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及检验规范(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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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制程检验规范

装配制程检验规范

乐清市莱恩科技有限公司文件编号WI/LE-PZ-03-2009版 / 次 A / 1制程检验规范页码 1 / 81、目的为了严格执行ISO9001-2008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确保制造产品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公司自行生产的半成品及成品检验指导。

3、职责制程检验(IPQC检验员)负责执行检验、指导及判定,负责品质异常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负责客户抱怨及制程不良的内容分析及不良查核、处理并记录。

品质部经理负责对处理结果进行核准。

4、工作内容4.1检验依据:检验图、制程检验规范4.2检验制程检验(IPQC)员首检,巡检,完工检应快速对产品进行外观、尺寸、结构、性能等的检验、试验,并做出合理合理判定。

4.3判定/标示A、 制程中产品所有检验、试验项目无任何缺陷,或存在缺陷但在允收范围内,应判定合格状态并签名确认,报部门经理核准通过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完工产品判定合格进行标识后将物料移至QC待检区。

B、制程所有检验、试验项目存在任何一项质量缺陷,在允收范围外,应判定为不合格状态并签名确认,报部门经理核准通过后责令整改.完工品不合格进行标识后进行封样,并将物料移至不合格区或立即通知车间返工.4.5信息反馈制程所有检验、试验项目存在任何一项质量缺陷,在允收范围外,由制程检验(IPQC)员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报部门经理进行审批。

常规状况下,产品出现异常时品质部经理直接批准不合格处理,转发生产部、技术部,由巡检跟进处理进度及效果,特殊情况可由相关部门提出评审。

4.6质量评审制程中发现产品出现异常,但由于特殊原因有必要提出评审的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7检验记录制程中所有检验项目应得到真实,完好记录,并得到审批,记录保存周期为24个月。

轮胎装配操作规范及检验作业指导书

轮胎装配操作规范及检验作业指导书

xxxxxx有限公司轮胎装配操作规范(一)作业要求主要步骤作业标准图示1、检查外胎、内胎、垫带是否完好、清洁、有无异物;轮辋挡圈是否有毛刺。

检查清洁、完好,无异物、毛刺2、将内胎气门嘴座片螺帽紧固,在外胎内部和垫带表面抹一薄层滑石粉或润滑油脂。

抹滑石粉/润滑油脂均匀涂抹3、把内胎装入外胎内部,并装上垫带。

装内胎垫带平铺无褶皱4、将车轮以轮缘为基准,平放在有防护措施的地面上,把装配好的轮胎自轮辐向下套入车轮。

装配轮胎装配好后无歪斜5、将轮胎的气门嘴对应从轮辋气门嘴孔的正中穿出。

装气门嘴轮胎的气门嘴中心与轮辋气门嘴孔中心偏差≤1.5mm6、将挡圈一端卡在轮辋槽口内,用一根撬棍压住,另一根撬棍以轮辐风孔力点沿着轮辋小边移动,将挡圈逐步压入。

装挡圈挡圈与轮胎槽口配合面间隙不允许超过1.5mm,且间隙应在不小于1/4圆周的圆弧上向两边均匀减少7、挡圈与槽口配合需装配到位。

检查挡圈开口间隙5~10mm55xxxxxxx 有限公司轮胎装配操作规范(二)注意事项:1、穿气孔时,垫带不得滑出或卷起;2、轮胎的气门嘴中心与轮辋气门嘴中心偏差;3、装配挡圈时不得划伤轮胎;4、挡圈开口无间隙或间隙小于2mm 时不得继续装配;5、挡圈开口两端必须与槽口配合到位。

作业要求 主要步骤作业标准 图示1、将安全铁棒从轮辐散热孔处对称穿过挡住挡圈。

装安全铁棒 安全铁棒两端必需超出挡圈外围约200mm 2、将充气管与气门嘴连接牢靠,打开开关进行充气。

充气 将充气管与气门嘴连接牢靠 3、当压力指针指到4MPa 时,需检查充气管与气门嘴连接、挡圈开口间隙、挡圈是否滑落。

检查 当压力指针指到4MPa 时检查:充气管与气门嘴连接牢靠、挡圈开口间隙3~9mm 4、轮胎的充气压力按轮胎外侧标注的标准气压。

检查轮胎气压 充气轮胎气压必须按该型轮胎标标准气压(轮胎外侧有标注) 5、充气完成后用肥皂水检查气门嘴是否漏气。

检查 气嘴不漏气 6、对漏气或气门嘴孔斜的工件应现将内胎的气放尽后,然后用专用工具取出挡圈、轮胎。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主要规范规定王晓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蒋勤俭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赵勇同济大学)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近年来在国内快速发展。

各单位在借鉴国外(境外)技术及工程经验基础上,从应用预制外墙板开始,成功开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装配剪力墙高层住宅结构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带动了新一轮的“住宅产业化”发展热潮。

在发展过程中,多个观点均认为“技术标准落后”是制约我国装配式住宅发展的瓶颈之一。

在近5年完成的新一轮标准规范制修订中,针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已完成多项工作,本文主要介绍表1中4本主要标准在施工验收方面的规定。

1 《验收规范》内容2002版《验收规范》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的基础上合并修订的。

在2002版规范施行的早期,由于当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行业发展“不温不火”,规范存在的问题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我国的不断发展,2002版规范已很难适应工程实践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为:1)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控制与验收要求不明确,GBJ 321-90废止后部分内容未纳入GB50204的弊端逐渐显现;2)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规定不清晰,是否做及何时做的问题存在不同理解;3)缺少针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规定;4)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地位不明确,既可能是分项工程,也可能是子分部工程。

《验收规范》最新修订版从解决上述问题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了相关验收规定,做出如下重要修订。

1)装配式结构作为分项工程验收。

改变了2002版规范中既可能是分项工程,也可能是子分部工程的情况。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的验收包括预制构件进场、预制构件安装以及安装现场钢筋、构件连接等内容。

