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分级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一、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
②一次重伤1至2人。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死亡1至2人。
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
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
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
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
②一次重伤3至10人。
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30000元至60000元。
(4)特大事故:①一次死亡3人以上。
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合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X建设工程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2X建设工程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3X建设工程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2.4X建设工程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2.5应急联动机制3事故分级3.1特殊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I(级)3.2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II级)3.3较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III级)3.4普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I(V级)4预警与预防机制4.1信息监测和处理工作4.2预防工作—59—4.3预警及措施5应急响应5.1预案响应5.2先期处置5.3事故报告5.4响应程序5.5指挥和协调5.6信息发布5.7终止响应6应急结束6.1善后处理6.2事故调查与总结7应急保障7.1资金保障7.2通信保障7.3装备保障7.4队伍保障7.5宣传、培训与演练7.6奖励与责任8附则8.1解释部门8.2实施时间—6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建造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建造施工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建造法》(令第46号)、《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令第69号)、《安全生产法》(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 、《XX 省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合用范围(1) 合用于我X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合用于已建成房屋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分级标准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分级标准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水运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严重质量缺陷,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通常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严重程度来划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级别:
1.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在水运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能够通过及时处理和修复来消除安全隐患和影响。
2.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在水运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可能导致一定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3. 严重事故,严重事故是指在水运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严重的财产损失或严重的环境破坏,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援和处理措施,并进行全面调查和追责。
4. 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在水运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中发生的极其严重的质量问题,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严重的财产损失或严重的环境破坏,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全面的救援和处置,并进行彻底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事故的分级标准都是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和严重程度来进行划分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需求。
工程事故划分等级及标准
工程事故划分等级及标准
摘要:
一、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概述
二、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事故
2.较大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
正文:
工程事故划分等级及标准
工程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技术故障、管理缺陷等原因导致的意外事件,往往会对人员、设备、财产等造成损害。
为了便于对工程事故进行分类和处理,我国制定了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概述
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将工程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这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和影响,其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也有所不同。
二、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
损害程度相对较小,处理程序相对简单。
2.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损害程度较重,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相对较严格。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损害程度较大,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更为严格。
4.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这类事故的损害程度极大,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最为严格。
总之,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和处理工程事故,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响应效率,减轻事故后果,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事故:造成轻微伤害或损失的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中等财产损失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2. 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3. 根据事故类别,按照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4.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伤亡情况等关键信息。
5. 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需立即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五、责任与处罚1. 事故发生单位应承担事故报告的主体责任。
2. 对于迟报、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因未按规定报告而导致事故扩大或救援延误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结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规范的报告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程建设环境。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级介绍: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是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和评估。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施工安全事故通常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个等级。
一般事故是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小,并能够及时处理和控制。
这类事故通常只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较小的影响。
重大事故是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较多或者财产损失较大,并且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需要进行调查和整改,并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大事故是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极多且财产损失极大,并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故。
这类事故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并对施工过程和安全制度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改进。
在施工现场,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对于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具
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和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影响。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相关部门制定了一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这些标准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等因素进行等级划分,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处理指导方针。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进行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主要是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因素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主要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四个等级。
具体划分如下:1. 轻微事故:指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轻微违规行为或者轻微意外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较小,只影响到局部单位或个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通常这类事故只需要进行整改和处理,由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3. 重大事故:指建设工程中发生的严重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范围广泛,可能对整个工程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这类事故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处理,相关责任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规定,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标准化的管理指导方针,规范了事故处理的流程和程序。
2. 预防事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单位预测和识别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3. 降低损失:通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事故,减少事故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为相关单位降低经济和人员伤亡方面的损失提供重要的依据。
4.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可以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不同等级事故发生时的处理程序和应急响应措施,提高了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
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提高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应对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坍塌、滑坡、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
三、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 设立应急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善后处理组等。
3. 各部门职责:(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救援行动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采购、调配、发放等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赔偿处理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 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及时转运。
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现场次生灾害的发生。
5. 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为迅速因此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也在紧张的进行,每个人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使用,严重的还会威胁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严格的规定,那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为迅速因此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也在紧张的进行,每个人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使用,严重的还会威胁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严格的规定,那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
▲二、工程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凡纳入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范畴的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必须以科学的管理标准,完善的岗位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分级管理范围实施重点质量管理,使全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Your choice is to do or not, but if you do not, you will never have a chanc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
