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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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方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干预制度

分歧理处圆搞预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为贯彻降真国家卫死主管部分《处圆管造办法》,加强处圆书籍写战用药管造,包管患者用药仄安灵验,根据临床合理用药的有闭确定,特造定原管造造度.
1.药师对于处圆考查后,认为处圆书籍写没有典型,然而是没有做用患者用药,不妨调度收药,随后报告处圆医师即时变动.如果已依照确定即时建改,药师将给予备案并上报药剂科战医务科处理.
2.药师考查处圆后,认为存留用药没有相宜情况时,应当告知处圆医师,请其确认大概者沉新启具处圆.如确为治疗需要,请医师再次确认后,正在处圆的没有相宜用药处签上姓名战盖章.
3.药师审圆后创造处圆中存留宽沉分歧理用药、用药过失大概配伍禁忌时,应当中断调度,即时告知处圆医师建改,并依照有闭确定备案,共时报告上级药师战药房主任.
4.对于考查创造的超凡是处圆,应中断调度,并即时告知处圆医师建改,共时备案战上报药剂科、医务科处理.
5.药师应即时记录分歧理处圆,并备案处理截止.
6.每月宣布处圆考查战处圆面评截止,通报分歧理处圆并提出品量矫正提议.
7. 定期举止处圆书籍写取合理用药知识道座,没有竭普及医师处圆书籍写火仄取合理用药火仄.。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之欧阳语创编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之欧阳语创编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及监督考评办法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在我院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包管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减轻患者医药用度承担,同时,强化监管机制与考核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的规模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包管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版)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与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化学药物123种、中成药75种)(二)、组织管理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担任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2.职责及分工(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担任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2).医务处担任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担任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督查、阐发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1.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

2.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依照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3.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存,对国家和静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金额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2021年PDCA降低护士给药错误发生率之令狐采学创编

2021年PDCA降低护士给药错误发生率之令狐采学创编

降低护士给药错误发生率欧阳光明(2021.03.07)一、事情经过:第二季度发生10例用药错误不良事件,为正确给药,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确保病人用药与治疗安全,护理部制定了针对给药错误的整改计划。

二、制定计划1.整理第二季度给药错误不良事件资料,查找原因,进行分析讨论。

——完成时间:07月2.组织护理人员经行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培训,并在实际工作加以落实。

——完成时间:08月3.汇总统计第三季度给药错误不良事件数,进行效果评价。

——完成时间:09月三、实施计划1.收集资料,对实际工作流程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2.加强对护理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对护理人员进行给药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

3.组织护理人员培训相关流程、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互相监督执行情况,护士长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使用腕带识别身份。

5.输液单尽量电脑打印,加药前必须双人核对。

6.加强护患沟通,用药宣教落实到位。

四、检查阶段1.护理部、护士长下病房,检查护士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落实情况。

2.统计第三季度给药错误共6例。

五、处理阶段1.护士给药正确率提高。

2.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给药流程和规范。

3.继续做好给药错误不良事件的上报,汇总与分析。

六、效果评价1.降低因给药错误造成的护理不良事件,进一步确保了患者安全。

2.切实落实了医嘱核对与处理流程、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规范了护理行为。

护理不良事件持续改进记录表度护理部一、改进前调查结果46月住院病人给药错误发生率统计如下二、给药错误原因分析(特性要因图)为 什识的培训。

3.组织护理人员培训相关流程、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互相监督执行情况,护士长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4.规范护理书写、剂量书写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使用腕带识别身份。

6.输液单电脑打印,加药前必须双人核对。

7.加强护患沟通,用药宣教落实到位。

五、改进后效果六、49月用药差错在不良事件中的比例(%) 七、结论1.住院病人给药错误由原来3.03%降低至2.08%。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2。

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

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

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

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7。

药物剂量。

剂型.规格.用法。

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

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

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

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2。

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

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之欧阳光明创编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之欧阳光明创编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欧阳光明(2021.03.07)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a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率,特制定我院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和药师《处方管理办法》的培训与考试。

二、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与拦截,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或将不合理处方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审核。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进行过滤电子处方与医嘱,对用药不适宜处方实施自动干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并定期在《处方与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离岗培训。

六、行政干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处方(医嘱)质量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考评细则》讲行处罚。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 .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 .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 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 .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 .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 .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 .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 .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 .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 .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 处方缺项。

2.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 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 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 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 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 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9. 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 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 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 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 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 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 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之欧阳音创编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之欧阳音创编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
为提高医院处方质量,促进各科室合理用药,医院成立的处方点评小组、药房定期对医院门诊、住院部处方进行评价,并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

