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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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政策、程序及要求等)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政策、程序及要求等)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一九九六年,中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外贸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见附件)。

几个热点问题:1、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答: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备注:1、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约定: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经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中央直属企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

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如何申请?须办理什么手续?答:①用人单位须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再确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尔后,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

④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被授权单位(一般是外经贸局)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⑤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职业签证)。

⑥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外文,则须有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属境外单位派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聘用期限)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共二份)。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及有关部门,各驻外使、领馆、处: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

劳动部门应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就业证,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就业。

逾期不办的,按非法就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外国人来华就业法律规定(3篇)

外国人来华就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就业。

为了保障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我国劳动市场的秩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以下是对外国人来华就业法律规定的详细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国人(以下简称“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管理,保障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临时来华的外国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实习的外国人。

第三条外国人来华就业,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章外国人就业许可第四条外国人来华就业,应当依法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第五条申请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合法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3. 具有符合我国规定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4. 在我国境内无犯罪记录;5. 符合我国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程序如下:1.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合格的,颁发就业证。

第七条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可以延期。

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程序按照原申请程序办理。

第三章外国人就业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外国人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外国人。

第十一条外国人就业期间,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 从事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活动;2. 从事与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的活动;3. 从事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活动。

第十二条外国人就业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广州关于办理外籍人就业许可-就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广州关于办理外籍人就业许可-就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广州关于办理外籍人就业许可,就业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一,广州市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流程(一)申请:1、使用网办系统的情形的用人单位(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除外,下同)可通过“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办事大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申请”先行网上申报,待预受理审批通过后,携带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窗口申办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1)使用网上办理申请系统进行单位注册;(2)注册成功后登录网办系统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保存后可打印一式两份;(3)凭《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等材料(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为准)提交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前置核准并签署意见;(4)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前置核准意见和签署日期时间,再次登录网办系统,修改《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中“公安局审核意见和批复日期”后保存并提交预审。

2、不适用使用网上办理系统的,请直接携带申办材料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申办。

(二)审批。

用人单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外国人在穗就业许可窗口办理核准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我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就业情况等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就业许可,禁止未申领就业证的外国人擅自在穗就业和未办理就业许可证书的用人单位擅自聘用外国人。

(三)申办工作签证通知表和办理职业签证入境。

用人单位凭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授权单位(省、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门和外事部门等)申办工作签证通知表,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工作签证通知表与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与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1.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2.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全文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全文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全文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全文(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

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雇佣外国人办理程序

企业雇佣外国人办理程序

企业雇佣外国人办理程序
企业雇佣外国人办理程序
为了保障企业雇佣外国人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需要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办理。

1. 获取执业许可证
企业需要先获得外国人就业执业许可证,这是雇佣外国人的前提。

申请人需搜集相关资料,例如工作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外国
人的联系明和相关证书等。

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2. 办理劳动合同
当外国人获得就业执业许可证后,企业需要与其签订合法的劳
动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薪资待遇、工作时间、职位要求等内容。

合同签署后,需将复印件提交至当地劳动局备案。

3. 验证职业资格
某些职位对外国人的职业资格有特殊要求。

企业需与外国人一
起携带相关证件,如学历、职业技能证书等,到当地职业资格认证
机构进行验证。

通过验证后,方可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4. 申请就业签证
企业需要为外国雇员办理就业签证,以确保其合法居留和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的邀请函、外国人的护照、
照片等资料。

请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5. 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当地法规,在雇佣外国人时,企业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具体费用和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确保按时缴纳和履行相
关义务。

请注意,以上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
在进行具体操作之前,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
合规操作。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
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注: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明确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分类管理
外国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 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 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 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 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原来的流程
境外在线申请 《外国人工作 许可通知》
至被外 事授权 单位办 理邀请 函或邀 请确认
至我驻外 使、领馆 办理Z字签 证
至外国人 工作管理 部门申领 《外国人 工作许可 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服务指南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办理依据 基本条件 优化流程 如何申报 绿色通道 其他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 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和办理
审批对象
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
外国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41条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 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 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 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系统如适当何放宽登陆?
1.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 2.系统网址:http://39.155.161.12。 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行政审批——外国人来 华工作许可——系统快捷登陆入口(目前是试点系统,5.1更 新) 4.山东省国际人才网:——系统快 捷登陆入口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1. 介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是中国政府为外国人提供的合法工作证明,准许其作为非中国公民在中国就业。

