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健康委员会令
第 4 号
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 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第 6 号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员资格管理办法
52 排风罩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5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2008
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5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
GB50019-2015
5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器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5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JGJ/T67-2019
6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 20571-2014
65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1922-2011
66
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通用设计规 定
Q/SH0700-2008
67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 122-1988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最新修改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GBZ/T300.49-2017
3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300.22-2017
3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12部分 甲酸和乙酸
GBZ/T300.112-2017
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85部分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一)国际公约类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二)法规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20. GBZ 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21. GBZ 21-2002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22. GBZ 22-2002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23. GBZ 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4. GBZ 24-2002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25. GBZ 25-2002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26. GBZ 26-2002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27. GBZ 27-2002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28. GBZ 28-2002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29. GBZ 29-2002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30. GBZ 30-2002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31.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32. GBZ 32-2002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33. GBZ 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34. GBZ 34-2002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35. GBZ 35-2002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36. 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37. GBZ 37-2002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38. GBZ 38-2002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39. GBZ 39-2002 职业性急性1,2一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40. GBZ 40-2002 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41. GBZ 41-2002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42. GBZ 42-2002 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43. GBZ 43-2002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44. GBZ 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45. GBZ 45-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46. GBZ 46-2002 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47. GBZ 47-2002 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48. GBZ 48-2002 金属烟热诊断标准49. 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50. GBZ 50-2002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51. GBZ 51-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52. GBZ 52-2002 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53. GBZ 5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54. GBZ 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55. GBZ 55-2002 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56. GBZ 56-2002 棉尘病诊断标准57. GBZ 57-2002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58. GBZ 58-2002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59. GBZ 59-2002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60. GBZ 60-2002 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61. GBZ 61-2002 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62. GBZ 62-200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64. GBZ 64-2002 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65. GBZ 65-2002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66. GBZ 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67. GBZ 67-2002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68. GBZ 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69. GBZ 69-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70. GBZ 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71. GBZ 71-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72. GBZ 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73. GBZ 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4. GBZ 74-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75. GBZ 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6. GBZ 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7. GBZ 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症诊断标准78. GBZ 78-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79. GBZ 79-2002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80. GBZ 80-2002 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81. GBZ 81-2002 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82. GBZ 82-2002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83. GBZ 83-2002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84. GBZ 84-2002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85. GBZ 85-2002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86. GBZ 86-2002 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87. GBZ 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88. GBZ 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89. GBZ 89-2002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90. GBZ 90-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91. GBZ 91-2002 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92. GBZ 92-2002 职业性高原性诊断标准93. GBZ 93-2002 职业性急性航空病诊断标准94. 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95. 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96. GBZ 96-2002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97. GBZ 97-2002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98. 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99. 