对一个考核周期内(当月)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生且无正当理由的,对该医生提出批评教育,科室督促其培训学习。

半年内出现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10次以上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以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造成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缺陷处方:
1.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2.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
3.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或未填写;
4.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
5.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缺陷处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
3.有重复给药现象;
4.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6.抗感染药物滥用。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药物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合理使用药物,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成为当前医疗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治疗效果,还可能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建立和完善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对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的现状1. 不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是指在处方开具、审核、调配、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医疗操作规程和处方开具原则的处方。

不合格处方包括处方格式不规范、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用药途径、医师签名等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不合格处方可能导致患者用药错误、药物不良反应增加、药物相互作用加剧等问题。

2. 不合理用药不合理用药是指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违反药物使用原则、药物配伍禁忌、药物剂量、用药途径、用药时间等规定,导致药物治疗效果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增加、患者病情加重等问题。

不合理用药可能由医师对药物知识掌握不足、对患者病情评估不准确、对药物相互作用了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

二、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的建立1. 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处方开具、审核、调配、发放和使用流程。

医疗机构应制定统一的处方格式,明确处方书写规范,加强对医师的处方培训,提高医师对处方规范性的认识。

2. 加强药师审核作用药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提高药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意见,并与医师沟通协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建立健全药物监测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监测体系,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数据支持。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1.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干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以调配,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

2)属于书写范围不合格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药房每周对不规范处方进行汇总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于3日内到药房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上报医务科、门诊部,每月由医务科、门诊部集中上报医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问题处方,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4)药房将不合格处方及时登记,每月写出一份分析报告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医务科门诊部。

2.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干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宜用药医嘱及时通知医嘱处方医生,并提出相关合理用药建议。

2)临床药师查房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医师沟通,修改。

3.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科主任例会或在内网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医嘱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医疗机构,不仅浪费医疗资源,增加患者经济负担,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用药安全性,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旨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权益。

本文将探讨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不合理处方现象不合理处方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不符合患者病情、药物适应症、药物剂量、给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不合理处方现象在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药物滥用:部分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过度依赖抗生素、激素等药物,导致药物滥用现象严重。

这不仅增加了患者对药物的依赖性,还可能导致药物耐药性、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2. 药物剂量不当: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能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病情等因素调整药物剂量,导致药物剂量过大或过小,影响治疗效果。

3. 药物选择不当: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能根据患者病情、药物疗效、药物安全性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导致药物治疗效果不佳。

4. 药物相互作用: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能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

5. 重复用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能充分了解患者已使用的药物,导致重复用药现象。

二、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用药安全性,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主要包括:1. 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定期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行通报、批评、处罚等措施,督促医生规范用药。

2. 药物使用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药物使用规范,对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3. 药物使用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4. 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生的教育培训,提高医生对不合理用药的认识,提高医生合理用药水平。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根据我院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一、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处理
(一)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

(二)属于书写规范不合格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的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药房每周对不规范处方进行汇总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于3 日内到药房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上报药学部、医务处(定期),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三)处方评价检查出的问题处方,集中上报医院处理。

(四)药房将不合格处方及时登记,每月写出一份分析报告报药学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审核后报医务处。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一)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单记录通知医嘱处方医生。

(二)临床药师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一)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二)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医嘱)的水平。

(三)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大处方的概念之欧阳治创编

大处方的概念之欧阳治创编

大处方概念“大处方”概念的产生:一是由于目前医疗机构药品收入补充医疗收入不足,使医疗机构有销售药品的市场动力。

二是按照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坚决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因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的临床不合理用药和开大处方、乱开药的现象,提出了大处方地问题。

大处方的界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按照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的要求,针对病历检查中存在的不合理用药和开大处方现象,对大处方做出明确界定。

使大处方具有6个特征:(1)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超麻醉诱导期使用抗生素;(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机制相同的药物;(3)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用药;(4)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5)医保患者出院时超量带药;(6)随意根据医保患者要求开药。

总之,对于临床”大处方“试很难界定的。

应该提”不合理用药处方“更科学。

对于将处方金额作为”大处方“的界定标准并不科学。

大处方的界定使临床用药更加合理与规范,不仅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减轻了高额医疗费用的经济负担,而且杜绝了医保患者超量带药及随意开药现象,同时对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控制起监督和指导作用。

江西医院管理年活动细则--- 大处方的概念(一)处方上的药品数量超出《处方管理办法》上剂量的原则上称为大处方。

(二)慢性病处方超量不计算为大处方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处方超剂量药品所对应的诊断已按要求填写。

