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修改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是企业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目的是确保财务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在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中,涵盖了工作交接的前提条件、内容及步骤、责任分工以及交接后的监督与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一、前提条件1.确保交接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能力和知识储备,能够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2.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性,遵守保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二、内容及步骤1.确定交接时间交接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交接人员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
2.制定交接计划交接人员应编制详细的交接计划,明确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所需材料和文件、交接对象及交接的时间节点。
3.交接资料准备交接人员应将需要交接的文件、报表、账册等相关资料整理清楚,并标注好交接顺序、重点事项和注意事项。
4.交接过程(1)双方共同参与交接人员和接手人员应共同参与交接过程,并在互相配合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
(2)逐项详细说明交接人员应对每个工作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工作的背景、具体步骤、注意事项等。
接手人员需做好记录。
(3)问题解答和复核接手人员在交接过程中遇到问题,交接人员应耐心解答,并进行复核,确保工作的准确性。
5.交接后的处理完成交接后,交接人员和接手人员应共同进行工作审核,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确性。
三、责任分工1.交接人员责任(1)编制交接计划,并按计划按时完成交接工作。
(2)清晰明确地说明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协助接手人员熟悉和掌握工作内容。
2.接手人员责任(1)全面了解和掌握交接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2)在交接过程中仔细记录,并就不明白的问题向交接人员及时提问。
(3)在接手工作后,持续进行巩固和提升,确保工作延续和提高。
四、交接后的监督与评估1.部门主管应对交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手人员应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从而能够及时纠正和改进。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1. 引言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财务人员在离职或换岗时能够顺利将工作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保障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转。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财务人员交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知识的顺利转移。
2. 交接类型财务人员的交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2.1 离职交接当财务人员离职时,需要进行离职交接。
离职交接的目的是将财务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和资料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或者相关部门。
2.2 换岗交接当财务人员换岗时,需要进行换岗交接。
换岗交接是将财务人员原来负责的工作和资料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同时了解新的财务工作职责和流程。
3. 交接流程财务人员交接的流程如下:3.1 事先准备在交接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事先准备工作:将财务工作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编制清单。
安排交接时间和地点,确保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3.2 交接内容交接过程中,需要涉及以下内容:财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交接:包括账簿、凭证、合同、报告等。
财务系统的交接:确保新的财务人员能够顺利登录并操作财务系统。
财务工作流程和规范的交接:将财务工作的流程和规范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文档和培训材料。
系统权限的交接:将财务人员需要的系统权限进行交接和变更。
3.3 进度跟踪和反馈在交接过程中,需要进行进度跟踪和反馈:设立交接的时间节点,确保交接的按时完成。
定期进行交接进展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交接中的问题和困难。
4. 交接要求为了保证财务人员交接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传递,需要遵守以下要求:交接双方应保持积极配合和沟通,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传递。
交接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分类整理,并进行清晰的标注和记录。
交接前应进行资料的备份,以防止交接中的意外损失。
交接过程中,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说明和培训,确保新的财务人员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交接完成后,应对交接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其他事项在财务人员交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交接过程中的保密:财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环节。
2. 工作交接流程2.1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将工作交接的原因、范围和交接的详细内容明确记录,并与上级主管沟通确认。
•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准备相关的交接资料,包括工作手册、相关文件和记录、账务资料等。
2.2 交接过程1.交接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积极解答新负责人的问题,并提供充足的支持和指导。
3.详细介绍各项工作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相关制度。
4.将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交予新负责人,并确保其理解相关内容。
5.协商确定交接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过渡的顺利进行。
2.3 交接后的跟进工作•新负责人对接收到的工作进行核对和整理,并制定工作计划。
•负责人对工作交接的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针对工作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3. 管理标准3.1 工作交接的要求•交接双方要保持有效的沟通,明确交接的内容和时间表。
•交接双方要全面掌握工作的流程和要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交接双方要保护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禁止泄露相关资料。
•交接双方要保持诚信和责任心,确保工作交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交接资料的要求•交接资料要详实、准确、完整,确保新负责人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交接资料要进行分类和整理,便于新负责人的查阅和使用。
•交接资料要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 考核标准4.1 交接过程的考核标准•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双方是否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络。
•交接双方是否对所交接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说明。
•新负责人是否能够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交接双方是否遵守保密和诚信原则,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4.2 跟进工作的考核标准•新负责人是否按照交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模版(四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中学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财务人员在离岗或岗位变动时进行工作交接。
