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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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X 区森林防火督查领导小组。

成员:区人武部、发改委、监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旅游局、卫计局、安监局、气象局、文体广电局、秦岭办、电信局、X街办、秦陵街办、斜口街办、代王街办、马额街办、铁炉街办、小金街办、穆寨街办、仁宗街办、华清宫景区管理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我区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安排和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局长姚晓宁同志兼任。

二、分片包抓,强化责任

我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19.43万亩,森林防火区域为沿山9个街办和华清宫景区管理处,主要位于秦岭北麓浅山区。

(一)区级领导包片区。根据我区实际,将全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划分为8个包抓责任区。

(三)街办(单位)分包各自辖区

沿山街办领导分包到村,华清宫景区管理处领导分包到片。

(四)行政村包抓各自区域

各行政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护林员分包到林地、山头。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X森林资源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包部门领导为各自分包区域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努力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二)明确任务,加强督查。各包抓领导和包抓部门负责指导所包抓街办(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街办(单位)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及检查站、瞭望哨等设施设置、火源管理、人员巡查、器具配备、队伍建设、防火值班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强巡查,确保实效。各包抓领导和包抓部门要定期深入包抓街办(单位)开展业务指导、暗访巡查和督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市级要求,包抓领导每月督查不少1次,包抓部门每月不少于2次。

(三)强化措施,合理安排。各街办对各自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加强防火宣传,定期对村组干部、护林员进行培训,合理分配责任区,开展明察暗访,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防火责任区划定

和责任区域不留死角。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各责任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须留存影像、文字资料,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防火办,区防火办及时上报市防火办,并做好巡查资料、工作记录等资料整理存档工作。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好的做法、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区防火办,区防火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能力。

全区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X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X〕1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X年7月5日—X年7月10日报名遴选

X年7月11日—X年7月13日分配报到

X年7月14日—X年8月25日学生见习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团区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制订实施细则,确定见习学生人数、见习岗位、名额分配和见习管理办法等事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安排区级各机关、街道、事业单位提

供见习岗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见习工作相关保障。

(一)见习名额

X年暑假赴X区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30名

(二)报名方式

1.驻临高校推荐。联合工作小组协调各相关高校开展宣传动员和报名遴选,由高校确定推荐人选。

2.社会报名。联合工作小组将在团区委官方公众微信号“青春X”发布遴选通知,学生可通过电话进行报名。报名电话:(029)83812247,联系人:王老师,姜老师。

(三)遴选方法

社会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需填写《X年暑假X区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并加盖院校印章到团区委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联合工作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大学生进行面试,最终确定见习名单。

三、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X年暑假X区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见习工作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团区委。

四、工作要求

1.见习单位要加强见习大学生日常管理,落实好见习大学生在本单位的工作,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

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安排大学生开展调查研究1次。

2.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处理见习单位重要公务,不得处理相关文件。

3.见习大学生不参与见习单位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4.大学生在见习期,如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见习单位可停止其见习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团区委和选派高校。

6.由区财政局负责,向在区政府机关见习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区政府办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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