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0. GBZ 100-2002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101. GBZ 101-200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102. GBZ 102-2002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103. GBZ 103-2002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104. 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5. 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6. 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107. 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诊断标准108. 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109. 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110. 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111. 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112. 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113. GBZ 113-2002 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114. GBZ 114-2002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15. 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116. GBZ 116-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117. GBZ 117-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18. 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119. GBZ 119-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120. GBZ 120-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121. GBZ 121-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22. GBZ 122-2002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123. GBZ 123-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4. 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5. 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126. 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127. GBZ 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28. 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29. 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30. GBZ 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131. 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2. GBZ 132-2002 工业用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33. 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距离134. 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5. GBZ 135-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136. 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137. 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8. 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9. 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40. 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141. GBZ 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142. 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43. 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四)推荐性标准144. GBZ/T 144-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145. GBZ/T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剂146. GBZ/T 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147. GBZ/T 147-2002 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148. GBZ/T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剂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149. GBZ/T 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150. GBZ/T 150-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51. GBZ/T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152. GBZ/T 152-2002 γ远距离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153. GBZ/T 153-2002 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154. GBZ/T 154-2002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155. GBZ/T 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156. GBZ/T 15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及内容157. GBZ/T 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1. 引言国家职业标准是指由国家职业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对职业技能要求、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培训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文件。
它是指导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职业发展和就业的重要工具。
与之相伴随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人才流动管理法等。
本文将介绍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意义、作用和实施情况。
2. 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和作用2.1 意义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职业素质和促进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人才培养,进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同时,国家职业标准还可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劳动者的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2.2 作用国家职业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2.1 职业教育和培训国家职业标准是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依据和指导文件。
通过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增加他们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国家职业标准还可以确保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2.2.2 职业资格认证国家职业标准对于职业资格的认证具有重要作用。
只有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自己在特定职业领域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
这不仅可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机会,还可以增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信任和青睐。
2.2.3 劳动保护和权益维护国家职业标准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通过制定标准,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规范和保障,防止劳动者因工作而受到不公正待遇和伤害。
同时,国家职业标准还可以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的工作环境和管理制度,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3. 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3.1 劳动法劳动法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进行调整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劳动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职业标准通常以文字和图表形 式发布,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 职业能力特征、工作内容与技能要 求等内容。
国家职业标准的等级和分类
等级
国家职业标准通常分为初级、中 级、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对 应不同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经验要 求。
分类
国家职业标准按照职业特点和属 性可以分为生产、服务、管理、 技术四大类,每类职业都有相应 的国家职业标准。
02 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
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
01
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本 知识和技能,如教育背 景、培训经历等。
0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 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 的职业操守。
03
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 场需求,具备一定的市 场敏感度。
04
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能够与同事、客户和合作伙 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职业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关联性
职业标准是法律法规在具体行业中的具体化
职业标准通常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是法律 法规在具体行业中的细化和落实。