第三条工作交接应当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并且确保工作能够无缝衔接,不影响工作进程。
第四条交接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并及时完成相关交接材料。
第五条所有工作交接必须经过交接双方核实后方可签字确认,双方确认的交接材料作为财务工作的监督依据。
第二章交接程序第六条交接前,被交接人应当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做一份详细的汇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二)相关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三)系统账务操作方法及密码;(四)财务软件和电子文档的存放位置和存储方式;(五)与财务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和印章的存储位置;(六)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第七条交接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前应确保交接的设备、系统和文件处于正常状态。
第八条交接人员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工作交接:(一)被交接人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交接人及时记录,并核实其准确性;(二)交接人与被交接人一起进行实际操作,确保交接人对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的掌握;(三)被交接人与交接人共同核查文件、账册、盖章等事项,并记录在交接材料中;(四)交接人将交接材料整理完毕后,交给被交接人查阅核对,双方确认后落实交接。
第九条被交接人在查阅交接材料时如有疑问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及时与交接人进行沟通,以确保工作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被交接人在确认无误后,应及时签字确认交接材料,并及时将自己的密码和相关资料等交接给交接人。
第三章交接材料第十一条交接材料是工作交接的重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的详细说明;(二)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手册;(三)系统账务操作方法和密码;(四)财务软件和电子文档的存放位置和存储方式;(五)与财务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和印章的存储位置;(六)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司财务人员。
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1)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2)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3)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1)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2)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3)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1)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2)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1、工作交接要求(1)财务人员因岗位调动、轮换、离职、职位代理、请长病假、休假期间(一周以上,且无法上网)等情况,必须办理工作交接。
(2)移交工作应当在交接人员的指导下,由接收人员继续完成。
(3)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交接准备工作(1)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2)移交人应当在交接前,将未了事项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
(3)接收人应当在交接前,了解和熟悉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流程和相关规定。
3、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当向接收人说明需要交接的工作内容、资产、文档资料等,并指导接收人进行核对。
(2)监交人应当对交接过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接完成后签字确认。
(3)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机密资料存档一份。
五、交接后的责任1、交接完成后,移交人对其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再承担责任。
2、接收人对交接后的相关工作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1. 背景财务工作交接是组织内部的一项重要流程,它确保财务职责的平稳过渡,避免信息丢失和工作中断。
本文档旨在建立财务工作交接的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操作流程,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目的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财务职责的无缝过渡,最小化信息丢失和工作中断的风险。
通过规范化的交接流程,可以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使新的财务人员能够快速适应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交接程序3.1 交接前准备在进行财务工作交接之前,提供方和接收方应准备以下文件和资料:- 详细的财务工作流程和职责描述;- 财务工作相关的文件、记录和报表;- 财务系统的登录和操作权限;- 交接人员的联系信息。
3.2 交接内容财务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财务工作的具体职责和范围介绍;- 财务制度和政策的说明;- 已有财务工作的进展和问题汇报;- 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系统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交接人员的个人经验和注意事项。
3.3 交接方式财务工作交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面对面的交流会议;- 书面的交接文件;- 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交流;- 线上文档和知识库的分享。
4. 交接责任4.1 提供方责任提供方的责任是确保交接内容的详尽和准确。
提供方应主动提供相关的文件、记录和报表,并详细说明财务工作的具体职责和范围。
,提供方还应解答接收方对财务工作的疑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4.2 接收方责任接收方的责任是全面理解和接纳提供方的交接内容,并积极提出问题和反馈意见。
接收方应尽快熟悉财务工作的流程和相关系统,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问题或困难,接收方应及时寻求提供方的帮助和指导。
5. 交接确认5.1 提供方确认当财务工作内容交接完成后,提供方应确保接收方已充分理解和掌握交接的内容。
提供方可以要求接收方签署交接确认文件或发送确认邮件,以确认交接的顺利完成。
5.2 接收方确认接收方在接收到财务工作交接后,应认真研读和学习交接的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和问题反馈给提供方。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办法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定财务人员工作交接是财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可以使财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财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财务人员的更换出现帐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财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明确职责。
主要程序和内容有:(一)基本要求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离或者离职;如财务人员不办理交接手续而擅自离职,将由公司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和经济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使正常的工作不受影响,部门负责人应当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财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必须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
同时,编制移交清单,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以及其他会计用品等。
财务负责人负责人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重要管理文件和内部资料、以及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三)按照移交清单逐项移交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单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
