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辅警考核细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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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辅警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客观、全面、公正、合理地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我们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章分级分类我们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XXX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 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XXX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考核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考核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规定了辅警的考核制度,每月都会对辅警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进行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根据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每月至少有四个A等。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辅警考核细则辅警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辅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制定本考核细则。

通过考核,评估辅警的知识水平、技能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质量和职业素养。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1.理论知识考核辅警应对公安法律法规、职务规定、基本常识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要求辅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2.技能操作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执法技能进行操作考核,包括执法装备的使用、基本警务技巧、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要求辅警能够掌握执法装备的使用方法,灵活运用各类警务技巧,能够熟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职业道德考核辅警应对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包括对工作中的纪律要求、职业操守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恪守纪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4.基本技能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技能进行考核,包括基础体能、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备良好的体能素质,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意思。

三、考核方式1.理论知识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察辅警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形式,考察辅警应对各类执法情景的应变能力及技能掌握程度。

3.职业道德考核采取实际情景模拟形式,考察辅警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

4.基本技能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考察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及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评定辅警的考核成绩。

1.理论知识考核标准根据正确率和答题速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2.技能操作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操作准确度、应变能力和情景处理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3.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根据辅警在模拟情景中展现出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4.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天津辅警考核细则

天津辅警考核细则

天津辅警考核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安辅警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督促和激励辅警人员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结合全局辅警人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辅警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辅警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方法第四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是对辅警的思想政治、遵章守纪、履职能力、工作绩效、创新工作及工作中的过错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一)思想政治。

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三)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体指个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

(四)遵规守纪。

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级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10分)。

(五)履行岗位职责主要指根据辅警工作岗位分类,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60分)。

(六)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被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分局肯定和认可,对公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

(七)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密或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辅警人员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
潍坊辅警的考核标准是多方面、全方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素质方面:
1.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 具备良好的纪律意识,服从指挥、遵从纪律;
3.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的意识,能够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4. 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公安事业,能够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二、身体素质方面:
1. 身体健康,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或疾病;
2. 符合潍坊公安局关于身高、视力、听力、体重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3. 具备一定的体力和耐力,能够胜任日常工作的体力要求。

三、工作技能方面:
1.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
2. 具备基本的警务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流程;
3. 具备基本的执法能力,能够履行辅助警察职责,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处置纠纷;
4. 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四、综合素质方面:
1.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密切合作,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2. 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能够冷静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能够有效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4.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能够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潍坊辅警考核标准是一个全面、多角度的评价体系,通过各项指标的考核,能够全面评价辅警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保证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辅警业务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为了提升辅警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辅助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通过本考核,检验辅警人员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发掘辅警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的差距,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高,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资格考核根据辅警人员的职务岗位,进行职务资格考核,包括基础警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警察操纵技能等方面。

2. 业务实操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勤务执勤、安全检查、交通管理、事件处置等方面。

3. 业务知识考核对辅警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业务知识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公安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知识、危化品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考核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1. 组织考试按照职务资格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对辅警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2. 抽查实操在日常工作中,对辅警人员进行业务实操考核,检验其对警务工作的掌握程度。

3. 组织培训对考核结果较为薄弱的辅警人员,组织专业培训,加强其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

五、考核评估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对辅警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方式主要包括:1.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对辅警人员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结果。

2. 考核排名对考核评分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定结果。

3. 组织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明确考核优缺点,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考核结束后,对全体辅警人员进行考核总结和评价,总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提高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重新安排工作。

八、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考核实施方案由上级公安机关根据本方案制定,并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辅警考核办法三篇

辅警考核办法三篇

辅警考核办法三篇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进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今日为大家精心预备了辅警考核办法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忙!辅警考核办法一篇(一)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治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治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治理使用的辅警治理模式。

(二)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定结果。

深化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缓解警力不足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重复杂,实际治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尤为凸现,辅警就成为了警力不足的重要补充。

但由于辅警的队伍的综合素质及队伍治理与民警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有明确辅警身份职责、履职有法可依、治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释放警务辅助生产力,提升警务辅助效能。

