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投资管理规定
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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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促进辽宁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辽宁省制定了本《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旨在正确、规范地管理和使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中小企业能够充分获得支持和帮助。
二、资金来源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财政拨款;2. 社会捐款;3. 其它合法来源。
三、资金管理机构辽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由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该委员会负责资金的划拨、使用和监督,确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
四、资金使用范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研究与开发;2. 中小企业生产设备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3. 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建设的支持;4.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建设的推进;5. 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和国际合作的推动;6. 中小企业人才培养与引进;7. 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支持。
五、申请条件和程序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1. 申请条件:在辽宁省注册并经营的中小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申请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2. 申请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入评审环节;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做出评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金的使用顺序和金额。
六、资金监督和管理为确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采取以下措施:1. 资金使用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2. 每个资金项目都要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和预算;3. 每个资金项目都要有专人负责跟踪和监督;4. 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5. 对使用资金进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金的退出和追回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或虚假申报的中小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 撤销其后续的资金申请资格;2. 要求返还已经使用的资金;3. 做出相应的纪律和法律处罚。
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企[20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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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素配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应当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缓解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以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能力、改善融资环境、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财政政策环境。
第四条按照“注重效率、择优扶持,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强化绩效、激励约束”的原则,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3〕53 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11〕70 号)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协调,综合运用因素分配、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分配管理专项资金。
第五条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融资贴息)、股权投资、激励奖补、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二章支持科技创新第六条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引导,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第七条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
支持对象为四川省境内从事创新技术研制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非上市公司)。
第八条技术创新资金通过以下方式予以支持:(一)无偿资助。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技术研发成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按照不超过研发支出40%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标准确定。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投资决策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投资决策](https://img.taocdn.com/s3/m/0526df72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a1.png)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投资决策摘要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投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中小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并提供一些适用于中小企业的投资决策方法和工具,以帮助企业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引言中小企业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制度的投资决策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中小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包括有限的资金、信息不对称、市场不确定性等。
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中小企业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制度,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进行投资决策。
中小企业投资决策的挑战1. 有限的资金中小企业通常面临着有限的资金问题,这限制了其在投资决策上的选择。
中小企业需要合理评估投资项目的回报率和风险,确保资金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利用。
2. 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往往难以获取到与大企业相同的信息资源。
这导致了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企业在投资决策中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中小企业需要积极进行信息收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3. 市场不确定性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是中小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挑战。
市场的变化往往会影响中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和风险。
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市场预测和风险管理,以应对市场的变化。
中小企业投资决策的方法与工具1. 资本预算决策方法资本预算决策是指中小企业对各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选择和决策的过程。
常用的资本预算决策方法包括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和投资回收期法。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资本预算决策方法,综合考虑项目的现金流量、投资回报率和风险等因素。
2. 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指对投资项目进行不同假设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以评估项目的风险和灵活性。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各项假设,观察其对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3. 策略地图策略地图是一种图形化工具,用于展示中小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和目标之间的关系。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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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xx)97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科技局: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国发[xx]6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国发[xx]6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与服务若干意见,设立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及鼓励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投融资服务。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从所支持的创业投资机构回收的资金和社会捐赠的资金。
第四条补助资金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
第五条补助资金的补助方式为风险补助、投资保障、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贷款贴息。
第六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聘请专家组成补助资金评委,对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评审;委托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补助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七条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四川省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累计2500万元以上;(四)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六)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七)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23版)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23版)](https://img.taocdn.com/s3/m/7054ca2c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f1.png)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背景】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效益,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所有中小企业及其相关经济活动。
第二章中小企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指依法独立注册的、具有独立经营风险、从事非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属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其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指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中小企业的分类】中小企业按照注册资本或年营业收入可分为小微企业、小企业和中企业三个不同级别。
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第五条【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中小企业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出现非法经营、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中小企业合同管理】中小企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要遵守合同法律规定,维护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章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第七条【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扶持力度,提供专项贷款、税收减免、人才培训等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第八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强科研合作等,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
第五章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第九条【中小企业合规管理责任】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经营活动合规。
第十条【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小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申请、使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个体工商户:指个人投资兴办,自负盈亏,无固定名称的工商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以其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债务。
2.合伙企业: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亏盈、共同承担责任的企业。
中小管理投资管理制度
![中小管理投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09a5c43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9b.png)
中小管理投资管理制度中小企业管理投资是指中小企业对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和有效的管理措施。
它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企业效益、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中小管理投资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审慎投资决策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该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要考虑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
