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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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1、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怎么分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百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度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知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道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专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属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2、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百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度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版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权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3、应急预案中事故分级、预警分级、响应分级是不是一一对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Ⅳ)级、严重(Ⅳ)级和特别严重(Ⅳ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以下情形的响应。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较大(Ⅳ)级,或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但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情形的响应。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事故一般可分为四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不同,对安全事故进行不同的分级处理。

下面是一份关于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的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死亡、大量人员重伤、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放射性物质泄漏、高风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危险化学品火灾或爆炸,以及其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事故。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灾情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重大事故(二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死亡、多人重伤、大量人员轻伤、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对于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灾情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较大事故(三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多人轻伤、少量人员受伤、一般经济损失,或者可能引发一般社会影响的事故。

对于较大事故,应有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一般事故(四级事故):一般事故是指由于事故发生造成少量人员轻微受伤,或者造成小范围的经济损失,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对于一般事故,应当及时进行基本救护,修复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的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的事故,处理和报告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抢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而对于较大和一般事故,则相对较为简单,但仍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可忽视,特别是对于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必须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才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逼。

而事故等级的划分和统计规定,则是为了更好的评估和把握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实行相应的措施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SAWS)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GB/T 29052-2012)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后果越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逼越大。

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如下:1. 极大安全事故(Ⅰ级)这类事故后果严重,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30人或10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 重点安全事故(Ⅱ级)这类事故后果较为严重,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 较大安全事故(Ⅲ级)这类事故后果一般,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 一般安全事故(Ⅳ级)这类事故后果较轻,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 微型安全事故(Ⅴ级)这类事故后果极轻,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或者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规定为了更好地把握和评估事故,统计规定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报告和统计有实在规定,重要有以下几点:1. 事故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记录和汇总生产安全事故的义务,应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向事故调查组供给有关情况的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4.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最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最新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最新版)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工矿商贸(不含煤矿)事故类型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等二十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6]116号)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类型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煤矿事故类型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火灾、其他等八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4.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统计规定事故等级分类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各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工矿商贸(不含煤矿)事故类型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等二十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16]116 号)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类型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煤矿事故类型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火灾、其他等八类。

煤矿事故按行业专业特点分为顶板事故、瓦斯事故、机电事故、运输事故、爆破事故、火灾事故、水害事故、其它事故八类;致害原因主要有:冒顶、片帮、支架伤人、放炮、明电、明火、煤与瓦斯突出、磨擦、撞击、失爆、吸烟、墩罐(坠罐)、跑车、轨道事故、输送事故、触电、设备伤人、跑浆、坠落、触响瞎炮、地质水、老空水、地面水、煤自燃、设备引燃、煤尘爆炸、CO中毒、窒息。

具体分类含义如下:1、顶板事故:指矿井冒顶、片帮、顶板掉矸、支护垮倒(垮落)等事故,和从事支护顶板、维修巷道、维护巷道发生的事故,以及使用中的支护材料不合格引发的事故,底板事故也视为顶板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容总结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法第83条)“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管理:P212)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报告、调查汇总表1.事故分级三要素:人员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2.事故报告的时限1)事故发生单位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注:a.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报告至国务院安委办,最长需要9H ,即:单位(1H)→县(2H)→市(2H)→省(2H)→国务院(2H)→国务院安委办b.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3.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嫌疑人的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6.事故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1)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补报时限:7日3)矿山井下事故补报时限:30日7.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注: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事故等级的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事故等级的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事故等级的划分《条例》规定的事故分级要素有三个,可以单独适用.一是人员伤亡的数量(人身要素).安全生产和事故调查处理都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事故危害的最严重后果,就是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中毒).因此,《条例》将人员伤亡的数量列为事故分级的第一要素.二是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经济要素).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而且经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要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必须根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来区分事故等级.三是社会影响(社会要素).有些事故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不到法定标准,但是具有恶劣的社会影响、政治影响和国际影响,也必须列为特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比如,10人以上30人以下,实际上是指10人至29人;3人以上10人以下,实际上是指3人至9人.这可能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所称的“以上”、“以下”的含义有所不同.因此,条例专门对此作出了明确解释.需要说明的是,条例规定的事故分级,包括伤亡人数的标准及相关事故等级的名称,与目前实践中掌握、执行的事故分级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条例对事故等级划分作出的新的统一规定.条例实施后,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中,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等各个方面应当对现有的做法作相应的调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开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1、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一)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一次造成1O~29人死亡;(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1)一次造成3~9人死亡;(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上述四个等级的同时,也规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这样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符合实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的事故等级。

这种事故等级的划分,主要是为了便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分级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事故分成若干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事故规定不同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要求。