对于装配式结构现场施工中涉及的其他施工内容,可分别纳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等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装配及检验规范

装配及检验规范

装配及检验规范1.0目的规范整机及零部件装配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2.0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整机及零部件装配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3.1基本规范3.1.1机械装配应严格按照设计部提供的装配图纸及工艺要求进行装配;严禁私自修改作业内容或以非正常的方式更改零件;3.1.2 装配的零件必须是合格的零件;装配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零件;应及时上报检验员;3.1.3装配环境要求清洁;零件应存放在干燥、无尘、有防护垫的场所;不得直接摆放地面;3.1.4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切伤;不得损伤零件表面;或使零件明显弯、扭、变形;零件的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3.1.5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3.2覆盖件的装配3.2.1 所有覆盖件在装配前需进行检查;保证其干净、无灰尘;无磕碰、变形、掉漆、喷涂缺陷现象;焊接部位不得有焊接缺陷;如有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如无法现场修复的;则退回上工序或供应商处;3.2.2装配时;应避免敲击、踩踏;装配过程中不允许造成变形、掉漆;3.2.3装配完成后;应进行自检;覆盖件不允许有多余的孔洞;3.2.4两零件对接或搭接时;边缘应该对齐平整;错位量h≤0.3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0.5mm;如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要求执行;3.2.5两零件贴合处间隙≤0.3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0.5mm;如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要求执行;3.2.6装配中需要切割时;切口必须平整;毛边必须打磨、不割手;3.3 轴承的装配3.3.1轴承装配前;轴承位不得有任何的污质存在;3.3.2轴承装配时应在配合件表面涂一层润滑油;轴承无型号标识的一端应朝里;即靠轴肩方向;有油嘴的按方便加油的方式装配;3.3.3轴承装配时应使用专用压具;原则上严禁采用直接击打的方法装配;如因现场条件制约用手键敲打;则中间垫以铜棒或其它不损坏装配件表面物体..套装轴承时加力的大小、方向、位置应适当;不应使保护架或滚动体受力;应均匀对称受力;保证端面与轴垂直;3.3.4轴承内圈端面一般应紧靠轴肩轴卡;轴承外圈装配后;其定位端轴承盖与垫圈或外圈的接触应均匀;3.3.5滚动轴承装好后;相对运动件的转动应灵活、轻便;如果有卡滞现象;应检查分析问题的原因并作相应处理;3.3.7轴承装配过程中;若发现孔或轴配合过松时;应检查公差;过紧时不得强行野蛮装配;都应检查分析问题的原因并作相应处理;3.3.8单列圆锥滚子轴承、推力角接触轴承、双向推力球轴承在装配时轴向间隙符合图纸及工艺要求..3.3.9轴承在拆卸后再次装配时应清洗;必须用原装位置组装不准颠倒..3.4链轮链条的装配3.3.1链轮与轴的配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3.2主动链轮与从动链轮的轮齿几何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移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一般应小于或等于两轮中心距的1‰;3.3.3链条与链轮啮合时;工作边必须拉紧;并保证啮合平稳;3.3.4链条非工作边的下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应按两链轮中心距1%~2%调整;3.3.5链条接头处拆接面朝外;方便拆接..3.5齿轮传动的装配3.5.1齿轮孔与轴的配合要适当;满足使用要求 ..3.5.2齿轮在轴上不得有晃动现象;3.5.3齿轮工作时不应有咬死或阻滞现象;3.5.4齿轮不得有偏心或歪斜现象..3.5.5保证齿轮有准确的安装中心距和适当的齿侧间隙;侧隙过小;齿轮转动不灵活;热胀时易卡齿;加剧磨损;侧隙过大;则易产生冲击振动..3.5.6保证齿面有一定的接触面积和正确的接触位置..3.6电机、减速器的装配3.6.1检查电机型号是否正确;减速机型号是否正确;3.6.2装配前;将电机轴和减速机的连接部份清洁干净;3.6.3电机法兰螺丝拧紧前;应转动电机纠正电机轴与减速机联轴器的同心度;再将电机法兰与减速机连接好;对角拧紧固定螺栓..3.7各类辊轴、胶辊的装配3.7.1装配前检查部件表面是否有磕碰、划伤等缺陷;3.7.2装配中应保证两端轴承位同心度;3.7.3不得野蛮强力装配;若发现任何问题;必须查找原因并解决后再装配;3.7.4装配完成后;部件应能灵活转动;且前后顺序正确..3.8皮带的装配3.8.1主、从动皮带轮轴必须互相平行;不许有歪斜和摆动;3.8.2当两带轮宽度相同时;它们的端面应该位于同一平面上;3.8.3皮带安装前;输送平面应调整好水平;3.8.4皮带装配时不得强行撬入带轮;应通过缩短两带轮中心距的方法装配;否则可能损伤同步带的抗拉层;3.8.5张紧轮应安装在松边张紧;3.9联接件的装配3.9.1螺栓联接3.9.1.1螺栓紧固时;不得采用活动扳手;每个螺母下面不得使用1个以上相同的垫圈;沉头螺钉拧紧后尾部应埋入机件内;不得外露;垫片不得大于接触面;3.9.1.2覆盖件装配或同类、同一零部件锁紧时;应使用同规格和颜色螺栓、螺母、垫片及结构方式;3.9.1.3一般情况下;螺纹连接应有防松弹簧垫圈或加涂螺纹胶;对称多个螺栓拧紧方法应采用对称顺序逐步拧紧;条形连接件应从中间向两方向对称逐步拧紧;3.9.1.4螺栓与螺母拧紧后;螺栓应露出螺母1-2个螺距;螺钉在紧固运动装置或维护时无须拆卸部件的场合;装配前螺丝上应加涂螺纹胶;3.9.1.5螺栓锁紧后应松两圈然后再最终锁紧;3.9.1.6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未规定拧紧力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表一的规定..表一螺栓拧紧力矩表3.9.2键联接3.9.2.1键与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间不得有间隙;3.9.2.2间隙配合的键装配后;相对运动的零件沿着轴向移动时;不得有松紧不一现象..3.9.3铆接3.9.3.1铆接的材料和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铆钉孔的加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3.9.3.2铆接时不得破坏被铆接零件的表面;也不得使被铆接零件的表面变形;3.9.3.3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铆接后不得出现松动现象;铆钉的头部必须与被铆接零件紧密接触;并应光滑圆整;3.9.3.4铆接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mm..3.10液压系统的装配3.10.1装配前必须将各种管道和容器内壁清洗干净;干燥后方可进行使用..3.10.2各种管道不得有锈蚀、凹痕、揉折、压扁及破裂等缺陷;软管不准有扭曲现象..3.10.3在工作压力时;各管路连接处以及密封件处;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固定接口不允许有渗油、漏油..3.10.4装配时;不得将液压缸的活塞杆、缸筒、阀孔等工作表面碰伤..3.10.5油箱、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缸及液压阀等零部件的外露面及内腔相通的孔;若不能立即装好;应用专用塞堵口、或用塑料布包好;严禁用棉纱布;3.11电气系统的装配3.11.1电器系统的各种开头;继电器及其他元件应灵敏可靠;操作维修方便..3.11.2电线、电缆接线应正确;联接牢固、可靠;并不得有破口龟裂等现象..3.11.3导线焊接部伴不得使用酸性焊剂..接头焊锡处不得虚焊..3.11.4走线应成束;排列要美观;线头应有标记;导线有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用套管以保护..3.11.5线管在弯曲处;以及长度大于800MM时应打卡固定;或支架固定..3.12装配检查3.12.1 每完成一个部件的装配;都要按以下的项目进行自检;如发现装配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A. 装配工作的完整性;核对装配图纸;检查有无漏装的零件;B. 各零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核对装配图纸或如上规范所述要求进行检查;C. 各联接部分的可靠性;各紧固螺丝是否达到装配要求的扭力;特殊的紧固件是否达到防止松脱要求;D. 活动件运动的灵活性;如输送辊、带轮、导轨等手动旋转或移动时;是否有卡滞现象;是否有偏心或弯曲现象等;3.12.2 总装完毕主要检查各装配部件之间的联接;检查内容按3.10.1中规定的“四性”作为衡量标准;3.12.3总装完毕应清理机器各部分的铁屑、杂物、灰尘等;确保各传动部分没有障碍物存在;3.12.4 试机时;认真做好启动过程的监视工作;机器启动后;应立即观察主要工作参数和运动件是否正常运动;3.12.5 主要工作参数包括运动的速度、运动的平稳性、各传动轴旋转情况、温度、振动和噪声等..3.12.6 各种标志、设备铭牌是否按标准贴正..。