同时,要设置详细的投资指标和考核机制,确保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风险管理中小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应该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如保险、担保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三、投资管理责任中小企业应该明确投资管理责任的划分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机构和制度。
要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分工明确,流程规范,信息畅通。
同时,要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预算控制中小企业在投资管理中应该制定预算控制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和控制。
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投资需求,制定合理的投资预算,并设立预算控制机制,及时评估和调整预算。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
五、内部审计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审计,对投资管理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
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供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投资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投资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及时获取各类投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
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七、绩效考核中小企业要建立投资绩效考核制度,对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和考核。
要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估指标,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
对于投资效益不理想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或融资重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00c1a4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68.png)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吉财产业〔2017〕515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产业〔2017〕515号各市(州)财政局、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经发局,梅河口市财政局、经济局,公主岭市财政局、经济局,各县(市)财政局、经济局:为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财政厅2017年6月26日附件: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和使用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预〔2016〕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3c19e759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c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9.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四条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c2de0c18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8c.png)
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引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和保护。
本文将对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和介绍,以帮助中小企业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并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1. 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是我国为了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而制定的法规。
本办法明确了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程序和相关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融资,提高知名度和投资吸引力。
2. 中小企业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旨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该办法规定了中小企业发行专项债券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种有效的资金筹集方式。
3. 科创板融资管理办法《科创板融资管理办法》是为了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而制定的法规。
科创板给予了中小企业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政策支持,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竞争力。
4. 担保法《担保法》是我国资金担保业务的基本法律,适用于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担保业务。
该法规明确了担保的基本权责,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靠性。
5. 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风险投资行业的活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该办法对风险投资机构的准入条件、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等进行了规定,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6. 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是我国为了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而制定的法规。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集合大众资金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简便、高效的融资途径。
7.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小企业可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98ff42ed1f34693daef3ee0.png)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平稳有序发展,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发行与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其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对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相关业务,应当熟悉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的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业务。
第四条投资者申请参与精选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购,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
第五条投资者申请参与创新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1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5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六条投资者申请参与基础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企业管理规定(5篇)
![投资企业管理规定(5篇)](https://img.taocdn.com/s3/m/1462cd9e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b0.png)
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前款所称创业投资,系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前款所称创业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
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
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____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
____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报____管理部门备案后履行相应的备案管理职责,并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业务上接受____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本办法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
第二章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备案第六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法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申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023修正版《中小企业标准规定》
![2023修正版《中小企业标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43b62c9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42.png)
《中小企业标准规定》中小企业标准规定一、概述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非农业户口注册登记,包括股份制、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其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规定。
二、中小企业分类标准根据中小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微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00万元;2. 小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3. 中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
三、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享受减免利率贷款:中小企业可以优先享受银行贷款的利率减免政策;- 免征或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对中小企业可以免征或减征相应的税费。
四、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求为了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些市场准入要求,包括:- 注册资本要求: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中小企业需设立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生产设备要求:中小企业的生产设备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中小企业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五、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积极推动了多种融资渠道的建设:1. 银行贷款: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满足其资金需求;2. 股权融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引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融资;3. 债券融资:中小企业可以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4. 科技金融: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科技金融平台获得融资支持;5. 创业投资:中小企业可以吸引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支持。
六、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点:- 招聘与培训:中小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并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 绩效考核与激励:中小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员工关系与福利:中小企业应注重员工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薪酬管理:中小企业应依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绩效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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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江苏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目标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投资。
第四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资本引入、企业自筹资金等。
第五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承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审批、管理等职责。
第六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投资。
第七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第八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申请应当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方可获得资金支持。
第九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的计划和要求,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管理第十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资金运作。
第十二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基金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运作规程和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四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基金的运作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十五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申请须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获得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申请应当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明确投资项目的目标和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第十七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要求,严禁违规操作和挪用资金。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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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旨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增强其竞争力,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本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中小企业定义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依法设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和从业人员数符合标准的企业。
