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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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聘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评选原则、评选程序、聘期、职责、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实施意见》中的评估打分表是本次评选的关键点,包括专家自评分数、科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评分、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分以及医院领导评分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分别设定相应的满分分值,总分为100分。

最终根据四项评分的总和,决定聘任岗位。

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者,被聘为首席专家;60一79分之间者,被聘为特聘教授;60分以下者落选。

评估表中的专家自评部分尤其能够体现“量化”考评的思路该部分从四个方面为自评提供了量化标准,即学术组织和学术期刊的任职情况、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作为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一完成人的次数,以及担任科室主任的年限。

其中,在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学术组织和期刊担任职务、承担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的等级,以及担任科室主任的年限等,都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参评专家需提供有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后,将各项内容所对应的分值累加,即得出自评的分数。

评估表中其余三个部分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计分,分别由科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院学术委员会和医院领导进行投票。

投票内容为“您对医院聘任该同志为学科首席(特聘)专家的态度是:赞成、反对或弃权”。

根据投票结果计算出赞成票占总票数的百分比,再乘以相应部分的满分分值,即得出该项的分数。

将四项得分汇总,作为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的唯一依据。

2、评选工作的程序(l)、学科首席专家评选工作的信息发布《实施意见》以医院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印发;在全院中层干部朝会上向各科室负责人作详细说明,要求负责人会后向有关人员传达;在医院内各信息发布栏上张贴报名通知,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位符合评选条件的老专家和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2)、参评专家填报自评分审批表,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同时要根据本人的专业水平、行业内知名程度、专业学术任职情况以及同行认可程度等,决定申报首席专家还是特聘专家。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席专家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保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首席专家,包括正式聘任的首席专家和兼职首席专家。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作纪律,积极配合本单位的工作,为本单位的科研项目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首席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或学科有高度研究成果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该领域的最新技术、理论和方法,能够解决相关领域的复杂技术难题,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

第五条本制度包括首席专家的选拔、管理、考核、激励等内容。

第二章首席专家的选拔第六条首席专家的选拔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经历和业绩等条件进行评价。

第七条首席专家的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

拟聘任的首席专家应当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正式聘任。

第八条首席专家应当签订专家委托书,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首席专家的管理第九条首席专家的日常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首席专家应当认真履行委托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首席专家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总结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科研目标得以实现。

第十一条首席专家应当按时参加项目的例会、汇报会议等工作,提交相关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

第十二条首席专家应当主动与项目组成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项目的进展。

第四章首席专家的考核第十三条首席专家的工作考核应当定期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成果、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应当纳入首席专家的个人档案,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首席专家的激励第十五条对于在科研项目中表现突出的首席专家,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学术职称等。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连续工作多年,成果卓著的首席专家,应当考虑给予相应的职称,或者提供长期稳定的项目支持。

北海市首届首席专家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情况一览表

北海市首届首席专家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情况一览表
4.在培养、指导高级教师、年青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每年组织一次工作成果展示会。
5.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水平较高的论文。
1.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不含政府支付的每月4000元税后岗位津贴)。
2.提供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
3.提供学术交流与合作机会,并提供适当的学术交流培训经费。
任职条件
工作内容
薪资标准及待遇
5
北海市
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传染病防控
首席专家
1.基本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敬业精神和高度责任心,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开拓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历及资历:1)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并获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流行病学、公共卫生学,特别是传染病控制专业理论研究较深,具有传染病控制实践能力;2)具有10年以上医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经验,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地市级以上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3)具有较强组织教学研究和指导培养团队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2.学历及资历: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地市级以上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序号
设岗单位
设岗名称
任职条件
工作内容
薪资标准及待遇
4
北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首席教研员
1.拥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11-12-27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评审工作,保证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和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组建并管理国家级评审专家库。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合理规划不同层级的评审专家库。

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工作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库工作的管理:(一)建立专家准入制度,考核合格的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评审员聘书及评审专家工作证;(二)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信息与条件;(三)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四)建立评审专家培训制度,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评审标准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交流;(五)建立评审专家管理档案,详细记载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评审专家考核与监督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更新专家库。

第七条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与医院评审周期一致。

第八条评审专家库的设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卫生行政部门应委托评审组织或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建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专家库;(三)组建评审专家库应当统筹兼顾专家的行业和区域分布。

