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和原则1.1确保供配电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经济。
1.2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1.3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供配电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全面管理和运行监控。
2.2生产部门负责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2.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三、设备检修与维护3.1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供配电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2对设备故障和缺陷进行及时处理,记录设备故障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调整维修计划。
四、安全管理4.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人员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4.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3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
五、巡视和检查5.1定期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5.2形成巡视和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六、运行记录和分析6.1要求对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掌握系统的运行情况。
6.2建立日志记录制度,记录系统的运行参数、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并进行分析总结。
6.3根据运行记录和分析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故障排除和优化运行。
七、紧急故障处理7.1对于供配电系统的紧急故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响应和处理。
7.2在故障发生时,要迅速组织抢修和恢复供电,最大限度减少停电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7.3对故障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整理,总结教训,完善防控措施,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八、绩效评估和改进8.1对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分析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
8.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8.3鼓励员工参与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供配电系统的持续改进。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本

供配电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力设备及人员的安全,预防供配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配电系统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
第四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运行、检修和维护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供配电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
第七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醒头脑,集中注意力,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第八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九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进行线路操作前,应确认线路断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设备周围的安全空间,防止外部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高压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避免非相关人员接近。
第十四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设置紧急停电装置,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切断电源,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应对供配电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供配电从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护受伤人员,同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七条供配电系统的责任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同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5篇)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公司的供配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单位的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3、职责3.1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供配电系统整体的管理。
3.2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的配电系统的管理。
3.3生产技术部为供配电系统技术指导部门。
4、管理规定4.1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今及备用电源。
4.2供配电安全管理4.2.1电工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电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4.2.2供、配电场所及设备、避雷设施等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验收、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4.2.3供、配电室电工应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及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注意做好操作时的安全防护工作。
电工作业时,所着防护用品、所用安全工具必须符合专业规定。
4.2.4值班电工必须轮循坚持____小时值班,按时巡查供电设备及电力线路,按时监控电器设备的运行参数,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值班电工巡查项目一般应包括:变压器巡查、配电设备巡查、架空线路巡查和电缆线路巡查。
4.2.5重要生产单位应配置备用电源,确保在发生突然断电等事故时,及时供电。
4.2.6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仪表、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4.2.7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材,电工能熟练使用。
变电所、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4.2.8变电所、配电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老鼠或其它小动物破坏电缆。
4.3供配电系统的维护4.3.1供配电设备应进行统一的计划检修安排,维护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4.4规范供配电系统的图纸管理,做好技术数据及资料的保存。
4.5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保证供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项针对供配电系统安全问题的管理体系,用于规范和管理供配电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物业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改造等全过程。
第三条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5. 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供电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物业供配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1. 供配电运行管理组:负责供配电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工作;2. 供配电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3. 供配电设备管理组:负责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安装、改造、报废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1. 供配电系统运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操作能力;2. 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3. 定期对供配电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4.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系统安全。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对供配电系统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线路、变压器、配电室等;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物业管理处,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运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事故调查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2. 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3. 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二、变配电室运行管理
2、值班制度
变配电室得值班制度有轮班制、在家值班制和无 人值班制。自动化程度高得变配电室一般采用无人 值班制。目前一般变配电室仍以三班轮换得值班制 度为主。 运行值班一般规定: 1)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得变配电室应安排专人全天 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应明确其中一人 为值长(当班负责人); 2)10kV电压等级得变配电室,应安排专人值班。值班 方式可根据变配电室得规模、负荷性质及重要程度 确定。 3)实现自动监控得变配电室,运行值班可在主控室进 行。
下令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
受令人:
操作开始:
年 月 日 时分
操作完了:
年 月 日 时分
操作任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操作顺序
操作 项 目
操作人:
监护人:
检查人:
注:①填写操作票应清楚整齐,不得使用铅笔,更改处须签章。 ②每项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在格内画“√”标记。 ③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应盖“已执行”戳记,并至少保存一年。
7)做好各种技术管理、技术记录和变(配)电站内安全用具、消防 用具、设备备品及维修工具得管理。
三、设备得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目得
1)检查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等运行参 数就是否正常。 2)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就是否发热、震动、放电、 损坏)就是否正常。 3)检查防小动物、消防、防洪等就是否正常。 4)检查建构筑物就是否正常。
五、设备得维护和检修
工作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执行体系
基本流程:设备信息收集、设备状态评价、 风险评估、检修策略、检修计划、检修实 施及绩效评价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供配电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高效运转。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配电系统,包括电力公司内部的供配电系统以及与外部供电网络连接的供配电系统。
二、管理职责1. 供配电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电力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供电公司、配电公司、维护部门等。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指导供配电系统的运营。
三、设备管理1. 所有供配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 对于有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定期进行设备的运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安全措施1. 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 在操作供配电系统时,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3. 发现火灾、漏电、短路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五、应急预案1. 供配电系统应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2. 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故障维修和紧急处理的具体步骤。
3.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所有人员能够熟悉应急程序并迅速反应。
六、数据记录和分析1. 供配电系统的各项运行数据应定期记录和归档,以便于分析和研究。
2. 数据记录要准确完整,包括供电负荷、设备运行状态、故障情况等。
3. 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培训和考核1. 供配电系统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和设备维修等。
3.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再培训和考核。
八、持续改进1. 供配电系统管理应不断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的新标准和新法规进行操作。
2. 对于以往的问题和故障,应进行事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 通过持续改进,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是指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供配电系统事故,确保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有效和高质量。
第四条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科学、合理、有序进行。
