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和香港公司贸易合同可适用80年国际销售公约吗-
内地企业和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国内公司可以获得退税吗-
内地企业和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国内公司可以获得退税吗?篇一:香港公司进出口贸易详细分析进出口贸易的案例分析李先生在内地做出口生意,目前委托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业务。
现在想成立自己的公司,接收国外客户的汇款或信用证,然后从我的公司打信用证或汇款给代理公司,出口操作仍然委托进出口公司,利润留在我自己的公司,以便今后做更多的生意。
不知道能否通过注册香港公司达到上述目的?具体如何操作才能顺利做国际贸易?答:可以成立一家香港公司来进行中转贸易,合理的将利润差留在自己的公司帐户里。
先申请一家香港公司,之后可以在香港或是国内的外资银行开设离岸帐户,进行贸易中转。
香港公司申请条件1)提供至少一位股东及董事的身份证明;2)确认公司名称进行查册,无重名即可申请注册;3)填妥申请表及委托协议大概10个工作日后完成全套注册程序。
注册香港进出口贸易公司操作时务香港的税制和大陆有很大不同,可以说香港是全世界税种最少、税率最低的地区之一,既没有营业税,也没有增值税。
香港大致有三种税收,分别为:一,物业税。
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或者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税率为16%。
如果您在香港有一处物业用来出租,那么所得租金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缴交物业税。
二,薪俸税。
类似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是指来自或获自在香港任职、受雇及退休金的入息均须课缴薪俸税,税率为16%。
与大陆个税有起征点类似,薪俸税每年有十万港币的免税额。
三,利得税。
利得税是公司营业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开支,余下的净利润乘以17.5%的税率,如果公司无利润,或者亏损,无须向税务局缴税。
香港除了拥有税种少、税率低的优势外,还适用来源地征税原则。
香港税务局只有权征收来源于香港的利润。
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非来源于香港,可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有很大的可能合法地不向香港税务局缴税。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你上海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1)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2)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边贸易,上海公司直接上海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上海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给到它,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
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经济法1143 郝韵1120376304[本章提示]本讲为司法考试重点,年平均2~3分[本章重点]考察面比较广,重点多。
核心为1、买卖双方权利义务2、违约的救济方式☆重点※混淆点☆1、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体的适用范围1) 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当事人如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
2) 扩大适用(间接适用)―――非缔约国当事人的合同,但合同的准据法是缔约国如果非缔约国当事人未作法律或公约的选择,公约还可在下面情况下适用。
公约第l 条(1)款(B)项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适用公约,须具备3个条件:A、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即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在不同国家;B、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的国家不是公约缔约国;C、受理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国际私法规则认为该合同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公约》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但允许缔约国提出保留。
客体的适用范围技术、服务、劳务贸易不适用;《公约》不适用于合同中的主要部分是为提供劳务和服务而成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第3条还排除了对提供货物与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合同的适用。
依公约的规定,下列两种合同排除适用:1) 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
2) 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贸结合。
但如上述合同中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没有构成供货方绝大部分义务的,则仍被公约视为买卖合同而适用。
另外,如合同是由买卖和劳务两部分组成,则公约只适用于买卖部分。
在许多货物销售合同中都包含有卖方同时提供相应服务的内容,如卖方销售设备常常伴随有安装调试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公约》的标准是看该合同中的绝大部分义务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或服务。
国际经济法_习题集(含答案).
