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有困难的村民及时接受救助,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天)次。
二、接受捐赠制度1、爱心超市随时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和居民的捐赠,并开具捐赠收据。
2、做好接受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
3、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标签,做到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制度1、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全体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采取爱心券积分制兑换发放相应物品。
3、做好《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爱心超市发放物品登记表》、《爱心券》等相关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工整、登记规范。
四、物品管理制度1、爱心超市的物品要定期保洁维护;2、超市物品每季度全面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物品的接收和发放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五、安全保卫制度1、要关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修缮。
2、加强爱心超市的安全保卫,严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积分规则1、参加村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卫生清洁等活动,每次积10分;2、参加村上组织的贫困户会议,每次积5分,在会上为村两委及工作队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积5分;3、在村内热心帮助他人,团结邻里,做好事,无邻里纠纷的,经村委或工作队认定后可每月积5分,该项每户每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4、户下房前屋后整洁,环境卫生好的,经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评比后每月可积5分,且全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5、被村上评选为村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每次可积10分,被镇级表彰的每次可积15分,县级及以上的每次积20分。
6、在脱贫攻坚入户走访或检查中,对扶贫政策知识及自户所享受的扶贫政策及帮扶措施能讲解清楚地,每次可积10分;7、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扣20分;违反村规民约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
8、家有子女上学的,一位学生加10分;种地大户超过10亩的加20分;常年打工的家庭加10分;有重病患者或残疾的家庭加10分。
商家联盟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家联盟的运作,保障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联盟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商家联盟的成员单位。
第三条商家联盟以诚信、共赢、互助、发展的原则,通过资源共享、品牌联合、市场拓展等方式,实现联盟成员的共同繁荣。
第二章联盟成员第四条加入商家联盟的成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4. 愿意遵守本规章制度;5. 经联盟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五条成员单位加入联盟,应向联盟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企业简介;3. 联盟申请表;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成员单位有义务向联盟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联盟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商家联盟设立联盟委员会,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联盟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联盟主席:负责联盟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2. 联盟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联盟的具体事务;3. 联盟秘书长:负责联盟的日常运营和管理;4. 成员单位代表:负责传达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联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联盟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联盟发展规划、成员单位加入与退出、市场拓展等。
第十条联盟委员会应定期向成员单位公布联盟的工作进展和财务状况。
第四章资源共享与品牌联合第十一条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资源共享,包括但不限于:1. 互相推广产品和服务;2. 共同举办活动;3. 互相提供技术支持;4. 共同开发市场。
第十二条联盟成员应共同维护联盟品牌形象,不得在联盟外单独使用联盟名称或标识。
第五章市场拓展与合作第十三条联盟委员会负责协调成员单位的市场拓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共同开发市场;2. 联合参展;3. 合作营销;4. 跨界合作。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六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五条联盟设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联盟资金的合理使用。
社区商铺联盟制度内容范本

社区商铺联盟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商铺联盟的组织管理,规范商铺联盟行为,提高商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商铺联盟是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商铺自愿加入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区商铺联盟宗旨:团结协作、共享资源、服务社区、促进发展。
第四条社区商铺联盟工作原则:自愿加入、自主管理、公开透明、互助共赢。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社区商铺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商铺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选举和罢免联盟负责人,讨论和决定联盟重大事项。
第六条社区商铺联盟设负责人一名,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协调联盟内各项工作。
第七条社区商铺联盟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理事会决议,开展相关工作。
各部门设负责人一名,由理事会任命。
三、会员权益第八条商铺加入联盟后,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二)获得联盟提供的各类服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对联盟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自愿退出的权利。
第九条商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二)积极参加联盟活动,为联盟发展贡献力量;(三)维护联盟声誉,保守联盟秘密;(四)按照约定支付会费。
四、活动管理第十条联盟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培训、讲座、交流、考察等,提高商铺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联盟开展公益活动,如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回馈社区居民。