其中:所有财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对有关电子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
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以及公司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1、财务负责人移交清单的主要内容(1)财务专用章、银行结算印章、法人章等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印章;(2)工商营业执照(正付本)、税务登记证、公司验资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工商税务资料(含复印件);(3)与银行、税务、工商等主要联系人的资料,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4)历年的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5)公司会计人员的情况(以书面形式);(6)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附清单);(7)财务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手册、财务操作手册、资金的收支管理等与公司财务相关的管理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1.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相对应关系的数字是否一致。
2.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相互衔接。
3.会计报表的数字有无篡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4.报表的编号、装订是否完整,鉴章是否齐全送报有无缺漏。
第12条会计电算化的审核。
1.稽核人员要根据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的要求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交系统操作人员输入计算机。
4.现金或银行存款的记账凭证是否已由出纳签名或盖章。
5.除结账或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合法。
第9条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稽核后,才能据以记账;所有支出必须经稽核人员稽核后,出纳人员才能付款。对于无计划或超计划的项目开支,稽核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项目应提出意见或拒绝办理。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2.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调整表调节至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会计处理。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要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物品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6条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账,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财务部交接制度范文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1交接双方确定交接时间和地点,并进行交接相关信息的沟通。
1.2由交接方负责准备相关的财务文件、账簿、报表及其他金融信息。
1.3由接收方负责准备接收财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系统权限。
二、交接过程
2.1交接双方共同核实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资产的情况,并制
作清单。
2.2交接双方共同核对公司的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交接双方共同核实公司未完成的财务事项,并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2.4交接双方共同制定下一任财务主管的工作要点和事项。
三、交接后的工作
3.1接收方及时更新和维护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并保证其准确性。
3.2接收方及时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财务工作中的
问题。
3.3接收方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4接收方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财务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四、交接制度的执行
4.1企业要明确财务部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4.2交接制度的执行人员要按照交接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4.3企业要定期进行财务部交接制度的自查和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制度。
以上是一份财务部交接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实施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部交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交接不顺畅而产生的问题和风险。
医院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务人员交接工作,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医院财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
第三条财务人员交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3.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人员交接程序:1. 交接双方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包括整理财务资料、核对账目等;2. 交接双方应共同编制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数量、质量等;3. 交接双方应在医院财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4. 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报医院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财务人员交接内容:1. 财务报表及凭证;2. 财务软件及相关资料;3. 财务印章;4. 财务人员的个人工作日志、学习笔记等;5. 其他财务部门认为需要交接的资料。
第六条财务人员交接注意事项:1. 交接双方应确保交接资料完整、准确,不得遗漏、篡改;2. 交接过程中,如发现财务问题,应立即报告医院财务部门;3. 交接双方应互相监督,确保交接过程规范、合法;4. 交接双方应妥善保管交接资料,不得泄露医院商业秘密。
第七条财务人员交接责任:1. 交接双方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交接职责;2. 交接双方应对交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 如因交接过程中出现错误、遗漏等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财务损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2.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3. 对医院财务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所有财务人员。
3.职责财务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与执行。
4.工作移交前提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辞职,需要具备以下手续方可进行移交工作: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签发的内部工作调动通知单。
2)财务人员因辞职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必须有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同意的书面辞职申请。
3)离任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代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5.移交筹办工作财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
出纳人员交接工作的,还必须将出纳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
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看法等。
交代内容要详细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