《国际经济法》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国际经济法》(编号为0500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名词解释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不包括: ( )。
A. 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B.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C. 国家间的外交与领事关系D. 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2.下列属于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是()。
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B. 世界贸易组织C. 安第斯条约组织D. 联合国3.普惠待遇是下列哪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体现?()A.国家经济主权原则B.全球合作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有约必守原则4.以下对跨国公司的认识正确的是()。
A.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B.是一个经济实体C.是国际法的产物D.不服从于任何国家的管辖5.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说法有误的是()。
A.国际经济法仅调整自然人、法人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流转关系B.国家和国际组织作为民事主体身份进行的商事交往关系也受国际经济法的调整C.国际经济法包括政府对涉外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D.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有交叉重叠之处6.《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成立 C. 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7.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A.要约 B.反要约 C. 要约邀请 D.新要约8.《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 严格责任制 C. 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A.平安险 B. 战争险C.水渍险D.一切险1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A.CIF B.CIP C.DDP D.DDU11.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最高的国际公约是( )A.《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 《世界版权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2.属于WTO多边货物贸易规则的协议是( )A.《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B.《反倾销协议》C.《服务贸易总协定》 D.《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13.下列买卖不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内()。
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02—2005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及解析2002年真题1.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A.FASB.DEQC.DDPD.DDU1、答案:C.解析: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E组、F组、C组、D组中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是逐渐减小,卖方的义务是逐渐加大的。
其中,FAS全称为FreeAlongsideShip,意为“船边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DEQ全称为DeliveredExQuay,意为“目的港码头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2000年通则将DEQ中办理进口清关的手续改为买方承担)。
DDU全称为DeliveredDutyUnpaid,意为“未完税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DDP全称为DeliveredDutyPaid,意为“完税交货”,只有该种贸易方式是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答案选C.2.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2、答案:D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成立的。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做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本题中,厦门乙公司还盘(承诺)要求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对香港甲公司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所以该还盘是一个新要约,而不是承诺,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回音,合同没有成立,答案选D.3.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3、答案:D解析: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012年7月-电大《国际经济法考试试题》
2012年7月-电大《国际经济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A.CIFB.FOBC.DAFD.EXW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C)A.要约 B.反要约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3.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
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4.《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订的实质内容是(D)A.确定金本位制B.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C.设立特别提款权D.确立浮动汇率制合法化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特定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形式是下列哪一种企业(D)A.合作经营企业B.合伙企业C.私营企业D.合资经营企业6.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何种附带别方可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A)A.只有承保“一切险”才可能B.只有承保特殊附加险才可能C.只有承保附加险才可能D.承保“一切险”、“水渍险”或“平安险”都可能7.甲国当事人购买乙国企业上市发行的债券,甲国当事人属于(B)A.跨国直接投资B.跨国间接投资C.跨国借贷D.跨国商业融资8.根据我国法律,外国企业(B)A.应就其全部所得向中国纳税B.应就来源于中国所得向中国纳税C.对我国无纳税义务D.其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税收合作的外国企业无纳税义务9.导致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解体的国际协议是(A)A.牙买加协议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C.世界银行协定D.关贸总协定10.争议当事人最先采用的争议解决方式通常是(A)A.协商B.调解C.仲裁D.诉讼11.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以要求买方(C)A.支付货款 B.收取货物 C.损害赔偿 D.中止履行合同12.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定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验收以后付款。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要点单选题(共48题)1、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
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A.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B.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C.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D.实物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答案】 B2、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
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
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答案】 C3、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辞退法官的情形?A.甲法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B.在法院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的情形下,乙法官拒绝了单位给予的合理安排C.丙法官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已经超过二十天D.丁法官由于身体素质方面的原因,已不胜任审判工作【答案】 D4、1995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
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
1999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该厂的登记。
2000年10月20日田某向某区工商局了解B厂情况,同年11月2日该局告知该厂登记、注销情况。
2003年7月31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田某A专利权并予以公告。
内地企业和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国内公司可以获得退税吗-