但不同时期和不同行业对事故等级的划分有不同的分级办法,如198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2——1986)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定为特大事故,将一次死亡1~2人事故定为重大伤亡事故。

而后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将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称之为重大事故,把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称之为特大事故,把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报告、调查、处理与罚款一事故分级;1 特别重大事故::就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得事故。

2重大事故: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事故。

3 较大事故: 就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事故.4 一般事故: 就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事故。

二事故报告;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

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得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

事故单位得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三事故调查:1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 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3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得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4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5未造成人员伤亡得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四事故处理:1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得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得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五事故罚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 发生重伤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 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 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六事故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处罚暂行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得;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得罚款;2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得罚款;3 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4 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得,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得罚款;5 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得,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得罚款;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得,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得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场所、作业操作、设备设施、环境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重大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导致社会不安和经济发展受挫。

为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我们需要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级和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是指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的程度、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1. 轻微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事故的人员伤亡等损失程度较小,影响范围较小。

例如:个别工人受到轻微伤害,设备出现小问题,安全检查不合格,消防器材不完好等。

轻微事故的处理方式较为简单,可以通过现场处置或区域通报等方式解决。

2.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事故的人员伤亡等损失程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但尚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例如:多人受伤或死亡,一定规模的财产损失,环境受到一定污染等。

一般事故的处理需要由事故责任人进行详细调查和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事故的人员伤亡等损失程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已经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例如:大规模的人员伤亡,重大的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重大事故的处理需要由事故责任人进行详细调查和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4.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事故的人员伤亡等损失程度极大,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产生极大不良影响。

例如:大规模的人员伤亡,重大的财产损失,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引发社会群众不安等。

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需要由事故责任人进行严格调查和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是非常必要的。

针对不同的事故分级,要求的报告要素也不同。

下面介绍各级事故的报告要求:1. 轻微事故的报告通常情况下,轻微事故的报告可以通过事故现场的通知或区域通报方式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是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事故严重程度的分类。

根据事故的影响和损失程度,事故等级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通常对生产过程和公司运营影响较小,但仍然需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生产环境和公司经营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采取较为严肃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查。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规模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对生产环境和公司经营产生严重影响,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

重大事故则是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严重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的破产和关闭,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处理,以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需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安抚,以及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通过及时的处理和严格的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安全和稳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生产安全是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以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及等级划分(一)生产安全事故可分为人员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生产过程事故等几大类别。

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报告和管理流程。

(二)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后果,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分类明确了事故的严重程度,便于事故的申报和处理程序的执行。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一)发现事故后,责任人员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二)上级主管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与评估,确认事故性质和等级。

评估结果需要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将方案报告给企业领导层审定。

(四)企业领导层审核完毕后,将处理方案下发给相关部门执行,并监督事故的应对和处理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措施(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具备应对事故的能力。

(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和可靠性。

(三)完善设备维护和检修机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加强现场巡检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内外部安全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的效果评估(一)建立定期的事故报告和管理评估制度,对事故报告和管理流程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对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分析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
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所导致的后果进行分类,通常将生产安全事故按下列四个级别来区分:
- 特大型事故(I级) : 该级别的事故发生后会产生极其恶劣影响,可能涉及到多个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等方面;例如核电站泄漏事件等等。

- 大型事故(II级): 该类别的事故也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并能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化工厂爆炸、火灾等都属于此类别中较为常见的类型之一。

-中型事故(III级):这类事故虽然不会像前两种那样带来巨大灾难但仍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以防止进一步扩大化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与损失。

-小型事故(IV级):最后一个类别则涵盖那些不太危险且可以通过简单手段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得到有效遏制的小规模意外事故。

比如一些轻微交通违章行为等等。

请注意这里只是给出了大致范围而没有具体列举出所有相关案例以便于更全面地了解这个话题。

同时还需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工作当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并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够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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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
在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会进行分级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风险等级和应急措施:
一级事故(重大事故):这类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引发大规模灾难。

在发生一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

二级事故(较大事故):这类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可能引发局部灾难。

在发生二级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迅速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等。

三级事故(一般事故):这类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一定威胁,但范围相对较小。

在发生三级事故时,需要及时掌握事故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级事故(较小事故):这类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较小威胁,一般只影响一个单位或部门。

在发生四级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故,包括自救、互救和扑灭初期火灾等。

五级事故(微小事故):这类事故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威胁极小,通常在个别操作环节上发生。

当发生五级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简单的措施予以处理,以确保没有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请注意,不同行业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请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应用相应的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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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报告、调查、处理和罚款
一事故分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
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事故单位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
三事故调查:
1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进行调查。

2 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3 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4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5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事故处理:
1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五事故罚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 发生重伤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 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 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0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罚款;
4 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50
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六事故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罚暂行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1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
元以下罚款;
4 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的,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5 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6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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