法律法规是职业标准制定的依据和保障
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法律 基础和保障。
职业标准在法律法规中的地位和作用
职业技能鉴定的标准和程序
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根据不同职业对劳动者技能的要求而制定的,包括职业名称、 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能力特征、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内容。
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一般包括申报、考核、评价三个环节。申报环节包括填写申报表、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考核环节包括理论考试、实操考核等;评价环节包括成 绩评定、证书发放等。
职业标准是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
职业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职业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
法律
1982.12.4
2004.3.14
2002.6.29
2014.12.1
2001.10.27
2016.7.2
2009.8.27
2009.8.27
2001.10.27
2001.10.27
2005.8.28
2005.12.1
2012.10.26
2013.1.1
2007.6.29
2008.1.1
2012.12.28
2012.4.28 2002.5.12 2010.12.31 2002.3.28 2007.4.12 2007.4.12 2007.4.20 2007.4.20 1996.10.14 2014.5.14 2007.9.25 2009.11.18 2010.1.22 2009.10.26 2010.3.10 2013.2.7 2003.6.3 2010.4.12 2013.1.9 2002.3.15
2007.2.1 2013.12.23 2015.11.17 2012.5.31 2012.4.27
2007.2.1 2013.12.23 2015.11.7 2012.5.31 2012.6.1
安监总局 国家卫生委 全国总工会等
卫生部
安监总局
安监总局
安监总职安[2007]20号 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职业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
序号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法规/标准编号
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订)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份标准清单更新时间: 2022 —6 —25序号一法律12345发文/修订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 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会议修订主席令第四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修订实施日期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主席令第七十号发布/修订日期法律法规名称2022 —12 —292002 —06 —292022 —05 —012002-11 —012005-12 —012004-08 —282022 —04-24 2022 —04-242005 —08-282004-12 — 1备注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2001-10 —271983-09-021992-11 —071994 —07 —051996 —08-291994 —10 —272022-02 —281991-09 —042001-10-272022-10-282001 —10 —271984-01 —011993 —05-011995-01-011996 —10-011995 —06-012022-06 —011992 —01-012002 —05-012022 — 05 —019 届人大常委会第 24 次会议修订主席令第 7 号主席令第 65 号主席令第 28 号主席令第 73 号主席令第 33 号主席令第 9 号主席令第 50 号主席令第 60 号主席令第 6 号16 安全现状评价导则2004-03 —26 2004 —03 —26 国家安监局17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22-3-23 2022 —11-1 卫生部令第 55 号1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22 —7 —27 2022-7 —27 卫生部令第 49 号19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3-28 2002-5 — 1 卫生部令第 24 号20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3-15 2002-5-1 卫生部令第 25 号21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3 —15 2002-5-1 卫生部令第 23 号2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3-15 2002 —5-1 卫生部令第 21 号23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12 —24 2000 —1—1卫生部令第 8 号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 — 3 1987 —12-3 国务院发布25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 1988-9-1 国务院颁布26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殊规定2005-9-3 2005-9-3 国务院令第446号2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 —4 — 30 2002-4 — 30 国务院令第 352 号2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11 —24 2004-2 — 1 国务院令第 393 号29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30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31 安全色32 安全色光通用规则33 安全色卡34 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35 控制器普通人类工效学要求36 插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2022-2-72022-4-212002 —06 —011993 —12 —241986 —06-211994-05-241993 —12-241999-09-012022 —5 — 12022 —6 —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 号2022 版将于2022-10 — 1 实施2022 版将于2022 —10-1 实施GB6527.1-86GB15081-1994GB/T 14775-1993GB 17585 —19981987-04-011995 —02 —011994 —07 —011999 —09 —011994 —07 —01 GB 14778-1993GB2893-20012002-06-0137 大爆破安全规程1992 —05-01 1992-05-01 GB13349 —9238 低温作业分级1993-10-27 1994 —01-01 GB/T14440-199339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份1997-10-16 1998 —11-01 GB/T17045 —199740 锻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1991 —12-07 1992-10-01 GB13318 —199141 防护屏安全要求1987 —09-21 1988 —05-01 GB8197-8742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2022 —6-22 2022 —12 — 1 GB 12158 —20222022 版将于1999 —11-29 2000 —8 — 1 GB/T 17919 —1999 2022-10 — 1 实43 粉尘爆炸危(wei)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施2022 版将于44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999 —11 —29 2000-08 —01 GB17918-1999 2022 —10 — 1实施45 高处作业分级2022-6 — 1 GB 3608 —202246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2022-4-22 2022-11-1 GB16543 —202247 高温作业分级2022-6-1 GB/T4200-202248 个人防护用品术语1991 —05-01 1991 —10-01 GB/T 12903 —199149 工时消耗分类、代号和标准时间构成1993-03 —01 1993-10 —01 GB/T 14163 —199350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2005 —05 —01 2005-10-01 GB6222-200551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1997 —03 —01 1997-10-01 GB6389-19975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2003-06 —03 2003 —12 —01 GBZ158-200353 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2022 —7 —16 2022 —1—1GB /T16251 —202254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1993 —12-27 1994-07 —01 GB4053/2-9355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1993-12 —27 1994-07 —01 GB4053/1 —9356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1993 —12 —27 1994-07 —01 GB 4053.3-199357 滑石粉加工防尘技术规程1992-12-10 1993 —03 —01 GB/T 13910-19922000 —07-24 2000 —12 —01 GB12265 。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为了确保职业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国家法律法规1. 《劳动法》:这是我国职业卫生管理的核心法律,它规定了雇主的职业卫生保护责任,并确立了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在劳动法中,关于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规定有助于职业卫生管理的实施。
2.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的要求。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是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个法律可为职业卫生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个法律规定了对企业和雇主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行业标准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这是一项重要的标准,用于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及确认。
它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评估职业卫生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和监测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进行工作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并采取措施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这个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例如通风设施、防护设备等。
