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已按照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架构设臵情况如下: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1.资金管理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浅析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浅析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作者:王民益来源:《全国流通经济》2018年第25期摘要:大亚湾核电站在公司治理方面采取了“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这一模式有效的划清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边界,解决了以往公司权责不清的问题。
笔者根据该模式的运作经验,分析了公司运作中治理和管理的界限、特征、原则和该模式的缺陷,提出了运用授权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的具体办法,为激发公司的经营活力提供了有效手段。
关键词: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制中图分类号:F55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18)25 -0027-02随着依法治企的逐步推进,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基本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三级治理架构。
但是,治理主体之间的边界不清,权责模糊,一直制约着大多数公司的发展。
为此,笔者总结了大亚湾核电站在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形成了一套以授权制度为基础的管理模式。
该模式被称为: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下简称“授权模式”)。
一、背景1994年,大亚湾核电站投入商业运行。
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大陆第一座大型核电站的投产,更展示了治理和授权在公司发展中的力量。
大亚湾核电站由中方广东核电和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合资建设,其中中方出资3亿美元,占股75%,港方出资1亿美元,占股25%。
港方代表为香港中华电力公司董事长英籍犹太人嘉道理,他提出要合资,就必须按照中华电力公司的管理模式构建法人治理结构。
在当时,与资本主义合资已是破天荒的事,如果再按照资本主义的模式管理社会主义企业,更让人胆战心惊。
但为了建设大亚湾核电站,广东核电接受了嘉道理先生的条件。
这看似简单的法人治理结构,无形中奠定了中广核发展和壮大的基础。
按照这种模式,大亚湾核电站实行的是“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这与许多企业实行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不同,虽然只是两个字之差,意义却大相径庭。
前者就如同董事會用“金箍棒”在地上画了一个圈,总经理只要不逾越这个圈,董事会绝不会插手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决策。
公司治理架构及制度

公司治理架构及制度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公司的方式和机制,是公司内部和外部关系的规范和管理体系。
公司治理是公司发展和经营的基础,影响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可以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公司风险,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推动公司的创新和发展。
一、公司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架构是指公司内部各个层级和部门之间的组织结构和协作关系。
一个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政策,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会应该包括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该占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席位,以提高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透明度。
2.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高级管理层应该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拥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利机构,由公司的股东组成,负责选举董事会成员,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其他重要事项。
4.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护公司的利益。
监事会通常由独立监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独立监事应该占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席位。
5. 内部控制和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和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负责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董事会成员的提名程序,确保公司的薪酬制度公平合理,董事会成员的提名程序透明公正。
7.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公司的经营风险受到有效的监控和控制。
以上是公司治理架构的主要要素,不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差异化的设计和调整,以实现公司治理架构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二、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的组织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是公司治理架构的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治理结构章程

公司治理结构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公司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维护公司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
章程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二、治理结构1. 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经营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
(2)董事会由不少于五名和不超过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3)董事会通过表决决策,表决时应遵循“多数通过”原则,董事会主席行使平等表决权,有权一票否决。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应提前合理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董事有效参与。
2. 监事会(1)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2)监事会由不少于三名和不超过七名监事组成,其中独立监事不少于一名。
(3)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经营决策等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有关事项的建议。
(4)监事会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结果。
3. 高级管理团队(1)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由董事会任命并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与道德规范》,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 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利最高的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和决策其他事项的职权。
(2)公司应每年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提前30天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以确保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使。
(3)股东大会以股东持股比例进行表决,重要事项应通过表决结果所占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公司治理评价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治理评价,聘请独立机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股东公开评估结果。
三、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等。
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一)营销部(二)副总:1、前台接待部2、办公人事部3、总务科:餐饮部保安部工程部4、护理部(三)财务部办公人事部:(一)日常事务(二)会议安排:1、董事会2、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内容:传达董事会精神、总结前期工作、布置近期工作。
各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或反映相关工作情况,由经理办公会议达成决议,并形成会议记录。
实行签到制度,各部门主管或经理参加会议全年不少于90%。
(三)人才引进(四)联络母婴用品供应商及合作商(五)活动组织(六)网络编辑(七)劳动纪律检查:1、行政查房制度:参加行政查房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顾问、各部门主管或代表。
行政查房的时间:每位客人每月一次,原则安排在第一周。
相关护理人员首先要汇报客人的基本情况及来馆后的感受。
行政查房由护理部安排,办公室通知召集。
2、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在班制。
3、请示报告制度4、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八)车辆调配工作人员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1、负责全馆的秘书和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审核各部门以养生馆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方案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收集职工和客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领导有关人员做好文字宣传、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参观及接待工作。
7、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部经理职责:1、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提出人事工作计划和建议,负责人员的调出、调入。
2、熟悉掌握员工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任用的建议。
3、经常主动深入各部门,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调整工资的相关具体事宜。
4、负责管理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馆的人事统计。
公司治理结构范文