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卫生管理和(或)现代医院管理理论,熟悉医院行政管理,担任医院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能够深刻领会医院评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医院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医院评审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2018

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2018

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2018(实用版)目录1.背景介绍2.首席专家的职责和要求3.首席专家的聘任流程4.首席专家的管理和考核5.首席专家的激励和保障机制6.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行业的日益专业化,临床学科首席专家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他们在医院中担任关键职务,负责指导和推动学科的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发挥首席专家的作用,医院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聘任和管理。

二、首席专家的职责和要求首席专家主要负责以下职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推动医疗技术创新,指导和培训年轻医生,参与重大医疗决策,提高学科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职称,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首席专家的聘任流程首席专家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下流程:1.医院发布招聘信息,接收应聘者的申请;2.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3.医院领导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拟聘任人选;4.医院与拟聘任专家签订聘任合同,正式聘任。

四、首席专家的管理和考核医院应对首席专家进行定期的管理和考核,以确保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管理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学科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整岗位、奖惩的依据。

五、首席专家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为了激发首席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医院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和保障机制: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2.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术环境,支持首席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3.设立首席专家专项基金,支持其科研、教学和临床工作;4.建立首席专家荣誉制度,对其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总结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对于提升医院学科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医院首席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担任首席专家职务的医师、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2. 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医院下达的任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首席专家的主要职责:1. 指导和参与本专业领域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2. 组织和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3. 带领团队解决复杂疑难病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4. 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为医院发展提供专业意见;5. 指导和培养年轻医务人员,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第五条首席专家的主要权利:1. 参与医院重大决策,对医院发展方向提出建议;2. 享有医院提供的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3. 享有医院给予的相应待遇和荣誉;4. 享有对医院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选拔与聘任第六条首席专家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程序进行:1. 科室推荐:由科室主任提名,经科室全体成员讨论通过;2. 专家评审:由医院成立首席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3. 公示:对评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监督;4. 聘任:经医院院长批准,正式聘任首席专家。

第七条首席专家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首席专家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首席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首席专家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医院对首席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临床工作:诊疗水平、病例处理能力、患者满意度等;2. 教学工作:授课质量、带教效果、学术交流等;3. 科研工作: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4. 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团队协作、社会影响力等。

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在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首席专家的选拔与聘任(一)选拔条件1、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能够引领团队开展前沿性研究和创新性工作。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二)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

2、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专家评审,包括面试、答辩等环节。

4、公司管理层审批。

1、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颁发首席专家聘任证书。

2、首席专家的聘任期一般为X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续聘或调整。

三、首席专家工作室的设立与职责(一)设立首席专家工作室依托首席专家所在部门设立,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研究设备。

(二)职责1、开展前沿性技术研究和创新性项目开发,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2、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团队。

3、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四、首席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权自主组建研究团队,调配工作室资源。

2、有权优先获得公司提供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支持。

3、有权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和培训。

1、制定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作。

2、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室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五、首席专家工作室的运行管理(一)经费管理1、公司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研究开发、人员培训等。

2、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二)项目管理1、工作室承担的研究项目和开发任务,需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立项、实施和验收。

2、建立项目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人员管理1、工作室成员由首席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聘,报公司备案。

首席专家制度

首席专家制度

首席专家制度篇一: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医院首席专家特聘专家的制度

医院首席专家特聘专家的制度

医院首席专家特聘专家的制度为了解决高级卫生专业人才的断档问题,保持老一辈知名专家的学术优势,加快培养年轻的知名专家和学术带头人,我院实行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制度。

结合评估打分及科室医生评选的方法,选出在临床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且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均有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作为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

具体做法如下:一、学科首席专家制度建立的背景由于历史原因,当前医疗卫生行业在人才方面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文革前培养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己经全部达到退休年龄,而这批高级专家与文革后培养的正规大学毕业生之间,存在着一个人才断档期。

因此,现阶段国有大型三甲医院都面临着一个难题,老一辈专家退休了,年轻一辈专业人才还未能担当全部重任。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已经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

大多数医院采取的措施是返聘老专家或延长专家的退休年龄。

这样做可以解决人才断档的问题,但是一个新的问题又产生了。

过多的返聘老专家造成了一些大型医院人才积压严重,年轻专家缺少成长空间,迟迟不能独立担当重任。

更重要的是很多老专家依然掌握着行政管理权力和关键的医疗、人才、社会团体任职等资源,而其中多数人是不会主动将权力和资源移交给年轻专家的,这无疑将影响到学科接班人的培养。