内地企业和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国内公司可以获得退税吗-内地企业和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国内公司可以获得退税吗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以其便利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金融体系成为了内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首选合作伙伴之一。
当内地企业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后,国内企业是否有可能获得退税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退税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对出口企业向海外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返还部分税款。
对于内地企业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的贸易合同而言,由于是在境内进行的贸易活动,通常情况下,国内企业是不享受退税政策的。
根据《海关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税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出口贸易,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而内地企业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的贸易合同,虽然是出口贸易,但是由于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交易,属于境内贸易范畴。
因此,根据现行政策,国内企业无法享受到退税的政策。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国内企业也许仍有可能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得退税。
例如,当货物通过香港作为中转地向海外出口时,由于出口的实际地点并非中国境内,国内企业可能有机会获得退税。
当然,这需要国内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确保货物确实通过香港出口,并满足海关的相关要求。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内企业通过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向香港出口货物,且属于出口关税的范畴,国内企业可能可以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然而,这同样要求国内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根据要求进行必要的手续办理。
总的来说,国内企业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的贸易合同通常不具备获得退税的条件,因为这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交易。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国内企业仍有可能通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方式获得退税。
因此,对于希望获得退税的国内企业来说,合理规避风险、准确掌握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在进行国内企业与香港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确切的政策解读。
2012-2019年国际私法司法考试选择题
2012-2019年国际私法司法考试选择题(2019)单选题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何种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 B.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C.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D.国际法律关系【参考答案】B国际私法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参考答案】C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参考答案】B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能够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A.直接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完全反致【参考答案】C多选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参考答案】BCD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D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准确的?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B.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D.国际私活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D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准确的?()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B.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C.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D.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D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相关法律关系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相关法律关系C.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D.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关于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以下说法中准确的有:A.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规避法律律的故意B.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某国实体法无论是强行性规范还是任意性规范C.法律规避必须是通过实施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具体事实来实现D.当事人做出规避法律的行为后他与被规避的国家或地区不再发生任何联系【参考答案】AC下列属于识别的问题有哪几项?( )A.妻子的扶养请求权是应适用夫妻财产法的规定还是夫妻身份法的规定B.判断配偶一方对已故配偶的财产请求权是夫妻财产法上的问题还是继承法上的问题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与前妻是否已经离婚D.判断未留遗嘱的死亡人生前赠送财产的行为是遗嘱行为还是动产转移行为【参考答案】ABD在下列各项中被国际私法称为先决问题的是哪几项?A.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B.在涉外债权案件中判断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C.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D.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参考答案】ACD(2017)单选35.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
东财《国际贸易法》综合作业答卷
东财《国际贸易法》综合作业答卷1.沈阳A公司向香港B公司出口一批机床,出口合同明确约定该批机床将被B公司销往埃及。
A公司经调查,得知该批机床在埃及不会遇到任何专利侵权问题。
然而,这批机床被B公司出口给了意大利C公司,并在意大利被D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起诉。
根据《合同公约》规定,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责任?选项:A。
A公司无须向香港B公司承担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责任B。
A公司应当向意大利C公司承担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责任C。
香港B公司应当向意大利C公司承担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责任D。
A公司应当向香港B公司承担违反权利担保义务的责任答案:A2.根据1974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选项:A。
1年B。
2年C。
4年D。
6年答案:C3.A、B、C三人分别投资7万美元、2万美元和1万美元,组建一个合伙企业。
三人约定:由A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外签订合同,B、C二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有一天,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D签订了一份合同。
如果合伙企业无力偿还债权人D的6万美元债务,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应当怎么办?选项:A。
如果D知道A、B、C三人的约定,这个合同无效B。
如果D不知道A、B、C三人的约定,也只能要求B偿还全部债务C。
如果C是有限合伙人,D只能要求C偿还10%的债务D。
如果D不知道A、B、C三人的约定,他可以要求A、B、C任何一个人偿还全部债务答案:D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应当怎么处理?选项:A。
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B。
优先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C。
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应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D。
