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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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会计实务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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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会计实务大全1. 序言本文将介绍保险业会计的实际操作和实务技巧。

保险业是一个拥有独特会计要求和特点的行业,了解并掌握这些实务对于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保险业会计的各个方面,从保险业务的特点到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方法等。

2. 保险业务的特点保险业务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在保险业务中,公司承诺赔偿未来发生的风险,因此会计处理上需要考虑未来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

保险业务的特点包括:2.1 长期性保险合同通常是长期的,可能会延续数年。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合理地计算和分配收入和费用,并及时更新相关的会计记录。

2.2 不确定性保险业务中的风险是不确定的,因为保险公司无法预测未来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的规模。

因此,会计记录需要灵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 风险转移保险业务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保障,将他们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后需要为未来的风险储备资金,这也是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和处理的关键。

3. 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用于支付给予保险人的理赔款项的资金储备。

保险准备金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保险业会计实务中的重要环节。

3.1 保险准备金计算方法保险准备金的计算方法因不同类型的保险而异。

对于寿险保险公司,保险准备金通常基于保户的预期生存和死亡率来计算。

对于财产险保险公司,保险准备金通常基于历史理赔率和未决赔款的估计值来计算。

3.2 保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保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包括准备金的初始计提、增加和减少的会计记录。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准备金计算方法来确定每年的准备金计提金额,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准备金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情况。

4. 保费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保费收入和费用是保险公司的主要收入和支出项目。

保险业会计实务涉及保险费收入的确认和分摊,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费用的会计处理。

4.1 保险费收入确认与分摊保险费收入通常按照保险合同的期间进行分摊。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持续期间将保费收入逐渐确认为收入,并根据实际风险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解析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解析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新准则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1.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

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2.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

是否承担保险风险是判断原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

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新准则对于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按其风险是否能拆分做出了不同规定:两部分风险能区分并能单独计量的,可予以拆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两部分风险不能区分的,应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新准则的规定明确了原保险合同的确定,将名义上是保险合同,但实质没有保障功能的保险合同排除在外,即不能作为保费收入处理。

3.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4.原保险合同收入。

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②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③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引言为了保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许多企业选择购买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涉及到保险费和保险赔付等方面的会计处理。

本文将介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包括保险费的确认和会计核算、保险赔付的确认和会计核算。

保险费的确认和会计核算保险费是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获取保险保障。

保险费的确认和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认时点:保险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确认为应付款项,并计入待摊费用,按保险期间分期确认为费用。

2. 会计处理:保险费应当根据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即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应付款项和待摊费用账户。

保险赔付的确认和会计核算保险赔付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方支付的赔偿金额。

保险赔付的确认和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认时点: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时点是事故发生后,被保险方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之日,保险赔付应在这时点确认为应付款项。

2. 会计处理:保险赔付的会计处理是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应付款项和费用账户。

损失准备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保险赔付,企业应建立损失准备账户。

损失准备是一种预防性措施,用于抵消潜在的损失风险。

损失准备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认定标准: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和风险评估,合理估计潜在的保险赔付金额,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认定。

2. 会计处理:损失准备应计入负债账户,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以反映企业的风险暴露程度。

结论在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中,保险费的确认和会计核算应遵循保险期间分期确认的原则,保险赔付的确认和会计核算应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处理。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损失准备账户,以应对潜在的保险赔付风险。

以上是关于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的简要介绍。

请注意,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

设备出险取得保险公司赔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设备出险取得保险公司赔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设备出险取得保险公司赔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问:设备遇险,送外修理和购买新设备,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其中:修 理费支付修理厂,并已取得增值税发票),我们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 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 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设备遇险送外修理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一般 而言,该修理支出不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做费用化处理。 支付修理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购入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保险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

202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1、企业发生的以下各项融资费用中,不属于借款费用的是( )。

A.股票发行费用B.长期借款的手续费C.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D.溢价发行债券的利息调整【答案】A2、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涉及一项未决诉讼,估计很可能败诉,甲公司若败诉,需承当诉讼费10万元并支付赔款300万元,但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60万元的补偿。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诉讼应确认估计负债的金额为( )万元。