企业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选择和使用合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职工的健康。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制定适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在职业卫生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2.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和评估职业卫生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提供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4. 职业卫生监测制度:建立定期的职业卫生监测机制,对工作环境和职工的健康进行监测与评估。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合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T 197—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2007—08—13发布2008—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2)5 评价依据 (2)6 评价范围与内容 (3)7 评价方法 (3)8 评价程序 (3)9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 (4)10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编制 (4)11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编制 (6)附录A(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7)附录B(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 (8)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 (9)附录D(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格式 (1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D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闫慧芳、吴世达、易继湖、张玉慧、缪庆、胡伟江、蔡立群、邵强、余善法、张贻瑞、丘创逸、朱宝立、温亚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安全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国家和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本文将为您列举一些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相应的标准,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例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法律,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该法,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侵害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职业病防治的必要设备、装置和药品。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是国内监测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以及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规范。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标准之一。
该规范包括了对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水平。
二、部分标准清单:1. GBZ1-2010《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的定义和应用,对于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GB/T 18881-2014《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方法指南》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对工作场所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2023年职业健康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综合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
【部门规章】其它【部门规章】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门规章】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工信部联节[2016]398号
2016/12/14
【职业健康】综合
有关职业卫生工作公告
【部门规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卫计委)
【标准】国家标准
GB19489-2008
2009/07/01
【职业健康】生物危害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部门规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卫计委)
卫科教发[2006]15号
2006/01/11
【职业健康】生物危害
YY1277-2016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性能耍求
【行业标准】医药行业标准YY
YY1277-2016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2015/02/28
【职业健康】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部门规章】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
安监总厅安健[2014]I11号
2014/11/13
【职业健康】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标准】国家标准
GBZ158-2003
2003/12/01
【职业健康】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卫计委)
卫监发(1997)第60号
1997/10/29
【职业健康】职业健康监护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标准】国家标准
GBZ188-2014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事故的发生,加强职业卫生标准的执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指为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规定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测量、评价和控制,以及职工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和疾病诊断等有关标准的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适应我国职业卫生防护的实际需要。
第四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制定、修订和实施:(一)科学性原则。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严格按照科学原则制定、修订和实施。
(二)实用性原则。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具有实用性,满足职业卫生防护实践的需要。
(三)先进性原则。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因时因地因业而制定,促进职业卫生防护的发展。
第五条国家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遵循风险评价、防护措施和监测评估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与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相密切配合。
第七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达到适用范围广、适用性高、解释明确、标准简明易懂、技术先进科学可靠等要求。
第八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当加强领导、组织有序、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制定、修订与发布第九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部)及其授权的机构负责。
第十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修订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动态更新。
第十一条制定、修订标准应当经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十二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布应当通过官方文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适用与执行第十三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当按照适用范围明确、应当执行、技术可操作、满足职业卫生防护实践等原则编制。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2012-6-1
国பைடு நூலக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
2012-6-1
2010-08-01
卫生部
19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
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
2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2008
卫生部
注: 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序号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文件名称
编号
实施时间
发布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年第二次修正)
2002-05-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2002-5-12
GBZ1-2010
2010-8-1
卫生部
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2003-12-1
卫生部
1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
GBZ 2.1-2007
2007-11-01
中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