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应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答案:C5.我国《票据法》规定,行为人依法取得票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选项:A。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没有对价,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没有对价的,也可以取得票据权利,但其权利不得优于前手C。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和完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和完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我国合同法的制定和完善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传时间:2014-1-12关键词: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法,修改模式,合同示范法内容提要: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影响范围最为广泛的国际法律文件,其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而非具有“软法”性质的示范法。
我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公约对我国相关法律的制定产生重大影响,《合同法》中大量借鉴了公约的相关规定。
公约虽然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一部国际法律,但由于其严格限制适用范围,因而其无法有效地应对当下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形式,也无法适用于服务贸易。
公约亦回避了合同的撤销和无效等基本法律规则,这导致公约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如何修改公约成为目前争论的焦点,有人提出了修改模式、示范法模式以及新法模式,然而这几种模式各有利弊,事实上,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公约修改模式更为科学。
公约对我国两岸四地合同法制的统一具有启示作用,在现阶段,制定一部共同适用的合同示范法有必要提上历史的日程。
自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以下简称公约)制定以来,截至2010年,已有近80个国家批准或加人,公约自颁行以来,促进了许多缔约国的法律改革,构建了世界范围内买卖法的统一规则,并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因此,该公约曾被认为是所有国际性法律文件中最为成功的一部国际性法律。
[1]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形式的发展,对该公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国是公约最早缔约国之一,公约促进了我国合同法的改革,也对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因此未来公约的完善也将会影响到我国法治的未来走向。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摘要:1.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概述2.公约的适用范围3.我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内容4.公约对货物风险划分的原则规定5.公约的适用示例正文:1.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概述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一部旨在统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规范的国际公约。
该公约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制定,于1980 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88 年正式生效。
公约共包含88 条,主要涉及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履行、终止和争议解决等方面。
2.公约的适用范围根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公约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在不同国家,且这些国家是公约的缔约国或者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
同时,公约还规定了一些排除适用的情况,例如供私人、家庭或日常消费使用的货物买卖等。
3.我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内容我国在加入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保留:a.合同形式问题:我国主张采用书面形式,但允许以行为方式表示合同。
b.关于风险转移的问题:我国认为,在合同成立时,风险应由卖方承担。
c.关于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公约适用的问题:我国主张,当国际私法规则导致公约适用时,公约应优先适用。
d.关于公约的非强制性问题:我国表示,公约的适用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公约。
4.公约对货物风险划分的原则规定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划分的原则规定如下:a.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b.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者其他指定第三方时,货物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时,风险由买方承担。
d.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买方之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公约的适用示例假设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履行、终止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将适用公约。
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合同效力问题之比较
【法宝引证码】 CLI.A.13241原文链接:/qikan/0e25b53ae6ebab9a3637724959564fe5bdfb.html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合同效力问题之比较∙期刊名称:《中外法学》∙期刊年份:1995∙作者:王小能∙期号: 1∙页码: 6合同制度,是调整市场经济最有效的工具之一,而合同的效力问题,又是合同制度中尤为重要的。
随着中国大陆推行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大陆与香港地区之间的贸易日趋增加,更随着1997年的接近,探讨两地在合同效力问题上的异同并尽可能寻求沟通的途径,这是推动两地经济发展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本文拟从两地合同法的渊源人手,对合同的有效要件和无效因素进行分析和比较。
一、合同的有效要件中国大陆几个单行的合同法和若干个合同条例都未具体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对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
据此定义可知,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故而应具备《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如下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在香港,根据普通法,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1.合同的形式;2.合同对价;3.合同当事人的意向;4.合同当事人的订约能力;以及5.合同条件的明确性。
[2]对这些要件,本文择如下几项进行分析:(一)合同当事人的能力两地合同法都要求签订合同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大陆叫“民事行为能力”,香港称“订约能力)。
在中国大陆,法律上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在香港,18周岁以上的人为成年人,具有订约能力[3],未成年人、神经不正常的人以及醉酒人等,没有订约能力[4]。
如此看来,两地关于自然人的订约能力,大同小异。
18周岁是划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明确界限。
1980年公约
1980年公约1980年公约是指《联合国建立企业的方法的公约》,又称为1980年联合国公约。
该公约于1980年发起并于1985年开始生效,旨在规范国际贸易中建立合同的法律原则和标准。
下面将简要介绍该公约的背景、内容以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背景1980年公约的制定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末。
当时,国际贸易中建立合同的方式多样,不同国家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差异,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社会开始积极探讨制定一份国际公约来规范国际贸易中的合同立法。
二、内容1980年公约共分为四部分,分别是:总则、成立合同、履行合同以及伦理问题。
下面将对各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1.总则部分:规定了公约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定义,包括了各方对法定条款和合同条款的严格遵守义务、解释条款的有关规定等。
2.成立合同部分:涵盖了合同的要素、签订合同的方式、合同条款的有效性、交付物品等内容。
这部分主要为国际贸易中的合同成立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规则,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更大的合同自由。
3.履行合同部分: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差错责任、风险移转等问题。
这一部分主要针对合同的履行进行了相对细致的规定,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伦理问题部分:主要涉及合同解释、合同的自动终止、合同违约的救济措施等。
这一部分旨在处理国际贸易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1980年公约的出台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统一法律原则:1980年公约规定的法律原则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国际贸易中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这为各国商人和企业提供了更清晰、更便于操作的交易环境。
2.减少法律风险:1980年公约的制定填补了国际贸易中合同建立的法律空白,有效减少了合同纠纷和不确定性,降低了法律风险,提高了国际贸易的安全性。
3.促进国际贸易:通过提供统一的法律框架和标准,1980年公约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港澳台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港澳台第一部分:引言1.1 介绍主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国际贸易中,货物销售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合同形式。
