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业经营的风险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混业经营的风险及对策
摘要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伴随我国证券市场的出现,我国金融初级混业经营局面初步形成,随着我国加入WTO,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世界性金融动荡也日益加剧,金融混业经营的风险问题也成了人们探讨的焦点。本文首先通过美国的金融发展历程引出金融混业经营的概念,通过金融风险理论认为控制风险、抑制危机是迫切的、必须研究的课题;其次论文分析了金融混业经营业务模式下风险类型;最后提出了金融混业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关键词:金融混业经营风险
Mixed operation of finance risk and Countermeasures
Abstract
Since the eighty's of last century, with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China's financial situation in primary mixed operation is preliminary form, join WTO as our country, world economy is increasingly close links, the world financial turmoil is also growing, financial risk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people. Firstly, through the United States financial development leads to financial mixed management concept, through financial risk theory believe that risk control, inhibition of crisis is urgent, must study the issue; secondly the paper analyzed financ ial mixed business mode risk types; finally proposed the mixed financial business risk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Finance Mixed operation Risk
目录
序言 (3)
1.1研究背景 (3)
2,金融混业经营风险的相关理论 (3)
2.1金融业的本质 (3)
2.2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推广与演变 (4)
3,金融混业经营的风险分析 (7)
3.1信用风险 (7)
3.2市场风险 (7)
3.3操作风险 (8)
3.4利率风险 (8)
3.5流动性风险 (9)
3.6道德风险 (9)
3.7制度风险 (10)
4,金融混业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11)
4.1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及法律法规 (11)
4.2建立完备的防火墙 (12)
4.3加强信息披露 (13)
4.4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14)
5,结论 (15)
参考文献 (15)
序言
1.1研究背景
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业处在一个相对活跃的发展阶段,形成了我国初步的金融混业经营阶段,由于对混业经营缺乏有效规范及监管,出现了主要以国有四大银行为代表,包括广东国投等为一批非银行区域性金融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大量不良金融资产,造成流动性危机影响到持续经营能力。为解决我国金融在改革初期的初级混业经营矛盾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出台为标志,初步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金融业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分业经营的影响凸现,表现在业务范围相对单一,产品及服务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业竞争加剧,成本加大,影响企业利润。为了解决这样问题,我国从政府到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业内,都开始尝试新的业务方式,出现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新的混业经营模式的金融集团公司,在进行混业经营的有益尝试同时,我们需要清醒地看到,即使是美国这样一个经历了二百多年发展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曾为其他国家楷模的金融体系仍会爆发金融危机并波及其他国家,其负面影响及层次原因是需要我们引以为鉴,从根本上预防混业经营中的风险。
2,金融混业经营风险的相关理论
2.1金融业的本质
金融是从经济学中衍生出来的关于现金流的学科。因此,它成立的初衷,就是为实体经济依照市场原则融资,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那么金融的第一本质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既然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那么它就不能脱离实体经济,更不能超越实体经济成为市场主体(如果真的有一天脱离了实体经济,超越了实体经济,那我们一方面要检查经济会不会出现金融危机,另一方面,就是要重新审视金融的概念和定义了);既然是为实体
经济服务的,就应该非常了解实体经济;既然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就必须用无微不至的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现金流的自由流通。
金融的本质就是流动性的组织、再分配,金融平台在有效监管、安全运营的前提下,为流动性的提供者、以及流动性的需求者提供的服务。宏观上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把社会闲散剩余资金聚集起来,为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就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流动性由分散状态汇集并进行再投放的过程,各个金融机构在流动性组织分配链条中共同作用,形成有机整体。
2.2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推广与演变
所谓金融分业经营:指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机构等限定在各自的传统业务领域内经营,依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业务范围。现行金融分业体制下的混业经营:指同一金融机构同时经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务、基金业务、期货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等金融业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分别具有资本金及账户、独立管理体系、核算体系。这样的金融机构形象的称为综合性“金融超市”。
美国金融制度是世界上公认的比较完善、规范和有效的金融制度。而现代美国金融制度的形成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的历史演变过程。其间以1933年6月16日通过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Glass一 steagallBankingAct),也称《 1933年银行法》以及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ServicesModemizationActof1999)为两个不同阶段的标志分水岭。
1929一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对美国的金融体系造成了严重的冲击,美国银行大量破产倒闭,货币信用制度和证券市场濒于崩溃。新上任的罗斯福总统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彻底改革现行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的一揽子金融改革措施,力图重建美国的金融制度。从而开始了美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次金融制度变迁,通过确立严格的银证分离制度,使美国真正开始了金融分业经营的历程。《1933年银行法》第16、20、21、32条款作出了严格的分业规定:商业银行不能进行企业股票、债券等的承销、承购业务,除了购买政府债券以外,也不能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投资业务;同时,作为证券经纪商、交易商的投资银行,也不能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的业务。这一分业制度目的是禁止商业银行涉足高风险的投资银行业务,以免造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危害储户利益和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美国金融业以此为标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