如何才能解决这一系列难题。

经过调研,在院所领导的亲自指挥和参与下,我院提出建立“首席专家制度”。

这项制度首先筛选出著名老专家,保障这些专家继续工作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在业务上指导年轻的专家;同时又使老专家们让出行政管理权力,他们可以继续为科室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不再干涉科室内部行政事务的管理。

这样有利于加快年轻专家的成长速度,年轻一代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也步入了正常轨道。

此项工作是医院为适应当前形势所做出的一次有益的尝试,与以往工作模式不同的是,首次引入了全过程量化评估打分的方法,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科首席、特聘专家制度的实施过程1、制定实施办法根据医院现有专家的状况,以学科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经过反复多次的调研,医院决定设立学科首席专家、亚专业学科首席专家以及特聘专家三类岗位,出台了《关于首席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及人们对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的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才能,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一些三级甲等医院开始尝试引入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是医院在一些特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知名专家,他们具有丰富的医疗经验和专业技术,对于分析和解决复杂疑难病症具有独特的见解和能力。

而特聘专家是由医院聘请的,来自国内外有重要学术成就和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可以为医院提供引进先进技术和临床经验的支持。

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选拔机制和引进政策。

通过制定专门的评选标准和程序,选拔优秀的专家担任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

同时,为了吸引外部专家的加入,医院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其次,医院为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提供了更高的权力和待遇。

首席专家在医院内担任重要的决策职位,参与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规划,发挥自己在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

特聘专家也享有较大的自由度,可在医院内进行独立的科研和临床工作,为医院带来创新和突破。

第三,医院提供了良好的研究和教育环境,为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供了条件。

医院建立了科研团队和学术交流平台,鼓励专家们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究项目,提高自身的学术影响力和研究水平。

同时,为了培养新一代医学人才,医院还鼓励专家担任教学任务,传授自己的学术经验和专业知识。

最后,医院加强对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的管理和考核。

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医院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励,确保他们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得到合理的认可和回报。

同时,医院也加大了对专家的培训和学术指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三级甲等医院引入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提升自身实力和竞争力所做的一项重要尝试。

通过优化管理机制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医院成功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学术造诣的优秀专家,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首席专家选聘管理制度模板

首席专家选聘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首席专家的选聘、管理、考核与激励等工作。

第三条首席专家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四条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 在国内外学术界或产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能力。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第三章选聘程序第五条首席专家选聘工作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选聘程序如下:1. 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岗位、条件、程序等。

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

3.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4.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评审。

5.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首席专家人选。

6.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首席专家人选。

7. 对当选的首席专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首席专家聘任期为五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条首席专家在聘任期间,应承担以下职责:1. 组织和指导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

2. 负责制定所在领域的科研计划,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 担任学术带头人,培养后备人才。

4. 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单位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

第十一条对首席专家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

2. 人才培养:培养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青年教师。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席专家的工作行为,提高专业水平,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首席专家,包括外聘首席专家和内部晋升的首席专家。

第三条首席专家在公司具有较高的地位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对公司战略性问题负责并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公司将为首席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相应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其工作顺利的进行。

第二章首席专家的选拔与聘任第五条首席专家的选拔应当经过公司的组织考察,遴选出具有高品质的专业人才进行聘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通过公开比选、邀请招聘等形式选定首席专家,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应当给予首席专家相应的薪酬,保障其在公司的地位和利益。

第八条公司可以要求首席专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受到保护。

第三章首席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首席专家在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参与重要会议、决策等。

第十条首席专家应当发挥其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首席专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首席专家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风格。

第四章首席专家的工作管理第十三条首席专家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四条首席专家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等重要情况。

第十五条首席专家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的各类会议,就业务进行讨论和交流。

第十六条首席专家应当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和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首席专家的考核评价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首席专家进行定期的评估。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应当包括首席专家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专业水平等方面。

第六章首席专家的奖惩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表现突出的首席专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二十条公司对于违反规定的首席专家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薪酬、停职留薪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领导。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选拔培养一批在国内医疗卫生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领军人才,努力建设西部卫生人才高地,不断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以下简称首席专家)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领衔,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我省医疗卫生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引领各个学科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快速发展,努力开创医疗卫生人才改革发展新局面。