(四)加强辅警队伍治理是辅警队伍进展的必定要求。

现有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治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治理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治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队伍不稳定、综合素质不高,警务辅助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亟需通过立法和改革实现队伍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警务质量和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尊重人权,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当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依法、严肃、公正地组织和实施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辅警人员包括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警、治安警察、交通协管员等。

第二章奖惩标准第六条辅警人员的奖惩应当按照表现和业绩,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出色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可以给予表扬;(二)在执勤中有勇敢表现,协助公安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可以给予嘉奖;(三)依法执法,处理案件有功者可以给予奖金等奖励。

第八条处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规章制度,应当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二)工作不力、工作懈怠,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秩序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者降级处罚;(三)发生严重错误或渎职等严重事件,可以给予警告、降级、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评价标准,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奖惩档案,记录辅警的表现、业绩和奖惩情况。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设立的考核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人组成,成员由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职级和资历的人员组成,包括公安民警和专业人士。

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辅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按照奖惩标准,进行定期的奖惩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依据事实和业绩,对辅警的奖惩进行决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奖惩管理档案,记录辅警的奖惩情况,便于日后工作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辅警的业务培训,提高辅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减少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引起的奖惩情况。

【精选推荐】街道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细则(样本范本)

【精选推荐】街道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细则(样本范本)
B、若80分≤考核得分<85分,扣除本月XX费;
C、考核得分≥85分,扣除本月XX费;
D、以下情况为强制性要求,一旦发生经查实,每次将扣除本月XX费。
每人每次扣10分(并由服务单位予以更换人员)
15
对不服从督查人员督查管理。
每人每次扣10分(并由服务单位予以更换人员)
备注
根据服务管理内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每月汇总。
检查人员签字:部室负责人签字:
管理人员签字:领导签字:
备注:每月抽查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扣分;
A、若分值<8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扣除本月XX费;
遇险情未及时上报,未采取措施制止灾害扩大。
每人每次扣1分
11
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未迅速制止和报警。
每人每次扣1分
12
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每人每次加扣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更换人员)
13
对督查人员指出的问题不立即进行整改或还顶撞。
每人每次加扣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更换人员)
14
对领导发现、指出的问题,不立即进行整改或还顶撞。
每人每次扣1分
5
在服务区域、时间内聚众聊天、看手机、或进入店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每人每次扣1分
6
违反请销假制度。
每人每次扣1分
7
将工作装备借于他人使用。
每人每次扣1分
8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每人每次扣1分
9
服务人员对自己服务区域、路段不熟悉,不了解消火栓地点并不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每人每次扣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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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细则
序号

封丘辅警考核标准

封丘辅警考核标准

封丘辅警考核标准
封丘辅警考核标准共分为体能测试、知识测试、技能测试三个方面。

一、体能测试(满分300分)
1. 1000米长跑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时间成绩给予评分,时间越快得分越高。

2. 仰卧起坐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完成的仰卧起坐次数给予评分,完成次数越多得分越高。

3. 引体向上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完成的引体向上次数给予评分,完成次数越多得分越高。

二、知识测试(满分250分)
1. 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
考察考生对刑法、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 业务知识(满分100分)
考察考生对辅警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 特殊情况处理知识(满分50分)
考察考生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1. 火场逃生与灭火技能(满分50分)
考察考生对火场逃生和初级灭火的方法和技巧的掌握程度。

2. 交通指挥与巡逻技能(满分50分)
考察考生对交通规则和交通指挥手势的掌握程度,以及巡逻技巧和注意事项。

3. 技术装备使用技能(满分50分)
考察考生对辅助警用装备(如手铐、防护器械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技巧的掌握程度。

综合评定:考生体能测试、知识测试、技能测试的总分为700分。

根据总分高低进行排名,分数越高排名越靠前。

备注:以上考核标准为参考标准,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某辅警考核细则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文辅警考核细则一、考核内容及方式1.基本功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体能、协调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考核项目包括:100米短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按时守纪、标准体侧前屈等。

考核时间每年一次。

2.职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执勤能力、服务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核项目包括:岗位执勤、服务态度、沟通协调、迅速处置等。