第十二条联盟组织商铺开展联合促销活动,促进商铺间互惠互利。
第十三条联盟开展商铺间交流与合作,共享资源,提高竞争力。
五、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联盟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企业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五条联盟经费用于联盟活动和运营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
六、退出和处罚第十六条会员自愿退出联盟的,应提前通知理事会。
退出后,不再享有联盟会员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经理事会讨论,可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会员权益等处罚。
商户联盟管理制度

商户联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商户联盟的管理机构、管理规范及管理责任,规范商户联盟的运作,保障商户权益,提高商户联盟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商户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户联盟管理制度是商户联盟的基本管理规范,是商户联盟进行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商户联盟管理制度适用于商户联盟全体成员。
第四条商户联盟管理制度的修改,由商户联盟管理机构制定,并报商户联盟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商户联盟的设置与解散第五条商户联盟的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后成立。
第六条商户联盟应当明确商户联盟的名称、宗旨、成员资格、组织形式、管理机构和成立日期等基本情况,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商户联盟解散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经有关部门批准注销后解散。
第八条商户联盟在解散时,应当编制和公布清偿会费、处理财产等事宜的方案,在解散后进行清偿和处理。
第三章商户联盟的管理机构第九条商户联盟的管理机构包括商户联盟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条商户联盟成员大会是商户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商户联盟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十一条商户联盟理事会是商户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商户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商户联盟秘书处是商户联盟的专职机构,负责商户联盟的日常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商户联盟管理机构的成员应当遵守商户联盟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商户联盟的利益,服从商户联盟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第四章商户联盟的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商户联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商户联盟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商户联盟及其成员的利益。
第十五条商户联盟成员应当遵守商户联盟章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商户联盟的活动,不得损害商户联盟及其成员的利益。
第十六条商户联盟的重要决策应当经商户联盟成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及时向全体成员通报。
第十七条商户联盟应当加强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商户之间的互利共赢。
爱心企业联盟协议书

爱心企业联盟协议书甲方(发起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参与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爱心企业联盟的发起方,致力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的发展,乙方作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愿意加入爱心企业联盟并参与相关活动。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联盟宗旨与目标1.1 本联盟旨在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1.2 通过联盟活动,增强企业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3 联盟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社会影响力。
第二条联盟成员资格2.1 乙方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乙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2.3 乙方自愿遵守本协议及联盟章程,积极参与联盟活动。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组织和协调联盟的各项活动,对联盟成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乙方有权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3.3 乙方有义务按照联盟的安排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活动组织与实施4.1 甲方负责制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并通知乙方。
4.2 乙方应根据计划安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组织的活动。
4.3 双方应共同商讨活动的具体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资金管理5.1 联盟活动所需资金由参与方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甲方负责设立专项基金账户,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5.3 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乙方公布使用情况。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如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纠正或解除协议。
6.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不损害对方利益。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策划方案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策划方案爱心商家联盟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各种爱心活动。
商业企业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为了整合商家资源,提高公益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特设立爱心商家联盟,联合各家企业共同开展公益活动,共同传递爱心,回馈社会。
二、活动目标1.整合商家资源,形成联盟共赢机制,实现资源互补、优势互补,提高公益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
2.增强商家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声誉。
3.促进商家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互利互助的平台,推动商界迈向更加积极向上的方向。
三、活动内容1.联盟成立仪式筹备阶段,联盟组织成员企业代表召开成立大会,共同商讨联盟的宗旨、目标、组织形式等事项,并制定联盟章程。