公司治理结构范文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并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履职。
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日常运营,非执行董事则提供独立、客观的监督和建议。
2.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力量,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高级管理层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根据战略目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措施。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如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表、分配利润等。
股东大会可以使公司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决策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4.监事会(监事会):监事会是独立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以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
监事会可以对公司的运营状况提出建议,并监督公司的合规和风险管理活动。
5.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管理和运营的基础,旨在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信息完整性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的流程,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流程,以及公司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等。
除了上述主要的公司治理机构和制度外,公司治理还应该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分红政策、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和实践。
这些都是为了促进公司的透明度、公平性和长期价值的实现。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它可以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融资机会;它可以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的合理分配,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它还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的重要机制,其目的是确保公司能够公正、合规和透明地经营。
规范的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优选文档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一、看法企业治理结构,指为实现企业最正确经营业绩,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互相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
依照《企业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也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执行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企业法》中作了详尽规定,所以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依照企业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经过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成立不一样样的权益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益关系。
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益机构。
依照《企业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要问题作出决议。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休会执行职权的机构,是企业常设的权益机构和经营管理决议机构,是企业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经理层(总经理)是《企业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平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依照《企业章程》执行职责、保护企业利益的督查机构。
二、作用一是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其他情况下,由于股权分别,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
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反股东利益的决议,入侵了股东的利益。
企业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企业的关系协调。
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限制,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办理企业各企业的利益关系,又能够防备因高管决议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特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应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卓有奏效的企业领导系统。
第一,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表现的是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别,所有权拘束经营权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楚,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别,股东是企业财产所有者,但不能够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在规范

司的董事 会缺乏必要 的审计 . 名和 薪酬等专业化 运作机 提
构. 决策 咨询系统一般 尚未建 立并发 挥作 用 . 不少 董事会 尚未建立 集体 决策和追 溯决策责任 的议 事规则 . 乏独立 缺 董事 ,董事 会 的集 体决 策 个 人 负责 的议 事规 则没 有形
董事 会在 公司治理 结构 中起 着至关重 要 的作 用 .因 此, 要按照形 成科 学高 效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决策程 序的 要求 建立 起相应 的董事 会工作机构 。董事会 工作机 构的 设置情况一 般根 据公 司性质 规模大小 而定 . 中小 型公 对
司而言 . 以不再分设董 事会 内部机构 . 可 只设立专人 负责
机构 执 行机构和 监督机构相 互协调 相互制 约机制 .才 能保证 企业决策 的科学化 .实现 资产的高效运 营 .困此 ,
在建 立现代 企业 制度过程 中 建立 与健全 股 东会 董 事
会 经理层 疑监事会 的机 构 . 明确其 职责 . 形成 各负其责 . 有效制衡 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对于完善现代企业 制度是十
分重 要的 .
不 利于公司 的长 远发展
4 监事会 的监督机 制弱化 主要表现 在监事 会本身 的监督职权有限 . 权力规定不 充分 不足 以对董事 会及经 理 层形成 有效 的监督 不少职 工监事 由于 自身知识 . 能力 的限制 根本起 不到监督 的作 用 . 监事会 内不懂企 业经营 管 理 .不懂 国 家政策 法规 不懂 财务制 度 的监 事大 有人
造. 建立 科学 . 范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 规 形成 企业决策
3 公 司董事 会权利过分 集中。有些公 司把 法人治理 结构 理解成 董事会领 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 . 未经董事 会授 权. 董事长 处处 以企 业 。 一把手 。自居 .企 业一 切事 项均 由董事会 或董事长 决定 . 董事会甚 至替代经理的 E 常经 营 t 管理 职能 . 大小事情都在 董事会 上讨 论决定 , 使董事 会应 有 的研究企业重 大 问题 并决策 的功能作 用没 有充分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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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
负责制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一、概念
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行使职权的机构,是公司常设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经理层(总经理)是《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的监督机构。
二、作用
一是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系。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
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
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特点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应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行之有效的公司领导体制。
首先,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体现的是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约束经营权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是公司资产所有者,但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
其次,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分层授权的负责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权责分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三个层
次,投资者(股东)不能直接插手企业经营,但可以监督董事会;董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董事长是董事会进行战略决策和聘请总经理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是按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负责日常经营指挥和经营管理。
这三个层次,实际上是分层授权关系,即股东大会(投资者)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每层都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和明确的职责范围。
这种分层授权管理体制能较好地克服多头管理、互相推诿和扯皮现象,从而在明晰产权基础上做到领导体制上的权责分明。
第三,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一种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
分层授权使企业的领导权力不可能集中于某一层面或某一个人的身上,实际上已构成制约机制;而监事会的设置,又强化了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尽量避免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从而使领导体制具有约束的机制。
第四,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决策权威与管理权威既分离又统一的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决策的风险性,客观上要求董事会建立完整的决策机制,按一定的程序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决策一经作出,总经理即付诸实施。
决策由集体制定,实施由总经理个人负责,是科学决策与管理效率的有机结合,从而使企业领导体制形成科学管理的体制。
综上,现代公司治理中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一种纵向约束和授权、横向制衡和监督的领导体制。
四、运行机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权责做出明确规定。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总经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5、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