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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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辅警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辅警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辅警管理规章制度》
一、招聘与选拔
1. 辅警应当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招聘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腐败行为。

二、培训与考核
1. 辅警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执勤技能、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业务素养。

2. 定期进行辅警的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对不合格者进行必要的追责和处罚。

三、服装与装备
1. 辅警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制服和装备,确保其在执勤时的形象和安全。

2. 对于常见的执勤装备,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辅警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

四、执法与管理
1. 辅警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违法执法等行为。

2.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辅警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行为合法、规范。

五、权利与义务
1. 辅警在执勤期间享有必要的权利和权力,但也应当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2. 辅警在执行职务时要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履行好公民保护的职责。

以上就是关于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内容,这些规定和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辅警的行为,保障其正常工作和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公安局的辅警管理制度

公安局的辅警管理制度

公安局的辅警管理制度公安局是国家组织,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机构。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安局在工作中需要辅助人员的支持和协助,其中就包括辅警。

辅警是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的一种特殊职务,其管理制度对于公安工作的高效进行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辅警的分类和岗位职责辅警根据岗位职责和工种性质可以分为不同类别,例如巡逻岗、交警岗、特勤岗等。

每个岗位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辅警需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进行工作。

巡逻岗负责巡逻巡防、维护社会治安;交警岗负责指挥交通、维护道路秩序;特勤岗负责协助特殊任务的执行等。

不同的岗位职责需要辅警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能。

二、辅警的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辅警是公安机关的特殊职务,因此对于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有一定要求。

通常情况下,辅警需要具备中等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同时需要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筛选出合适的人员,确保辅警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要求。

三、辅警的权力和义务辅警在工作中享有一定的权力和执法权限,但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辅警应当遵守公安机关的纪律,严格执行公安法律法规,保守机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辅警需要遵循公正、廉洁、规范的原则,不得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辅警的培训和考核为了提高辅警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公安机关通常会组织辅警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技能操作、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的目的是提升辅警的综合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

考核则是对辅警培训效果的一种评估,通过考核评定辅警的能力和胜任程度。

五、辅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安机关设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既可以激励辅警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又可以对违规违法行为予以惩处。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表彰先进、晋升提职、奖励福利等措施,以激励辅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约束机制则通过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等手段,对辅警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以维护辅警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履行职责、保障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本办法所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文职、辅警两类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相关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五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公安部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涉及绝密级事项和难以有效防止其直接参与执法的,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侦查、刑事侦查、行动技术侦察、网络侦查、反恐怖部门、警种的涉密或执法岗位,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上部门的非执法、非涉密的综合性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其他部门、警种的重要涉密岗位,未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管理规章制度

辅警管理规章制度

辅警管理规章制度
辅警是指在法律规定下,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聘用辅助警
察执行警务工作的人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辅警管理规章制度,仅供
参考:
1. 劳动合同:辅警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
当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内容。

2.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警务工作
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安全防护措施、警务技术操作规范等,以供辅
警遵守。

3. 培训计划:用人单位应当为辅警提供警务工作相关培训,包括
法律法规、警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4. 考核制度:辅警应当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5. 保密措施:辅警应当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
警务工作信息、资料等。

6. 着装规定:辅警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保持专业形象。

7.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紧急情况,辅警应当立即响应并采取必要
的措施,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治安。

8. 隐私权保护:辅警在工作中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
露他人个人信息、资料等。

9. 职业道德:辅警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以上规章制度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在辅警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管理的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等。

第三条市公安局负责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录、统一管理。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六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其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责。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劳动管理制度和警务辅助人员监督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招录第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计划和招录名额由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提出,经市公安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准。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一)曾受刑事处罚的;(二)曾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三)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警务质量和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尊重人权,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当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依法、严肃、公正地组织和实施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辅警人员包括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警、治安警察、交通协管员等。

第二章奖惩标准第六条辅警人员的奖惩应当按照表现和业绩,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出色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可以给予表扬;(二)在执勤中有勇敢表现,协助公安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可以给予嘉奖;(三)依法执法,处理案件有功者可以给予奖金等奖励。