成立大会期间,可以邀请相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嘉宾出席,为联盟的成立和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2.爱心公益项目(1)慈善救助项目:组织联盟成员企业共同捐款、捐物,帮助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等需要帮助的人群,如儿童福利院、抗洪救灾等。
(2)环保项目:联盟成员企业共同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生活,加强绿色消费,推动节能减排。
(3)公益培训项目:联盟成员企业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地区的劳动力提升就业竞争力,改善生活条件。
3.联盟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联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广平台,方便企业及时了解联盟最新活动动态。
平台上设置联盟成员企业介绍、公益活动报名等功能,提供便捷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
四、活动组织机构1.联盟理事会(1)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企业指定代表组成,设立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负责联盟日常工作的决策与执行。
(2)联盟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商议联盟发展方向、重大决策等事项。
2.联盟秘书处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承担联盟成员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工作。
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

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吸纳各类爱心商家,引导和服务其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爱心商家联盟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爱心商家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团县委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商家。
第三条爱心商家联盟是指以志愿服务为导向,通过整合社会商家资源,向吴桥县志愿者无偿提供实物或服务的广泛社会组织。
第二章联盟注册第四条基本条件(一)遵守《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执行联盟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良好的商家品德,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愿与本联盟合作。
(三)支持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爱心事业,参与救助、救护行动,积极参加捐赠。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注册机构团县委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为爱心商家注册机构。
第六条联盟吸纳会员的流程:(一)报名申请:商家填写《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会员申请表》,确认企业的联络专员。
(申请表见附件二)(二)联盟审定:注册机构对申请商家进行核实审定。
(三)批准加入:吸纳其为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四)确认公告:团县委向会员发函授牌,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联盟标识见附件一)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七条联盟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一)联盟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有权追究有损联盟声誉的行为;(二)联盟具有吸纳、审评、解约会员单位的权利;(三)联盟具有对其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四)联盟有权根据救助需要对会员发起紧急通知和联合倡议。
义务:(一)维护会员的公益权益,支持会员的公益主张,落实会员的公益捐赠;(二)为参与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的会员提供相应的荣誉、表彰、宣传、冠名、抵税、贷款融资等回报奖励;(三)为会员提供长期的公益资讯;(四)为会员的品牌塑造和形象提升,提供必要的公益策划、宣传支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一)捐赠自愿的权利;(二)提出捐赠意向及分配使用的权利;(三)监督、问询、知情和质疑的权利;(四)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和协助的权利;(五)优先享有联盟提供的荣誉、宣传和奖励表彰的权利;(六)享有对其他商家和组织加入联盟推荐的权利;(七)入会和退会的权利;义务:(一)遵守《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二)积极担当爱心帮扶救助项目、参加公益行动,有实质性的支持与合作;(三)会员任期内,有捐赠行为;(四)履行捐赠承诺,确保捐款捐物的数量和质量。
社区商户爱心联盟协议

社区商户爱心联盟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共享客户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培育优质顾客,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凡本社区的居民在爱心联盟商户购买油、粮食、菜、面粉等生产生活用品,可享受7折优惠。
2、协议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作为甲方会员的优惠消费内容,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
4、乙方自愿成为甲方商户联盟协议伙伴,并为甲方会员按约定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5、双方须向对方提供真实无误的合作资料及服务项目信息,实行明码标价,确保向对方会员提供快捷、全面、优质的服务,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质量损坏对方会员的利益,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6、双方将通过宣传和引导会员、顾客在对方指定消费场所消费,享受指定优惠折扣。
7、发生不可抗力,协议无法履行时,协议自动终止。
8、由于政府、上级公司、一方结构调整需要终止协议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曰。
爱心超市简介和制度

工作制度一、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耐心,解释详细、讲述清楚、文明服务。
二、对捐赠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设立捐赠物资兑帐和分类账,证物统一,季清季结准确无误。
三、收到或发出捐赠物资,均应当场登记,出具相关凭证,并及时登记入账,对捐赠的特别贵重的物品应建立有关资料档案。
四、对各类捐赠物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分类整理并摆放整齐。
五、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登记和接收手续。
六、定期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汇报捐赠物品的款收和发放情况,及时向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辖区内特困家庭的需求信息。
捐赠物品保管制度一、社区居民、场直单位、管理区等捐助的物品及资金均由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存储保管。
二、捐助物资入库时,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要认真审核做到帐物相符。
三、捐助物资应分类存储,应做到防火、防盗,确保安全,禁止与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品混放。