A.240B.250C.300D.310【答案】D3、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涉及一项未决诉讼,估计很可能败诉,甲公司若败诉,需承当诉讼费10万元并支付赔款300万元,但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60万元的补偿。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诉讼应确认估计负债的金额为( )万元。

A.240B.250C.300D.310【答案】C4、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涉及一项未决诉讼,估计很可能败诉,甲公司若败诉,需承当诉讼费10万元并支付赔款300万元,但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60万元的补偿。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诉讼应确认估计负债的金额为( )万元。

A.240B.250C.300D.310【答案】D5、2023年12月31日,甲事业单位完成非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支持的开发项目,上级部门批准将项目结余资金70万元留归该单位使用。

当日,该单位应将该笔结余资金确认为( )。

A.单位结余B.事业基金C.非财政补助收入D.专项基金【答案】B6、甲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对期末存货按本钱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2023年5月1日,甲公司进口一批商品,价款为200万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1人民币元。

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批商品中仍有50%尚未出售,可变现净值为90万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人民币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该批商品期末计价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人民币元。

商业保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商业保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商业保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质文档]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有时会为一些员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我们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一)商业保险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商业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范围, 应计入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

(二)商业保险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不得扣除。

(三)商业保险的税会差异分析1、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①特殊工种范围的界定:可参看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规定的高危作业人员名录。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无法准确判断, 建议多与主管税务局进行沟通, 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风险。

②人身安全保险类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此类保险费, 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 即是国家企业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

否则, 不准予税前扣除的。

如《煤炭法》和《建筑法》规定: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2、因公出差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①交通意外保险费企业因公出差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如果是随票按次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则可税前扣除;企业统一为每名在职职工购买的交通意外保险, 则不可以从税前扣除。

②特殊情况:出国人员的意外保险费企业支付的境外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 应作为差旅费的组成部分税前扣除。

但是, 这里的意外伤害险仅限于为出国人员提供基本保障且与当次出国行为紧密相关的险种, 否则保费支出不属于可税前扣除的合理支出范畴。

3、雇主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 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准予扣除。

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 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 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受意外, 或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致残或死亡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因此该险种应属于商业保险, 不能在税前扣除。

保险业会计实务

保险业会计实务

保险业会计实务保险业会计实务是指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遇到的财务会计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保险业会计实务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正常、有效地运行,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利润的最大化。

以下是关于保险业会计实务的更详细的讨论。

首先,保险公司应该注意到的一个问题是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直接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准确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术语和条款。

例如,一个保单可能包括多项爆炸、火灾、洪水、暴风雨等保险责任,而被保险人可能会因为一次理赔申请而获得多个赔偿款项。

针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将赔偿分配到不同的保险责任中,并以正确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其次,保险公司应该注意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准确性。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衡量其财务状况的关键指标。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确保这些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此外,保险公司也需要确保这些财务报表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准则和标准,例如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时,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的准则和要求,例如无形资产、退保准备金、再保险基金等。

第三,保险公司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是管理层的奖励和激励制度。

管理层是指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营销官等。

这些人员的表现和绩效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为保证管理层的高绩效和表现,保险公司需要采用一定的奖励和激励制度。

这些奖励和激励制度需要与会计实务相密切配合,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报告不会受到影响。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一些基于公司业绩的奖励计划,但需要通过透明的计算和报告,以确保这些计划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准确性。

最后,保险公司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可能的业务风险时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这些措施和方法需要涉及到保险合同和商业计划的制定、投资组合的管理、财务风险的管理等方面。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与保险公司会计操作实务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与保险公司会计操作实务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与保险公司会计操作实务为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应对恶劣的气候环境和频发的自然灾害的能力,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3]129号,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农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于2014年1月1日起计提农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相关机构应分别根据农险保费收入计提保费准备金,根据超额承保利润计算和计提利润准备金,采用自主计提、专户管理、独立核算、逐年滚存、统筹使用的管理办法。

这是继2008年《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之后,国家出台的支持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最新政策。

和原来的政策相比,《办法》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范围从原来的只针对种植业扩大到养殖业、种植业和森林业;同时,还在计提保费准备金的基础上,增加了按照限定条件计提利润准备金,明确了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计提的主体,细化和调整了计提比例。