第八条处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规章制度,应当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二)工作不力、工作懈怠,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秩序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者降级处罚;(三)发生严重错误或渎职等严重事件,可以给予警告、降级、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评价标准,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奖惩档案,记录辅警的表现、业绩和奖惩情况。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设立的考核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人组成,成员由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职级和资历的人员组成,包括公安民警和专业人士。

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辅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按照奖惩标准,进行定期的奖惩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依据事实和业绩,对辅警的奖惩进行决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奖惩管理档案,记录辅警的奖惩情况,便于日后工作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辅警的业务培训,提高辅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减少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引起的奖惩情况。

辅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辅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辅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一、选拔任用制度1. 辅警的选拔标准为年龄在18-3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公安部制定的警察岗位体能标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辅警的选拔程序包括书面资料审核、面试和体能测试等环节,确保选拔人员符合要求。

二、岗前培训制度1. 辅警入职后需要接受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学习、警务知识培训、基本技能训练等,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 岗前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评定,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三、工作考核制度1. 辅警每年需接受一次工作考核,包括业务技能考核、岗位胜任力考核等,不合格者将面临调整岗位或解除合同的处理。

2. 工作考核成绩将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管理制度1. 辅警需遵守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纪律条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2. 违反纪律的辅警将按照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大过、降职或开除等。

五、安全防卫制度1. 辅警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遇到暴力袭击等危险情况,辅警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抵抗和自卫。

六、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秀的辅警,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

2. 对违纪违法、工作失职、行为不端的辅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工资福利制度1. 辅警的薪酬标准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确保其合理的工作收入。

2. 辅警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作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补助、休假旅游等福利。

在实际工作中,辅警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举止庄重得体、工作态度诚实守信、工作纪律规范严明,以良好的形象和素质为公安机关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辅警本身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学习和技能培训,做到勤奋工作、善于学习、乐于奉献,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辅警人员管理规定_怎么管理辅警人员

辅警人员管理规定_怎么管理辅警人员

辅警人员管理规定_怎么管理辅警人员辅警人员管理规定_怎么管理辅警人员要重视辅警管理的规范化,首先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做出原则规定。

所以,下面就随店铺一起来了解下辅警人员管理制度吧!辅警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辅警种类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章招聘条件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2、年龄18至45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或下岗、失业工人可放宽至50周岁;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3、从事驾驶工作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的驾驶和维护保养技术,从事驾驶以来未发生责任事故;4、从事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文印、微机操作工作者必须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具有快速、准确的微机录入能力。

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还应会讲标准普通话,用语文明、规范;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2、报名与资格审查;3、分岗位组织考试;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辅警管理制度规范

辅警管理制度规范

辅警管理制度规范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辅警的行为,提高辅警队伍的专业素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以便更好地管理辅警队伍。

第二部分:辅警的基本要求1. 辅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忠诚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与罪犯勾结,不得参与犯罪活动。

2. 辅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指令,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3. 辅警应当具备较强的意识形态觉悟和思想品质,维护国家和谐稳定,坚决抵制各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

第三部分:辅警的管理机制1. 辅警的选拔与任命:辅警的选拔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经过执法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

2. 辅警的考核与评价:辅警应当接受定期的考核与评价,对工作表现不合格的辅警应当及时予以警告或者解除职务。

3. 辅警的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异的辅警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表现失职的辅警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部分:辅警的权利与义务1. 辅警的权利:辅警有权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物质和精神待遇。

2. 辅警的义务:辅警应当忠实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安排,保守工作秘密,遵守辅警的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不得违法乱纪。

第五部分:辅警的培训与教育1. 辅警的培训:辅警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强忠诚意识和纪律观念。

2. 辅警的教育:辅警应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品德和专业水平。

第六部分:辅警的考核与监督1. 辅警的考核:辅警应当接受定期的考核与评价,对表现不佳的辅警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 辅警的监督:辅警的工作应当接受领导机关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查处。