四、食品类、粮食类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储存,严格管理,防止霉变、过期。
五、需要进行消毒的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发放,不经消毒的物品不得与消毒的物品混合存放。
六、库存物品发放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无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发放。
物品发放制度一、合理确定捐赠物品发放对象,确定把救助物资发放到贫困户和受灾户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凡因人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家庭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生活极为困难的,均可到爱心超市领取救助物资。
三、领取办法1.申请,本人持相关证件和书面申请到居住的基层工会申请。
2.调查,社区接受申请后,通过入户查看、走访、组织社区委员会集体评议后,确认属实,填写爱心超市会员申报表,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爱心超市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爱心卡。
3.受助群众持相关证件和爱心卡到爱心超市签字后按规定领取物品。
四、爱心超市在接受捐助款物后,要向捐助者出据合法、有效凭证,将捐助款物登记注册,要妥善保管,做到项目清楚,手续完备,安全可靠。
要及时对接受的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和分配情况。
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慈善爱心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慈善爱心超市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群而设立的公益性质的超市。
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慈善爱心超市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其工作高效、透明、公正,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救助的功能。
第二章组织机构慈善爱心超市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慈善机构的代表、社会公众及志愿者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
第三章资金与物资1. 资金来源:慈善爱心超市的资金主要由慈善机构、社会捐赠以及政府补贴等方式筹集。
2. 物资来源:慈善爱心超市的物资可以通过捐赠、购买和志愿者的自愿捐赠等渠道得到。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招募:慈善爱心超市通过招募志愿者来提供服务和支持。
志愿者应符合慈善机构制定的志愿者招募要求,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2. 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态度,在超市运营过程中协助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并确保超市秩序良好。
第五章助捐人管理1. 助捐人登记:慈善爱心超市应对每一位提供捐赠的助捐人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捐赠物品的详细信息。
2. 助捐物品验收:慈善爱心超市应设立专门的验收岗位,对助捐物品进行核实和验收,确保物品质量符合超市的要求。
第六章超市运营与服务1. 超市开放时间:慈善爱心超市应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开放时间,确保尽可能多的人群能够获得服务。
2. 名额限制:为了保证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慈善爱心超市应设立每日或每周名额限制,确保每一个有需要的人都有机会获得支持和帮助。
第七章绩效评估与公示1. 绩效评估:慈善爱心超市应定期对超市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志愿者的表现等,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公示公告:慈善爱心超市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重大决策以及财务状况等,保持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慈善爱心超市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同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
结语本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慈善爱心超市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其社会救助的效能,并确保公众对慈善机构和超市的信任和支持。
爱心商户管理制度

爱心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爱心商户的发展,提高经营水平,创新服务模式,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心商户是指在经营场所内设立“爱心商户”标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对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意义的商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爱心商户,爱心商户包括实体店铺、线上店铺、个体户等不同形式的商户。
第四条爱心商户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美誉度。
第五条爱心商户管理机构按照本制度对爱心商户进行评定,定期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爱心商户进行认定,并颁发爱心商户证书。
第六条爱心商户应当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配合管理机构做好公益活动和消费者维权工作。
第七条爱心商户应当遵守商户守则,定期参加相应的素质提升培训,提高自身经营水平。
第二章爱心商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爱心商户有权享受管理机构提供的各类支持服务,包括宣传推广、政策扶持等。
第九条爱心商户有义务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如会员费、公益捐款等。
第十条爱心商户有权参与公益活动,并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第十一条爱心商户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二条爱心商户有权和管理机构协商解决与爱心商户地位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爱心商户的管理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建立爱心商户台账,对爱心商户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定期更新。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定期对爱心商户的经营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爱心商户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取消爱心商户资格。
第十五条在爱心商户管理工作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爱心商户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爱心商户应当积极参与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公益活动。
第四章爱心商户的评定和奖惩第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爱心商户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扶持。
第十八条对表现突出的爱心商户,管理机构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对不遵守规定、违反承诺的爱心商户,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爱心商户资格。