装配过程检验规范

装配过程检验规范

所属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现行版本:A/0 文件编号:XX-ZL-2013-004 发放编号:装配过程检验规范编制:校对:审核:批准:2013-04-03发布 2013-04-03实施X X X X X X 公司装配过程检验规范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XXXX产品装配过程质量控制,打造精品制造,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尽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全面落实“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XXXX产品等常规产品的过程检验。

3 术语和定义3.1、自检:操作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3.2、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的检验或班组长对本小组工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检验等。

3.3、专检:就是由质量管理部检验人员进行的检验。

3.4、巡检:由质量管理部过程检验人员对装配过程定期巡回检验,目的是监视过程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以便于工作及时予以纠正。

4 职责4.1、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并记录检验结果,以及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标识、隔离、返工/返修工作。

4.2、质量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和专检并记录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的复检和跟踪验证。

4.3、技术部、工艺部:负责提供生产使用的图纸、工艺技术标准、工艺卡片等文件以及相应的技术、工艺支持。

5 工作程序5.1 检验依据5.1.1 生产人员以及质检人员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要求实施检验:a)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公司企业标准;c)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和工艺文件要求;d)检验规程要求。

5.2 关键报检点5.2.1装配前报检:对于部分需要进行酸洗、探伤、试压、试漏的产品,应在装配前进行检验确认,以避免可能造成的返工、返修。

装配前进行检验的项目有:a)探伤:由相应的焊接班组焊接完成进行报检;b)试漏:由相应的生产班组生产完成后进行报检,并配合检验人员进行试漏;c)管路试漏:由相应的生产班组在膜组组装完成后进行报检,并配合检验人员按照试漏方案的要求进行试漏;d)酸洗:由相应的生产班组在酸洗完成后进行报检。

成品装配检验规程

成品装配检验规程

1.目的:规定成品检验的方式、标准.2.范围:装配,包装过程的检验、成品完工后的完工检验及出货检验3.职责:出库检验员(PQC): 按本指示要求对成品装配前的零部件在出库前再次复检.装配检验员(FQC): 按本指示要求对成品装配过程进行检验.完工检验员(LQC): 按本指示要求对装配完工的成品批进行完工检验.出货检验员(OQC): 按本指示要求对需出货的订单批进行出货复验.4.运行程序:4.1装配检验:4.1.1对出库的装配零部件,装配车间按计划单上装配数量核对后,暂存在装配暂存区域4.1.2图纸、【机械加工工序卡片】及表单分发及悬挂:4.1.2.1车间班组长:将“日期、顾客代号、计划单号、计划数量、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填写于【装配检验记录表】中后交检验员填写技术要求,同时将图纸和【产品装配作业指导书】分发给操作工。

4.1.2.2检验员在【装配检验记录表】中填写完技术要求后将交操作工。

4.1.2.3操作工将图纸或【产品装配作业指导书】和【装配检验记录表】挂在机床适当位置。

4.2操作工首检:4.2.1首次加工按图纸或【产品装配作业指导书】要求自检合格。

4.2.2将首件自检结果如实填写于【装配检验记录表】中。

4.2.3向过程检验员(IPQC)报首检,提交样件最少2件。

4.2.4首件未经检验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4.3检验员首检:4.3.1过程检验员对首次加工样件,按5.7《工序检验标准》要求作首件检验。