第七部分:附则1. 本制度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安机关所有,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范的辅警,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必要时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下简称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执法辅助人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机关和组织)依法招聘并管理、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执法职责的人员。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聘用执法辅助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执法辅助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且首次聘用时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资格条件。

第五条执法辅助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二)巡查行政执法责任区;(三)劝阻、制止行政执法责任区中的违法行为;(四)维护行政执法现场秩序;(五)协助调查取证;(六)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七)协助督促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八)值班和后勤服务工作;(九)反映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十)完成行政执法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执法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单独从事具体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超出职责范围协助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二)拒不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确定的工作职责;(三)删改或者扩散相关执法文书、监控影像资料、报案记录等;(四)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相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五)采用违法或不正当的手段开展辅助执法工作;(六)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七)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组织、个人;(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七条执法辅助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二)依法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三)参加培训;(四)对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五)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被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六)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内协助完成各项警务工作的非警察身份人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有效执法,下面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一、岗位设置与职责1. 岗位设置公安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例如,可以设置禁毒宣传员、交通指挥员、案件梳理员等岗位。

2. 职责与权限警务辅助人员根据自身岗位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他们应该协助警察完成工作任务,但在执行涉及逮捕、搜查等特定职能的任务时,须接受警察的指挥和协助。

二、招募与录用1. 招募对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职业技能;(2)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4)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5)经过相关背景调查合格。

2. 录用程序(1)公开招聘: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媒体、网站等途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面试:对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体检: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4)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招聘安全;(5)录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进行最终录用决定。

三、管理与培训1. 管理规范(1)督导管理:公安机关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督导;(2)纪律要求:对警务辅助人员制定纪律要求,确保他们的工作行为合规;(3)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培训,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人身安全;(4)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警务辅助人员的积极工作表现。

2. 培训要求(1)入职培训:对新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岗位;(2)定期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警务辅助人员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自律意识。

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

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警务督察正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25日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招聘第四章保障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和监督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界定、招聘、使用、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包括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保卫、保洁、膳食等后勤服务工作人员,不属于辅警。

第三条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规范管理、明晰权责、严格监督、强化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按照总量适当、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科学配置并合理控制辅警规模,并将辅警的工资福利、装备被装、教育训练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安徽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安徽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安徽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体会每当在电视上看见播放人民警察的画面就让我非常敬佩,仰慕。

警察,代表着正义和善良。

能有机会加入公安队伍,成为一名警务辅助人员,让我感到非常荣幸。

三个月以来的工作经历,让我对公安工作由完全不懂到逐步熟悉,每天做好通知签收、报表统计上报、案宗上传等工作。

虽然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会失去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但是,能够用这些时间为人民群众多做实事、多做好事,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历练,我觉得要想做一名称职的辅警,必须要熟练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精通群众工作,而这都需要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己。

首先要提高协助执法能力。

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件发生后,要主动配合做好辅助工作。

同时,要善于思考问题,发挥自身特长,学会举一反三,尽最大努力为办案民警提供帮助。

其次要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我们从事的是协助民警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及走访群众等工作,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适当得体,特别是对待群众纠纷、救助,一定要有平和心。

再则要提高事物处理能力。

辅警是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具备解决纠纷、处理事情的能力尤为重要。

因此要向身边各位前辈看齐,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努力提升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

这就需要我们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彻底分析的正确把握上,然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向领导和其他民警同志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决策做好服务,更好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我参加辅警工作以来的一点点心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坚信无论在工作或其它方面遇见难题,只要怀有一颗不畏艰难的心,面对挫折与困难,迎难而上,用心工作,定会使自己的从警之路更加完美。

感动于心实践于行通过辅警招考,我被分配到派出所工作。

在派出所工作的三个月以来,让我对公安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体会,感触颇深。

合肥辅警改革方案

合肥辅警改革方案

合肥辅警改革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合肥市辅警队伍的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制定了以下合肥辅警改革方案,旨在提升辅警队伍的工作效能和社会形象。

二、改革目标1. 提高辅警队伍的专业素质。

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提升辅警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执法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确保其在执行任务时能够胜任并妥善处理各类情况。