爱心商家联盟协议书

爱心商家联盟协议书甲方(发起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参与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爱心商家联盟的发起方,乙方作为爱心商家联盟的参与方,双方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愿意联合起来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特此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联盟宗旨1.1 本联盟旨在通过商家的联合行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社会责任感,增强商家的社会影响力。
1.2 联盟将致力于组织和参与各类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第二条联盟成员资格2.1 乙方须为合法注册的商业实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2 乙方应自愿加入本联盟,并遵守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乙方有权参与联盟的决策和活动。
3.2 乙方应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并根据自身能力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3.3 乙方有权对联盟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甲方应予以充分考虑。
第四条活动组织与执行4.1 甲方负责制定联盟年度活动计划,并提前通知乙方。
4.2 乙方应按照活动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的活动组织和执行。
第五条财务与资金管理5.1 联盟的财务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或金额缴纳会费。
5.2 联盟的资金应用于公益活动的开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信息披露与保密6.1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披露联盟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进展。
6.2 乙方应对联盟的内部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商家联盟章程

商家联盟章程第一章章程总则1.1 为促进各商家间的合作与发展,维护联盟成员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商家联盟章程。
1.2 本章程是商家联盟成员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联盟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联盟成员资格2.1 联盟成员资格面向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商家开放。
2.2 商家申请加入联盟,须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经过联盟管理机构的审核批准。
2.3 联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3.1 联盟成员享有参与联盟活动、享受联盟服务、提议和表决等权利。
3.2 联盟成员应履行遵守章程、参与联盟活动、维护联盟形象等义务。
3.3 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合作,共同推动联盟发展。
第四章联盟组织结构4.1 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4.2 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4.3 联盟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负责特定领域的合作与管理。
第五章决策与执行机制5.1 联盟决策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
5.2 理事会负责决策的制定和批准,秘书处负责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5.3 决策执行过程中,联盟成员应积极配合,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合作规范与准则6.1 联盟成员应遵守合作规范,保持诚信合作,共同维护联盟声誉。
6.2 联盟成员应遵循市场规律,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6.3 联盟成员应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七章利益分配与风险共担7.1 联盟成员应按照约定比例分享合作利益,确保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
7.2 联盟成员应共同承担合作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7.3 联盟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合作和创新。
第八章纠纷解决机制8.1 联盟成员之间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无果的,可向联盟秘书处申请调解,调解结果具有约束力。
爱心服务站管理制度

爱心服务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服务站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爱心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爱心服务站应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理念,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周到、温馨的服务。
第四条爱心服务站应当依法开展服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爱心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爱心服务站应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团队协作精神。
第七条爱心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管理制度,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八条爱心服务站要定期开展服务项目评估和服务质量调查,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爱心服务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或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爱心服务站应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爱心服务站应建立志愿者队伍,配备志愿者服务团队,担任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爱心服务站应设立服务对象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对象的申请、审核、计划和跟进工作。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三条爱心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对象申请、服务项目安排、服务实施和服务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服务对象首先向爱心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经过服务对象管理部门审批和站长签批后,方可确定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计划。
第十五条服务对象一旦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计划,爱心服务站应及时安排志愿者团队进行服务实施,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服务完成后,爱心服务站应当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进行服务质量调查,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流程。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爱心服务站的管理规定,服从站长和办公室的指挥,服从服务对象的安排。