考核时间按季度安排,每年四次。

3.知识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

考核项目包括:法律法规、警务知识、技能操作等。

考核时间按月份安排,每年十二次。

四、考核等级1.基本合格:达到基本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辅警。

2.优秀:在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长,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三、考核方法1.考核由管辖单位组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分。

2.基本功素质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包括实际操作和面试。

3.职业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多个专业人员分别评分,最后取平均分。

4.知识技能考核采取考试和操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结果处理1.基本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2.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提升机会。

3.不合格者,要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提出整改意见,待考核期满后重新评估。

六、考核的重要性辅警的考核是对队员的一种激励和约束,能够起到不断提高队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作用。

同时,考核也能够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为辅警和辅警队伍的发展提供保障。

七、考核的公正性与透明性考核要公正、公平、透明,做到考核结果与个人表现紧密相联,严禁以德报私,或者打压优秀、提拔不合格。

八、考核的监督与评估考核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考核细则的修订根据需要,考核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必须经过辅警代表大会的讨论与表决,确保细则的公平合理。

总之,辅警考核细则的制定及其实施,旨在提高辅警的整体素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能,从而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民生的职责。

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辅警是指在公安机关配备的一种警务辅助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帮助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辅警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深化警务,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各级公安机关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辅警考核制度,并制定了辅警考核细则。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xx辅警考核细则,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辅警考核的目的是评估辅警在职能和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表现,从而掌握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情况,为公安机关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考核的结果不仅是辅警晋升、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还为辅警提供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察辅警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2)业务知识:考核辅警在警务实践中的业务能力,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侦查技巧、巡逻方式等方面的考察。

(3)组织纪律:考核辅警的纪律操守、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式:(1)笔试:通过书面考试的形式考察辅警的理论知识水平,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等。

(2)面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辅警的应变能力、组织纪律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

(3)实操:通过模拟警务实战的方式考核辅警的业务能力,如突发事件处理、案件侦查等。

三、考核标准和程序1.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方式,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以客观性、公正性为原则进行评分。

不同部分考核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节,确保全面考察辅警的能力。

2.考核程序:(1)考核通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辅警参加考核,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

(2)考核准备:辅警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学习和复习相关知识,提前了解考核要求。

(3)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记录考核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4)考核评定:根据考核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生成考核报告。

(5)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辅警本人,鼓励优秀,指导差距,并告知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精心整理xx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1分,2、1分,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5 71 8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不按指示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导致逃脱的扣1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违反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扣30分,视情节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全所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的每次扣2分(特殊原因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一次扣121314加21520行通报,凡被通报一次扣5分,当月考核为不合格;16、在各类竞赛、练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较出色的,视情况加1—20分;17、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天网监控室、警务室、备勤室,发现一次扣3分;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人员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简要陈述当班情况,按照规定移交物品、设备,同时要保证交接室内整洁卫生。

因未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双方各扣2分;18、爱护公共私物,按要求使用车辆(具备驾驶资格)、装备,不得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按要求使用车辆的扣负责人2分/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装备造成损坏的,相关负责人除照价赔偿外,视情每人扣除2—1920212223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4、所有辅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或辞退手续,辞职需书面申请并经所领导同意方可离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

警保辅警年度考核方案

警保辅警年度考核方案

警保辅警年度考核方案警保辅警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及原则为了提高警保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队员的专业发展,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

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内容1. 业务考核包括警务知识考查、执法技能考核等,以考查队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工作业绩考核考核队员在警务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包括日常工作的质量、效率以及对案件的侦破成果等。

3. 业务培训考核考核队员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包括参训率、学习态度、培训效果等。

4. 案件研究考核考核队员对案件的研究和思考能力,包括研究案件线索、抽丝剥茧、正确判断等。

5. 自律考核考核队员的纪律规矩、行为规范,包括是否依法执勤、遵守纪律等。

三、考核方式1. 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

2. 考试组织笔试、面试等形式的考试,对队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

3. 实操演练组织实地演练,测试队员的执法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考核报告对队员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向上级报告考核结果。

四、考核标准1. 业务考核标准根据警务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制定针对性的考核标准。

2. 工作业绩考核标准根据部门设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评价标准,考核队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 业务培训考核标准考核队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包括参训率、学习成绩等。

