美追求。

儒家思想强调庄严自正。以修养自身为根本,修身在正其心,心正则处中道。能戒慎省察,约束自身;待人处事,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当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相互融合,情与理得到相互统一,天地万物均能各得其所,以达到天、地、人三者的和谐。中和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也是中国千百年来主流的审美标准,必然要渗入到各种艺术活动的评价机制。这种思想反映到对书写规范的审美中,就是将遵循法度与抒发性情的各种形式因素融合成和谐的整体。重法度是书家整体思维的理性化在笔端的体现,用笔当不激不厉,结体应势和体匀,章法须得中道。孙过庭在《书谱》中的阐述很到位:“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130页。下引此书只标注页码)重情性是人的本性需求,古代书法理论很早就把书法艺术中形式的表现与人的生命形式比拟起来。“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128页)由于有了中和的观念,书家在情理和畅的书写空间中蕴化其心性本源,书法的法度和书写的情性得以各自节制,超越对立,彼此融通,在有限的时空内呈现出浑然一体的气派。

道家思想崇尚自然。天地万物皆源于道。“道性自然”,自然即道本来如此的存在方式和状态。人亦源于道,道之性亦即人之性。人性的本真是自由自在的。也只有在自然的状态下,人的本性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书法以文字为起点,“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反映自然之象,从主观上看则“乘物以游心”,让自我真正回到精神家园,返朴还淳,恣情任性。张怀瓘在评价钟繇、张芝的书法时,认为他们“心悟手应,动无虚发,不复修饰,有若生成”(205页)。书之法出于道,道在天地方圆之间,自然,是道家的终极价值。这种自然观也是书法审美的最高品位。“夫书之微妙,道合自然。”故“执笔贵圆,字贵方,篆贵圆,隶贵方,圆效天,方法地,圆有方之理,方有圆不象”(449页)。汉代蔡邕《九势》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6页)书写之时意在笔先,落笔之处点画与点画之间顾盼呼应,字与字之间随势而安,行与行之间递相映带,如是自能神完气畅,精妙和谐。

佛家思想强调自觉。佛教自东传以来,与中国儒家和道家文化相对互融,形成了中国佛教独有的风貌。尤其是禅宗的思想对书法风格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禅宗智慧的妙悟自得使人们基于心性的立场来创作和品味书法作品,进而影响着书法的审美取向。“禅是洞彻生命的哲学,教人识心见性,将人的生命宇宙化、自然化;书法是表现生命的艺术,任人写心写性,将汉字生命化、情感化。禅家见性而忘情,书家得意而忘形,但两者都以对自心自性的彻悟来观照人生和宇宙之心的。”(蒋大康:《禅道与书道》,载于《名家说禅》,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二○○二年版,145页)禅宗注重“悟”,这种“悟”是置于众生内心自觉的基础之上,澄怀体道,感悟宇宙万物、人生,明心见性,无中生有,有归于无,彻悟生命的根源。自觉的前提是发现自我、重视自我,尊重自我心性的主导地位。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写道:“书法亦犹佛法,始于戒律,精于定慧,证于心源,妙于了悟,至其极也,亦非口手可传焉。”(846页)书写规范的理性要求恰是对本体心性的体察与外化。融入禅意的书法无不性灵蕴藉,充满了生命力的节奏律动,然不拘形迹,以心写书,呈现一派从容自在、空明澄静的境界。

然而近三十年来,无视书写规范而恣肆妄为的书法作品屡见不鲜,折射出书法传统断裂的危机。这种危机来自于对传统文化基本否定所造成的中断。从前三十年的沉闷压抑转而跑步进入后三十年的开放功利,当人们还站在被摧残的文化废墟前茫然无措时,却突然发现时代在瞬间已换了主题。动荡与失控使人们要过一种与从前甚少关联的全新生活,使自己成为流行的风向标已是时尚的意识。一个时代的书风必然受到此一时代思想、价值观念的影响,并在书法作品中显示出来。书,是心的轨迹。心不律己,书自无法。一些书法作品中体现出对书写规范毫无顾忌地打破,过度追求视觉刺激的效应,背离书写根基,朝着无度狂乱的方向发展。一如一个原本装满清水的完美无瑕的容器,被突然打碎,容器中的清水一泄于地,不知其最终的归属,终难避免质变为横流之浊水。诚然,书写规范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书法历史的长河中,伴随着字体的演进,书写规范亦在逐渐发生变化。然而前人始终是在领悟与传承传统的前提下,对既有规范与时偕行的改进和完善。书法和其承载的传统文化便是在这样的交替演化中绵延进步。

梁启超在讲到文化传承时曾说:“人类所以优于其他生物者,以其富于记忆力与模仿性,常能贮藏其先世所遗传之智识与情感,成为一种‘业力’,以作自己的生活基础。而各人在世生活数十年中,一方面既承袭所遗传智识情感,一方面又同时为人之智识情感所染,一方面又睿发其智识情感,于是复成为一种新业力以贻诸后来。如是展转递增,展转递脱,而世运乃日进而无极。此中关键,则在先辈常以所经验之事实及所推想之事理指导后辈,后辈则将其所受之指导应用于实际生活,而经验与推想皆次第扩充而增长。”(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8页)任何形式的文化成果一旦在社会化进程中被创造出来并延续而前,就具有了相对稳定性,并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作为文化立体系统的构成部分,书法亦是如此。书写规范从传承的审美取向中走来,彰显出中国人对文字内蕴的深刻明察所带出的对文字的敬畏。笔底的流美是心中流美的外化。书写浸润了书家的自我精神,性灵是主,“这种精神上的真自由、真解放,才能把我们的胸襟像一朵花似地展开,接受宇宙和人生的全景,了解它的意义,体会它的深沉的境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