第五条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本企业负责人是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下达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供配电系统的运维人员应当熟悉相关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做好设备巡检、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条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规定,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从事违规操作,应主动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供配电系统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监测装置,及时发现有关电流、电压、温度、湿度等参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进入供配电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整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十四条供配电设备应设置可靠的保护装置,包括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过电压保护等,确保供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用于规范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供配电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可靠。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明确、分工清晰。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工作流程、操作步骤、安全操作要求等,确保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减少操作失误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安全演练和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演练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提供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巡视制度,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5. 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建立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情况、事故和隐患等,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改进。
6. 应急预案和救援制度:制定供配电系统的应急预案和救援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职责和流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7.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增强安全文化。
8. 安全监督和评估制度:建立安全监督和评估制度,对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风险,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能,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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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1 目的保障公司管辖范围内供配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生产、生活用电正常,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供配电系统。
3 职责3.1设备材料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技术管理及供电线路的维护管理。
3.2调度中心负责全公司高压供电系统的调度指挥、负荷分配、大功率用电设备的错峰用电管理及最大负荷控制。
3.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供配电系统的维护管理。
3.4设备材料部、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停电、送电申请的审核许可。
4 工作程序4.1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4.1.1所有高压供电系统的设计(含改造项目),都必须有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4.1.2生产单位执行设计低压供电系统,由具备电气工程师以上资质的技术人员审核及车间主管领导审批。
4.1.3所有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守以下相关规程:a)《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2006);b)《有色金属矿山电力设计规范》(YS5030-1996);c)《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d)《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e)现行国家电工委员会及其它有关标准。
进口电气设备遵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f)《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g)《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规范》(GB50062-92);h)《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4.2矿山电力调度安全管理4.2.1调度指令的发布4.2.1.1公司电力调度员必须接受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挥,在其值班期间负责指挥所辖区域电网运行、设备的操作及事故处理、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运行操作应同一次设备调度管辖范围。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停按值班调度的指令执行,其他人员(包括保护人员)不得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发布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要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4.2.1.2主管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辖区电网系统调度业务的指示,都应由调度员向下发布。
4.2.1.3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时必须严肃认真,发令人与受令人必须互通单位、姓名,使用标准调度术语、说明目的和要求。
4.2.1.4值班调度员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适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对供电网络的安全性和连续性负责。
4.2.1.5所有的调度操作指令及重要对话必须录音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及时调整模拟屏信号设置,使之与运行系统相符。
4.2.1.6调度员要规范用语,文明用语,不得用电力调度专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4.2.2工作票和操作票的办理4.2.2.1正常停电作业,由停电工作单位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认真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符合现场工作条件,签发工作票;变电站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开具倒闸操作票。
值班调度员在操作前或下操作令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确认无问题后再倒闸操作,布置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4.2.2.2严禁两名调度员同时按不同的操作票或调度操作指令票下达操作指令。
4.2.2.3事故处理时公司值班调度员受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指挥,应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和迅速负责。
可暂时不办操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要严格履行许可手续,做好相关录音、文字记录,做好安全措施。
但对县级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县调度员的指令或其同意后进行。
公司所辖设备无需等待上级调度指令者,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事故简明地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在作详细汇报。
4.2.2.4电网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中钢集团山东矿业有限公司电网系统是苍山县供电公司调度管辖的范围,在事故处理时受上级调度值班员指挥。
本公司应对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负责。
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a)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b)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c)迅速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送电,特别是变电站站用电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用电以及矿山一级负荷用电。
迅速联系供电公司调度恢复10kV中钢线保安电源。
d)必要时启动井口备用发电机。
2)本公司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县调值班员报告下列情况:a)跳闸开关(双重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b)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c)监测报警、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d)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3)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上级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后应尽快报告上级值班调度员。
a)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和《苍山县电网调度规程》采取措施;b)变电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送电;c)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将有关保护停用;d)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e)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f)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操作。
4.3高压线路(设备)停电工作票管理4.3.1正常高压线路和设备,有计划的年检、月检、日常维护和继保调试工作的工作票办理。
4.3.1.1工作票办理时间有计划的正常年检、月检、日常维护和继保调试工作线路和设备的停电作业,作业单位于作业前一天10时前到调度中心递交停电检修申请,经调度同意、安环部审核,交给设备材料部办理签发所申请检修工作票。
4.3.1.2停电、送电申请,工作票、操作票办理人员a)检修工作单位向调度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停电、送电申请书;b)公司发文指定经安规考试合格的相关领导和调度、各级技术人员及电气维修人员为本公司“五种人”,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
4.3.1.3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a)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b)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c)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d)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e)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f)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
g)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h)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2009]664号《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线路作业时变电站的安全措施等安全措施。
4.3.2高压线路或设备检修时的工作票使用4.3.2.1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4.3.2.2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若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
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4.3.2.3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临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要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
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4.3.2.4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4.3.2.5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a)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书面公布。
b)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
c)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由工作负责人指派。
4.3.2.6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a)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c)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d)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e)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f)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a)根据工作票的工作任务,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必要性,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专责监护人: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a)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b)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c)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