4.3.2首件判定后,过程检验员应对首件合格件打上确认标识,以便作业参照,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4.3.3首检记录:首检过程如实记录于【装配检验记录表】中.4.4操作工自检:4.4.1首检合格,过程加工可正式量产作业,操作工应在量产中保持一定频次的自检(每0.5小时一次自检),以保证质量的稳定。

4.5个别装配难度大的零件或测量难度大的零件,首检按操作工→车间管理人员→IPQC,三方确认原则执行4.6巡检:4.6.1 FQC应对量产过程进行巡检作业,检验频次为至少每2小时巡检1趟,每个装配工位抽样3件,检验标准参见4.8《装配检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中出现质量问题多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检频次。

装配过程检验规程

装配过程检验规程

装配过程检验规程编制:质检科 校对: 审核:批准:所属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编号:现行版本 发放编号:装配过程检验规程一、目的为加强丰泽公司机罩总成产品装配过程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尽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全面落实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应范围本规程适应于本公司生产的等常规产品的过程检验。

三、术语和定义(一)自检操作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判断。

(二)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

(三)专检就是有质量科检验人员进行的检验。

(四)巡检由质检科过程检验人员对装配过程定期巡回检验,目的是监视过程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以便于及时予以纠正。

四、职责(一)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并记录检验结果,以及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进行标识、隔离、返工/返修工作。

(二)质检科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和专检并记录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的复检和跟踪验证。

(三)技术部负责提供生产使用的图纸、工艺技术标准、工艺卡片等文件以及相应的技术、工艺支持。

五、工作程序(一)检验依据1、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公司企业标准;3、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和工艺文件要求;4、检验规程要求。

(二)关键检验点装配前检验:对装配零部件应在装配前进行检验确认,以避免可能造成的返工、返修。

装配前进行检验的项目有:1、钣金件检验。

2、涂装件面漆质量检验。

3、嵌件检验。

(三)实施要求1、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件应对不合格件下线隔离,贴上不合格品标识,注明原因。

找保管员做退库处理。

2、生产车间装配人员在装配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在检验卡自检栏里签字。

3、生产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在互检栏里签字。

4、检验员对装配好的产品进行专检,并填写检验卡。

检验合格的在检验栏打“J”,不合格打“X”,不合格问题项由本工序(发生问题的工序)人员负责返工维修,维修后由检验人员复检,直至复检合格后,在复检栏打“V”并签字。

常用零部件检验标准及抽样规范

常用零部件检验标准及抽样规范

X X X X X X X X 有限公司检验标准 QP-XX-SIP-TY通用零部件检验规范(A1版)XXXXXX有限公司发布目录检验目的 (1)检验范围 (1)检验定义 (1)检验职责 (1)抽样方案 (1)检验条件 (2)塑料件检验 (2)喷涂件检验 (4)电镀件检验 (7)磷化处理(金属)检验 (10)发黑处理(金属)检验 (10)阳极氧化检验 (11)高频淬火检验 (12)磁铁类材料检验 (12)胶袋(PE袋)类检验 (13)包装彩卡类检验 (13)瓦楞箱类检验 (13)泡壳类检验 (15)印刷产品检验 (15)冲压件检验 (17)文件发放 (17)版本履历及更新内容 (18)参考资料 (19)6.6允收总则:6.1.1 可接受的缺陷不能影响该零件的装配和功能,否则,将被拒收。

6.6.2 C级面为产品底部或客户偶尔能看见的面时,如有缺陷,缺陷应不能明显可见。

6.6.3 缺陷允收定义了900平方毫米(30mmX30mm)的区域内各类缺陷的最大允收数量。

对于较大的零件表面,可允收数量和该表面所含900平方毫米区域数量成正比,但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缺陷不能相连。

6.6.4 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缺陷不能超过种、缺陷总数量不超过3个。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7.1塑胶件缺陷定义:7.1.1异色点:因塑料件内含杂质造成的不良,如黑点、白点,无固定颜色,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7.1.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或者部分格子被整片剥落。

13.高频淬火检验标准13.1 外观感应淬火后,经目测,不得有裂纹、烧伤、剥落等缺陷(齿轮的齿部不得有碰伤)。

13.2 硬度13.2.1 对批量产品,每批抽检3件(首件、末件及中间抽件)检验硬度。

13.2.2 对淬火的齿轮,应该附带样块,对样块进行硬度检测,按GB/T 230、GB/T 4341规定测定。

13.2.3 所测的硬度值取平均值,其最低硬度亦应符合图样要求。

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装配式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减少质量事故和纠纷,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配式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等各个环节。

三、质量检验机构1. 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质量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胜任质量检验工作。

四、质量检验内容1. 装配式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装配式构件的尺寸、平整度、垂直度、水平度等技术要求的检测;(2)装配式构件的材质、强度、耐久性等性能的检测;(3)装配式构件的安装、连接、固定等工艺质量的检测;(4)装配式构件的外观质量和表面处理的检测;(5)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检测内容。

2. 装配式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五、质量检验方法1. 质量检验可以采用实地检测、实验室检测、抽样检测等方法,具体根据工程的情况和要求确定。

2. 实地检测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采用专用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实验室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确保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符合要求,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4. 抽样检测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抽样方案和检测标准,确保抽样检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六、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1. 质量检验应当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法、检测结果、检测人员等信息。

2. 质量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反映检测结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为工程质量的改进和提高提供参考。