目前,学术界对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和核算的研究不多,因此,本文基于实务工作的实践经验,针对性的选取了一家以农业保险经营为主的大型保险机构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办法》要求及公司核算实务展开研究。

一、保费准备金的计提《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对农险大灾准备金的计提提出了整体要求,具体包括:要求分别计提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要求建立费率调整机制等;承保盈利且连续3年高于财产险行业承保利润率的企业,应适当降低盈利险种的费率,并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2014年,部分地区部分险种的费率已经下调,或保额得到提升,体现了国家政策对于缩小农险业务利润空间的规划设计,农业保险薄利发展将成为长期趋势。

另外,农险大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将继续减少农险业务的可支配利润。

1. 保费准备金计提的规定解析。

《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对保费准备金的计提做出了规定,主要包括:①计提主体。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总部或分支机构、专业农业保险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都应当计提保费准备金。

会计实务: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

会计实务: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

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保险)也可以单独设置“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确认寿险保费收入,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投保人发生非寿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当期,企业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冲减的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寿险责任准备金 计算 提取 实务操作

寿险责任准备金 计算 提取 实务操作

一、背景介绍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履行保单中约定的给付保险金责任所准备的资金。

它是保险公司未来为了支付保险合同给付而提供的资金保障,也是保险公司负债的一部分。

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提取和实务操作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二、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进行。

1. 责任准备金计算的基本原则责任准备金的计算需要遵循保守性原则,确保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计算,不得进行过度承担责任准备金的优惠。

还要遵循风险控制原则,确保责任准备金能够覆盖履行保险合同的责任。

2. 责任准备金计算的具体方法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保守性估计和精算估计两种方式。

保守性估计是指在责任准备金计算过程中,采用相对保守的假设和方法,以确保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

精算估计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精算假设,进行责任准备金的精算计算。

3. 责任准备金计算的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在责任准备金计算方面有一系列的要求,包括责任准备金报告的递交时间、内容、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公司在进行责任准备金计算时,需要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将一定比例的责任准备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赔付、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1. 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用于支付保险合同给付的相关费用。

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比例通常由监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整,保险公司在进行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时,需要确保提取比例的合规性和适当性。

2. 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式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式一般包括现金提取和资产置换两种方式。

现金提取是指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并将其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资产置换是指保险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责任准备金转化为特定资产,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为了规范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问题,现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保险混合合同分拆(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

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

2.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不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

(二)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等进行处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进行处理。

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一)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需要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应当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人应当以单项合同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不同合同的保险风险同质的,可以按合同组合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

合同的签发对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附加利益,是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

(二)保险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有关的下列信息:1.重大保险风险的测试方法和标准;2.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中合同的分组标准和选取方法;3.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假设的设定依据。

经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未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合同,应当披露其交易金额、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等信息。

三、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如实反映保险合同负债。

会计实务: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外币业务核算的规定

会计实务: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外币业务核算的规定

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外币业务核算的规定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对外币业务核算作了如下规定:
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

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对外币业务核算作了如下规定:。

什么是保函【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什么是保函【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什么是保函【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保函的定义保函,又称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即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凭证,保证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保函的当事人保函的当事人主要有如下几种:(1)委托人,是指要求保证人开立保证书的当事人保函的委托人一般是债务人(还款保证书)、投标人(投标保证书)、出口商(出口保证书)等。

作为委托人,根据他和受益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它必须偿还债务或履行其义务,在使用保函的情况下,如果委托人不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比如提供货物或劳务时),那么受益人将要求保证人付款或赔偿损失,当然保证人付款后是一定要委托人偿还的,除非委托人破产。

(2)受益人,指收到保函凭以向保证人索偿的当事人,通常为债权人(还款保证书)、招标人(投标保证书)、进口商(出口保证书)等。

根据它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合同,它有权要求委托人偿还债务或履行其义务,如果委托人未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时它有权凭保函要求保证人偿付债务或赔偿损失。

因此保函能保证受益人权益得到实现。

(3)保证人,是指开立保函并在保函中许诺的当事人保证人一般为银行,也可能是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保证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在一定条件下比如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担保,交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等,向受益人开立保函。