第三条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

每年增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

原则上每个二级专业确定一名首席专家,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名额。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方案制订、计划执行、人员遴选、监测评估等工作。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选拔原则和条件第五条首席专家选拔要坚持公平竞争、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考核,重点扶持,滚动管理。

第六条首席专家选拔范围为在我省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医疗、预防、科研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第七条首席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四)具有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能力,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牵头学科技术水平在省内领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和权威性。

甘肃省特聘首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特聘首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特聘首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科教兴省”战略,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人才机制,全面开发利用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高层人才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本省高新技术高地设立30个“甘肃省特设首席专家岗位”。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开发工作的决定》(省委发[2000]30号)、《甘肃省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甘政发[2003]3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特聘首席专家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和建设一批学科重点突出、区域特色明显、人才结构合理、设备配置齐全、学术水平较高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独具特色的开发创新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促进开放机制,并以这些技术高地为依托,广泛吸收国内外的科技力量,进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使其成为面向我省重点产业技术研发的生长极和辐射源,为推动甘肃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特聘首席专家的适用范围,特指经省科技厅批准并已正式建立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及国家科技部批准在我省建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三、特聘首席专家的聘期一般为3年,可续聘1次,最多不超过2次。

四、特聘首席专家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西部大开发建设,在聘期内能在省内工作。

2.年龄在57周岁(含57周岁)以下,视具体科研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不得超过60岁)。

3.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和相当于研究员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长期从事科研开发工作,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科技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近五年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或省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担任全国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核心期刊主编(副主编),或拥有发明专利。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6.科研作风正派、工作态度严谨、办事公正,在以往的科研工作中没有不良纪录。

县级首席医师管理制度

县级首席医师管理制度

县级首席医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级首席医师的任职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县级首席医师是医院的技术和管理骨干,负责医院的专业规划、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医院的技术领袖。

第三条县级首席医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医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深厚的专业造诣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县级首席医师由医院组织评审产生,聘期两年,届满可以连任。

第五条县级首席医师享有相应的待遇和专业发展机会,同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县级首席医师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二章任职程序第七条县级首席医师的任职程序包括提名、评审和聘用。

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县级首席医师的提名。

第九条医院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和学术领袖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提名的医生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审专家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提名的医生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县级首席医师人选。

第十一条医院按照评审专家组的意见确定县级首席医师人选,并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经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医院可以正式聘用县级首席医师。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三条县级首席医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和医疗工作计划;(二)指导和监督医院的专业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三)开展医疗技术研究、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医院的专业水平;(四)处理医院的重大医疗事务和争议;(五)为医院和医护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县级首席医师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医院的重大决策和规划;(二)享受相应的待遇和奖励政策;(三)优先享受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四)享有职称评定和学术推广的支持。

第十五条县级首席医师应当按照医院的规定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如实报告工作,服从医院的管理和领导安排。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县级首席医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为了适应现代医院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高水平业务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疑难重症诊断及治疗等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和影响度,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临床技术权威专家,以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临床医疗行为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形成医院市场竞争新优势,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

第二条首席专家是在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中特设的工作岗位,由理念先进、技术精湛、胸襟宽广、勇于创新、医德高尚、患者信赖和积极开展传、帮、带的医务人员担任。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工作在临床一线,或者主要工作在临床一线,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群众基础,没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广博的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知识、学术见解具有创新性,具有诊治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未发生较大医疗差错;3、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必备条件1、被聘任者须在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群众认可度;3、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主持大型学术会议,或组织召开区域性学术研讨会;参与学科项目指导,在院内率先开展临床新技术、新方法,引领学科的发展方向;为医院培养人才,每年至少带教培养2名以上下级医师;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主持并完成一项以上科研课题;5、在国家级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不少于5篇;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专家管理制度5篇

专家管理制度5篇

专家管理制度5篇【第1篇】附一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一、专家门诊1.挂牌资格的确认市直卫生系统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满三年或现任科室主任且已被聘为副主任医师,确有学术专长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凡两年内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责任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不得申报。

2.专家门诊时间的安排原则上专家门诊的时间为每人一至两个全天,由本人提出门诊时间,科主任统筹安排并报片主任签署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专科门诊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设立的专科门诊,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科门诊。

