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鹏案”看提高警方舆论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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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鹏案”看提高警方舆论引导能力

摘要

在信息传播极为迅速的当今社会,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执法部门,历来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瞩目的热点。如何应对媒体、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已成为考验民警及领导能力极为重要的现实课题。近些年来,社会舆论有一种偏颇的倾向,对人民警察的负面报道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队伍的信赖和期望。他们将警察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人的位置上,这是好事。问题是我们自己应该怎样从这种社会负面舆论中“突围”出来?

关键词:舆论引导,

引言

继7月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8月陕西渭南警方到北京刑事拘留作家谢朝平等系列事件后,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赴甘肃省将在甘肃工作的王鹏刑拘引起轩然大波。

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晶晶父母系宁夏当地官员。12月2日,宁夏吴忠纠正跨省刑拘举报人案,市公安局副局长、区公安局政委被免职。在王鹏案件戏剧性进行的同时,诸如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新京报》、《广州日报》等媒体第一时间进行了深入报道和实时评论,特别是朱永杰、柏文学等通过互联网以《“马晶晶们”再次让公权肆虐现出原形》、《又见跨省追捕又见依法违法》、《“跨省拘捕”是向公民监督权“寻衅滋事”》等文章毫不留情、一针见血的评论和抨击,感染、号召了无数网民无所顾忌地宣泄情绪,发泄义愤,甚至跟帖叫骂,让吴忠公安无言以对、无地自容。

扩散消息、制造影响是互联网的优势。王鹏案件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像“雪崩”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再次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新闻舆论的实时、开放、多元、匿名、互动、超文本及个性化特点体现得一览无余,这种互联网舆论的“不可控性”和“无政府主义”,再一次让一直处于媒体焦点、舆论热点之中的公安机关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对于吴忠市公安机关,承认错误、免职责任人仅仅是应对的开端。

不管是浙江遂昌、陕西渭南,还是宁夏利通,县级公安机关处于执法执勤的第一线,是具体的执法办案单位,是非对错的源头,如何加强新时期的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是摆在大家面前最直接、最紧迫的任务和考验。

如何利用和引导互联网舆论是一项重大工作,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比具体的一人一事的执法办案更加重要、更加紧迫。

一、当前易引起新闻媒体关注的公安机关负面事件分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深入、老百姓最爱评议的一个群体,自然而然也成了新闻媒体挖“新闻”的一个源泉,先进典型、英雄模范等警察英雄事迹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尤其是对涉及公安机关及警察事件的负面新闻,更是令部分新闻媒体和记者津津乐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少数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法犯法造成的涉警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腐朽思想腐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思想上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执法不学法、执法不懂法、执法不守法、执法违法、执法犯法、执法犯罪,个别人甚至把执法活动置

于社会上不正常的关系网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害人民群众。这既破坏了警民关系,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也成为新闻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

(二)少数公安机关民警缺乏宗旨意识造成的涉警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目前,有的民警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不讲奉献只求索取,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方法简单,态度行为粗暴,刁难欺压群众,引起群众反感,产生了不良的后果。

(三)少数公安机关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进行了执法规范化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能力建设等活动,在全体民警中加强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和监督制约的具体制度,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但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指导思想上仍然出现了偏差和错位,在执法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重领导轻群众、重关系轻法制、重人治轻法治等行为屡禁不止;不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搞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随意侵犯人权。

(四)一面之词、道听途说、夸大事实“制造”的不实涉警事件易成为部分新闻媒体的卖点。由于当前新闻媒体之间的激烈竞争,许多新闻媒体和

记者都在为“吸引眼球”的新闻而忙碌,很多新闻媒体都采取提供线索有奖的方式来收集“新闻”和“报料”。但极个别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所谓的群众提供线索不加甄别,不深入走访调查,偏听偏信,为“新闻”而“新闻”,把一面之词当成热点,把夸大事实作为卖点,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大肆渲染的情节来吸引读者,提高所谓“影响力”。原本是客观、如实地报道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些建设性的意见,改进公安工作和形象,没想却被个别新闻媒体杜撰、编造以及刊登出与事实严重不相符的虚假新闻、失实新闻,人为地造成了公安机关形象危机。

二、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

出现上述现象,既有社会因素,也有民警自身因素;既有个别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弱化和一些群众的猎奇心态等因素,也有对舆论导向认识不深、应对措施不力等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综合因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沉淀、积累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社会转型加剧,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社会成员结构调整,利益重新分配,各种矛盾此起彼伏,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管理范围和犯罪打击的力度,使得公安民警与违法犯罪分子的矛盾冲突更加直接、尖锐。二是非警务活动增加,许多诸如城市拆迁、土地征用、上访等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作为公安机关毫无选择地站在维稳的“风口浪尖”,直接面对应付矛盾冲突行为,衍生了极少数人不满和对立情绪,借助媒体对公安队伍进行“舆论攻击”。

(二)自身综合因素。一是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办案或在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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