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2015年3月1日施行
交通新规解读20130105
主题:新法速递交通安全法规交通新规解读及有关知识被称为史上最严交通新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下面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解读有关新规及介绍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开拓大家的思维,促进学习,并且在驾驶中严格执行,达到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利己利人的目的。
一、记分周期1、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照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如,你是某年7月5日领驾照,那么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是从2012年7月5日到2013年7月4日。
】2、2012年的违法行为仍然按照2012年的规定扣分,例如,2012年年12月30日闯红灯后在2013年去处理,仍然只记3分,但是2013年1月1日之后闯红灯的则扣6分。
3、此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已缴纳罚款,记分将清除;虽未达12分,但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因此,在一个记分周期届满之前,应当将该记分周期的罚款全部缴清,以免造成上一个记分周期的扣分累积到下一个记分周期的现象。
【定期查询交通违规、及时缴纳罚款】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12分以上的(含12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驾照停止使用。
【注意:扣留驾驶证与吊销驾驶证的完全不同的;扣证期间不得驾驶车辆;领取驾照一年内,属于实习期,实习期间,只要被记满12分,注销实习驾照。
】二、交通新规扣分的有关细化罚则1、超速扣分细则。
根据原有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6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记3分。
新规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
其中,普通小型车辆,只要超速达到20%,就要被记6分。
2014年1月1日起“驾照新规”出炉
2014年1月1日起“驾照新规”出炉2014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
发现有扣分处罚的条款非常多,粗略算下来有27条最容易被罚,如果全犯了要扣掉 126分。
想想我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这必须是一件大事,不废话,下面就给大家讲讲整理好的“驾照新规”扣分细则, 请大家看了务必分享●以下5种违规扣12分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这简单就是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破坏社会稳定、破坏人民关系和睦最恶劣行径。
在这里呼吁大家如有发现,能拍照者拍照,不能拍照者记下其车牌号,发微博曝光之并@当地交警部门官方微博。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10次车祸9次快,我国绝大部分的车祸都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
所以对超速驾驶的处罚加重,是举脚赞同的好主意。
3、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
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
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以下4种违规扣6分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
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就是重上加重了。
2、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
平时大家都好好地遵守着,但是一预到大塞车就都不管不顾了,小编有个同事“红大毛威武30年”就特喜欢干这事,已经多次受到批评。
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
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三月起一批法案和新规将正式实施,来看看它们将对我们产生如何影响。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新增多项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确定。
02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施行2021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新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共计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诉权保障,是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
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
0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老师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8年修正)
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3•【字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5年8月1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1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5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5年3月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7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3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及县(市)区交通、建设、城建、城乡规划、教育、财政、卫生、环保、服务业、农业、工商行政、质监、安全生产监管、发展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大连保监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做好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和所属车辆的管理工作。
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综合评定。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五条单位和个人的机动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交通法4月1日起与4月1日新交规
交通法4月1日起与4月1日新交规交通违法记分2023大调整交通违法记分2023大调整交通违法记分2023大调整,4月1日后将会执行新的交通法规,新交规的变化对车主来说属于重大利好,新交规的变化有很多,新交规与车主息息相关,交通违法记分2023大调整。
交通违法记分2023大调整1最近,公安部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记分制度后,交通违法记分的具体规则一直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附件形式呈现,此次作为单独制定的部门规章,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整体优化,调整了记分项目和分值。
其中,多数调整内容为减少记分或部分情形减少记分,少数增加记分,并增加、移除了部分条款。
和小客车驾驶员息息相关的重点条款变动如下:【减少记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则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记2分,改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记1分”。
新规移除了“二轮”限制,三轮、四轮摩托车也要戴头盔。
【部分情形减少记分】肇事逃逸: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9分。
机动车号牌:旧: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未按规定验车: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其他机动车,记1分。
9月1日后新交规内容
9月1日后新交规内容
自2021年9月1日起,我国将出台一系列新的交通规则,旨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优化交通秩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9月1日后新交规的内容:
1. 严禁驾驶人使用手机:根据新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包括拨打电话、接听电话、发送短信等行为。
任何时候驾驶员都应将注意力集中在驾驶操作上,以避免因分散注意力而造成交通事故。
2. 强化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将对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处罚。
一旦被拍摄到机动车闯红灯行为,将会面临更高的罚款金额和扣分数量。
3. 强化斑马线保护:行人在过马路时,车辆必须礼让行人。
新规将加大对未礼让行人的车辆罚款力度,同时加强对违停车辆的处罚。
4. 强化醉酒驾驶处罚力度: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新规将采取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
酒驾司机将面临更高的罚款和刑事处罚,吊销驾驶证的期限也将延长。
5. 引入新的驾驶员考试项目:为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新规将引入新的驾驶员考试项目。
此举旨在确保驾驶员具备更全面、更安全的驾驶技能,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安全要求更高的道路环境。
6. 严禁非机动车上高速路行驶:根据新规定,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将严禁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这将有效减少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风险,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以上是9月1日后新交规的内容。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旨在加强交通管理,促进道路安全。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新交规,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和谐、安全的社会交通环境。
2015年新增扣分规定
2015年新增扣分规定违法行为扣分分值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的扣12分校车超员20%以上的扣12分校车超速20%以上的扣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扣12分开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扣6分低能见度条件下,在高速上不按规定行驶的扣6分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2015年驾驶证扣分标准大全1、新交规扣12分的违章行为(2015新交规扣分细则)内容扣分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12在明年,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在新规则中还加入了校车。
超载对于行驶安全来说是非常危险,再加上国内的运营车辆有很多都是年头久缺维护,超载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此行为也升级为恶劣行为。
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1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12对于之前有过故意摘掉车牌、遮挡号牌的驾驶者要注意了:从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
另外,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12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是十分危险的做法,此次更新对于营运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果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将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12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12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比较偏门的规定。
交通安全常识:道路安全法百问百答