2. 加强辅警队伍的管理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辅警队伍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确保选拔出合格的人员,并通过激励措施激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提升辅警队伍的服务水平。

要求辅警在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与社区居民、商户建立联系,增强辅警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方面的作用,改善辖区的治安环境。

三、改革内容1. 提高选拔标准。

建立起以素质和能力为导向的选拔机制,要求辅警报考者具备良好的品德、身体素质和法律基础知识,选拔过程严格公正,确保选拔出的辅警合格并符合工作要求。

2. 创设培训机制。

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和实地演练,提升辅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3. 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定期对辅警队伍进行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激励或相应的纠正和培训,确保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得到提高。

4. 加大保障力度。

提供完善的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辅警队伍在执行任务时能够安全、高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加强对辅警的法律和事故保险等方面的保障,保护辅警的权益。

5. 强化宣传工作。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积极宣传辅警队伍在社会治安维护和服务社区方面的贡献和成就,提升辅警的社会形象和认可度,增强辅警的职业荣誉感。

四、实施方式1. 成立改革工作小组。

由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进程,并对改革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制定详细计划。

根据改革目标和内容,制定指导性文件,明确改革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习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

学习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

学习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心得
得知在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消息,内心很激动,期待着辅警条例施行的那一天早点到来。

3月1日早晨召开了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会议上*同志领学宣讲了辅警管理条例,让民警都明确了其对辅警的指挥、管理责任,所内每名辅警都准确了解了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后又组织开展座谈会,让大家畅所欲言,对不明确的地方展开讨论,虽然气温下降但室内温度“高涨”大家都积极提问,自2011年8月1日从事辅警工作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再是“黑户”,身份终于得到了明确,地位得到了提升,使命感、获得感和荣誉感得到空前满足。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了行为标杆和准则,对条例中明确规定辅警不得从事的工作情形,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执行。

时代在前进,辅警也要进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会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身体素质、业务知识、心理水平,以对应新时代对辅警的要求。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
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解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地方发挥了积极作用,条例的施行势必对辅警队伍产生良性影响,这种隐形力量,会增强辅警队伍的战斗力和气势。

条例在吸引人才方面会产生一定的良性影响,进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它是辅警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的引线。

笃行致远,不负芳华,2021会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做好每一件小事,成为*的有机分子。

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也被赋予了基本的执法权。

安徽省也因为警力不足设置了辅警这一职位,下面我们来看看该地辅警政策改革的最新具体消息吧!20xx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今年4月14日22时许,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李郢孜派出所辅警王文正准备休息,突然得知网上在逃嫌疑人李某可能返回家中,他一边迅速向所领导汇报,一边赶到李某家附近蹲点守候。

次日凌晨1时许,王文和值班民警分工协作,将溜回家中的李某抓获。

这样的抓捕对于王文来说是“家常便饭”。

仅今年4月,他就配合民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协助破获刑事、治安案件2起,调处纠纷16起。

在淮南市公安局,还有很多像王文一样有过硬素质的辅警。

王文原先在李郢孜派出所当了20xx年联防队员,去年下半年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的辅警。

“原先也有一些和王文一样热爱公安工作、素质不错的年轻人,因为待遇太低,干着干着就走了。

这次市里统一招录辅警,大幅提升了辅警待遇,给予他们民警一样的关心,谁还愿意走呢?”李郢孜派出所所长姚传斌说。

据了解,为缓解警力不足、盘活现有警力资源,20xx年10月以来,淮南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做法,像管理民警一样管理辅警,像关爱民警一样关爱辅警,进一步提高辅警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公安战斗力,在维护淮南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决策+严把“入口”“六统一”严格规范辅警管理“之前,淮南市公安局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治安联防队员、公安文职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专管员等治安辅助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

”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程晋淼说,但是这些聘用的辅助人员存在着多元招聘、人员结构复杂、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亟须规范管理和使用。

淮南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从全市治安大局出发,积极探索辅警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完善捆绑管理机制,对辅警队伍进行全面摸底。

