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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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1年2月北京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主编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01年2月
2001年2月北京
关于印发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交流不停电电源、直流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
等十二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电力勘测设计标准化任务的安排,由华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微机型启动/备用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微机型500kV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微机型220kV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书》;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直流柜及充电装置(相控电源)技术规范书》;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直流柜及充电装置(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规范书》、《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书》;东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中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发电厂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500kV(33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22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等十二本技术规范书已完成报批稿并经专家评审。现批准印发。上述设备技术规范书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管理。
以上设备技术规范书是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标准编制的,是发电厂、变电所设备招(议)标用技术规范书典型范本和指导性文件,可在具体工程设备招(议)标中参照使用。
各单位在使用设备技术规范书的过程中要注意积累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不妥和需要补充修改之处请及时函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1年2月12日
工程编号
工程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签署
编制单位:
年月
前言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和规范,指导设备招(议)标工作,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电规自(1999)66号文下达编制以下二次线设备技术规范书的任务:
1.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
2.微机型启动/备用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
3.微机型500kV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
4.微机型220kV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
5.发电机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书
6.直流柜及充电装置(相控电源)技术规范书
7.直流柜及充电装置(高频开关电源)技术规范书
8.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规范书
9.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技术规范书
10.发电厂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1.500kV(33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2.22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是上述设备技术规范书中的一本。这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电顾发字[2001]1号文发布使用。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单位为东北电力设计院,主编人:苗辉,校核人:毕延明,审核人:刘惠军。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召开了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大纲审查会和送审稿审查会。并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卓乐友、李京、陈志蓉完成最终的校审及统稿工作。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是根据现行的有关标准编制的。适用于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的招(议)标和订货工作。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附录对规范书进行修改填写后,便可作为投标书.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即成为技术协议书,并作为订货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按目前国内常用的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编写,列举了有关技术参数作为推荐值,具体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填写使用。
各单位在使用中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目次
1.总则
2.技术要求
3.设备规范
4.供货范围
5.技术服务
6.买方工作
7.工作安排
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9.质量保证和试验
10.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A: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B:UPS系统图
附录C:主要技术参数(参考)
1 总则
1.0.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置。它提出了UPS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0.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0.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0.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本设备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260- 不间断电源设备
NDGJ8-89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00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GB-50065-199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3859.1-1993 半导体整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SDJ9-1999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2 环境条件
2.2.1 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