在委托人不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保证人应按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偿付债务或者给予赔偿,赔付后再向委托人索还。

保函的内容保函一般无固定格式,由保证人根据需要而定,其基本内容包括:(1)三方当事人保函中应当列明委托人、受益人和保证人的完整名称和详细地址,其中保证人的地址尤为重要,因为保函通常是受开立地的法律约束的。

由于各国法律差别很大,许多国家的受益人只接受本国银行或其他机构开立的保函,因而许多外国的委托人只能通过本国银行请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或其他机构开立保函。

(2)交易内容保函中必须明确规定为交易双方的哪一项交易提供扣保。

保险 新会计准则 摊余成本

保险 新会计准则 摊余成本

保险新会计准则摊余成本
保险行业在新会计准则下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

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在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量和货币时间价值,计算保险合同负债的摊余成本。

摊余成本法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保险合同负债的实际价值,提高了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同时,新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时,应当考虑未来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调整因素,以更加真实地反映保险合同负债的价值。

这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了保险行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新会计准则下的摊余成本法对保险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它提高了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了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有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税会实务】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税会实务】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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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再保险合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预估法,即再保险业务相关收入、费用在发生时确认。

例如,分出业务相关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等于实际发生时确认,而不是于发出账单时确认。

二是账单法,即再保险业务相关收入、费用于发出或收到账单时确认,这是我国现行实务所采用的方法。

再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分出业务采用预估法处理,而分人业务一般采用预估法,在不违反重要性原则和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账单法。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非比例分保业务的特殊性,该类分入业务一般采用账单法处理。

再保险合同准则着重解决了与再保险分出业务和分入业务有关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尤其是分出业务的分出保费、摊回各项准备金、摊回分保费用的处理,分人业务的分保费收入、分保费用、分保赔付成本的处理。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中级会计实务保险公司会计的特点与核算

中级会计实务保险公司会计的特点与核算

中级会计实务保险公司会计的特点与核算保险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账务核算工作具有一定的特点和特殊性。

本文将从保险公司会计的特点、核算方法以及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中级会计实务中保险公司会计的相关知识。

一、保险公司会计的特点保险公司会计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具有一些自身独特的特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交易是以保险契约为基础展开的,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涉及各类保险业务和保险合同。

其次,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不仅仅体现了经济利益的收入与支出,还需要关注风险的评估和计量。

最后,保险公司会计核算需要遵循行业法规和会计准则,严格进行合规性管理。

二、保险公司会计的核算方法针对保险公司的会计核算特点,其核算方法也与传统企业会计有所区别。

首先,保险公司会计核算侧重于风险评估与计量,需要根据保险风险的特点,进行风险准备金的核算和评估。

其次,保险公司在核算风险准备金时,需要参考国内外法规和行业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此外,在保险公司会计核算中,还需要进行投资收益和赔款支出的核算,并且需要注意投资收益和赔款支出的间接税的处理。

三、保险公司会计报表保险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也需要符合行业要求和相关规定。

常见的保险公司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对各项保险业务进行风险准备金的计量和核算。

利润表的编制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和赔款支出情况,同时还需要关注投资收益等相关事项。

此外,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需要关注现金的流入流出情况,以及与保险业务和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四、保险公司会计的挑战与展望保险公司会计面临着不少挑战,其中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风险准备金的评估与核算以及合规性管理等方面。

在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方面,需要不断拓展和提升会计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性能,以更好地支持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需要。

同时,风险准备金的评估与核算需要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国际准则,不断完善和创新核算方法。

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再保险会计实务应用

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再保险会计实务应用

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再保险会计实务应用
班颖杰;孙敏清
【期刊名称】《金融会计》
【年(卷),期】2024()2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引入全新理念,在会计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等方面制定新规则,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再保险业务在合同分组、合同边界、初始确认、投资成分等方面较直保业务存在差异,因此,本文阐述再保险视角下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厘清计量的内在逻辑和关系,以案例方式列报计量结果,并提出新准则下再保险管理会计的应用思路。