同一专业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在时间安排上应避免重叠,并兼顾双休日门诊力量。

一、具体要求1.各专家、专科门诊要求按照时间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必须确保门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

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或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

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

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

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

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了保证诊疗质量,内、外科系统专家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经医师本人同意出具字条,挂号室予以加号。

4.专家门诊同时又兼普通门诊时,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挂专家号。

5.新的专家、专科门诊调整后,原专家、专科门诊即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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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适应现代医院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高水平业务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疑难重症诊断及治疗等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和影响度,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临床技术权威专家,以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临床医疗行为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形成医院市场竞争新优势,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

第二条首席专家是在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中特设的工作岗位,由理念先进、技术精湛、胸襟宽广、勇于创新、医德高尚、患者信赖和积极开展传、帮、带的医务人员担任。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工作在临床一线,或者主要工作在临床一线,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医德医风、职业道
德和群众基础,没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广博的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知识、学术见解具有创新性,具有诊治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未发生较大医疗差错;
3、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必备条件
1、被聘任者须在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群众认可度;
3、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主持大型学术会议,或组织召开区域性学术研讨会;参与学科项目指导,在院内率先开展临床新技术、新方法,引领学科的发展方向;为医院培养人才,每年至少带教培养2 名以上下级医师;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主持并完成一项以上科研课题;
5、在国家级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不少于 5 篇;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担任科室主任(含副主任)5 年以上者优先;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每年医德医风考核均
为85 分以上;工作业绩群众评议85 分以上;
8、近五年内,本人主持或参与完成手术台次不少于所在科室手术台次的30%,内科主治或参与诊治病人数不少于所在科室病人数的30%,其他科室人员主持或参与工作量达到30%以上。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四条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组织参加急危重病人抢救及病例讨论、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等。

第五条在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对口)的科室工作,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并参加本科室的专业技术及临床工作。

第六条积极组织参加科室业务讲座,教学查房等专业学术活动,临床科室首席专家每周至少在所在专业科室开展业务大查房一次、上门诊一天;医技科室首席专家每周必须在所在专业科室开展学术讲课一次。

第七条每年主持并组织2 次以上高水平学术报告。

第八条每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国家级或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1 篇以上,
第九条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任务,确定优秀年轻技
术人员作为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带教两名以上下级医师,督促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完成本专业学术论文2 篇
第十条积极参加科室及全院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会诊,做到随请随到,并提出本专业疾病的诊治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任期及考核
第十一条首席专家任期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二条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考核。

考核每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继续担任首席专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首席专家聘任,终止首席专家的相应待遇。

第十三条首席专家量化考核办法。

(一)工作数量:由科主任负责统计上报,每月统计上报首席专家查房次数,诊治病人数、手术人数、参与会诊及抢救病人数、学术讲课次数。

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审核,年终量化考核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二)工作质量:首席专家所在科室主任每月汇总上报首席专家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教学查房质量、抢救病人的指导情况、门诊病人复诊率、申请单检查阳性率、处方合格率、年度完成的科研、论文等工作质量。

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审核,年终量化考核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满意度:满意度分为患者满意度和工作人员满意度两部
分。

1、患者满意度:每月由纪检部门负责发放患者满意度测评表对首席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95% 者为不合格;2、工作人员满意度:每月由纪检部门负责发放工作人员满意度测评表对首席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95%者为不合格。

第四章待遇及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符合首席专家条件,被医院聘任为首席专家的人员享受首席专家业务指导补贴,标准为每人200 元/ 月。

第十五条效益工资分配中,首席专家享受1.3 的业务指导系数;在临床一线工作的首席专家享受1.2 的安全奖金系数。

第十六条年终按绩效考核兑现。

第十七条退出。

实行红黄牌退出制度。

对考核不合格者,第一年由医院给予黄牌预警,第二年实行红牌退出。

黄牌预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实施,红牌退出由医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出现下列情况,首席专家自动退出:
(一)违法犯罪,受到拘役及以上的法律处罚;(二)在履行职责中,出现承担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
故等重大差错,给医院造成严重经济和信誉损失的;
(三)在聘用期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调离医院的;
(六)任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七)主动提出,经医院同意的;
(八)其他经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为首席专家岗位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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