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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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XXX 发布XXX 实施
低电压配电系统是电力系统的主力构成部分,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为规范公司低压配电系统管理 , 实现运行、巡检、检修的安全目标,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由设备动力部提出。本文件由设备动力部归口。主要起草单位:设备动力部本文件起草人:本文件审核人:批准人:本标准于 XXX首次发布。
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配电系统管理 , 实现运行、巡检、检修的安全,保证配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变配电系统运行管理及要求,适用于 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无人值守高低压变配电室。
3、引用制度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基本概念
4.1低压:线电压小于或等于 1000V 称为低压。
4.2高压:线电压大于 1000V 称为高压。
4.3低压配电系统:指由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避雷器、熔断器等高压设备及低压断路器、计量装置、测量仪表等低压设备组成的供电系统。
5、一般性管理规定
5.1 人员管理
变配电室电气工作人员应取得国家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5.1.1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5.1.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 GB 26860 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
5.1.3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方法。
5.1.4变配电室应确定 2 名电气工作人员负责配电室日常巡检操作任务。
5.1.5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变配电室供电系统接线方式和供电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情况,正确熟练掌握本单位设备操作规程。
5.1.6变配电室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主管领导应定期对变配电室进行检查,确保变配电室安全可靠运行。
5.1.7除本单位电气工作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变配电室,因公确
需进入者,须经变配电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存在的风险,并在变配电室电气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变配电室。
5.2变配电室场地管理规定
5.2.1变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5.2.2变配电室内应配置应急照明和通风设备,以保证通风效果良好和应急处置的需要。
5.2.3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满足以下要求:
5.2.3.1应装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GB4208 规定的 IP3X 级;
5.2.3.2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5.2.4变配电室应定期打扫,确保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蛛网、无积水、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开启灵活,设备外观清洁,表面无油污。
5.2.5变配电室门窗、变配电设备围栏或围墙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牌(如“止步,高压危险”等)。
5.2.6室内电缆沟盖板、设备具有的防护装置应齐全。
5.2.7变配电室内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器材,并应满足 GB 50140 要求
5.2.8低压配电装置的前、后操作和维护通道上,均应铺设绝缘垫,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5.3 安全用具管理
5.3.1变配电室管理方应配备以下安全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5.3.1.1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护目眼镜等;
5.3.1.2高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绝缘垫、接地线;
5.3.2禁止将电气安全用具与其他工具混在一起。
5.3.3所有电气安全用具应有试验合格的标签,除定期试验外,如发现疑问,应临时试验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5.3.4电气安全用具和试验标签编号应一致。
5.3.5试验不合格的或损坏的安全用具,应作明显标志,禁止和完好的安全用具放在一起。
5.3.6安全用具须按照安全要求作定期试验。
5.3.7电气工作人员在使用安全用具前,应按照下列要求检查用具:
5.3.7.1检查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器等表面应无裂纹、划痕、毛刺等外伤,且应保持清洁,若有尘土应先除去,表面有外伤或具有炭印、铅笔印者不得使用;
5.3.7.2绝缘靴、鞋等的里外应无裂纹刺痕、毛刺、气泡及其外伤;
5.3.7.3核对安全用具电压等级。
6、配电室电气设备运行管理
6.1. 变配电室电气设备操作
6.1.1电气操作应根据变配电室所属车间主管领导的命令执行,执行时应由两人进行,低压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每张操作票只能执行一个操作任务。
6.1.2电气设备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宜由取得国家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1.3电气操作前,应核对现场设备的名称、编号和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
6.1.4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后,应进行的检查内容:
6.1.4合闸后,检查三相接触应良好,连动操作手柄应制动良好;
6.1.5拉闸后,检查三相动、静触头应断开,动触头与静触头之间的空气距离应合格,连动操作手柄应制动良好。
6.1.6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故障,应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6.1.7保护模块定值不允许私自修改。如因增加设备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保护定值的,应当经厂部同意并报设备动力部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修改。
6.2变配电设备检验清扫
6.2.1在配电室检修作业应有专人监护,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
6.2.2变配电设备的电气试验项目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6.2.3现场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按照操作票内容进行危害识别;操作人及监护人应对已做好的安全措施、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进行确认,并仔细核对配电柜号和检修设备名称,严禁走错位置。
6.2.4停电更换高压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和护目眼镜。
6.2.5在变配电室对高低压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及腐蚀材质的清洗剂擦洗各种设备。
6.2.6高压配电装置停电清扫与检查的周期,应根据污秽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室外高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半年一次;室内高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年一次。
6.2.7低压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查一般每年不应少于两次。
6.2.8低压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查内容除清扫和摇测绝缘外,还应检查各部连接点和接地处的紧固情况,时间应安排在夏季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