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环发[2004]34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4.03.29
【实施日期】2004.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大环发[2004]34号)
各区(市)县环保局(办)、各分局: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