同时,为了确保雇佣外籍员工的合法性和权益,雇主或雇主公司需要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任职证明。

2.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满足条件:•拥有中国雇主的正式聘用意向,并提供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符合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即具备适应中国工作环境的技能和知识。

•通过中国的工作许可审批程序,获得合法的工作许可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一般需要提供材料:•中国雇主提供的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申请人的个人联系明材料,如护照等。

•申请人的教育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 聘用合同内容要点聘用合同是雇主与外籍员工之间的法律约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了聘用合同应包含的要点:3.1 雇员基本信息•雇员姓名•雇员国籍•雇员护照编号•雇员联系方式3.2 雇佣期限•雇佣开始日期•雇佣结束日期•雇佣期限延长的条件和程序(如果适用)3.3 工作内容和职责•工作岗位及职责描述•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和要求3.4 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和薪资支付周期•奖金和津贴政策•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3.5 工作条件和规章制度•工作条件描述,包括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工作安全和保护措施3.6 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双方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合同终止后的支付和福利待遇4. 任职证明内容要点除了聘用合同,雇主或雇主公司还可以提供任职证明作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之一。

任职证明一般包括要点:4.1 雇员基本信息•雇员姓名•雇员国籍•雇员护照编号•雇员联系方式4.2 工作岗位和职责•工作岗位及职责描述•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和要求4.3 工作表现评价•雇员工作表现评价,包括工作态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评价4.4 雇佣期限•雇佣开始日期•雇佣结束日期(如果有固定期限)5. 结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是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的重要文件。

外国人就业签证所需资料

外国人就业签证所需资料

一、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受理机构:西城区永内西街5号中国北京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10-6316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一)、企业所需准备的材料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2)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3)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1)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两年工作经验证明(2)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3)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需户籍所在地公安/司法机关或中国使领馆认证的机构开具证明(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注:所有有外文的资料均需北京市正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二、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职业签证Z)受理机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上申请)办理地址:外贸发展处/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17号楼(南三环方庄桥西北角)咨询电话:87211065、87211057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外籍人员就业许可办理流程

外籍人员就业许可办理流程

外籍人员就业许可办理流程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到中国寻求工作机会。

为了规范外籍人员在华就业,保障就业市场的秩序和公平,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外籍人员就业许可的办理流程。

一、前期准备在开始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明确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应是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或机构。

同时,用人单位聘用外籍人员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2、准备相关材料:用人单位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明单位合法存在和经营资格的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拟聘用外籍人员的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个人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申请与受理1、用人单位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以及准备好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

3、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核与审批1、受理申请后,就业服务机构会对用人单位和外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拟聘用外籍人员的岗位需求、学历和工作经历等。

2、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用人单位或外籍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或电话调查,以核实相关情况。

3、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就业服务机构会将申请材料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颁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四、领取证书用人单位或外籍人员可根据就业服务机构的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五、后续事项1、取得就业许可证书后,外籍人员需在入境后 30 日内,持就业许可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引言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企业之间的合作日益紧密。


了促进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外国人来华工作成为了许多企业首要
选择。

然而,在外国人来华工作之前,需要办理相应的工作许可证。

本文将详细解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背景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证。

工作许可证是中国政府授予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明。

其中,聘
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是申请工作许可证的重要材料之一。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的要求
编写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的步骤
步骤一:准备材料
步骤二:确定合同或证明的格式
根据企业的需求和个人情况,确定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的格式。

可以参考相关模板或者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

步骤三:撰写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步骤四:核对和审核
步骤五:签名和保存
结论。