道路安全法百问百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何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哪些特点?一是注重以人为本,保护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统一管理,明确了政府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明确了社会团体、教育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强调协调发展,明确提出了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四是倡导科学管理,鼓励运用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五是完善法律制度,通过设立机动车登记制度、报废制度、保险制度、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机动车驾驶证许可制度、累积记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交通管理;六是强化职能转变,退出一些事务性、收费性、审批性的工作事项,明确规定了规范执法的监督保障体系,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七是严肃追究责任,按照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八是倡导遵章守法,在注重以人为本、保护弱者的同时,强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4.《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5.国家对入境的境外机动车如何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对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4月1日驾照新规定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4月1日驾照新规定4月1日驾照新规定驾照新规4月执行2023年4月1号起:最新驾驶证扣分新规出炉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今日给各位家长伴侣讲讲整理好的“驾照新规”扣分细则。
快共享给四周开车伴侣看看吧!以下5种违规扣1分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②车辆未张贴年检;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平安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3种违规扣2分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③超载小于20%;以下10种违规扣3分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根据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第1页/共3页学而不舍,金石可镂。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⑧未给特别车辆让行;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⑩不系平安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以下5种违规扣6分①驾驶证被暂扣后连续驾驶;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惩罚也更加严峻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扣12分①高速大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心隔离带调头;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③酒驾醉驾;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有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惩罚。
第2页/共3页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这些交通新规2023年4月1日已经开头施行:1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 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 不系平安带,记3分,罚100元。
4 副驾不系平安带,记1分,罚50元。
5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挂车交强险取消现正向利好
03□邮箱:***************黄 博根据国务院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依据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挂车不需再投保交强险,这对于物流业无疑是利好。
新规实施3个月有余,业界反应如何?挂车取消交强险后,其他险种是否发生变化?保费减少 费率未变《条例》的修改传递出三层意思:第一,挂车取消投保交强险;第二,挂车发生事故,由牵引头交强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第三,交强险限额以外的部分,由牵引头和挂车分摊。
此举尽管降低了挂车保费,但在政策实施之前,由于各保险公司尚未作出反馈,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没有给出更具体的解释,业界的担忧集中于挂车取消交强险后,牵引头的交强险费率是否调整,商业险等挂车其他保险是否仍需投保,以及政策修改后商业险和交强险的利益关系如何界定、理赔政策有何变动,事故赔偿与之前一主一挂投保的赔偿差额多少等等。
“我公司在今年3月份和6月份各有一批车辆保险到期办理了续交手续,只是取消了挂车的交强险,商业险还是按照之前的模式上,保额和赔付费率都没变化,相当于每辆车省了1000多元的交强险费用。
”唐山冀东水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本报首席记者 薛亚培张洪新说。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甩挂运输项目的负责人梅先生也表示,挂车交强险取消后,公司在这部分的费用支出降低,而挂车其他商业险和主车的保险政策也没有变化。
“取消肯定是有好处的,我们直接受益降低成本。
”他说:“但对于我公司来说,挂车交强险取消后,商业险就要多投一点,以增加保险系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3月8日印发的《挂车免投保交强险实务处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则对挂车取消交强险之后的有关理赔事务处理问题作出了明确:3月1日零时以后,挂车与牵引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若挂车交强险依然在保险期限内,则依照原交强险规定在牵引车与挂车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根据牵引车与挂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在牵引车与挂车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汇总)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施行。
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以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新《环保法》实行“按日计罚”,即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改变过去一次性罚款的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罕见规定协助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2.“经济宪法”开启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后,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交通法新规定
2015交通法新规定交通法规新规定2015全文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
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从2015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月1日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
2月1日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仇少明律师2月1日起,国家铁路总局发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贯彻落实安全优先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设计要求;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将转变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优化流程减轻办税负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强化,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组织听证;西安立法规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声环境”……2015年2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
一、中央(共5个)1、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经国家铁路局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铁道行业标准《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是在系统总结我国时速250至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运营实践经验,全面修订2009年《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版的基础上,正式发布的我国第一部高速铁路设计行业标准,将为中国高铁发展以及高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规范的成套建设标准支撑。
据了解,我国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是随着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不断修订、补充完善的。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下放优化流程减轻办税负担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收入稳定增长,私人购车数量快速增长。
车购税纳税人数量激增,对纳税申报办理便捷程度和纳税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车购税征管制度,使得车购税的缴纳工作更加便捷,提高了车购税征管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纳税人对免税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异议,税务机关在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次办法修订重点完善了免税图册管理、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强化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法2015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第二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九条道路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第十条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二)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三)不得超速行驶、超车、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四)不得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地方通行;(五)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六)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七)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试车。
第十一条行人、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二)不得在道路上追逐、嬉戏、打闹;(三)不得在道路上抛物、洒落物品;(四)不得在道路上行走、奔跑、追逐;(五)不得在道路上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
第十二条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交通岛、人行横道的交叉路口,应当依次停车,不得抢行;(二)在没有交通岛、人行横道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让行;(三)在窄桥、窄路、窄巷,不得强行超车;(四)在交叉路口,不得逆向行驶。
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法律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史上最严环保法”将实施,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预算法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中国三项铁路新规施行……2015年1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1、新环保法“按日计罚”加大违法成本2015年1月1日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同时,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以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
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新《环保法》实行“按日计罚”,即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执行的,继续加罚,改变过去一次性罚款的规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并罕见规定协助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动用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
2、“经济宪法”开启迈向现代财政制度的“新时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后,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