【总页数】7页(P38-44)
【作者】班颖杰;孙敏清
【作者单位】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
【相关文献】
1.再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与现行保险会计制度比较
2.《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缺陷及完善构想
3.新会计准则对保险业的影响及再保险合同的完善
4.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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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计实务费用篇手续费及佣金

保险公司会计实务费用篇手续费及佣金

四、相关管理要求
2 1 支付对象为具 有合法代理资 格的保险中介 机构 销售部门应严 格按照代理协 议中明确的手 续费比例进行 支付
3 4 不得向投保人 或其经办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 员支付手续费 应当采取银行 转账方式向保 险中介机构支 付手续费
第二部分:佣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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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手续费支出
手续费支出概述 手续费会计核算科目
手续费核算流程
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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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续费核算科目设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201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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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资金1.收到投资者投人的现金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资本公积(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2.收到保户交纳的保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保费收入预收保费3.收到应收款项借:银行存款等贷:应收保费分保业务往来应收利息4.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5.收到接受捐赠的现金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利息收入保费收入保险保障基金7.归还借款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8.交纳税金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9.支付应付的手续费、佣金借:应付手续费应付佣金贷:现金银行存款10.支付职工工资借:应付工资贷:现金11.购人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借: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贷:现金银行存款12.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13.购人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等14.预支职工差旅费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15.拨付备用金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银行存款补充备用金借:有关科目贷:银行存款16.支付待领工资、暂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银行存款17.支付保险业务支出和营业外支出借:赔款支出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退保金分出保费手续费用支出佣金支出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贷:现金银行存款18.支付现金利润借:应付利润贷:银行存款19.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归还投资时借:实收资本贷:现金银行存款二短期投资1.购入的各种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短期投资贷:银行存款2.购买的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3.收到债券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已记入“应收利息”科目的利息)投资收益(短期债券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4.出售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成本和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之和的差额)贷: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成本和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之和的差额)三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1.拆出资金借:拆出资金贷:银行存款2.收到拆出资金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利息收入3.收回拆出资金本息借:银行存款贷:拆出资金利息收入4.人寿险业务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向保户提供质押贷款时借:保户质押贷款贷:现金银行存款5.取得保户质押贷款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利息收入6.收回保户质押贷款借:银行存款贷:保户质押贷款四应收利息1.长期债券投资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借:应收利息贷: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2.收到利息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3.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借:坏账准备贷:应收利息4.收回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贷:坏账准备同时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五应收保费1.发生应收保费借:应收保费贷:保费收入2.收到应收保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保费3.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保费借:坏账准备贷:应收保费4.收回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保费借:应收保费贷:坏账准备同时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保费六预付赔款1.发生预付赔款借:预付赔款贷:现金银行存款2.结案后将预付赔款转为赔款支出借:赔款支出贷:预付赔款3.按照分出公司分保业务账单转销预付分保款时借:分保赔款支出贷:预付赔款七存货1.购入物料用品借:物料用品(支付的价款以及运杂费等费用)贷:银行存款等2.接受捐赠的物料用品借:物料用品(按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市场价格)贷:资本公积3.收回损余物资借:物料用品贷:赔款支出4.将工程物资转作物料用品借:物料用品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5.领用物料用品借:营业费用等贷:物料用品6.出售物料用品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收入应交税金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支出贷:物料用品7.购入、接受捐赠以及出售低值易耗品,比照“物料用品”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8.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营业费用等贷: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营业费用等借:物料用品(残料价值)贷:营业费用等9.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贷: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借:营业费用等贷: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营业费用等借:物料用品(残料价值)贷:营业费用等八长期债券投资1.认购长期债券付款时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溢折价(如为溢价)––––相关费用(数额较大65相关费用,下同)或投资收益(数额较小的相关费用,下同)贷:银行存款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如为折价)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溢折价(如为溢价)––––应计利息(实际支付61价款中包含的未到付息日的利息,下同)––––相关费用或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下同)贷:银行存款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如为折价)2.认购溢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计算应计利息,并分摊溢价和相关费用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贷: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相关费用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以保险保障基金购买债券产生的收益,下同)保费收入(以保户储金购买债券产生的收益按规定转入保费收入的部分,下同)3.认购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计算应计利息,并分摊折价和相关费用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溢折价贷:长期债券投资––––相关费用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保费收入4.