中国企业聘用外籍人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中国企业聘用外籍人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中国企业聘用外籍人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外籍人士的聘用往往因为入境手续办理繁琐、个人背景无法调查、外籍人无法独立就医等原因变得复杂,下面是店铺为你介绍中国企业聘用外籍人员需要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中国企业聘用外籍人员需要注意事项“就业许可”必不可少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不同于国内劳动者就业,出于种种考虑,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实行的是就业许可制度。

换句话说,外籍员工要想在中国就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否则即为非法就业,用人单位将面临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双重处罚。

因此,用人单位在招用外籍员工时,应当注意并依法为其办理《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以免构成非法用工,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旦外籍员工依法在国内用人单位就业,根据《外籍员工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用的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两个结论:第一,依法办理了就业手续的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依法应当适用中国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亦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该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二,外国人与国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种类仅限于不超过五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适用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不宜适用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约定问题,目前却尚存争议。

即,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可否突破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有关事项。

对此,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地方是认可这种突破法律的约定的,例如上海;有些地方却是不认可的,例如广东、浙江、北京。

对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雇佣外籍员工时,《劳动合同》中可以自主约定一些超出法律规定的条款内容,更全面地限制和规范外籍员工的行为。

聘用外籍人员程序

聘用外籍人员程序

第一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提供材料:1、填报《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3、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政路10号,联系电话:010-8420 3675 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00 注意:空腹体检);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及其复印件;5、聘用原因报告;6、申请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7、申请人履历证明;8、聘用意向书;9、用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或身份证10、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1、公司章程1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第二步: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提供材料:(初次办理还要到公司所在区公安局进行面谈)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申请人护照(附护照主页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3、《外国人就业居留资格申请表》(贴相片一张加盖骑缝章);4、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表机构的代表要提供代表证复印件);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处所属派出所报户口)。

第三步:申请《外国人就业证》(劳动局:涉外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提供材料: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及其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委派书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

第四步:申请《外国人居留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提供材料: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2、《外国人就业证》;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4、《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5、填妥《外国人申请居留谈话记录》、《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如果是F签证,就准备以下材料1.护照及F签证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贴照片1张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4.申请报告5.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延期半年多次往返签证Z签证延期准备以下材料:1.《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粘贴1张2寸照片2.申请居留许可延期的报告3.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4.《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没有就业证,需要按照以下材料和流程想去申请就业证,然后再办理签证延期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各填写3份,完毕后至行管理部门审核及盖章2.申请两证合办的书面报告(2种)3.外文原版及中文版中方聘用协议或韩方派遣书4.外文原版及中文版外国人履历证明5.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6.护照,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7.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健康证明的办理1.工作日10点之前去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体检,早上不要吃早饭2.需带体检费380元及2张2寸彩色照片8.住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住宿证明的办理带齐护照,住址,户主姓名,电话号码至住址所在地派出所办理9.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标准2寸照片1张带着以上材料先去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及盖章,最后去省外国人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就业证及就业许可证企业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许可一、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大学本科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证明的复印件);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申办单位处盖章);7、近期二寸照片一张贴表上;8、委托书;9、外文的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北京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办事指南

北京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办事指南
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逾期作废;
4、外籍员工持(Z)签证入境后,需在十五日内持《就业许可证》和相关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5、无犯罪证明应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如外文需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翻译),或提供由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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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如单位聘用的外籍人员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工种),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应提交其本国 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证书,该证书须经过取得证书国家的公证机关开具的公证原件,以及专业翻译 公司盖章后的翻译件原件。(翻译材料的要求同第一条第5项)
2、用人单位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办理条件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 位。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条中第一款 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北京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办事 指南
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 通过的文件
01 办理机构
03 申报材料
目录
02 办理条件 04 办理程序
05 办理时限
07 注意事项
目录
06 办理依据
北京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是由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受理审批。
Hale Waihona Puke 办理机构1、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