中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廖海江2016年2月中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框架宪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标准化法国际公约国务院职业卫生行政法规强制性职业卫生标准发生章行生标准部门颁发职业卫生规章行业职业卫生标准地方职业卫生法规地方职业卫生标准企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法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行政法规职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49号)●部门规章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0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51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标准政策和规范规与标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 142号)……家业生标准(余)克服障碍性文件体系●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00余项)●防尘防毒行业标准(113项)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7章90条)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11年12月31日修改通过。
2011年12月31日修改通过目前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防治保国家卫生安全监管劳动保障计生部门部门部门九部委的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九部委的国家业病防治作联席会议机制共七章九十条第一章总则(13条)第章预条第二章前期预防(7条)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3条)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9条)第五章监督检查(7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7条)第七章附则(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预防职业病危害的10项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对职业本责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
件一览表
以上为一些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一览表。
请注意,该列表并不全面,仅提供一些主要文件作为参考。
随着立法和政策的更新,可能会有新的文件发布。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护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赔偿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文件,用于具体指导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实施。
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用来系统分类和编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国家标准,有助于明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防护要求。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规范则用于指导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工作的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则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更加具体
地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为职业病防护工作提
供了技术指导。
此外,职业病调查和诊断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调
查和诊断工作,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编制规范则规定了职业
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
最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的行业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文件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技术和规范作用,对于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单位
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据这些文件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请注意,文件的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
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职业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职业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背景职业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对于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至关重要。
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及标准,是雇主和雇员共同责任的体现。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下是一些与职业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时间、工资、休息和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雇主应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法律要求。
2. 《劳动合同法》:该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雇主和雇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雇主应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4. 国家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该标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
雇主应根据此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
5. 工伤保险条例:该法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范围和实施办法。
雇主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员工提供工作期间的保护。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
雇主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7. 《应急管理条例》:该法规定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措施。
雇主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结论职业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
雇主应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落实相应的管理和防护措施。
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工作环境的改善和安全管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劳动者
职业史
四个要件任缺其一
接触职业危害原因
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
国家已公布旳职业病分类 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
Page 17
职业病旳范围 职业病 分类及目录:
十类 132种
1957年我国首次公布了《有关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方法”旳 要求》,将职业病拟定为14种 1987年11月卫生部、原劳感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公布了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方法旳要求》,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 2023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旳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公布 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长到10类115种。 2023年3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旳职业病目录为10类132种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旳管理,提 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旳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Page 20
职业病防治旳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旳
五个主要关口
1 第一关口
前期预防
2 第二关口
劳动过程中旳防护与管理
3 第三关口
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权益
4 第四关口
5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竣工验收
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
职业病防治旳主要内容 职业病旳前期预防 第一种关口
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下 列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旳,建设单位在可行 性论证阶段应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放射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 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合劳动保护条例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标准是一种用于评价和规范职业能力的准则,其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相关法律法规与职业标准密切相关,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职业发展。
本文将探讨国家职业标准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期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和职业发展的规范。
一、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与作用国家职业标准是指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制定的,用于评价和规范职业能力水平的要求和指导性文件。
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提升劳动力素质。
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在于:1. 为职业人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
职业标准明确了不同职业的技能要求和专业知识,帮助职业人员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需要掌握的技能和知识,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
2. 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人才招聘和评价的标准。
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职位要求,招聘和选拔相应的人才。
同时,国家职业标准还为用人单位提供了评价员工职业能力的依据,有助于优化人才激励机制。