而《公约》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书,对于规范各国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公约》在港澳台地区的适用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并寻找其中的利与弊。
1.2 港澳台地区对《公约》的态度港澳台地区作为我国合约行为主体,其对于国际贸易法律文书的接受和适用是非常重要的。
在《公约》下,这三个地区分别有着不同的适用情况和立场,我们将在后文详细阐述。
第二部分:《公约》在港澳台地区的适用情况2.1 香港地区对《公约》的适用在香港地区,《公约》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法律文书得到了广泛的适用。
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其对于国际商事合同的规范和适用一直秉持着开放和包容的态度。
在实际操作中,香港的企业和商家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公约》作为合同的适用法律,以确保国际贸易中的合同关系得到规范和保护。
2.2 澳门地区对《公约》的适用与香港相似,澳门地区也对《公约》的适用持开放态度。
澳门作为经济自由港,其对于国际贸易法律文书的适用同样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
在此背景下,《公约》在澳门的适用范围广泛,并得到了实际的运用和认可。
2.3 台湾地区对《公约》的适用在台湾地区,《公约》的适用情况相对复杂。
由于台湾的特殊政治地位,其对于国际贸易法律文书的适用一直受到限制。
尽管如此,随着台湾地区对外经济贸易的不断开放和发展,对于《公约》的认可和适用逐渐增加。
虽然在政治上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是台湾地区在国际贸易法律文书的适用上依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第三部分:《公约》在港澳台地区的影响与展望3.1 《公约》的影响作为国际贸易法律文书,《公约》在港澳台地区的适用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它为这三个地区的企业和商家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的国际贸易合同规范,加强了国际贸易中各方之间的合作和信任。
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篇一:国际经济法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习题(附答案) 填空:1.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就是以()为核心,以国际运输、保险、支付等合同为支柱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答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2.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规范主要体现为国际公约和()。
答案:国际商业惯例3.涉外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模式方面,在英美法系,没有专门的民法典,除了以法院判例形成的普通法原则外,通过颁布()的形式制订了货物买卖法。
答案:单行法规4.1980年3月维也纳外交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公约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以及()。
答案:买卖双方因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于以下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1)缔约国中()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2)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货物买卖。
答案:营业地6.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没有制订专门的商法典。
目前,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主要体现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以及()中。
答案:《合同法》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
答案:要约、承诺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23条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的接受生效时订立。
”答案:发价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对货物不符合同,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合同情形的性质,否则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但无论如何,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内将货物不符合同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除非这一时限与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不符。
答案:两年10.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在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可以在一定百分比的限度内多交或少交若干数量的货物,这种条款被称为()。
答案:溢短装条款1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我国合同法比较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中国合同法的比较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宁红玲律师对于做外贸的企业来讲,不仅要了解中国合同法,更加重要的是要了解国际贸易中经常适用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中国的合同法有哪些不同,这样才能更加清楚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在外贸活动中防范法律风险。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Sphere of application)与中国合同法相比,公约[1]的适用范围要小。
(一)公约适用的当事人范围(scope of the parties)公约第1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A)这些国家是公约的缔约国;或者B)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如果用更简单的语言对第1条第1款A、B两项加以表述的话,可以推出公约在两种情况下适用于买卖双方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的国家(place of business in different states),而且这些国家同是公约的缔约国(contracting states),这时公约将直接适用于他们之间所订立的合同。
例如,中国和埃及都是公约的缔约国,那么一家营业地在上海的公司与一家营业地在开罗的公司之间所订立的货物进出口合同,就直接适用公约,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其他约定。
公约适用的第二种情况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的国家,其中一个国家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某一缔约国的法律(the 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lead to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of contracting state),这时公约将间接适用于他们所签订的合同。
案例:马登诉黑森案(Maaden v. Thyssen, ICC Arbitration Case №6653 of 1993):一家营业地在叙利亚的买方向一家营业地在德国的卖方进口了一批马口铁,后双方因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并提请仲裁,叙利亚当时已经是公约的缔约国,而德国还不是,双方提请仲裁时共同选择了法国法作为合同的适用法律。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国际私法模拟题2019年(7)_真题-无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国际私法)模拟题2019年(7)(总分150,考试时间120分钟)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中国开拓公司与阿根廷太阳公司签订了合作生产并出口某类食品的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在食品数量、外汇管制方面产生争议,并诉诸某法院。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双方可选择处理双方争议的食品数量、外汇管制适用的法律B. 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C. 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D. 涉及中国外汇管制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2. 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
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
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
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公司所购办公用房应适用其协议选择的甲国法律B. 乔治与王梅离婚应适用两人同意适用的甲国法律C. 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选择的法律必须与该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D.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协议变更贸易合同选择适用的法律3. 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同时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适用,综合涉及意思自治原则。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个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 合同B.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C. 不动产物权D. 诉讼离婚4. 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A.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D.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5. 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统一实体规范,统一实体规范采用直接调整的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一项国际法律文书,旨在统一和规范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该公约于1980年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下面将介绍该公约适用的范围以及其对国际货物销售所产生的影响。