我们知道,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问题是重中之重。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各单位都应十分注意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控各个建设环节,否则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将会造成严重损失。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会按照损失是否严重分为不同的等级,那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怎样的?国家现行对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a、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a、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c、10万元以上。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工程一般都是比较浩大的项目,前前后后需要考虑非常多的问题,包括质量和安全因素,但是生活中难免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工程质量事故。
本文列举出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供大家参考。
那么你知道具体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工程一般都是比较浩大的项目,前前后后需要考虑非常多的问题,包括质量和安全因素,但是生活中难免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工程质量事故。
本文列举出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供大家参考。
那么你知道具体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重特大安全事故标准
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其级别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 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 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 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三、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 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
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为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提升突发事件级别判定的科学性,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有效指导各单位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突发事件分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和集团组织架构,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和险情事件五个级别,其中,一般突发事件细分为一般A类、一般B类和一般C类事件;险情事件细分为险情A类、险情B类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突发事件A类因施工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A类突发事件:1.造成2人死亡;2.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4.1起食物中毒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5.需紧急转移安置周边群众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6.发生火灾,出动消防部门进行救援扑救,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7.暗挖工程坍塌冒顶的;8.暗挖工程坍塌,虽未冒顶,但位于高架道路、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等重要设施下方的;9.明挖基坑坍塌,对围护结构造成破坏的;10.明暗挖施工突发事件影响道路行车72小时以上的;11.盾构/TBM卡盾或突水等,并造成2个月以上无法恢复掘进的;12.盾构/TBM施工造成路面塌陷的;13.龙门吊等大型起重吊装设备倾覆至场地外部的;14.架桥机发生倾覆的;15.造成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线主干管断裂,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B类因施工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B类突发事件:1.造成1人死亡;2.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4.1起食物中毒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5.需紧急转移安置周边群众100人以下的;6.发生火灾,能够及时自救扑灭,或出动消防但未参与灭火,社会影响较小的;7.暗挖工程坍塌,但未冒顶的;8.明挖基坑坍塌,未对围护结构造成破坏的;9.明暗挖施工突发事件影响道路行车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的;10.盾构/TBM卡盾或突水等,并造成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无法恢复掘进的;11.盾构/TBM成型管片轴线偏差较大,需进行线路平、纵断面设计调整的;12.龙门吊等大型起重吊装设备倾覆至场地内部的;13.造成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线支线断裂或停止使用,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和分级(一)定义: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缺陷、施工不合格、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二)分级:工程质量事故根据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个级别。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一)施工单位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三)施工单位还应在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给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四)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一)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二)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市县质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处罚和奖励措施(一)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通常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来确定。
中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对事故等级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1.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至29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至99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至9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至49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至2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至9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分类标准可能因具体法规和标准的更新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判定。
此外,事故等级的划分对于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都有重要影响,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会根据事故等级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规程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规程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规程为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安全事故。
一、安全事故的定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人、物、环境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称为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分级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和后果等因素,将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特别严重事故三个等级。
1.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具体分级如下:(1)一般事故一级: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伤亡人数不超过 3 人或者轻微环境污染的事故。
(2)一般事故二级:造成一定财产损失,伤亡人数在 4 人以上,但不超过 10 人或者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的事故。
2.严重事故严重事故是指造成较大程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具体分级如下:(1)严重事故一级: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伤亡人数在 11 人以上,但不超过 30 人或者较大程度的环境污染的事故。
(2)严重事故二级: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死亡,伤亡人数在31 人以上,但不超过 100 人或者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事故。
3.特别严重事故特别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极大程度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
具体分级如下:(1)特别严重事故一级: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伤亡人数在101 人以上,且其中重伤、死亡人数占比较大或者特别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事故。
(2)特别严重事故二级:造成特别严重的人员伤亡或死亡,伤亡人数在 501 人以上或严重影响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事故。
三、应急措施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2.组织人员撤离现场,保护人员安全。
3.调动各方资源,迅速组织力量抢救、处理事故。
4.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
四、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追究责任如下:1.事故原因调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形成调查报告。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分级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分级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力量轻度或临时丢失的损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峻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力量有重大损失的损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
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依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马上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因各种原因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对社会、企业和个人都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是十分重要的。
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需要对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危害。
二、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的必要性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是对事故严重程度的量化评估,是评定事故风险和危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在事故发生之后,进行事故等级的划分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同时,事故等级划分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有力地指导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的等级严重程度进行合理地处理。
三、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的原则1. 划分原则。
根据事故的直接损害程度、可能导致的二次灾害及事故后果的处理难度等因素,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合理划分事故等级。
2. 客观性原则。
要求在划分事故等级的过程中,要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划分过程公正、公平、合理。
3. 可操作性原则。
事故等级划分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能够指导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置和处理。
4. 综合性原则。
要求在划分事故等级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事故等级划分综合全面。
四、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制度的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可以将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 轻微事故。
指事故造成轻微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控制和处理的事故。
此类事故一般不会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产生太大影响,但也需要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 一般事故。
指事故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进行处理和修复的事故。
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表
施工内容
施工风险等级
四级事故(Ⅳ级响应)
三级事故(Ⅲ级响应)
二级事故(Ⅱ级响应)
附件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风险等级分级表
施工内容
施工风险等级
Ⅳ级(一般)
Ⅲ级(较大)
Ⅱ级(重大)
Ⅰ级(特别重大)
燃气工程
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造成2千户以下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在商业区、居住密集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槽车以及运输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燃气管道等引起燃气泄漏事件,构成爆炸、火灾、中毒等安全隐患。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全市城市跨江、跨线大桥,桥长在2000米以上的大桥,以及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超出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上级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城市桥梁重大事故。
I级
1、除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工程停止污染工序,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建筑拆除作业施工,停止余泥渣土车,砂石车等大型易造成扬尘的车辆运输,停止室内外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要合理调整施工程序,减少扬尘污染。
3、配合使用桶装垃圾运输车收运垃圾,防治沿途撒漏,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密闭收运工作。
桥梁工程风险管控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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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分级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二有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伤亡事故的分类
1.按照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同上
(2)重伤事故:同上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五十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20类
4.按受伤性质分类: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