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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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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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9月
合同订立地点:济南市
合同编号:AZF(YE)-GC-SGZB-04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济南市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合同
2、工程地点:104省道以西,岳而村以西
3、工程内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民安置房项目,包含1#
—5#楼、地下车库、换热站、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129523.16平方米。
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承包范围:发包人将委托承包人承担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两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岳而村
民安置房项目施工工程,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其中电梯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消防(消火栓、喷淋、消防报警)工程、建筑智能化(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监控、数据远传、中水站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专业发包,由总承包单位完成图纸或专业设计要求的预留预埋封堵等内容的施工、保修及发包人专业发包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清单及施工界面划分。发包人保留对施工范围局部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承诺不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三、总工期: 730 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
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五、暂定合同价(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371539446.45 元,大写:叁亿柒仟壹佰伍
拾叁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肆角伍分。
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承包人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3、本合同的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的专用条款及附件;
6、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及其附件;
8、投标函及其附录;
9、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10、图纸;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2、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八、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异议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说明,承包人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
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第一章.工程计价原则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叁亿柒仟壹佰伍拾叁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肆角伍分元,大写:
人民币 371539446.45元(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工程总价由施工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其它工程费、零星工程费等组成。
2.承包人承诺的总价让利部分价款按总造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乘以2%即
371539446.45 元×2%=7430788.93元元计算,让利部分金额在结算时进行扣除。
3.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高工程质量,若承包人单体住宅楼获得泉城杯按以下方式奖励:单
体住宅楼每获得一个泉城杯,按元[ 元(让利价款)÷座(项目单体住宅楼数量)= 元]予以奖励;未获得泉城杯不予奖励(发包人原因除外)。4.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
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本工程合同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政策变化、市场价格变动、工程量增减和工期顺延等而调整综合单价。人工费按政策性文件执行调整。
5.清单中未包含项目计价原则:
由于工程项目的工程指令,需调工程价款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附件5《清单中缺项漏项的约定》相关内容执行。
6.对于存在基坑围护(含井点降水)的工程,承包人应利用其技术资源优势为发包人提供
合理技术方案,按政府相关规定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执行。发包人也可另行组织基坑围护工程的招标。
7.停工
7.1.承包人在停工之前,需将停工方案,包括且不仅包括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清查及保护措施、工地现场围护及看管方案,费用估算等,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停工。
7.2.工程延迟开工、缓建、停工等情况,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任何经济赔偿。
8.施工用电执行发包人《施工用电供电的规定》。
9.甲供材料及设备
9.1.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
9.2.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款项,承包人进行材料施工和统一管理;所
有甲供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及时仓储,因承包人仓库管理不善造成的盗窃由承包人负责。
9.3.土建甲供材料结算原则:根据甲供材料的领用量与实测材料用量进行比较,甲供材料结
算工程量=实测材料用量+变更签证的工程量;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超领进行扣款,少领费用不作补偿,材料单价按发包人采购合同单价。如承包人甲供材料的领用量超过结算用量10%,则超过结算用量10%部分的材料扣款单价按发包人采购合同单价另加20%管理费。
9.4.外墙涂料施工,应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供货商一同先做样板,测定每平方米实际
施工涂料用量,测定结果由各方会签并盖章确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9.5.安装甲供材料结算原则:
主材结算原则:甲供材料扣款工程量=甲供材料领用量-结算所确定工程量(含变更签证)*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系数,主材结算总价=甲供材料结算工程量*
甲供材料价格
辅材结算原则:辅材已包含于基价含量内,在结算中按定额计取费用,然后扣除实际领用辅材的总价。
9.6.主材、辅材的界定。以计价规则为准。
10.承包人所收取的总包服务费为取费基价*投标所报取费费率。
11.发包人限定品牌范围限价的乙供材料设备
11.1.由发包人指定材料品牌范围,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或承包人提出后发包人同意的
范围内采购材料,承包人购买及报价,但此报价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并认可后方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