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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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环发[2004]34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4.03.29

【实施日期】2004.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大环发[2004]34号)

各区(市)县环保局(办)、各分局: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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