第四条中小企业分类根据经济类型和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两类。
第五条支持各级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二章中小企业准入第六条领域限制对于一些特定领域,如国家安全、金融、电信等,中小企业的准入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第七条准入条件中小企业在准入时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等。
第八条准入程序中小企业的准入程序应简化,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第三章中小企业培育第九条培育计划各级应制定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包括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第十条创业指导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包括市场调研、商业模式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技术研发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四章中小企业融资第十二条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第十三条担保机构设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降低其融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投资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推动其成长。
第五章中小企业扶持第十五条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减轻其经营负担。
第十六条奖励补贴对于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和补贴。
支持中小企业引进高级专业人才,提供相关扶持政策。
第六章中小企业退出第十八条优胜劣汰中小企业应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对于效益不佳、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应采取退出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财企[2007]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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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 不低 于 2 %, 0 或股权转 让收入高于原始投 资 2 % 0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 制; ( 按照 国家企业 财务 、 七) 会计制度规定 , 有健全 的内部 财务管理制 度和会计核算 办法; ( 不投资 于流动性证 券 、 八) 期货 、 地产业以及 国家政 策限制类行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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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购置办公家具 和办公设备 的支 出; ( 四) 十 与贷款项 目 调管理 服务直接相关 的银行手续 费、 协 海关监 管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 项 目管理费列入部 门预算 的, 不得再从 贷款项 目投资或 其它渠道提取或开支项 目管理 费。 第二十一条 项 目管理费年度结余 资金 的处理 , 应当按照财政部关 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五章 项 目管理 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 条 中央项 目协调机 构应 当建立 健全 内部监督 、检查制 度, 严格执行 国家各项财经法 律 、 法规和本办法 的规定 , 目管理费应 项 当专款专用 , 不得截 留 、 占和挪用 。 挤 第二十三条 中央项 目协凋机构应 当接受财政部 、 审计署及主管部 门对项 目管理 费使用情况 的监督检查 , 并采取有效措施 , 及时解决和纠 正管理 费使用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财政 部对项 目管理费的执行情况实行绩效考评 制度 , 具体绩效考评办 法另行制定 。 第 六 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 市及计划单列 市可 以参 照本办 法 并结合 当地实 际情况制定本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及计划单 列市项 目执行 机构和协调机构 的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 自 20 0 7年 7月 1 3日起执行 。《国际金融组织 贷款项 目管理费收取 和使 用办法 ( 行 ) ( 试 》 财世字 [ 9 8 9 19 ] O号 ) 同 时废止 。此前 已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 的 , 以本办法 为准。 二00七年七月十三 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7f90343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75.png)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10.14•【文号】财企[2004]185号•【施行日期】2004.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7月24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24日)废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22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22新)](https://img.taocdn.com/s3/m/cdb3fb3a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9c.png)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22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22新)】1. 引言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规定,旨在明确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并为相关方提供参考依据。
2. 中小企业的定义2.1 规模标准根据企业员工数、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的大小,将企业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三个规模标准。
2.2 产业标准不同产业中,中小企业的规模标准有所不同。
详细列出各个产业的规模标准。
3. 中小企业的分类3.1 投资主体分类根据中小企业的投资主体,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分制企业等多种类型。
3.2 所有权分类根据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多种类型。
3.3 经营形式分类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形式,可以分为工商企业、非营利组织、合作社等多种类型。
4. 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4.1 创业阶段描述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特征、目标和发展模式。
4.2 成长阶段描述中小企业成长阶段的特征、目标和发展模式。
4.3 成熟阶段描述中小企业成熟阶段的特征、目标和发展模式。
5. 中小企业的管理要求5.1 组织架构详细介绍中小企业的组织架构,包括职能部门设置、人员配置等。
5.2 内部管理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内部流程优化、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5.3 资金管理描述中小企业资金管理的注意事项,包括资金需求分析、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等。
5.4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财务预算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营销管理描述中小企业营销管理的要求,包括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6. 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6.1 财税政策描述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财税政策,包括减免税收、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内容。
6.2 人材政策描述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人材政策,包括人材引进、人材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内容。
6.3 资金支持政策描述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的资金支持政策,包括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内容。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5954e6e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41.png)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四川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等。
第四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技术改造、科技进步、人才培养、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和社会保险费;(三)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四)拥有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五)具备独立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需要。
第六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由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第二章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第七条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向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具体申请程序和材料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提出详细的发展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二)具备相应的配套资金或者自筹资金;(三)具备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九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购买先进设备和技术;(二)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实践;(三)开展市场调研和产品开发;(四)培训和职业教育;(五)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活动;(六)提升企业管理和营销能力。
第十条使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拨付资金计划进行,必须用于合法的用途,不得挪用或私分资金。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或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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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投资管理规定
一、背景介绍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
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中小企
业的投资行为,制定中小企业投资管理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投资管理原则
1.风险控制原则: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有效利用资源原则:中小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注重有效利
用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资金和人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市场导向原则: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
市场发展趋势和竞争状况,选择有潜力和前景的投资项目。
4.合规经营原则: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投资管理流程
1.确定投资目标: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前,需要明确投资目标,明确投资期限、预期收益和风险承受能力。
2.项目筛选与评估:中小企业应建立科学的项目筛选与评估机制,
综合考虑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筛选出符合投资目标的项目。
3.风险评估与控制: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中小企业应对项目的风
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投资分散、风险分析和监测等,降低投资风险。
4.决策与执行:中小企业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进行投资决策并执行。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进行监测与调整,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评价与改进:项目结束后,中小企业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投资管理工具
1.投资组合管理: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组合管理来实现风险的分散。
将投资资金分配到不同的资产类别或项目中,以降低整体投资组
合的风险。
2.绩效评估与考核:中小企业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与考核体系,及时评估和监控投资项目的绩效,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3.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小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投资
的信息化程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控和管理。
五、投资管理政策支持
1.财税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提供财务支持等措施,鼓励
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2.金融支持:政府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投资
融资服务,降低中小企业投资的融资成本。
3.创新创业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创新创业政策,鼓励中小企业
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投资。
六、投资管理监督与评估
1.投资管理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投资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2.投资项目评估:相关机构可以对中小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提供中立的评估结果,为中小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七、总结
中小企业投资管理规定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投资决
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原则,合理进行投资决策,通过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来提高投资效益,实现
可持续发展。
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
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