第十八条爱心服务站应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大全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慈善超市是指由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经营管理的具有公益目的的超市。
慈善超市的宗旨是为贫困、残障、老年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第二条慈善超市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慈善超市的经营行为,保障慈善超市的公益属性,提高慈善超市的服务质量,确保慈善超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慈善超市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慈善超市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制度内容,确保执行到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慈善超市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工作人员。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慈善超市的发展战略,审批慈善超市的重大事项,对慈善超市的业绩和财务状况负责。
2. 理事会负责协助和监督慈善超市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慈善超市的绩效目标和经营计划负责。
3. 监事会负责监督慈善超市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保障慈善超市的公益属性和合法权益。
4. 管理层负责组织和实施慈善超市的具体工作,负责慈善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5. 工作人员是慈善超市的执行主体,负责慈善超市的具体运营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慈善超市的各项制度应当健全,职责明确,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同目标。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六条慈善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商品的供应充足、品质优良。
1. 慈善超市应当与正规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商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慈善超市应当建立商品采购、入库、销售和库存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好商品管理和分类展示。
3. 慈善超市应当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把关,及时处理过期商品,确保商品的新鲜和卫生。
第七条慈善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对捐赠和经营收入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1. 慈善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捐赠登记、账户管理和款项监督等相关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2. 慈善超市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成本和风险,确保慈善超市的财务状况良好。
第八条慈善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和福利等相关制度健全。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策划方案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背景:近年来,社会公益事业愈发受到关注,许多商家也开始关注社会责任,通过以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然而,由于各商家的规模、资源、影响力不同,单一商家开展公益活动的效果有限。
因此,将一些具有相似公益目标的商家进行组合,形成爱心商家联盟,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效果。
二、活动目标:1. 建立爱心商家联盟,通过携手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2. 扩大公益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度。
3. 通过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商家的形象和品牌价值,增加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活动策划:1. 成立爱心商家联盟:- 邀请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的商家加入联盟;- 联盟成员应共享相似公益目标,资源互补;- 设立联盟理事会,由代表成员商家参与管理和决策。
2. 活动主题与口号:- 主题:携手共建爱心社会- 口号:商家的爱心,社会的温暖3. 活动内容:(1) 公益项目选择:- 联盟成员商家共同讨论、决定公益项目的选择;- 选择符合联盟成员商家公益目标的项目,如义教助学、环境保护、扶贫助困等。
(2) 活动方式:- 联盟成员商家可以选择合作开展公益项目,也可以独自开展;- 联盟成员商家可以共同出资、共同参与活动,也可以互推彼此的公益活动;- 可以通过爱心义卖、志愿者服务、公益宣传等形式开展活动。
(3) 活动时间:- 鉴于联盟成员商家繁忙的经营工作,可根据各商家的具体情况决定活动时间; - 可以定期开展活动,也可以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随时开展。
4. 活动宣传:(1) 媒体宣传:- 联盟成员商家可以利用各自的媒体渠道宣传公益活动;- 可与媒体合作举办公益讲座、公益论坛等,扩大活动影响力。
(2) 社交媒体宣传:- 联盟成员商家共同创建爱心商家联盟公众号,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和成果;- 联盟成员商家互相转发、点赞、评论各自的公益活动,扩大宣传范围。
(3) 宣传物料:- 联盟成员商家共同设计制作标志、海报、手册等宣传物料;- 在商家门店、社区、学校等地方进行张贴和发放,提高宣传效果。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方案策划

爱心商家联盟活动方案策划爱心商家联盟活动方案策划一、活动背景近年来,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热情不断高涨,爱心事业有着不小的发展空间。
为了更加有效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商家联盟日渐兴起,通过商家们的无私奉献和积极参与,将更多的爱心传递给需要帮助的人。
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商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集体力量的凝聚,打造一个更加温暖的社会。
二、活动目标1. 建立商家间长期平等、互助的合作关系,形成商家联盟,利用集体力量做公益事业;2. 通过商家联盟的活动,联系更多的弱势群体,使帮助更加精准;3. 通过活动,增强商家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活动将持续一个月,每周组织一次活动;地点:活动地点可设置在商家联盟成员的店铺或社区活动场所。
四、活动策划1. 宣传推广(1)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张贴在商家联盟成员店铺;(2)通过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行宣传;(3)利用媒体资源,发布新闻稿,增加活动的曝光度。
2. 活动内容(1)爱心义卖活动:商家联盟成员捐赠部分商品,以低价出售,所得金额将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
(2)志愿者招募:商家联盟成员鼓励员工报名成为志愿者,参与社区活动以及帮助弱势群体。
(3)公益演讲:商家联盟成员邀请公益方面的专家进行公益演讲,向商家们传授公益事业的经验与意义,提高商家们的社会责任感。