5)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XXXERP账号及密码,邮箱等工作账号账号及密码。
6)财务人员姑且离任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卖力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财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职责和权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财务工作的部门和岗位。
三、交接程序1.交接发起方:如果财务人员因离职、调离等原因需要交接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申请,等待批准后可以开始交接。
2.交接接受方:交接接受方应参与交接申请的审批过程,并准备好接受交接工作的相应准备工作。
3.交接时间:交接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4.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资料:交接方应将财务资料以电子或纸质形式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财务系统操作:交接方应将财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等使用权限交接给接受方,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接受方能够熟练地使用财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财务流程和制度:交接方应向接受方详细介绍公司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包括报销、付款、收款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的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4)财务事项的处理:交接方应向接受方交代正在进行中的财务事项,并说明处理的进度和方式,确保接受方能够顺利接手和继续处理。
(5)工作经验分享:交接方应向接受方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巧,帮助接受方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工作效率。
5.交接验收:交接完成后,接受方应向上级领导提交交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交接情况的总结和对财务工作的安排和计划。
四、责任和制度监督1.交接发起方有责任将工作交接给接受方,并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交接接受方有责任认真接受交接工作,并按照交接方的要求和安排进行工作。
3.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公司领导有责任对交接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并对交接结果负责。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5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一.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三.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同时填写好“帐簿经管人员一览表”。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材料、实物等内容。
五.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六.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财务移交时,还必须将单位财务重要事项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对未了事项,应当写书面材料。
八.接收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财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财务记录的连续性。
九.办理交接时,对于财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2)是指财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动之前,需要将自己的工作内容、相关资料和事项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财务部会计交接工作制度
财务部会计交接工作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会计工作的持续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使财务核算工作得以有序进行,根据财政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情况2.1 会计人员在岗位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完成会计工作的交接,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进行工作调动或离职。
2.2 会计人员在暂时离职或因病无法工作时,财务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接替或代理,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2.3 在暂时离职或病愈后恢复工作的会计人员,需与代理或接替人员完成交接。
2.4 如果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进行交接的,会计人员可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委托人应对交接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3. 会计交接的基本程序3.1 准备工作3.1.1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已处理的经济业务,如未制成会计凭证,需全部完成;•未登记的账目必须补齐,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处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交接的资料,并对未完成事项及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编制移交清单,列明需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与物品等内容。
若涉及会计电算化的,需在清单上注明相关软件及密码、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信息。
3.1.2 在财务负责人交接时,需向接替者详细介绍所有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及会计人员情况,对需移交的遗留问题要作出书面说明。
3.2 交接程序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3.2.1 现金应按账簿余额进行核对,不得短缺。
若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移交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查清并处理。
3.2.2 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需齐全完整,若有短缺,需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2.3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需与银行对账单一致,若有未达账项,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一致。
2023版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1. 交接责任人:明确离职或调岗人员、接手人员和负责交接的管理人员。
2. 交接流程:确定交接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准备交接的材料、信息、文件等。
3. 交接内容:明确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资料、账目、报表、电子文档等。
4. 交接会议:安排交接人员的会谈,对交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讨论,确保双方对交接工作有清晰的了解。
5. 交接记录:建立交接记录,详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各项事项、时间和责任人。
6. 交接培训:为接手人员提供有关财务制度、流程和操作的培训。
7. 交接期限:规定交接的时间范围,确保交接工作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8. 交接审核:由上级财务管理人员对交接工作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交接工作质量和效果。
9. 交接后跟踪:在交接完成后进行跟踪,确保交接工作的有效执行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10. 交接评估:对交接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
进交接管理制度。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的要点,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织和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范文(二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范文一、入职交接事项1. 新人员需向前任财务人员了解整体工作情况,包括财务流程、制度和相关文件等。