3. 质量检验记录和报告应当及时完整,存档备查,确保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七、质量检验责任1. 装配式工程质量检验是全体参与者的责任,各个环节都应当严格执行检验要求和标准,确保质量检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江苏)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江苏)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 DGJ××××××-201×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2014年7月2 0 1×-××-××发布 2 0 1×-××-××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前言为推进我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进程,完善我省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工业化建筑工程验评工作,促进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精神,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先后赴长沙远大科技集团、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NPC(沈阳)公司、镇江威信广厦模块建筑公司等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预制装配式构件的生产制作工艺工地现场的施工安装,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并听取了相关企业的经验介绍,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现场有关连接质量控制进行了试验研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本规程共分9章,分别为:1 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5 装配式木结构;6装配式钢结构;7 模块(单元房)建筑体系;8其它相关工程;9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附录A~附录B。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管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00)负责具体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邮编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4.1 一般规定................................................................. .4.2 混凝土构件................................................................ .4.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 .4.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5 装配式木结构.................................................................. .5.1 一般规定................................................................. .5.2 轻木结构安装............................................................. .5.3 胶合木结构安装........................................................... .5.4 单元连接…………………………………………………………………………………………….6 装配式钢结构.................................................................. .6.1 一般规定................................................................. .6.2 主结构构件的进场验收..................................................... .6.3 围护结构的进场验收....................................................... .6.4 主结构现场安装施工........................................................6.5楼面层安装 ................................................................ .6.6 板围护结构安装(螺栓安装、摇摆工法安装、插入钢筋法安装)………………………….7 模块(单元房)建筑体系.........................................................7.1 一般规定..................................................................7.2模块(单元房)进场验收 .................................................... .7.3 模块(单元房)安装....................................................... .7.4 补正收口................................................................. .8其它相关工程…………………………………………………………………………………………..8.1一般规定………………………………………………………………………………………….8.2装配式结构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工程……………………………………………………8.3装配式结构建筑电气工程………………………………………………………………………………8.4装配式结构智能建筑工程………………………………………………………………………………8.5装配式结构建筑节能工程…………………………………………………………….9 装配式结构工程验收………………………………………………………………………….附录A淋水试验方法……………………………………………………………………………….附录B淋水试验记录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1.0.1为了加强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装配检验规范

装配检验规范

《装配检验规范》一、表面械人检验1. 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转动和传动部位是否灵活准确,面漆涂层表面应均匀平整,无流痕、不堆积、漆膜光亮、色泽鲜艳、无缺漆、不起泡、不开裂、不起皱、无划伤,不见明显的砂纸痕迹,不混色,装饰线条平、直、界线分明。

2. 进行部件化生产的零部件在总装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涂装。

(其工艺按我厂涂装作业指导书进行)3. 凡待装配的零部件,必须有检验人员检验合格标记,外购件、协作件须有证明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4. 凡已涂漆的零部件在油漆干透之前不得进行装配,凡不要求涂装的零部件,应涂上油脂。

5. 电镀件、镀铬件、法兰件,不允许有锈蚀划痕和碰伤,配合面应清洗,干后涂适量的润滑油(脂)零部件的油孔要畅通注油。

6. 箱体、阀体等零件与其他零件连接处,必须紧密不得漏油(水)。

二、紧固件装配检验1. 紧固件螺纹不应有碰伤,螺栓、螺钉头部,与被紧固的零件平面均匀接触。

不应倾斜,螺栓不应有锈蚀划伤,表面应镀铬。

2. 螺钉、螺母紧固时严禁使用不合适的搬手,必须对称交叉轮番逐次拧紧。

按图纸力矩要求进行。

3. 各种止动垫圈在螺母拧紧后,应弯转舌耳,螺栓头部防松保险丝应按螺纹旋向穿装。

三、滚动轴承的装配检验1. 轴承用温差法热装时应将轴承用油加热至90-100度后进行装配。

但带防尘盖或密封圈的轴承不能用温差法加热。

2. 轴承用压入法装配时,应用压力机压入,不准许用通过滚动体传递压力。

如用手键敲打,则中间垫以铜棒或其它不损坏装配件表面物体。

3. 安装轴承时应将带标记端面朝外。

4. 轴承空腔内应注入空腔容积65%-80%的黄甘油。

5. 可拆卸的轴承在清洗后必须用原装位置组装不准颠倒。

四、滑动轴承的装配1. 衬套及轴瓦上的油槽必须平整光滑,衬套在装入轴轴承承座时应用压力机压入,且不得歪斜。

须用手槌打入时,其中间必须垫以软金属。

2. 装配后轴必须能灵活运转,轴和向间隙应符合表1之规定。

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规范要求【最新版】

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规范要求【最新版】

装配式结构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规范要求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可靠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法规和相关规范。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制定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协调工作安排,审核工程进度,并对工程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进行通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 质量管理要求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认定合格后,由专业质检员进行复查,并完善相应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所有构件进场前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套筒灌浆作业前构件安装质量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并且对灌浆作业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灌浆作业记录。

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先对商品混凝土随车资料进行检查,报请监理验收并签署混凝土浇筑令后方可浇筑。

3 预制构件进场验收构件运输采用牢靠的运输车和专用存放架,所有进场构件需提交相关生产资料,并对外观、尺寸、预留预埋等进行全面检查。

4 吊装要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宜采用工具化、标准化的工装系统。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并应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

▲吊装架▲试安装5 钢筋套筒灌浆质量控制要求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灌浆料的现场制作工艺、专人监督灌浆作业过程,确保灌浆作业质量,并做好灌浆作业记录。

▲灌浆料检查▲灌浆料试块留置▲灌浆作业完成后堵6 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墙体安装质量检查▲现浇节点检查▲墙体定位线检查7 监理验收▲墙体安装质量验收【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验收规定一、一般规定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和质量验收。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分部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变化对比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变化对比