4. 案件研究考核标准根据案件侦破的要求,制定案件研究的评价标准,考核队员的研究能力和判断能力。

5. 自律考核标准根据纪律和行为规范,制定自律考核的评价标准,考核队员的纪律和行为规范。

五、考核奖惩1. 考核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奖金等奖励措施,以激励队员。

2. 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警示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

六、考核周期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周期为一年。

七、考核结果运用1. 优秀者将作为岗位晋升、调级调薪的重要依据。

虎门公安分局辅警量化考核细则

虎门公安分局辅警量化考核细则

虎门公安分局辅警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单位自行考核所辖辅警,巡警大队负责督查。

第二条量化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考核月度,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核工作;以X月X日至X月X日为一个考核年度,每年X日前完成上年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公示,并发送至巡警大队。

第三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日起3个工作日内辅警向本单位提出复议申请,该单位必须3个工作日内反馈,反馈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四条月度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绩效奖金设三档。

一档X%(奖励现金人民币X元)、二档X%(奖励现金人民币X元)、三档X%(奖励现金人民币X元)。

第五条年度考核按年内月度考核总成绩排名分为优秀X%、称职X%、基本称职X%,月度考核两次以上不及格者的,评为不称职。

但辅警工作不满一年的,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二章考核细则第五条考核实行百分制,80分为及格分,按照本考核细则及附则进行加减分,不设得分上限。

(一)考勤情况1、不履行上岗电子签到制度,扣3分;2、擅自调班的,扣2分;3、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3分,3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4、擅自脱岗、偷懒睡觉的,扣5分;5、擅自旷工,扣10分;6、全勤,加5分。

(二)治安勤务1、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扣5分;2、不按要求备勤待命,扣3分;3、因个人原因致使出勤延误,扣5分;4、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5、出勤认真表现积极,加5分;抓获犯罪嫌疑人6、有证据证明其违法事实,但因为特殊情形无法处理的,每人次加2分;7、嫌疑人行政拘留的,每人次加3分;8、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每人次加5分;9、打掉犯罪团伙的,除按抓获嫌疑人人数加分外,另加5分;查获赃物及违禁品10、查获被盗抢车辆的每车加5分;11、收缴毒品,每起加5分;12、收缴管制刀具的,每批加5分;13、查获枪支弹药的,每支加20分,每10发加10分(不够10发的按10发加分);14、收缴其他违禁品、危险品或赃物的,每起加5分;好人好事15、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被人民群众、兄弟单位、上级部门、新闻媒体表扬的,加5分;16、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出重要、突出贡献的,加20分;(三)警容警貌1、混穿不同制服,制服内非制式服装外露,扣2分;2、不按规定佩戴标志,扣2分;3、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扣2分;4、非工作需要赤脚穿鞋或者赤脚,不符合着装规定穿鞋袜,扣2分;5、系扎围巾、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扣2分;6、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扣2分;7、公共场所打赤背,扣2分。

最新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最新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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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使之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

廉,是指遵纪守章、廉洁等情况。

第八条每月对辅警完成岗位职责制及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等不得多于总人数的15%。

年度考核时,在综合分析月度实绩考核和总体表现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且月度考核至少有四个A。

年度考核最终成绩中,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半年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终考核占总成绩的50%。

年度考核后考核成绩及等次在局网页进行公示。

第九条考核标准(一)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A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③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实绩突出;④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好。

(二)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B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③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较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C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基本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③工作责任心一般,或作风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④不能较好的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廉洁方面存在不足;⑤其他应确定为C等或基本合格等次的情况。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月度实绩考核D 等或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④违反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D等或不合格等次的情况。

(五)当月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月度半个月的,不参加月度实绩考核;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

一票否决:1、在执勤中收黑钱,充当违法人员保护伞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的。

3、违反规定执勤、单独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4、负面舆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5、一年内月考核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受到纪委监委纪律处分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报xx局政治处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队伍建设第十条思想政治。

以党建创队建,加强思想建设。

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记录民主生活会,一月一次,少一次,扣2分;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扣5分,蛮横顶撞的,扣20分。

第十一条清正廉洁。

全力协助民警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工作纪律。

违反保密纪律规定的,包括内网计算机、数字证书使用,错误使用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爱岗敬业。

