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和各位好心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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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局领导和各位好心的同志:

牙石桥1号御水湾楼盘业主并代另2位业主(黄先生、彭先生)向您反映如下情况:本人7月16日收房,也缴纳了收房前23个半月的物业管理费,还预交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也给了钥匙,高高兴兴准备装修新房,但7月17日向物业要电卡,不给,说要到开发商(虹建房地产)那里拿。开发商与物业相互推诿就是不给,把我们当人肉皮球推来推去。至今还没有拿到电卡,无法装修新房,即使拿到钥匙也形同虚设。

三番五次跟他们要,最后开发商法人代表冯红印说出了一句雷人的话:“电卡和水卡要你们自己到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办理,因为你们是不和谐的业主。”我们反问:怎样才算和谐的业主,之前收房的业主也是这样的吗?回答:不是。

我们就是很郁闷:同样是业主,为什么我们就要自己办理,况且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收房就要交付水电卡,否则怎么装修,难不成还要自己架水电吗?况且该办的手续我们都同意办,该交的费用我们都同意交,但开发商就是把住电卡不给,这不是成心为难我们吗,您说我们该怎办呢?

恳请领导和各位好心的同志核实情况,尽早让我们拿到电卡并开通用水。谢谢了!

御水湾业主:杜卡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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