旧目录(2001版)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抹灰工程 • 5 门窗工程 • 6 吊顶工程 • 7 轻质隔墙工程 • 8 饰面板(砖)工程 • 9 幕墙工程 • 10 涂饰工程 • 11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2 细部工程 • 13 分布工程质量验收
对比
新目录(2019版)
6、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 7、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其验收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由各幕 墙技术标准规定。
• 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尤其是外墙外保温出现的表面开裂和密封不严导致外墙渗漏 水更严重。对此,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响 正常使用无处管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 1 .将饰面砖工程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分开,有利于针对 空鼓等提出合理的验收要求,允许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边角局部空鼓。
• 2.新标准对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改变了外墙大量渗漏水严重影 响正常使用的局面,填补了空白,为有效解决外墙渗漏水难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8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1当吊顶吊杆长度大于1500时,应设置反向支撑。 增2当吊顶吊杆长度大于2500时,应有钢结构转换层。
3当吊顶吊杆上部为钢屋架、网架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
旧版:轻质隔墙的隔声性能满足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 新版:轻质隔墙的隔声性能满足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抹灰工程 • 5 外墙防水工程(新增) • 6 门窗工程 • 7 吊顶工程 • 8 轻质隔墙工程 • 9 饰面板工程 • 10 饰面砖工程 • 11 幕墙工程 • 12 涂饰工程 • 13 裱糊与软包工程 • 14 细部工程 • 15 分布工程质量验收

机器部件装配和机器成品通用检验规范

机器部件装配和机器成品通用检验规范
生产部:遵守本规范要求进行部件装配和机器成品的自检。
QC部:遵守本规范要求进行部件装配和机器成品检验。
4内容
4.1机械部装检验
4.1.1装配的零、组件(包括外购件)必须符合图样、BOM和装配工艺文件要求,不准装入技术文件未规定的多余物,也不应漏装零件。
4.1.2根据设计图和装配工艺文件检查各零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
4.1.7键联接时平键与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间不得有间隙。
4.1.8铆接时不得破坏被铆接零件的表面,也不得使被铆接零件的表面变形;一般铆接后不得出现松动现象,铆钉的头部必须与被铆接零件紧密接触。
4.1.9滚动轴承装配时轴承无型号的一端应朝里,即靠轴肩方向。装好后,相对运动件的转动应灵活、轻便,不得有卡滞现象。
4.1.10直线导轨装配时,导轨侧面有基准边时,应紧贴基准边安装;无基准边时,应保证导轨的滑动方向与设计要求一致。导轨固定螺丝拧紧后,应检查滑块的滑动方向是否有偏差。
4.1.11链轮链条装配时,主动链轮与从动链轮的轮齿几何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移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一般应小于或等于两轮中心距的2‰。链条与链轮啮合时,工作边必须拉紧,并保证啮合平稳。
(4)每个螺母下面不得使用1个以上相同的垫圈,沉头螺钉拧紧后,钉头应埋入机件内,不得外露。
(5)紧固螺丝无松动、无漏装螺丝,在有冲击、振动或变载荷下必须有防松装置(加弹垫)。螺母紧固后,各种止动垫圈应达到制动要求。根据结构的需要可采用在螺纹部分涂低强度防松胶代替止动垫圈。
4.1.6机械转动和传动部件装配时,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装配后,运动应平稳、轻便、灵活、无阻滞现象,定位机构应保证准确可靠。
4.1.3检查各联接部位的可靠性。
4.1.4检查活动件运动的灵活性。

电器产品装配首件检验规范

电器产品装配首件检验规范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根据新产品工艺设计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首样检验过程来测定本公司的生产装配工艺和检测手段是否能达到客户的要求:同时确定新产品的工艺及检验规范,保证新产品的质量,防止因连续性批量生产而出现大批量的废品。

2、检验依据:检验卡、客户特殊要求。

3、要求所有成品进行批量生产前(包括量产),应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试制,1条流水线试装(正常工艺生产)不得少于1只产品,开立《首件检验记录表》(应注明顾客方及特殊要求)交送车间IPQC 进行首件检验确认。

未通过IPQC进行首检确认合格,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生产。

4、样件确认IPQC应根据《首件检验记录表》及样件进行核对,检查样件名称及型号等是否符合一致。

5、外观检验,目视检查是否有如下不良现象:A、主要缺点:材料错误,结构不符,印字不良,混料,铆压不到位,漏装、错装,裂纹,多料,缺损,偏芯,变形,脱层,杂物,油污,刮伤,加工损坏,发白、颜色不符,压痕,表面不光洁等不良现象。

B、次要缺点:轻微毛刺、垫伤、飞边、划痕等外观不良现象。

6、尺寸检验参照检验卡对产品进行尺寸测量,首先应对各配合尺寸及标记处尺寸进行测量,其次测量其他尺寸,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将测量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记录表》。

7、性能检验参照检验卡对首件产品进行插拔力、接触电阻、绝缘电阻、耐电压、PCB板插对、端子牢固度、可焊性、材料脆裂度破坏测试。

8、判定/处理对检验结果参照主次缺点允收水准接收值进行综合判定,完全符合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并签名确认,加盖蓝色OK印章。

若产品状况出现任一条件不相符超过主次缺点允收水准接收值,应判定为不合格处理,描述不不合格原因并附不合格样品装订于《首件检验记录表》,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呈至上级领导进行审批,并将审批后《首件检验记录表》附页回传生产车间(首件检验合格方可批量生产),并由检验员对《首件检验记录表》进行存档。

9、检验规范。

装配式建筑施工交接验收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交接验收标准

装配式建筑施工交接验收标准一、引言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建筑构件在生产基地预制完成后,通过运输和现场组装完成的一种建筑方式。

为了保证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交接验收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装配式建筑施工交接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二、施工前准备1. 设计文件审核在施工前,应对所提供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包括结构计算书、施工图纸、材料采购清单等。

确保这些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无误差。

2. 施工前会议召开施工前会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分工。

会议应包括设计单位、生产厂家、监理单位以及相关承包商代表等。

确定项目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措施,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现场操作与监督1. 材料检查每一批次送达现场的材料都应经过严格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涂层是否平整等。

