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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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期末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

2、教育政策评价指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3、教育法(规)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的法律主体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4、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维护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其法律上的补救,是法律救济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6、教育申诉制度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个体及教育行政相对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的制度。

7、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的其他政府部门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制度。

8、校内调节是指在校内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通过校内调节委员会对校内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节,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矛盾,消除分歧的活动。

三、简答题

﹡1、党的教育政策和国家教育政策的关系。(全面掌握)

二者既存在着一致性,也存在着区别。

一致性表现在:(1)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制定的;(2)指导思想是一致的,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3)性质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民在教育方面的共同意志。

区别表现在:(1)制定机关主体不同,党的政策是由党的机关制定的;国家的教育政策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

(2)具体程度不同,一般来讲,党的教育政策原则性较强,国家教育政策比较具体。(3)实施途径不同,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并做好群众宣传的工作;国家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国家机构和广大群众。

2、教育政策的特点(不具体展开--简答)

(1)教育政策的政治性——根本特征

(2)教育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3)教育政策的稳定性和可变性

(4)教育政策的实用性和权威性

3、如何理解教育政策的稳定性?(全面掌握)(简答)

教育政策的稳定性:教育政策一经制定、公布、执行,在一定时期内不能随意变动,而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尚未完成之前,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应保持稳定不变

(2)由于教育政策是指导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南,所以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否则就会失去其作用。

政策的稳定性并不排斥政策的可变性,从根本上说,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政策的可变性是绝对的。

4、制定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不具体展开—简答)

(1)政治性原则

(2)群众路线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实事求是原则

5、教育法(规)的基本原则(简答)

(1)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2)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3)教育的平等性(民主性)原则

(4)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5)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6)教育的终身性原则

6、教育政策评价的类型(全面掌握)(简答)

(1)从评价活动组织严格性来分,教育政策评价可分为正式评价和非正式评价。正式评价在教育政策评价中居于主导地位,政策部门一般用这种评价的结果作为考察教育政策的主要依据。

(2)从评价主体在活动中所处的地位来说,教育政策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3)从评价在活动过程中所处的阶段来说,教育评价又分为预评价、执行评价和后果评价。

7、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全面掌握)(简答)

(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相同之处

第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属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

第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三,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都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手段。

(2)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不同之处

第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关不同

第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不同

第三,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层次范围不同

第四,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实施方式不同

第五,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稳定程度不同

8、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不具体展开)

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核心部分)法律后果

9、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全面掌握)

教育行政创制权教育行政决定权教育行政执法权教育行政监督权教育行政奖励权﹡10、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全面掌握)(简答)

(一)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职责

(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的职责

(三)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的职责

(四)教育行政部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职责

(五)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特殊义务教育机构的职责

(六)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职责

(七)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写、选用的职责

(八)教育行政部门保证公办学校性质的职责

11、教师权利的内容(简答)

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12、教师义务的内容(简答)

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

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

﹡13、学生的权利(简答)

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法定其他权﹡14、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不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特点(简答)

责任的法律规定性责任的国家强制性归责的特定性责任的专权的追究性

15、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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