民警及辅警对外服务规定

民警及辅警对外服务规定

民警及辅警对外服务规定第一篇:民警及辅警对外服务规定窗口民警对外服务规定一、窗口民警必须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规定,按照各自岗位工作职责与要求,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受理转递、请示报告等工作,不准敷衍塞责。

凡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的,按照交管局首问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追究相应责任。

二、窗口民警必须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承诺兑现。

凡发生“冷、硬、横、推、拖”等问题的,诫勉谈话,待岗学习半个月;故意刁难群众或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三、窗口民警执法必须依法行政,不准违规执法。

凡发生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待岗学习1个月,并予以换岗移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四、窗口民警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定,工作期间不准会客谈话闲聊影响工作,不准玩电脑游戏,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等。

凡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民警大会作检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窗口民警必须严格执行内务和警容风纪管理规定,内务管理规范,办公区环境卫生整洁,民警言行举止文明端庄。

凡发生内务管理检查考核不达标,民警警容不整等问题,民警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凡窗口民警违反对外服务规定,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批评的,民警取消季度、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公务员考核列入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窗口辅警人员工作纪律规定为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辅警人员管理,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维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交通民警良好形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要求,特制定窗口辅警人员工作纪律规定如下:一、窗口辅警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熟悉本窗口业务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纪律规定等,协助民警做好相关工作并完成任务。

二、窗口辅警人员要严格执行窗口工作纪律规定,不准行使执法权,遇情况要及时请示或报告,严禁擅自作主处理。

三、窗口辅警人员上岗要保持着装整洁,姿态端庄,不准着吊带衫或超短裙,不准敞怀、挽袖、穿拖鞋上岗工作。

辅警管理制度原则

辅警管理制度原则

辅警管理制度原则一、法制原则辅警管理制度应当立足于法律法规,确保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辅警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做到依法执勤、依法处置案件、依法办事。

同时,辅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二、执法原则辅警属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要职责。

辅警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当坚守正义,秉公执法,不偏不倚,不搞特权,对所有人都应平等对待。

同时,辅警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执法规定,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规范原则辅警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一套严格的规范管理机制,规范辅警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流程。

辅警应当按照规定执勤,不得私拆私用,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另外,辅警在执勤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与不法分子勾结,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四、职业道德原则辅警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

辅警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和作风,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廉洁。

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办事。

五、专业化原则辅警是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辅警应当定期参加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辅警应当积极参加专业考试和评比,争取取得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敬业奉献原则辅警是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队伍,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牢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待和信任。

辅警要以百姓安全和社会和谐为执勤宗旨,时刻保持忠诚、奉献和担当的态度,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忠诚于职守、尽职于工作。

七、监督原则辅警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辅警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对辅警的工作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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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也被赋予了基本的执法权。

安徽省也因为警力不足设置了辅警这一职位,下面我们来看看该地辅警政策改革的最新具体消息吧!
20xx年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今年4月14日22时许,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李郢孜派出所辅警王文正准备休息,突然得知网上在逃嫌疑人李某可能返回家中,他一边迅速向所领导汇报,一边赶到李某家附近蹲点守候。

次日凌晨1时许,王文和值班民警分工协作,将溜回家中的李某抓获。

这样的抓捕对于王文来说是“家常便饭”。

仅今年4月,他就配合民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协助破获刑事、治安案件2起,调处纠纷16起。

在淮南市公安局,还有很多像王文一样有过硬素质的辅警。

王文原先在李郢孜派出所当了20xx年联防队员,去年下半年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的辅警。

“原先也有一些和王文一样热爱公安工作、素质不错的年轻人,因为待遇太低,干着干着就走了。

这次市里统一招录辅警,大幅提升了辅警待遇,给予他们民警一样的关心,谁还愿意走呢?”李郢孜派出所所长姚传斌说。

据了解,为缓解警力不足、盘活现有警力资源,20xx年10月以来,淮南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做法,像管理民警一样管理
辅警,像关爱民警一样关爱辅警,进一步提高辅警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公安战斗力,在维护淮南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决策+严把“入口”
“六统一”严格规范辅警管理
“之前,淮南市公安局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治安联防队员、公安文职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专管员等治安辅助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