3. 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提升劳动力素质。
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有效推动了职业教育改革,使之与市场需求相衔接,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同时,国家职业标准也规范了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和质量,促进劳动者的终身学习和职业成长。
二、国家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国家职业标准涵盖了不同职业的技能要求和专业知识,其主要内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技能要求:国家职业标准明确了各类职业所需要具备的核心技能和操作能力。
例如,在电子工程师的职业标准中,要求掌握电子电路设计、制作和调试的技能;在护士的职业标准中,要求掌握基本护理技能和医疗设备操作。
2. 专业知识: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职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例如,在会计师的职业标准中,要求掌握财务会计、税务政策等相关知识;在汽车维修技师的职业标准中,要求掌握汽车结构、故障排除等专业知识。
3. 职业素养:国家职业标准还关注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要求。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一、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国家21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事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6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等多个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以及卫生部后续发布的其他相关卫生规章,都是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三、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各种卫生要求所做出的技术规定,可视作技术尺度;他可被政府采用,成为实施职业卫生法规的技术规范,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1965年由原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与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8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这个标准经多次修订后成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81年,我国成立了包括劳动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在内的全国性卫生标准组织,卫生标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职业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因此,我国于2002年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修订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设计应考虑的一般卫生要求,主要包括物理性有害的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则重点规定了化学性的接触限值;此外,新标准有一些重要的变动,除增加了化学物的接触限值外,还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作为主体性的限值单位;生产性粉尘的标准除总尘外,要求主要测定呼吸性粉尘;四、国际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职业卫生法规、管理与国家的历史及体制有关,因此它在各国的情况大不一样;随着欧洲工业化的进程,德国在19世纪即着手建立社会保障系统,保险职工的疾病、养老和工伤事故,并于1894年7月6日出台世界上第一部事故保险法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相比之下,美国联邦政府管理职业卫生还是近期的事情,1970年以前尚没有全国性法规,某些州有,但保护的程度在各州间有很大差别;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要求为全国工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此外,有些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制订职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力求在世界范围保障工人的健康;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职业卫生法规与管理也成为世界范围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世界银行1981年报告称亚洲日本除外、拉丁美洲和东欧为新兴市场,发达国家投资占当地发展资金的2/3;工业化给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带来好处,也使环境恶化、健康受损;许多国家没有劳动保护的法规,即使有,也缺乏管理;它们忽视职业病,不承认工人获赔偿的权利;世界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全世界有22万工人死亡,亿例工伤;WHO报告,世界每年发生1千万例职业病,几乎全在发展中国家;目前,职业卫生包括环境卫生最大的挑战是在国际领域;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外文名称National occupational health standards缩写GBZ分类标准、准则目的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针对对象标准简介ICSC52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38-2006代替GBZ38-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前言介绍值物理因素报批稿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Physical agents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本标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增加了的、、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版本GBZ/T XXX-2006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Z 2-2002;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本标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包括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T 3947 声学名词术语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频电磁场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手传振动GBZ/T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体力劳动时的心率术语定义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同样适用于本标准;超高频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又称超短波,指频率为30MHz~300MHz或波长为10m~1m的电磁辐射,包括和;pulse wave以脉冲调制所产生的;continuous wave以连续振荡所产生的超高频辐射;power density单位面积上的辐射功率,以P表示,单位为mW/cm2;卫生要求一个工作日内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表1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高频电磁场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术语和定义高频电磁场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频率为100kHz~30MHz,相应波长为3km~10m范围的;高频电磁场的电场强度单位为V/m;高频电磁场的磁场强度单位为A/m;卫生要求8h高频电磁场见表2;表2 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测量方法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工频电场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in the workplace 术语和定义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频率为50Hz的极低频电场;卫生要求8h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见表3;表3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激光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laser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激光laser radiation波长为200nm~1mm之间的相干;radiant受照面积上光能的面密度,单位为J/cm2;辐照度irradiance单位面积照射的辐射通量,单位为W/cm2;CA和CB correction factors激光作用是波长的函数,为评判等价效应而引进的数学因子;CA和CB分别为红外和可见光波段的;卫生要求8h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4表4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表5 激光照射皮肤的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微波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microwave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microwave 频率为300MHz~300GHz、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包括脉冲微波和连续微波;脉冲微波与连续微波pulse microwave & continuous microwave脉冲微波指以脉冲调制的微波;连续微波指不用脉冲调制的连续振荡的;固定与非固定微波辐射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 & nonfixed microwave radiation固定是指固定天线波束的辐射;或运转天线的t0/T>的辐射;非固定是指运转天线的t0/T<的辐射;式中t0指接触者被测位所受辐射大于或等于主波束最大密度50%的强度时的时间,T指天线运转一周时间;肢体局部与全身微波辐射partial-body microwave radiation & whole-body microwave radiation肢体局部指微波设备操作过程中,仅手或脚部受辐射;全身指除肢体局部外的其他部位,包括头、胸、腹等一处或几处受辐射;密度及日剂量average power density & daily dose平均功率密度表示单位面积上一个工作日内的平均辐射功率;日剂量表示一日接受辐射的总能量,等于平均功率密度与受辐射时间按照8h计算的乘积,单位为μW·h/cm2或mW·h/cm2;卫生要求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见表6;表6 工作场所微波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紫外辐射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violet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术语和定义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又称紫外线ultraviolet light,指波长为100nm~400nm的电磁辐射;卫生要求8h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7;表7 