2. 了解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强度,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3. 掌握学校财务系统的操作方法,包括财务软件、电子表格等。
二、日常财务交接事项1. 资金管理a. 检查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账户资金充足。
b. 跟进学校收入和支出情况,及时进行核对和确认。
c. 处理学校的财务报销和付款事务。
d. 制作和核对资金流水报表,及时向学校汇报资金情况。
2. 财务报表编制a. 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b. 监督并核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账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c. 定期汇总和核对各项财务数据,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3. 资产管理a. 监督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报废等事务。
b. 跟进学校资产折旧情况,及时更新资产负债表。
c. 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
4. 财务制度和政策的执行a. 跟进并执行财务制度和政策,确保学校的财务事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b. 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反馈改进财务制度和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5. 教职工工资发放a. 根据教职工档案和考勤记录,核算和计算教职工工资。
b. 负责工资发放工作,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c. 跟进教职工的工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资计算和发放。
三、离职交接事项1. 负责将工作交接给接替的财务人员,包括教授财务软件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等。
2. 将学校财务档案整理好,包括账务凭证、报表和相关文件等。
3. 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离职报告,记录自己在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便下一任财务人员参考。
四、其他事项1. 负责与学校内外部的财务审核人员进行配合和沟通,确保财务报表的审核质量和时效性。
2. 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包括资金状况、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等。
以上是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范文,详细列出了入职交接、日常财务交接、离职交接和其他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财务人员交接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保护企业财务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包括财务主管、财务助理等。
三、交接程序1. 当一位财务人员即将离职或暂时离开岗位时,应提前通知上级并填写《财务人员交接申请表》,说明离职或离开的原因和时间。
2. 交接人员应在离职前的两周内开始交接工作,确保没有遗漏和差错。
3. 财务主管应组织交接人员和离职人员开展工作交接会议,明确交接事项和工作重点。
4. 交接人员应将整个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文件和账目进行全面了解和熟悉,并向离职人员提出问题并记录要点。
5. 交接过程中,交接人员应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和要点,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6. 离职人员应对交接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并将重要事项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四、交接内容1.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财务工作的整体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日常记账、报销审批、付款和收款等环节。
2. 交接人员需要掌握企业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确保能够熟练处理各类财务操作。
3. 交接人员需要熟悉和了解公司的财务政策和制度,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数据库和文件的存储位置和命名规范,确保后续能够方便地查找和管理相关数据和文件。
5. 交接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财务报表的制作和分析方法,以及报表的提交和审核流程,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交接责任1. 离职人员需要如实提供财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不泄漏公司的财务机密。
2. 交接人员需要认真负责地接收和整理离职人员的交接资料,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3. 财务主管需要对交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4. 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的交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交接评估1. 离职人员和交接人员应在交接完成后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离职人员的离职评价和交接人员的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财务人员岗位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岗位交接制度
财务人员岗位交接制度是指财务人员在岗位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财务人员岗位交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3.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本人名章。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有关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5.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应有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签字、盖章,还应列
明监交人的姓名、监交日期,移交清册应列明双方交接的内容,包括: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及需说明的问题等。
二、交接程序
1.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或因故离职的,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
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并继续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3.交接时,监交人应当负责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
期。
三、注意事项
1.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
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2.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有关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3.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本人名章。
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有关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模版(四篇)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学财务工作的交接流程,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各财务工作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责任人及职责1. 财务工作人员:负责财务工作的执行和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财务主管:负责监督和管理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和合规。
三、交接流程1. 提前准备:a. 主管向财务工作人员提供交接工作的时间和要求。
b. 财务工作人员向主管提供个人财务工作的详细情况,包括账目、账册、报表等。
2. 交接内容:a. 资金管理:i. 检查现金账户余额和银行账户余额,确保数据准确。
ii. 交接现金资金、银行账户的密码和钥匙等相关物品。
b. 应收款项管理:i. 检查未收学费的名单和金额,确保数据准确。