首先,该公约适用于涉及国际性的货物销售合同。
也就是说,当合同双方的经营地点位于不同国家时,该公约将适用。
这意味着无论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都可以依据该公约的规定来解决合同纠纷。
《公约》的适用范围还包括销售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合同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合同违约的后果等都在该公约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国际货物交易提供了一种统一的法律框架,有助于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提高交易的预测性和稳定性。
此外,该公约还涵盖了与货物质量、交付、付款等方面相关的规定。
合同双方在进行国际货物销售时,可以根据该公约的规定来确定货物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
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公约》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货物销售领域,但它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
例如,该公约不适用于涉及服务、知识产权或不动产的合同。
此外,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制度选择是否采纳该公约或进行相关修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适用范围。
总体而言,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国际货物销售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有助于简化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过程,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效率。
它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各个方面,并为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作提供了相对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概念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
(狭义说)概念2:调整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范总和。
(广义说)“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概念,最早产生于“二战”之后。
伦敦大学教授施瓦增伯格(G. Schwarzenberger)是较早使用这一词语的学者。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已成为国际法学界广泛认同和采用的术语,用于指称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或法律学科。
但各国学者对这一词语的内涵与外延仍然有着不同的认识。
(1)欧陆、英国和日本学者的观点:秉承大陆法系关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部门划分传统,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国际法。
(将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交易法”。
)(2)美国学者的做法:“国际商事交易”(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和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
(e.g. D.T.Wilso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也有学者用“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usiness)Law”,“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教材不多,一般指称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
(3)我国学者的观点:史久镛等: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特殊部门,是调整国家间在经济领域关系的公法体系。
(国际公法特殊部门说)姚梅镇:广义说。
(主流观点)目前也有学者主张把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区别开来。
(e.g.左海聪主编《国际经济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4)关于国际经济法概念的总结国际经济法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之间、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包括不同国家的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主权国家对此项交往进行管理和管制的关系,以及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就它们之间经济关系进行相互协调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优选稿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
每小题1分,共10分)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A. EXW B.CIFC.DEQ D.FAS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A.确定合同的效力 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 B.3月10日C.4月1日 D.4月6日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A.独占许可合同B.普通许可合同C.独家许可合同D.交叉许可合同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9.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担保付款的信用证属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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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和香港公司贸易合同可适用80年国际销售公约吗?篇一:国际贸易法试题库国际贸易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B)a、发价发出时B、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c、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d、合同成立时2、根据《海牙规则》、《华沙公约》和《国际货协》的规定,空运单、铁路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不同是(c)a、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B、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c、海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d、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任何作用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迟延提货或拒绝提货的,船长可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是(c)a、托运人B、承运人c、收货人d、购买人4、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的被允许的合理绕航发生的情况是(a)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B、企图一个著名的港口城市c、为了接受新海员实习d、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但收货人发出指示5、关于c组贸易术语,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a、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转移B、ciF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c、ciP是在装运港船上货d、在cPT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6、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各贸易术语中卖方义务最大的是哪项?(c)a、FaSB、FoBc、ddPd、ddU7、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下列哪种提单?(c)a、已装船提单B、不清洁提单c、收货待运提单d、备运提单8、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个合同?(B)a、航次租船合同B、定期租船合同c、光船租赁合同d、班轮运输合同9、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B)a、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B、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c、指定装运港码头d、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1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软条款”信用证的是(d)a、载有暂不生效字样B、载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生效c、经通知才生效d、附生效日期的11、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国某公司应投保(a)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一切险加战争险12、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信用证属于下列哪种信用证?(c)a、可转让信用证B、光票信用证c、保兑信用证d、可撤销的信用证13、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