如发现不合格或损坏的材料,应立即向供应商追责并更换。

2. 施工过程监督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操作,确保装配式构件的正确安装。

同时进行实时的质量检测和记录,包括焊接强度、尺寸偏差等。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重新检测确保符合要求。

3. 安全控制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搭建安全网和安装防护栏杆等。

工人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四、交接验收1. 形象展示当装配式建筑完成后,应进行形象展示。

将建筑的外观、内部空间以及功能特点展示给业主和相关方代表参观。

同时向他们介绍设计理念和使用细节。

2. 文件验收对交付文件进行审核验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

文件要齐全准确,不得有缺失。

3. 功能性测试测试装配式建筑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行。

包括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等的测试和调试。

确保各项功能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4. 安全检查对装配式建筑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备,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等。

确保建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

装配工序检验规范

装配工序检验规范

装配工序检验规范(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陕西拓普索尔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装配工序检验规程文件编号:版本号:1/0分发号:编制:高松审核:姚伟批准:张博发布日期:2014年2月1日生效日期:2014年2月1日1. 目的规范工序检查流程,提高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生产产品,工艺规定的所有工序的质量检验,尤其在设定的质控点和关键工序应加强检验。

3. 职责质量部负责检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生产部负责生产前的检查、装配和调试。

4. 检验依据产品图样、装配工艺规程以及产品标准,装配工序检验规程。

5. 工作程序装配人员在部装之前,要对零件的外观质量和场地进行清理,要做到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场地不符合要求不准装配。

装配前应先做好相应检查工作;(1)部件加工表面无损伤、锈蚀、划痕。

(2)部件非加工表面无划伤、破损,色泽要符合要求。

(3)部件表面无油垢,装配时要擦拭干净。

(4)部件不得碰撞、划伤。

(5)部件与材料出库时要检查其合格证、质量标志或证明文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入装配线。

(6)中、小件装配时不得乱放,防止落地丢失(要放在工位器具内)。

(7)钣金件放置时装配场地需检查放置的位置,防止变形。

(8)贵重部件与材料要确保安全性,防止损坏。

(9)场地要清洁,无不需要的工具和其他多余物,装配场地要进行定期5S管理。

装配时一定要保证上工序完整,不能让不良流入下工序。

装配后的螺栓、螺钉头部和螺母的端部(面),应与被紧固的零件平面均匀接触,不应倾斜,装配在同一部位的螺钉长度一般应一致;紧固的螺钉、螺栓和螺母不应有松动的现象,影响精度的螺钉,紧固力矩应一致。

机械转动和移动部件装配后,运动应平稳、轻便、灵活、无阻滞现象,定位机构应保证准确可靠。

配合件的结合面必须检查其配合接触质量,防止有杂物导致结合不紧密或磨损现象。

重要固定结合面和特别重要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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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及检验规范
1.0目的
规范整机及零部件装配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整机及零部件装配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

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3.1基本规范
3.1.1机械装配应严格按照设计部提供的装配图纸及工艺要求进行装配,严禁私自修改作业内容或以非正常的方式更改零件;
3.1.2 装配的零件必须是合格的零件,装配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零件,应及时上报检验员;
3.1.3装配环境要求清洁,零件应存放在干燥、无尘、有防护垫的场所,不得直接摆放地面;
3.1.4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切伤,不得损伤零件表面,或使零件明显弯、扭、变形,零件的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
3.1.5 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间应加润滑油(脂)。

3.2覆盖件的装配
3.2.1 所有覆盖件在装配前需进行检查,保证其干净、无灰尘,无磕碰、变形、掉漆、喷涂缺陷现象,焊接部位不得有焊接缺陷,如有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如无法现场修复的,则退回上工序或供应商处;
3.2.2装配时,应避免敲击、踩踏,装配过程中不允许造成变形、掉漆;
3.2.3装配完成后,应进行自检,覆盖件不允许有多余的孔洞;
3.2.4两零件对接或搭接时,边缘应该对齐平整,错位量h≤0.3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0.5mm,如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要求执行;
3.2.5两零件贴合处间隙≤0.3t(较薄板厚度),最大不得超过0.5mm,如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要求执行;
3.2.6装配中需要切割时,切口必须平整,毛边必须打磨、不割手;
3.3 轴承的装配
3.3.1轴承装配前,轴承位不得有任何的污质存在;
3.3.2轴承装配时应在配合件表面涂一层润滑油,轴承无型号标识的一端应朝里,即靠轴肩方向,有油嘴的按方便加油的方式装配;
3.3.3轴承装配时应使用专用压具,原则上严禁采用直接击打的方法装配,如因现场条件制约用手键敲打,则中间垫以铜棒或其它不损坏装配件表面物体。

套装轴承时加力的大小、方向、位置应适当,不应使保护架或滚动体受力,应均匀对称受力,保证端面与轴垂直;
3.3.4轴承内圈端面一般应紧靠轴肩(轴卡),轴承外圈装配后,其定位端轴承盖与垫圈或外圈的接触应均匀;
3.3.5滚动轴承装好后,相对运动件的转动应灵活、轻便,如果有卡滞现象,应检查分析问题的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3.3.7轴承装配过程中,若发现孔或轴配合过松时,应检查公差;过紧时不得强行野蛮装配,都应检查分析问题的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3.3.8单列圆锥滚子轴承、推力角接触轴承、双向推力球轴承在装配时轴向间隙符合图纸及工艺要求。

3.3.9轴承在拆卸后再次装配时应清洗,必须用原装位置组装不准颠倒。

3.4链轮链条的装配
3.3.1链轮与轴的配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3.2主动链轮与从动链轮的轮齿几何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偏移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若设计未规定,一般应小于或等于两轮中心距的1‰;
3.3.3链条与链轮啮合时,工作边必须拉紧,并保证啮合平稳;
3.3.4链条非工作边的下垂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若设计未规定,应按两链轮中心距1%~2%调整;
3.3.5链条接头处拆接面朝外,方便拆接。