遵循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全力推进本单位公安工作的发展与稳定,以一周未期,撰写工作日志,一月四次,少一次,扣1分。

第十四条热情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为民办好事,被人民群众锦旗表扬或书信表扬的,加3分;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的,扣5分。

第十五条警容风纪。

严格着装规范,保持警容严整,严禁警便混穿,规范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上岗证等,对未佩戴或佩戴错误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六条仪容仪表。

公安作为服务单位,必须做好仪容仪表,头发应该保持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卷发,蓄胡须,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不得纹身,不得着警服在腰间佩戴钥匙,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七条举止得体。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必须注重个人行为,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烟场所吸烟,不得插兜、搭肩等,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八条教育训练。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完成各项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强化素能,增强体魄,对体能成绩排名后五位的,最后一名扣10分,倒数第二名扣8分,以此类推;每周指派专人负责,坚持晨练,并制定签到册,一周未达到两次的,扣2分。

第十九条内务管理。

注重办公环境,保持坏境卫生,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卫生“脏、乱、差”的,扣2分。

第二十条考勤制度。

上班或值班备勤期间,各单位制作签到册,设置签到,时间,去向,对迟到、早退的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

连续三天或每月累计达到5天以上者,再扣10分;脱岗、窜岗、擅自换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5分;值班备勤期间不得饮酒,保持着装规范,时刻待命,对违规人员,发现一次,扣1分;全体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扣10分,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非因公原因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扣5分,三次以上未达到指定位置的做辞退处理;月度考核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加3分。

第二十一条会议纪律。

参加班前会、讲座、座谈会等会议中,在会场来回走动,大声喧哗,手机响铃的,发现一次,扣1分;各单位组织会议时,准时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未做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

第二十二条警车使用。

严格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辅警驾车时,车内必须有民警带队,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请假制度。

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且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婚假、产假、陪护假除外);每月旷工超过3次,予以辞退;对于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立即返回单位,未到岗的,扣2分。

第二十四条销假制度。

严格按照销假制度,履行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扣5分,请假时间已到但仍不上班的,发现一次,按照旷工处理,扣10分。

第二十五条勤俭节约。

全体辅警应该发扬艰苦朴素的风格,下班后办公关闭电脑和设备;在餐厅就餐时,要按量取食,不得浪费食物,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警务保障。

因保管不善造成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肩灯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3分。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

在入户调查时,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家属等特殊困难群众上门服务,主动帮助的,加1分(以实际照片为准);为局作出突出贡献,被上级部门表扬的,加3分;辅警在日常工作中,撰写经验材料、论文、新闻稿件等被xx市局或xx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3分;被xxx市局以上单位或市级媒体采用的,加5分;在大型安保或追捕逃犯中,机智勇敢、表现突出的,加10分;第二十八条从优待警。

年度考核达到6次以上优秀的,优先推荐入党及以训代奖。

第二十九条以上行为,被市局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2倍扣分,被省厅相关单位检查发现的,按原分值的3倍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或追究责任。

第五章业务工作业务考核细则标准分为派出所、刑侦、交警、反恐巡特警、监管、局直。

具体见附件。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1、月考核结果直接与每月绩效奖挂钩,依据上月绩效等次发放本月绩效奖,优秀xxx元,合格xxx元,基本合格xxx元,不合格无绩效奖。

2、年度考核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来年进行工资的调整。

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辅警,从次年一月份起每年递增工作年限工资。

3、每年考核结果(最终得分)将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分为一类辅警、二类辅警、三类辅警、四类辅警、五类辅警。

一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二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15%,三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25%,四类辅警占总辅警人数的53%,五类辅警占2%。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层级考核的主要依据,全局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评定一次层级,一类辅警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每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计算工龄1年,优秀的按1.5年计算工龄。

被评为一类辅警的人员优先纳入入党候选人名单。

一类辅警可享受与在职民警同样的从优待警举措(外出学习、体检等),二类辅警可享受体检、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从优待警举措、三类辅警可享受带薪休假、子女夏令营等部分从优待警举措、四类辅警除年休假外不享受其他从优待警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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