”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程晋淼说,但是这些聘用的辅助人员存在着多元招聘、人员结构复杂、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亟须规范管理和使用。

淮南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从全市治安大局出发,积极探索辅警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完善捆绑管理机制,对辅警队伍进行全面摸底。

同时,淮南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建立健全辅警管理的组织机构,于20xx年12月中旬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联防总队更名为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在各分局、交警支队成立辅警管理大队(办公室)。

此举明确了辅警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辅警队伍的管理体系。

同时,该局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识、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使用”等“六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辅警队伍管理。

据了解,淮南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对全市现有在职公安辅警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并轨,同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聘,目前辅警总人数达1500名。

“20xx年10月,我们启动了辅警的并轨和招聘工作,一方面是对公安文职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交通协管员等原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综合近两年年度考核和本人现实表现,由用人单位提出使用意见,通过考核并轨了494名辅警人员;另一方面对原治安联防队员、各
区财政保障的交警协管员,通过考试、加分公示、考核、体检等规范程序,考试并轨了606名辅警人员。

”淮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全说。

此外,新聘400名辅警的招录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参照公务员招录办法,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统一聘用,严把各道关口,确保用人质量。

建章立制+分类施训
让辅警队伍“辅”之有效
淮南市公安局在辅警队伍中开展了全面的基础性、系统性的教育训练工作,通过实行“三级教育培训”模式和开展岗前培训、定期轮训、日常训练、实战训练等“四个培训”环节,多层次、全方面提高了辅警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上岗前,市局对我们进行集中培训,包括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队列、技能培训。

”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视频巡查室辅警耿姗姗说。

“没隔多久,市局又组织开展了一次培训,主要是教我们徒手攻防、应急棍攻击技术、盾牌攻防技术等实战技术。

经过训练,以后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我们应付起来也就得心应手了。


在田家庵分局视频巡查室,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电子大屏幕,辖区各条主要街道的实时画面一览无余。

“视频巡查室有15名辅警,他们分工明确,一部分人负责进行上网回放、追踪视频,一部分人负责视频巡查,一旦发现警情,就会立即通知附近的民警。

”田家庵分局辅警大队教导员常国忠介绍说,以前辖区商贸文化广场经常发生盗窃案件,自从安排辅警进行视频巡查并与便衣民警联合行动后,预防犯罪成效显著。

“五一”期间广场上人山人海,却没有发生一起案件。

同时,淮南市公安局还结合本市实际,通过起草、研究讨论、有关部门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
对辅警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待遇保障、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各县(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还按照不同警种,细化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队伍管理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性。

关爱辅警+平等对待
提升辅警归属感、责任心
以前,辅警辞职的现象很常见。

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小、工作压力大、得不到组织的关怀是主因。

淮南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积极工作,争取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支持,对辅警工资、福利待遇、装备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使队伍稳定持续发展。

为留住人才,淮南市公安局重新规范和提高了辅警的工资待遇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3.4万元,并依法为他们办理购买了“五险一金”。

该局还在辅警就餐、体检等待遇上与民警统一了标准,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辅警。

1500名高素质辅警充实到岗位后,促使相应岗位民警自然配置到执法岗位,不但盘活了现有警力,使有限的警力资源分配更加合理、规范,而且进一步提高了警务效能。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辅警参加巡逻防范1.1万余人次,登记出租房屋6187间,协助破刑事案件378起,查处治安案件1744起,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66名,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346名,协助交警查处违章近19.91万起,协助查处酒驾1560起。

该局110指挥中心辅警接警量达19.33万余起。

采访中,淮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东明感慨地说:“辅警也是‘警’,进入辅警队伍,就意味着责任、奉献、形象、担当,所有辅警人员务必严守纪律、服从命令;辅警虽‘辅’,任何时候都要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所有辅警人员必须始终将责任和担当放在第一位,将满腔热情倾注工作,打
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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