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溢折价(如为折价)投资收益(如为投资损失)保险保障基金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溢折价(如为溢价)投资收益保险保障基金保费收入九固定资产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评估确认的原价)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下同)资本公积(评估确认的净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下同)累计折旧(评估确认的原价与净值的差额)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可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或在建工程(需要经过安装才能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贷: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有关费用)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银行存款资本公积6.盘盈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待处理财产损溢7.盘亏的固定资产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二)按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营业费用其他支出贷:累计折旧(三)固定资产清理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应交的税金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物料用品贷:固定资产清理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其他应收款贷:固定资产清理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长期待摊费用居于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十在建工程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贷:银行存款等2.公司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在建工程––––××工程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3.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在建工程––––××工程贷:应付工资4.公司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在建工程––––×x工程贷:应交税金5.发生的其他工程支出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等6.公司出包工程,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补付工程价款借:在建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7.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在建工程十一无形资产1.购入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 资本公积(评估确认价值与其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的差额)3.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4.转让无形资产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支出贷:无形资产应交税金5.无形资产摊销借:营业费用贷:无形资产十二长期待摊费用1.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长期待摊费用贷:有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交税金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物料用品贷:固定资产清理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其他应收款贷:固定资产清理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长期待摊费用届于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长期待摊费用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十三抵债物资1.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固定资产借:抵债物资(评估确认的净值)营业外支出(评估确认的净值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贷: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分保业务往来等2.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物料用品借:物料用品(评估确认的价值)营业外支出(评估确认的价值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贷: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分保业务往来等3.将抵债物资转为自用借:物料用品固定资产贷:抵债物资4.将抵债物资出售借:银行存款等贷:营业外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借:营业外支出贷:抵债物资发生的有关税费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十四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财产收益1.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固定资产借: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2.流动资产盘盈的转销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营业费用3.固定资产盘盈的转销借:待处理财产损浴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二)待处理财产损失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以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贷: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盘亏的转销收回的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的赔款借:物料用品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营业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固定资产盘亏的转销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十五短期借款1.借入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2.发生短期借款利息借:利息支出贷:银行存款等3.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十六拆入资金1.拆入资金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2.发生拆入资金利息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等3.归还拆入资金借:拆入资金贷:银行存款十七应付手续费1.发生应付手续费借:手续费支出贷:应付手续费2.实际支付手续费借:应付手续费贷:现金银行存款十八应付佣金1.发生应付佣金借:佣金支出贷:应付佣金2.实际支付佣金借:应付佣金贷:现金银行存款十九预收保费1.向投保人预收保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预收保费2.保费收入实现时借:预收保费贷:保费收入二十应付工资1.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借:现金贷:银行存款2.发放工资借:应付工资贷:现金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等4.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工资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5.月份终了,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营业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贷:应村工资二十一应付福利费1.提取福利费借:营业费用贷:应付福利费2.支付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应付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应付福利费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二十二应付保户利差1.期末,按精算部门提供的应付保户利差金额借:保户利差支出贷:应付保户利差2.支付保户利差借:应付保户利差贷:现金银行存款二十三应付利润1.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贷:应付利润2.实际支付利润借:应付利润贷:现金银行存款二十四应交税金1.应交营业税(1)按保险业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取得利息收入等应交纳的营业税借:其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4)销售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其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交纳营业税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等2.应交所得税(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计算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交纳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等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支出贷:应车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银行存款4.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在建工程贷: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贷:银行存款5.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营业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胎使用税(2)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银行存款6.应交个人所得税(1)按规定计算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2)交纳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现金银行存款二十五其他应付款1.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支付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其他应付款贷:现金银行存款二十六预提费用1.