(4)爱心讲解员:商家联盟成员派遣一些员工成为爱心讲解员,负责向人们介绍活动的意义、目标以及流程,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参与活动。
(5)福利券发放:商家联盟成员制作一定数量的福利券,以慰问弱势群体,并通过线下活动发放。
(6)公益演出:商家联盟成员筹备一场公益演出,邀请社区居民免费观看,用音乐、舞蹈等形式传递爱心,增加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3. 投入与回报(1)投入:商家联盟成员捐赠商品进行义卖,投入部分资金用于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和物资采购,活动资金的来源包括商家投资和筹款;(2)回报:活动结束后,商家联盟将公开公示公益款项收支明细,并向参与活动的商家与志愿者发放荣誉证书,同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在商家联盟公众号上,提升商家和志愿者的社会形象,提高商家的公信力,并通过媒体宣传进一步增加品牌曝光度。
爱心超市运营方案

5.商品陈列:优化商品陈列布局,提升购物体验。
五、营销策略
1.会员制度:设立会员卡,为会员提供优惠价格、积分兑换等福利。
2.宣传推广: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爱心超市,提高知名度。
3.社区活动:举办各类社区活动,增强居民对爱心超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法律法规变化: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3.商品质量: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商品质量。
4.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防范财务风险。
十、总结
本方案旨在为爱心超市提供一套合法合规的运营策略,确保其在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将爱心超市打造成一个社区居民信赖的品牌,为社区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3.促进社区和谐,支持公益活动,体现社会责任。
4.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顾客忠诚度。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
1.管理层: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目标,监督运营效率。
2.营运部门:负责日常商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及顾客服务。
3.财务门:负责财务预算执行、成本控制及财务报告。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发展及绩效评估。
2.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处理顾客投诉和建议。
3.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八、合法合规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爱心超市合法合规经营。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
3.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风险评估与应对
1.市场竞争:充分了解竞争对手,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
5.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顾客关系管理。
联盟商家管理制度

联盟商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联盟商家的管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体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联盟商家合作资格1、联盟商家需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且经营范围与企业业务相关;2、联盟商家需有较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品牌形象;3、联盟商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4、联盟商家需配合企业的市场活动和促销计划;5、联盟商家需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业务发展。
三、联盟商家管理1、联盟商家考核(1)对联盟商家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业绩、服务质量、品牌形象等方面的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额、客户满意度、服务投诉处理等;(3)考核结果作为联盟商家的绩效评价依据,绩效排名前列的联盟商家将获得优先支持和合作机会;(4)对于表现不佳的联盟商家,将给予警告、停止合作等措施。
2、联盟商家培训(1)对新加入的联盟商家进行系统培训,包括企业文化、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2)定期组织销售技能培训和服务意识提升培训,提升联盟商家的营销能力和服务品质;(3)鼓励联盟商家参加行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3、联盟商家支持(1)为联盟商家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市场推广支持等相关资源;(2)为联盟商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解决售后问题、投诉处理等;(3)为优秀的联盟商家提供物资奖励、销售提成等激励措施;(4)为联盟商家提供市场调研、市场分析等支持,帮助联盟商家了解市场动态,制定销售策略。
四、联盟商家监督管理1、建立联盟商家信息档案,包括经营资质、经营状态、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2、定期进行联盟商家的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场所、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等;3、及时掌握联盟商家的经营状况,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4、建立联盟商家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和员工对联盟商家的违规行为举报。
五、联盟商家退出机制1、联盟商家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企业有权中止或终止合作关系:(1)经营状况持续低迷,且无改善迹象;(2)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影响企业形象和利益;(4)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居民及时接受救助,应制定规范的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篇1总则:一、“爱心超市”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的社会救助平台。
二、“爱心超市”是对辖区内特困群众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免费发放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一种辅助救助手段。
三、“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坚持自愿捐赠,无偿接收的原则。
四、“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
五、“爱心超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制度:一、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赠,做到“超市”物资丰富,进出平衡。
二、捐赠物资以米、面、油、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辅以现金捐赠。
不得接收高档副食品,不得接收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过期食品。
三、对接收的捐赠物资要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并开出物资捐赠接收证明给捐赠单位或个人,并留存捐赠物资存根备查。