广州市外国人入境签证及就业证办理流程

广州市外国人入境签证及就业证办理流程

1.带备以上资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核准(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
2.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就业许可证)用人单位办就业许可证所需携带资料: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的申请报告(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英文名称、聘用理由、被聘用人的基本情况、拟聘工作职位详细说明和期限等);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外国申请人体格检查或验证报告(由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
7.《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在广州市住宿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复印件;
8.外国申请人的工作简历,教育学历证书和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工作简历、教育学历证书、职位资格证明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原件和盖章确认,特殊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须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
房产证复印件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大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一张
4.注意:需要外国人本人一起去办理。
5.办证地址:外国人居住区所在的派出所(先打电话咨询,不同区份所需资料可能不尽相同)

外国人入境后,需到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河北龙口西路207号)进行体检,领取健康证明。
↓(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3.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4.外国申请人的详细工作简历和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职位资格证明,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原件,特殊工种的证书须经国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正证明应为中文和英文);
5.按业务需求所要求的其他资料(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为准)
4.《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完整正确填写,签名,贴相片,并另附二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1张);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流程 Alien Employment Permit Process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流程 Alien Employment Permit Process

外国人就业证流程Alien Employment Permit Process第一步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用人单位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Step 1. Applying for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 (The company submits related documents to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1.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三份,固定表格)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s employment in China ( three copies, standard form) 2. 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Report of employing foreigner3. 聘用意向书Offer of employment4. 外国人的履历证明(中文)Resume of foreigner (In Chinese)5. 外国人从事所聘工作的资格证明,如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原件及正规翻译社翻译件)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foreigner for engaging in job, for example, diploma of university, Skills qualification (The above certificate must be original and translation by formal translation agency).6. 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The original and the copy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record of foreigner7.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原件及正规翻译社翻译件)Certification of non-criminal records (It must be original and translation by formal translation agency).8. 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The copy of passport of foreigner9.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The copies of Enterprise Business License and Certificate of Approval资料齐全可以立即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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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
2010年03月05日
行政许可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许可)
项目编号(空):
许可项目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审查总时限:就业许可10个工作日;申领就业证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及国内个体经济组织、公民个人除外)。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三)申请方式
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可查询特色专栏-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栏目并
下载申请表)
1、申办就业许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6)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就业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与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申办就业证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申办就业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护照(正本);
(3)《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4)就业延期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标准
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受理(条件)标准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三)受理岗位
1、市职介中心一层服务大厅;
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

(四)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五)受理时限
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1、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
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高级技术、管理层次,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的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岗位。

即:一是在本行业系统内部没有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招不到的合适人员。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3、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根据北京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审查聘用数量。

(二)审查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六、七、十一、十二、十三条;《涉外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手册》第四部分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款。

(三)审查岗位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主管主任
(四)岗位职权
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审查合格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对审查不合格的,报送主管主任。

主管主任:对申请材料不合格的进行复查,根据经办人员的意见提出复查意见。

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需延长期限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审查时限
就业许可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就业证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依法可以延长10日。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定岗位及职权
经办人员:对材料审查合格的,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

主管主任:对材料审查不合格的,提出复查意见。

(三)审定结论及送达
批准的,向申请人制发行政许可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审定送达时限
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通知经办人领取。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一)就业许可办理完毕的外国人因故不能来京工作的,聘用单位应将就业许可证书交回市职介中心,并说明理由。

(二)外国人就业期满终止雇佣关系、就业期间解除聘雇关系、在就业期间变更用人单位或去其他省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将该外国人的就业证交还,如果未能收回就业证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书面报告市职介中心。

(三)外国人在就业期间,在本市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或由外地迁入本市工作的,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办妥解除聘雇关系手续后十日内,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在外地工作当地发证部门签
发的就业证迁移、注销证明及其它相关手续重新申办就业手续。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六、监督检查举报电话: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被许可人违法行为举报:63044923
作出行政许可处室举报电话:63167724
行风监督举报:12333
公告查询网址:
七、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四、五章
(二)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举报查处。

附件:申请书示范文本
请参考: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专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30
地址: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电话:6316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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