预提各项费用时借:利息支出营业费用贷:预提费用2.支付已经预提的各项费用时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等二十七保户储金1.收到保户储金借:现金银行存款贷:保户储金2.返还储金借:保户储金贷:现金银行存款二十八长期借款1.借入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等贷:长期借款2.发生长期借款利息借:利息支出(或“在建工程”或“长期待摊费用”)贷:长期借款3.归还长期借款本息借: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二十九长期应付款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在建工程贷:长期应付款2.发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等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等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4.支付融资租赁费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三十住房周转金1.支付自管和委托代管的住房公积金借:住房周转金(应由公司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应付工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公司代交的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2.在营业费用中列支的住房公积金借:营业费用贷:住房周转金3.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借:住房周转金贷:应付工资(公司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部分)现金等4.用住房周转金支付职工住房的维修等支出借:住房周转金贷:银行存款等5.购买职工住房产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等同时,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借:住房周转金贷:资本公积6.出售职工住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视同固定资产出售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等贷: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收入)出售住房发生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住房周转金如为净损失借:住房周转金贷:固定资产清理7.分得的公司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借:银行存款等贷:住房周转金8.收到职工出售住房使用权的出售收入借:银行存款贷:住房周转金三十一分保业务(一)分入分保业务1.公司发生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保费借:分保业务往来贷:分保费收入如果分保业务账单中还同时标明了赔款、费用、准备金等金额借:分保赔款支出(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赔款)分保费用支出(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费用)存出分保准备金(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扣存本期准备金)分保业务往来(借方小于贷方的差额)贷:分保费收入(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费)存出分保准备金(按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返还上年同期准备金)分保业务往来(借方大于贷方的差额)2.实际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分保业务往来3.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分保账款借:坏账准备贷:分保业务往来4.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分保账款,以后又收回的借:分保业务往来(收回的金额)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分保业务往来(二)分出分保业务1.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按分出保费借:分出保费贷:分保业务往来如果分保业务账单中还同时标明了赔款、费用、准备金等金额借:分出保费(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分保费)存入分保准备金(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返还上年同期准备金)分保业务往来(借方小于贷方的差额)贷:摊回分保赔款(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赔款)摊回分保费用(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费用)存人分保准备金(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扣存本期准备金)分保业务往来(借方大于贷方的差额)2.实际支付款项时借:分保业务往来贷:银行存款3.预收分保赔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分保赔款4.发出分出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上转销的预收赔款借:预收分保赔款等贷:摊回分保赔款等三十二保证金(一)存出、存人保证金1.存出保证金时借:存出保证金贷:银行存款2.收回存出保证金或结案转作赔款时借:银行存款赔款支出贷:存出保证金3.收到存人的保证金借:银行存款贷:存入保证金4.退还保证金借:存入保证金贷:银行存款(二)存出资本保证金存出资本保证金时借:存出资本保证金贷:银行存款三十三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一)提存、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1.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借: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贷:末决赔款准备金2.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借:未决赔款准备金贷: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二)提存、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转回末到期责任准备金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贷: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三)提存、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1.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借: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贷:长期责任准备金2.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借:长期责任准备金贷: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四)提存、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1.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借: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贷:寿险责任准备金2.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借:寿险责任准备金贷: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五)提存、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贷: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贷: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六)保险保障基金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借:提取保险保障基金贷:保险保障基金2.保险保障基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人借:银行存款贷:保险保障基金3.保险保障基金购买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借:应收利息长期债券投资贷:保险保障基金4.出售或到期收回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的借:银行存款(按本息合计)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应收利息保险保障基金(未计利息部分)5.经批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借:保险保障基金贷:银行存款三十四赔款支出1.发生赔款支出借:赔款支出贷:预付赔款现金银行存款2.损余物资处理(1)将损余物资收回入库,按估价入账借:物料用品贷:赔款支出(2)发现错赔、骗赔,追回赔款借:现金银行存款贷:赔款支出3.期末,将“赔款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本年利润贷:赔款支出三十五给付保险金1.死伤医疗给付(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意外伤残、医疗事故而按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借:死伤医疗给付贷:现金银行存款(2)死伤医疗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借:死伤医疗给付贷: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现金银行存款(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借:死伤医疗给付(应给付金额)贷:保费收入(未交保费部分)利息收入(欠息数)现金(实际支付的金额)银行存款等(4)期末,将“死伤医疗给付”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本年利润贷:死伤医疗给付2.满期给付(1)被保险人生存到期满,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保险金借:满期给付贷:现金银行存款(2)满期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借:满期给付贷: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现金银行存款(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发生满期给付时借:满期给付贷:保费收入利息收入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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