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高温作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eat stress work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高温作业heat stress work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WBGT指数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index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接触时间率exposure time rate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与8h的比率;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local outside ventilation design temperature近十年本地区气象台正式记录每年最热月的每日13时~14时的气温平均值;卫生要求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IV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表8;本地区室外通风设计温度≥30℃的地区,表8中规定的WBGT指数相应增加1℃;表8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噪声职业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noise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稳态噪声steady noise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脉冲噪声impulsive noise噪声突然爆发又很快消失,持续时间≤,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的噪声;A计权声压级A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LpA,LA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等效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level,LAeq,T,LAeq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噪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用dBA表示;按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8h等效声级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8h working day,LEX,8h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的噪声强度等效为工作8h的等效声级;按额定每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每周40h等效声级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40h working week,LEX,W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场所接触的噪声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声级;卫生要求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见表9;表9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表10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手传振动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in the workplace术语和定义手传振动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日接振时间daily exposure duration to vibration工作日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的累积接振时间,单位为h;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按不同频率振动的人体生理效应规律计权后的振动加速度,单位为m/s2;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4 hours energy equivalent frequency-weighted acceleration to vibration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h时,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h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卫生要求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限值见表11;表11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煤矿井下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f coal mine卫生要求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12 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井下作业环境气温较低时服装保暖量应适当增加;测量方法工作场所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仪;体力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术语和定义能量代谢率energy metabolic rate从事某工种的劳动者在工作日内各类活动包括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以单位时间每分钟内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能量消耗值表示,单位是kJ/min·m-2;劳动时间率working time rate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日工作时间8h的比率,以百分率表示;体力劳动性别系数sex-based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相同体力强度引起的男女不同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男性系数为1,女性系数为;体力劳动方式系数pattern coefficient of physical work在相同体力强度下,不同劳动方式引起的生理反应的系数;在计算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时,"搬"的方式系数为1,"扛"的方式系数为、"推/拉"的方式系数为;体力劳动强度指数intensity index of physical work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数;指数大,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体力劳动强度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见表13;表1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实际工作中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可参考附录B;生理限值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physiological limits on heart rate and energy consumption during physical work术语和定义能量消耗energy consumption人体为维持生理功能和各种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单位为kJ;卫生要求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6276kJ或kJ/min·m-2;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按GBZ/T 规定的方法测量;标准附录规范性引用附录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于监督、监测工作场所及工作人员物理因素职业危害状况、生产装置泄漏情况,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免受物理性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预防职业病;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评价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危害或个人接触状况时,应正确运用接触限值,并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测量方法进行测量和分析;本标准规定的接触限值为上限值;电磁辐射的功率密度用于表示超高频、微波和激光的辐射强度;超高频辐射在远区场,功率密度与电场强度EV/m之间的关系如下:………………………………………………式中:P--功率密度,mW/cm2;E--电场强度,V/m;测量时,可选择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高频电磁场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高频电磁辐射的各类作业,但不适用于环境照射及作为医疗或诊断为目的的照射;频率在3MHz以下的高频电磁场,可选择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工频电场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适用于交流输电系统中接触电磁场的电力工作人员及带电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超过接触限值的工频电场地点或延长接触时间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带电作业人员应该处在"全封闭式"的屏蔽装置中操作,或应穿包括面部的屏蔽服;微波辐射工作场所微波辐射接触限值适用于接触微波辐射的各类作业,不包括居民所受环境辐射及接受微波诊断或治疗的辐射;脉冲微波固定辐射和非固定辐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肢体局部辐射不区分连续微波和脉冲微波;短时间暴露功率密度>1mW/cm2时,除控制暴露时间按日剂量接触限值计算外,还需使用个人防护;紫外辐射本限值适用于人工紫外辐射;紫外线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长紫外线的光源,如电焊弧光;测量时,可选择辐照度或照射量;工作场所手传振动接触限值适用于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受振工件的作业;在日接振时间不足或超过4小时时,要将其换算为相当于接振4小时的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值,可用式2计算:……………………式中:ahwT--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T--日接振时间,h/d;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采掘作业,也适用于其他矿井下的采掘作业;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适限值;在上限条件下,劳动者仍有一定的闷热感;在下限的条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标准范围内可保证劳动者不发生中暑,并能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高发;附录B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资料性附录表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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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的进步,使得分工越来越细,我国从 九十年代引进生殖健康概念,并开始实施生殖 健康/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全国广大人口 计生干部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过程中 ,积极从事和探索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 康/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的做法和经验,近几年 又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咨询服 务的需求量增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在实践中 得到锻炼和提高,我国生殖健康咨询师已经随 着社会的进步而产业和发展,已初显生殖健康 咨询师队伍的雏形;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帮
