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制度8085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岳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学校校长对本校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导处具体负责实施,教导主任是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班主任开展控辍保学培训学习,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向学校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对于返校确有困难的学校报请乡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
三、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其他费用的减免,努力帮助解决其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树立信心,关心爱护每一个学困生,创新模式,鼓励动员学困生克服一切困难不断进取。
五、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行为。重申家访制度,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家访5位学生。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爱心育人、真情育人。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恰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六、学校将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晋职的重要依据。
2013年9月
东岳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人。
三、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凡有辍学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五、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就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六、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
2013年9月
东岳学校控辍保学劝返制度
一、每天早上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查出的未到校学生要在一小时内报告教导处。
二、教导处要迅速派出教师当天家访,家访教师要当天汇报家访情况并上交家访记录。
三、通过家访确认辍学的学生,教导处应当天向校长汇报,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劝返方案,并争取与村社干部联合开展劝返工作。
四、经反复劝返动员,学生仍不能入学就读的,学校应在一周内将辍学学生情况分别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和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并协助乡镇、村社继续做好劝返动员工作。
五、对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建立控辍保学月监测报告制度。对确定为辍学的学生,监测报告员在一周内将辍学和劝返情况按时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2013年9月
东岳学校控辍管理制度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三、取消多层次分班制度,一律实行平行设班,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四、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小学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学生学业成绩禁止排名。
六、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
2013年9月
东岳学校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编号:
乡(镇、街道办)村:
兹有(学校)年级班的学生,家住,父亲姓名为,母亲姓名为,联系电话,至今已有日未到学校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限令于
年月日前返校就学。
学校:
年月日
东岳学校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下达给你校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班到人。
二.做好特殊儿童群体(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失爱儿童、辍学儿童和流浪儿童)摸排工作,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完善辍学通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辍学学生真实情况,做好家访动员,劝学返校工作。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教师要做到爱心育人,真情育人,不歧视后进生,防止学生因学习成绩掉队厌学而辍学。
五.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助学制度,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学生做好资助工作,防止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六.“四率”目标
1.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三残”儿童入学人数达(14 )人以上。
2.辍学率控制在(0),确保小学阶段无人辍学。
3.毕业率达(100%)上。
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
以上责任和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个人工作年终考核。
甲方:洪雅县东岳镇中小学校(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张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