2. 根据超出的剂量和处方上频度,计算出药品使用时间,但不得超过该药品使用说明书上要求的时间。

3. 药品使用说明书已明确指出,如肝、肾、心等不良、孕妇慎用等注意事项和有其他毒副作用说明的药品也不得超过2个月的使用量。

(三)毒、麻醉、精神药品和国家其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不得超量,急性病、诊断不明确的疾病不得超量。

(四)超剂量用药必须在病历上说明原因,(处方上签名)。

(五)因药品单价而造成大金额处方的问题,由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药品单价和以上原则制定出本单位各专业使用单价(最小包装量)200元(市级医疗单位100元、县级医疗单位50元)药品管理办法。

不合理处方干预制度之欧阳治创编

不合理处方干预制度之欧阳治创编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书写和用药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临床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药师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处方书写不规范,但是不影响患者用药,可以调剂发药,随后通知处方医师及时更改。

如果未按照规定及时修改,药师将予以登记并上报药剂科和医务科处理。

2.药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如确为治疗需要,请医师再次确认后,在处方的不适宜用药处签上姓名和盖章。

3.药师审方后发现处方中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或配伍禁忌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同时报告上级药师和药房主任。

4.对审核发现的超常处方,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修改,同时登记和上报药剂科、医务科处理。

5.药师应及时记录不合理处方,并登记处理结果。

6.每月公布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7. 定期举行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医师处方书写水平与合理用药水平。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不合理处方干预措施

分歧理处圆搞预步伐之阳早格格创做根据《处圆管造办法》战《医院处圆面评管造典型(试止)》,处圆分为合理处圆战分歧理处圆(包罗没有典型处圆,用药没有相宜处圆及超凡是处圆)a为了包管临床用药仄安灵验,落矮分歧理处圆率,特造定尔院分歧理处圆搞预步伐如下:
一、加强临床医师战药师《处圆管造办法》的训练取考查.
两、药师加强门诊药房处圆的考查,对于分歧理处圆举止备案取拦截,并取临床医师举止相通或者将分歧理处圆退回.
三、临床药师加强病区医嘱的考查.
四、利用合理用药系统举止过滤电子处圆取医嘱,对于用药没有相宜处圆真施自动搞预.
五、每月按《医院处圆面评管造典型(试止)》战《天门市第一群众医院处圆面评细则》对于门诊处圆战住院医嘱举止面评,并定期正在《处圆取临床用药通报》公示,对于考核分歧格的医师,离岗训练.
六、止政搞预:药剂科、医务科、门办每周对于处圆(医嘱)品量举止督查,将督查截止正在每周例会通报,并按《医院处事品量管造规划(尺度)及考评细则》道止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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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不合理处方的处理
1.通过四查十对,发现明显用药错误、配伍禁忌的不予调剂,原处方退回。

电话通知处方医师更改后调剂,并进行登记。

2.属于书写规范的情况,在不影响患者用药的情况下,调剂发药。

而后通知门诊部,由处方医师到调剂室更改。

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修改,进行登记由药学部定期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3.处方评价检查出的不合理处方,集中上报医务部处理。

二.住院患者不合理用药医嘱的处理
1.检查出的不合理或不适应用药医嘱,通知主管医生整改。

2.临床药学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3.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1.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务部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2.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水平。

3.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附:不合理处方及不合理用药界定标准
一、门、急诊不合理处方的界定
1.处方缺项。

2.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生未注明过敏试验及判定结果的。

3.一张处方超过 5 种药物的(营养补液和皮肤特殊用药除外)。

4.药品不使用通用名书写的。

5.处方涂改不签名的。

6.每张处方超过一名患者用药的。

7.药物剂量.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注明或书写不规范的。

8.病人年龄书写不规范的。

9.医生签名不与备案相一致或不签全名的。

10.药品剂量和数量不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

11.药品剂量不使用公制单位的。

12.处方书写不清晰的。

二、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2.药物用量或用法不正确的。

3.给同一患者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4.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抗菌药物静脉给药联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厌氧菌药物除外)。

6.门、急诊病人静脉给药一次处方量超过三天的。

7.门、急诊病人使用特殊管理级抗菌药物的。

8.超剂量用药的。

9.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三、住院病人不合理用药的界定标准
1.无指征用药。

2.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机制相同的药物。

3.Ⅰ类无菌手术术后使用抗菌药物超过24h的;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五天的。

4.病情不需要的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5.不按药敏试验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的。

6.感染病人体温正常、症状及体征消失、血象正常后,抗菌药物使用超过三天的。

7.已明确的单一的普通细菌感染,使用二联以上抗菌药物的。

8.中药制剂与其他药物配制于同一瓶液体中进行输液的。

9.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医保及其他商业保险病人不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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