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局港航科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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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局港航科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一、辖区安全总体形势

2018年,港航科共接市局值班室、市交港局各类工作指令68份;接市防汛办、区总值班室等部门各类应急指令42份,积极按照指令要求做好防高温、防台防汛、防雾防冻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接各海事所和船户上报应急抢险救助信息74起,其中,成功救助搁浅船舶32艘、发生机械故障的船舶9艘,妥善救助、处置各类突发小事故33起,救助涉险船员82人,无上报等级事故、无污染事故,有效维持辖区水域平安有序,得到广大船民、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认可和表扬,共收到船民、码头企业赠送的感谢锦旗25面。

二、重点安全工作举措

1、积极推进落实船舶防污染保险。

为积极响应由某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本市开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上游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努力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我科于2018年5月初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计划在辖区内主要入境航线的xx 海事所(xx航线)、xx海事所(xx航线)和xx海事所(xx航线)三个海事所设点开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期间,为提高入境和在港船舶的投保率,辖区各海事所通过巡航检查及船舶办理签证时机,向船户广泛宣传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并将船户购买该保险后的既得利益进行详细解释,使船户对船舶污染保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提高了购买该保险的积极性。

2018年7月初,经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配合、安装、调试,

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系统在三个海事所全部安装完毕。7月4日,xx海事所成功为xx船舶出具了第一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凭证》。xx海事所和xx海事所也相继成功动员船舶办理了船舶污染责任保险。为增大覆盖面,xx海事所于9月初亦安装了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系统。

随着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相继开展,港航科圆满补上了从西门入境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缺口,这对内河水域环境保护,特别是对我市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水资源保护,以及建立船舶污染风险保障制度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得到了积极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10月30日,我科各站点累计有1062艘次入境船舶购买了污染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余万。

2、积极落实渡口渡船船员和旅客保险工作。

我科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法方式,主动推进渡口渡船船员和旅客责任险工作,为有效降低渡口渡船的营运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手段。这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截至10月30日,辖区内xx镇xx渡、xx渡的 31、33、38和58四艘渡船,xx镇xx渡的18和42两艘渡船,xx镇xx 渡、xx渡的012、035和43三艘渡船已经全部完成2018年度的船员和旅客保险、防油污保险。

3、积极开展《xx湖通航安全管理办法》起草的相关工作。

《xx湖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起草工作在2018年就被列为港航科2018年度的重点工作。2018年3月我科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办法》编撰领导小组,开展xx湖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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