ii. 提供未缴费学生的交费情况和催缴记录。
c. 应付款项管理:i. 检查未付供应商费用和员工工资的名单和金额,确保数据准确。
ii. 提供未付供应商费用和员工工资的支付记录。
d. 财务报表:i. 提供财务报表的模板和填写要求。
ii. 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 合同管理:i. 提供合同档案及相关文件。
ii. 提供合同执行情况和付款记录。
3. 交接记录:a. 主管负责记录交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要点。
b. 财务工作人员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和解答问题。
4. 培训和指导:a. 主管负责为接手财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熟悉财务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b. 财务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培训和指导,及时解答问题和提供帮助。
五、附则1.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财务主管所有。
2. 财务主管应定期对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应实际需求。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操作人员应立即执行。
以上是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的模板,具体制定和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为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建议在交接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交接任务。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中学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此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财务工作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在任何情况下,财务工作的交接都应按照本制度进行。
二、一般规定1. 交接人员应为原财务工作人员和接替者。
原财务工作人员是指即将离职或变动职务的人员,接替者是指负责接受和继续完成原财务工作的人员。
2. 财务工作交接应在正式交接前一周完成,确保接替者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3. 原财务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接替者的交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4. 接替者有责任认真学习和熟悉原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确保能够顺利过渡并胜任新的工作。
三、具体操作1. 交接前的准备(1)相关文件整理:原财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整理好相关文件和数据,并妥善保存。
(2)工作流程编写:原财务工作人员应将工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详细记录下来,以供接替者参考。
2. 交接流程(1)工作介绍:原财务工作人员应向接替者详细介绍所负责的财务工作,包括每月的会计处理、报销审批流程、工资发放等。
(2)现场演示:原财务工作人员应现场演示财务软件的操作流程,包括录入、修改、查询等功能。
(3)问题讨论:接替者可以在交接过程中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提问,原财务工作人员应详细解答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
(4)人员介绍:原财务工作人员应向接替者介绍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同事,并告知其具体职责和联系方式。
(5)制度告知:原财务工作人员应向接替者详细讲解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其熟悉并遵守。
3. 交接后的跟进(1)交接完成后,原财务工作人员应继续提供辅助支持,确保接替者在工作中的顺利过渡。
(2)接替者应继续向原财务工作人员请教与咨询,以便更好地完成新工作的任务。
四、财务数据保密1. 原财务工作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财务数据,确保其安全性。
2. 接替者应承诺对财务数据保密,并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和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陕西思齐实业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工作交接范围
2.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1.1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单位、更换工作岗位以及因故离职等;
2.1.2财务人员因出差、培训、借调、产假、病假、事假等而临时离岗一个月以上的;
2.1.3合并、分立企业的财务人员重新上岗时。
2.2财务人员因出差、培训、借调、产假、病假、事假等而临时离岗,但在一月内可恢复岗位工作状态的,须参照本办法规定,向指定替岗人员或者代理工作人员办理临时工作交接。
3. 交接工作规定
3.1移交人员在离职、离岗获得批准后3天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本人经管的全部工作,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交人员须认真按照
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3.2临时离岗人员须在离岗前一天,将离岗期间必须继续的会计核算工作、其他必须延续完成的工作向替岗人员移交清楚。
替岗人员必须依据工作交接清单接受所负责的工作。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资产部主任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5.2 岗位职责
5.3 流程关键控制点
5.3.1 移交人准备移交前事项:
5.3.1.1 移交人为出纳时,应将所需移交的全部资料准备齐全,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要结出余额。
5.3.1.2 移交人为会计时,在移交前应将所受理的经济业务,包括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或签字。
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往来账目,并尽可能处理结清,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应列出明细。
5.3.1.3 移交人为财务资产部主任时,应将所负责的财务工作、重大财务事项和财务人员情况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5.3.1.4 移交人应负责协调关联外部机构的相关工作事项,并辅助接收人及时与相关外部机构对接。
5.3.1.5 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工作的,应由财务资产部主任理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财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
续。
5.3.1.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资产部主任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5.3.2 移交人应详细填写《移交清册表》(附件8.1),包括交接日期、移交事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字,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5.3.3 接收人核对事项:
接收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内容逐项移交,接收人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确保账实核对、账账相符。
(5)附注核算日常工作的核算资料及备查资料。
5.3.4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5.3.5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财务软件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
以检查财务数据的运行和存档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3.6 监交人复核事项
5.3.
6.1 会计及出纳员办理交接时,监交人为财务资产部门主任。
5.3.
6.2 财务资产部主任办理交接时,监交人为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5.3.7 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表》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审计部归档一份。
6. 监督与检查
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负责对《财务工作人员交接(试行)》管理制度/流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8. 附件
8.1《移交清册表》
附件8.1
公司
移交清册表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