•助
•生 •殖 •健
•个 •人 •家
•知 •识
•开 •展
•
•监 •测
•制 •订 •并
•康 •领
•庭 •群
•信 •息
•教 •育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水 •平
•协 •助
•域 •体
•落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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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殖健康咨询师主要工作 内容
1、进行人口国情和生育政策的宣传咨询 ;
2、提供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含计划生 育、不孕不育、优生优育孕产妇及母婴 保健、出生缺陷、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 预防、性心理健康和性保健等);
具备的资格) 1、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者) (1)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计划生育、医疗
保健)基层工作岗位连续见习2年以上; (2)经专业培训(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正规
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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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殖健康咨询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
•有临床处方权的心理咨询人员
•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人员,适用劳 动人事部门职业准入规定---劳动 、人口计生部门共同负责
•高级师 •师 •助理师
•员 •助理员
•人员 •教材/学科体系
•正高级师
•入:(邀、 评、聘)
•副高级 师
•师(中级)
•工作经验
•入:岗前培训- •+学历教育
•考试合格-实践- •+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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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社区和家庭健康促进,开展针对 相关疾病的科普咨询;
4、维护人们的生殖健康权利,落实知情 选择、免费服务、奖励扶助等政策,开 展有关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鉴定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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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信息服务,收集人口和计生相关 信息,分析和确定服务项目,制定生殖 健康促进规划,开展咨询,服务、干预 的效果评估。
5、生殖健康高级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级(县、市、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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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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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村(
•乡(镇)
•人口计生的两支技术服务队伍 •国家
• 专家指导委员会 •省 •市
•1.机构内服务 •2.指导社区服务
•县
•员
•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医护 药检)按卫生职业准入规定注册,
计生、卫生、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来源: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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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殖健康咨询师的职业等级
国家职业标准将这个职业共分五个等级: 1、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
五级(村级); 2、生殖健康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村、乡级); 3、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三级(乡、县、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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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殖健康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二级 (县、市、省、国家);
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法 律法规
2020年6月6日星期六
一、为什么要设立“生殖健康咨询 师”新职业?
1、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信息资源广泛 而丰富,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增加,需要 建立咨询队伍;
2、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人们生活 水平的提高,生殖健康和自我防护意识 的增强,需要专业人员为他(她)们提 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为他们释疑解惑, 指点迷津;
•考核合格 •职业准入
•晋级考试
•助理师(初)
•员(初)
•反馈、指导=====服 务
•采集、上报
•升、转、出
• 首席师
•专家指导委员 会
•国家 •省
•信息资源 积累分析
•市 •县
•乡(镇)
•村( 居) •不断充实和拓展人口计生 •职业体系,努力提高信息采集、 •流通和利用的效率 •13
三、生殖健康咨询师的基本要求
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1年以上;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经生殖健康咨询
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生殖健 康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 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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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咨询师、高级咨 询师因本次培训对象暂不涉及,这里从 略。可查阅教材“《基础知识》4—5级 ”312页—314页。
学计划确定; 2、晋级专门培训 (1)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员:不少于160标准学
时; (2)生殖健康咨询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 (3)生殖健康助理咨询师:不少于120标准学
时; (4)生殖健康咨询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5)生殖健康高级咨询师:不少于80标准学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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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定要求: 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报条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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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倡导以人的全面 发展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殖 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需求,促使广大人口 计生干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咨询技能,广大基层 人口计生干部有了建立生殖健康新职业的呼声(四川省 高县人口计生局科技骨干向国家写信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 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人口和计生队 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人口和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探索建立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作人员职业 资格证书制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 技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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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殖健康咨询师的内涵及 主要工作内容
(一)生殖健康咨询师的职业定义 1、国家标准定义为: 在生殖健康领域为个人、家庭或群体提
供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 信息,开展生殖健康教育,监测生殖健 康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帮助服务对象 制订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并协助落实的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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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握几个关键词:
(一)职业能力要求 具有较强的观察、理解、语言表达、人际交流
能力和学习能力,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强, (二)基本文化要求 1、入门要求(门槛):初中毕业 2、涉及知识范围:医学、社会学、心理学、
人口学、统计学、法学、管理学、伦理学、教 育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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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要求 1、全日制职业院校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