a舱共有三批货物,第一仳货物全部焚毁,另二批货物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B)a、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B、a舱后两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c、a舱后两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d、a舱后两批货物属单独海损,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14、《汉堡规则》规定的索赔时效为(B)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15、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未加注明的视为下列哪种信用证?(a)a、不可撤销信用证B、可撤销信用证c、保兑可撤销信用证d、可转让信用证16、关于提单中的承运人的责任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下列哪种责任?(B)a、不负过失责任B、不完全过失责任c、完全过失责任d、推定的完全过失责任17、国际公约中关于运输过程中的过失免责规定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矛盾的是(B)a、海洋运输B、航空运输c、多式联运d、铁路运输18、信用证项下付款,付款银行发生付款错误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d)a、真实性免责B、传递免责c、不可抗力免责d、表面不符免责19、下列险别中,保险责任最大的基本险别是(c)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附加险20、下列交易中,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司》的是(c)a、我国从美国进口飞机B、百度公司的股票在美国销售c、我国某公司从秘鲁进口一万吨鱼骨粉d、内地游客在香港选购首饰21、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
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
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2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a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c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23、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c)a专利法B商标法c版权法d24、《世界版权公约》的制定机构是(B)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B联合国教科文组织cwTod经济合作开发组织25、跨国公司具有企业的特征(B)a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B是一个经济实体c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d不是一个经济实体26.在(c)术语中,卖方没有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acFRBciFcFoBdciP27.目前我国采用的海关征税方法是(B)a从价税B从量税c混合税d选择税28.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是(B)a有条件的B无条件的c单边的d双边的2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买方不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B)内将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情形通知卖方,他就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
a1年B2年c3年d4年30.《关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属于(d)a近现代国际习惯法B双边国际商务条约c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d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31.“国家干预下,实行保护贸易”的主张是(a)提出的。
a李斯特B亚当·斯密c休谟d大卫·李嘉图32.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新议题是(d)a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B政府采购,反倾销,农产品贸易c纺织品贸易,知识产权,反倾销d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3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买方支付价款的地点为(c)a买方营业地B卖方营业地c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d合同签订地点34.关贸总协定历史谈判时间最长,参加国家最多的是(a)a乌拉圭会合B东京会合c肯尼迪会合d狄龙会合35.英美法认为违反合同的主要补救办法是(c)a实际履行B宣告合同无效c损害赔偿d减低价格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有(aBd)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约翰·安特卫普规则》d、《汉堡规则》2、下列提单中属于无效提单的是(aB)a、倒签提单B、预借提单c、装船待运提单d、清洁提单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是(acd)a、合同的有效性B、合同的成立c、货物的所有权d、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问题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权利担保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有(aBcd)a、所有权担保B、知识产权担保c、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d、无担保权担保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aB)a、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B、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合同价格付款c、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d、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合同价格付款6、以下贸易术语中,属于装运合同的术语是(aBc)a、ciFB、FoBc、cFRd、ddU7、航空货运单的作用是(aBcd)。
a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Bcd8、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要特征是(aBd)a外国合营者与我国出资者共同举办B中外出资者共同经营管理c其法律性质为契约式合营d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篇二:电大国际私法03任务0002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得分:361.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a.合同缔结地法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合同履行地法d.合同自体法满分:2分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满分:2分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
a.受害人国籍国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满分:2分4.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B.ciFc.cFRd.Fca满分:2分5.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
此合同适用()。
a.法国法律B.美国法律c.印度法律d.中国法律满分:2分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B.ciFc.cFRd.Fca满分:2分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B.ciFc.cFRd.Fca满分:2分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
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
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应适用()法律。
a.日本B.韩国c.德国d.中国满分:2分9.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
a.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船旗国法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满分:2分10.颇为普遍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侵权行为之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主张的依据是()。
a.侵权行为地蒙受的损失最大B.可对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起警示作用(防范作用)c.“场所支配行为”原则d.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利益和责任由行为地法判定最能得到平衡满分:2分11.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
a.特别责任原则B.严格责任原则c.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共同过错责任原则满分:2分12.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a.船旗国法B.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满分:2分13.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
后果有纠纷,适用()。
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满分:2分1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