四、在征得捐赠单位或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超市”设立单位或个人“爱心”专柜,建立荣誉档案,鼓励和表彰经常性捐赠。
五、接收捐赠物资要实行定期公示,接受民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制度:一、物资发放对象主要是本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因灾、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特困户。
二、物资发放要秉着“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和优先救助辖区内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村)民,解决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物资发放必须遵循“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居(村)委会审批”的工作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凭“爱心救助卡”实行发放。
四、物资发放要严格标准,按困难程度施救,不能优亲厚友,严禁将物资挪作他用,严禁变卖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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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吸纳各类爱心商家,引导和服务其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爱心商家联盟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爱心商家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团县委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商家。
第三条爱心商家联盟是指以志愿服务为导向,通过整合社会商家资源,向吴桥县志愿者无偿提供实物或服务的广泛社会组织。
第二章联盟注册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遵守《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执行联盟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良好的商家品德,热心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愿与本联盟合作。
(三)支持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爱心事业,参与救助、救护行动,积极参加捐赠。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注册机构
团县委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为爱心商家注册机构。
第六条联盟吸纳会员的流程:
(一)报名申请:商家填写《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会员申请表》,确认企业的联络专员。
(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联盟审定:注册机构对申请商家进行核实审定。
(三)批准加入:吸纳其为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四)确认公告:团县委向会员发函授牌,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联盟标识见附件一)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联盟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联盟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有权追究有损联盟声誉的行为;
(二)联盟具有吸纳、审评、解约会员单位的权利;
(三)联盟具有对其组织实施的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联盟有权根据救助需要对会员发起紧急通知和联合倡议。
义务:
(一)维护会员的公益权益,支持会员的公益主张,落实会员的公益捐赠;
(二)为参与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的会员提供相应的荣誉、表彰、宣传、冠名、抵税、贷款融资等回报奖励;
(三)为会员提供长期的公益资讯;
(四)为会员的品牌塑造和形象提升,提供必要的公益策划、宣传支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捐赠自愿的权利;
(二)提出捐赠意向及分配使用的权利;
(三)监督、问询、知情和质疑的权利;
(四)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和协助的权利;
(五)优先享有联盟提供的荣誉、宣传和奖励表彰的权利;(六)享有对其他商家和组织加入联盟推荐的权利;
(七)入会和退会的权利;
义务:
(一)遵守《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管理条例》;
(二)积极担当爱心帮扶救助项目、参加公益行动,有实质性的支持与合作;
(三)会员任期内,有捐赠行为;
(四)履行捐赠承诺,确保捐款捐物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九条联盟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团县委,团县委主持和开展联盟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的职责是:
(一)维护联盟荣誉,弘扬联盟宗旨;
(二)制定修改和完善联盟章程、公约和管理办法;
(三)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志愿者决定是否进行奖励;
(四)对志愿者所援实物或服务进行管理、配置;
(五)决定本联盟爱心天使、名誉主任的授予和顾问的聘任;
(六)向社会各界和联盟成员公布、报告、总结工作状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纪律管理
第十条爱心联盟各管理人员和成员应本着团结协作、平等协商、加强交流、共谋发展的精神遵守联盟的公约,承担和完成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爱心活动。
第十一条本着自愿加入统一管理的原则,成员有遵守本公约的义务并服从联盟的管理。
第十二条不准在联盟Q群里传播广告或者刷屏,参加联盟不准以营利为目的,不准在联盟的QQ群里发乱码,令QQ掉线或者令电脑死机的代码;不准冒用他人名字,不准在联盟传播敏感的政治话题。
第十三条任何成员有向联盟管理者投诉的义务与责任,对违反者一经核实,作出警告,限期改正,仍不服从管理者的,给予除名处理。
第六章活动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于联盟的各项活动,联盟成员和社会爱心人士都可向团县委提供方案和建议,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团县委负责
整个活动的指挥、策划、宣传和收支情况统计、公布等。
第十五条联盟成员必须经团县委授牌设立。
第十六条联盟成员参加活动必须备案,活动时长必须记录。
第七章表彰和奖励的管理
第十七条联盟会员的类别:
会员:
杰出会员:会员注册后,提供捐款数额500元,或以其他形式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商家。
功勋会员:会员注册后,提供捐款数额1000元,或以其他形式做出重要贡献的爱心商家。
荣誉会员:会员注册后,提供捐款数额3000元,或以其他形式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心商家。
第十八条为联盟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团县委将给予公开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赠送纪念品等),表彰和奖励将尊重其本人的意愿是否在QQ群和论坛上公开、公布。
第十九条联盟成员可冠名服务活动,进行积分,以积分为主要依据,可获得贷款融资的优惠,若商家提供的实物或服务不符合承诺,给予警告或摘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团县委。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附件一:
吴桥县爱心商家联盟标识
图案说明:爱心商家联盟标识的整体构图为红色心的造型,图案中央为红色“人形”与“房子”造型。
标识寓意爱心商家心连心,共同维护公益事业,尽己所能,奉献爱心,送出温暖,表达“益心益意益万家”的主题。
附件二:
爱心商家注册登记表
商家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