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守则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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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4

学员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认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就业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校区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设立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课老师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教学中的课程任务。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切实跟踪培训期间每位学员情况,从而进行教学监督与管控,校区将为学员设立学员培训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档案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请假报告单》、《学员成绩单》、《学员就业情况》等。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按校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填写《学员档案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及时进行登记入档;

3、学员在校区培训期间所填写相关培训档案表格中,学员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与学员的培训关系,并不承担学员的经济损失;

3、正式开课后一周内由班主任指定班长。在校区学习期间,班长需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四、学习管理

1、学员到校区学习,要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认真完成课下练习;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出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行为;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随机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

(4)教室卫生由学员负责维护,由班长指定每日打扫小组,小组应按照校区要求认真执行班级值日制度,完成清扫任务。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讨论和项目开发课程;

5、学员按教学进度参加月度考核,考核成绩将记入《学员档案表》,校区将根据成绩进行课业调整。

五、考勤制度

1、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合理安排生活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不得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班长配合班主任认真执行班级每日点名记录以及请假报备工作。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需提前一天上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班长报批后报备班主任并记录,一天以上需本人向班主任申请。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

并由班主任存入学员档案,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90%,到课率达不到90%者,校区将按照学员管理制度对学员采取退班或不予推荐就业等处罚措施;

2、校区培训课程安排共计17周,85个工作日,680课时。校区实行全日制教学,周一至周五培训(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或调休)。正常培训期间学员无故旷课者或月度迟到累计5

次以上者,校区将取消其培训资格或不予推荐就业的处罚决定;

3、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4、学员参加考试、就业面试等集体活动,均实行以上考勤制度。

六、考试制度

1、学员培训期间,校区将以月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考试,考试内容及形式由授课老师指定,考试时间由班主任指定;

2、学员必须参加考试,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考试的,将由班主任安排进行补考。如学员无理由拒绝参加考试的,将给予退级或不予推荐就业的处罚;

3、班主任将对考试成绩不合格学员跟踪并进行一对一座谈,帮助学员解决学习问题。如发现其在培训期间学习态度消极、不求进取、不服从校区教学管理等不良表现的情况,校区将不予推荐就业;

4.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视为自动放弃培训,校区将直接收回安置就业协议,日后将根据其表现考虑是否给予推荐工作;

5、月考成绩优秀学员,校区将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和教学奖品,以兹鼓励。

七、退级、休学制度

1、如学员在培训期间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校区进度完成课程的,学员可根据学习程度向授课老师提出退级学习的申请。由校区教学部综合学员培训情况以及现有其他班级培训课程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2、学员在培训期间月考成绩2次以上(含两次)不及格者,校区教学部将考虑其退级学习;

3、学员如因个人原因在培训期间需要连续休假即不能长期正常参加培训的,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最长期限一年,逾期作废并不予推荐就业;

4、以上退级或休学后,学员助学贷款个人还款部分应按照原班级还款计划执行。非校区授课问题,校区将不承担调班后学员产生的延期费用。

七、就业制度

推荐就业是以学员通过培训学习掌握实际技能,最终实现理想就业为目的。由校区教学部就业老师负责。应市场需求变化,为了更好的实现学员就业质量,校区将在现有的合作企业资源下

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开发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就业合作公司。由就业老师安排毕业学员参加合作企业面试,本着企业、学员

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推荐就业工作。双方如达成入职则视为推荐就业完成。

1、培训后期由校区教学部安排学员参加就业辅导课程,指导学员制作个人求职简历;

2、学员培训课程完成后,校区将依据学员签署的就业协议,并结合实际合作企业需求,为学员提供就业合作企业;

3、对于签订《人才就业培训暨推荐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的学员规定如下:

(1)、月考成绩三次(含三次)不及格的,不予推荐就业;

(2)、培训期间出勤(包括课时、考试参加情况)总和不能达到90%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3)、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并得到书面处分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4)、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修完所有课程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5)、校区安排就业合作企业面试,两次以上(含两次)不按时参加或主动放弃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校区将不再安排推荐就业;

(6)、就业后因个人原因向企业主动提出离职的,将不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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