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质量验收检验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泥质量验收检验规范

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验单及合格证;

(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 min,终凝不得迟于6.5 h;普通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 h;)

2.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水泥代号: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P.O;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P.S;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P.F;复合硅酸盐水泥代号P.C;

(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