3.5齿轮传动的装配
3.5.1齿轮孔与轴的配合要适当,满足使用要求。

3.5.2齿轮在轴上不得有晃动现象;
3.5.3齿轮工作时不应有咬死或阻滞现象;
3.5.4齿轮不得有偏心或歪斜现象。

3.5.5保证齿轮有准确的安装中心距和适当的齿侧间隙,侧隙过小,齿轮转动不灵活,热胀时易卡齿,加剧磨损;侧隙过大,则易产生冲击振动。

3.5.6保证齿面有一定的接触面积和正确的接触位置。

3.6电机、减速器的装配
3.6.1检查电机型号是否正确,减速机型号是否正确;
3.6.2装配前,将电机轴和减速机的连接部份清洁干净;
3.6.3电机法兰螺丝拧紧前,应转动电机纠正电机轴与减速机联轴器的同心度,再将电机法兰与减速机连接好,对角拧紧固定螺栓。

3.7各类辊轴、胶辊的装配
3.7.1装配前检查部件表面是否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3.7.2装配中应保证两端轴承位同心度;
3.7.3不得野蛮强力装配,若发现任何问题,必须查找原因并解决后再装配;
3.7.4装配完成后,部件应能灵活转动,且前后顺序正确。

3.8皮带的装配
3.8.1主、从动皮带轮轴必须互相平行,不许有歪斜和摆动;
3.8.2当两带轮宽度相同时,它们的端面应该位于同一平面上;
3.8.3皮带安装前,输送平面应调整好水平;
3.8.4皮带装配时不得强行撬入带轮,应通过缩短两带轮中心距的方法装配,否则可能损伤同步带的抗拉层;
3.8.5张紧轮应安装在松边张紧;
3.9联接件的装配
3.9.1螺栓联接
3.9.1.1螺栓紧固时,不得采用活动扳手,每个螺母下面不得使用1个以上相同的垫圈,沉头螺钉拧紧后尾部应埋入机件内,不得外露,垫片不得大于接触面;
3.9.1.2覆盖件装配或同类、同一零部件锁紧时,应使用同规格和颜色螺栓、螺母、垫片及结构方式;
3.9.1.3一般情况下,螺纹连接应有防松弹簧垫圈或加涂螺纹胶,对称多个螺栓拧紧方法应采用对称顺序逐步拧紧,条形连接件应从中间向两方向对称逐步拧紧;
3.9.1.4螺栓与螺母拧紧后,螺栓应露出螺母1-2个螺距;螺钉在紧固运动装置或维护时无须拆卸部件的场合,装配前螺丝上应加涂螺纹胶;
3.9.1.5螺栓锁紧后应松两圈然后再最终锁紧;
3.9.1.6有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应采用力矩扳手,按规定拧紧力矩紧固。

未规定拧紧力矩的螺栓,其拧紧力矩可参考表一的规定。

表一螺栓拧紧力矩表
3.9.2键联接
3.9.2.1键与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间不得有间隙;
3.9.2.2间隙配合的键装配后,相对运动的零件沿着轴向移动时,不得有松紧不一现象。

3.9.3铆接
3.9.3.1铆接的材料和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铆钉孔的加工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9.3.2铆接时不得破坏被铆接零件的表面,也不得使被铆接零件的表面变形;
3.9.3.3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铆接后不得出现松动现象,铆钉的头部必须与被铆接零件紧密接触,并应光滑圆整;
3.9.3.4铆接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mm。

3.10液压系统的装配
3.10.1装配前必须将各种管道和容器内壁清洗干净,干燥后方可进行使用。

3.10.2各种管道不得有锈蚀、凹痕、揉折、压扁及破裂等缺陷,软管不准有扭曲现象。

3.10.3在工作压力时,各管路连接处以及密封件处,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固定接口不允许有渗油、漏油。

3.10.4装配时,不得将液压缸的活塞杆、缸筒、阀孔等工作表面碰伤。

3.10.5油箱、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缸及液压阀等零部件的外露面及内腔相通的孔,若不能立即装好,应用专用塞堵口、或用塑料布包好,严禁用棉纱布,
3.11电气系统的装配
3.11.1电器系统的各种开头,继电器及其他元件应灵敏可靠,操作维修方便。

3.11.2电线、电缆接线应正确,联接牢固、可靠,并不得有破口龟裂等现象。

3.11.3导线焊接部伴不得使用酸性焊剂。

接头焊锡处不得虚焊。

3.11.4走线应成束,排列要美观,线头应有标记,导线有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用套管以保护。

3.11.5线管在弯曲处,以及长度大于800MM时应打卡固定,或支架固定。

3.12装配检查
3.12.1 每完成一个部件的装配,都要按以下的项目进行自检,如发现装配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A. 装配工作的完整性,核对装配图纸,检查有无漏装的零件;
B. 各零件安装位置的准确性,核对装配图纸或如上规范所述要求进行检查;
C. 各联接部分的可靠性,各紧固螺丝是否达到装配要求的扭力,特殊的紧固件是否达到防止松脱要求;
D. 活动件运动的灵活性,如输送辊、带轮、导轨等手动旋转或移动时,是否有卡滞现象,是否有偏心或弯曲现象等;
3.12.2 总装完毕主要检查各装配部件之间的联接,检查内容按3.10.1中规定的“四性”作为衡量标准;
3.12.3总装完毕应清理机器各部分的铁屑、杂物、灰尘等,确保各传动部分没有障碍物存在;
3.12.4 试机时,认真做好启动过程的监视工作,机器启动后,应立即观察主要工作参数和运动件是否正常运动;
3.12.5 主要工作参数包括运动的速度、运动的平稳性、各传动轴旋转情况、温度、振动和噪声等。

3.12.6 各种标志、设备铭牌是否按标准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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