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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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1)
1.1工程概况 (1)
1.2工程特点 (1)
2.方案编制依据 (1)
3.施工准备工作 (2)
4.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法 (2)
4.1施工工艺 (2)
4.2放坡系数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开挖方法及注意事项 (2)
5.地基局部处理 (3)
5.1软弱填土、淤泥等的处理 (3)
5.2局部无放坡条件的地方的开挖支护处理 (4)
6.排水措施 (4)
7.安全防护及质量保证措施 (4)
7.1安全防护措施 (4)
7.2安全保证体系 (6)
7.3质量保证 (6)
7.4质量管理措施 (7)
8.局部地方垮塌的处理方案 (7)
9.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7)
10.施工部署及进度安排 (8)
10.1施工准备工作 (8)
10.2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8)
10.3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措施 (9)
10.4配备适宜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 (9)
1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0)
12.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0)
12.1环境保护目标 (10)
12.2环境保护措施 (11)
1、工程概况及特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巍山县大仓镇境内,全线共有特大桥、大、中桥共计10座,其中特大桥两座,大桥4座,中桥4座,均为单线客货共线预应力T型简支梁铁路桥;桥梁承台共计88个,承台高度分为2.0m和2.5m 两种,均为群桩单墩承台;所施工深基坑为部分承台基坑。
本线路桥梁承台所处地质情况为硬塑性粉质黏土和圆砾土为主。工程区属地处低纬高原,四季温差不大,干湿季分明,以低纬高原季风气候为主,枯雨季明显,年均降雨量1078.9毫米。
1.2工程特点:
本项目工程承台基坑开挖最深9.6m(以承台中心顶处原地面综合考虑计算开挖深度),位于高明元中桥2号台处,其余大部分承台基坑开挖为2.5~5.5m,承台开挖深度范围内基坑基本在设计水位线以上。
2、方案编制依据
1、新建铁路大理至临沧线施工图
2、施工采用规范、规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BJ01-21-9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及参考图
3、施工准备工作
基坑开挖的施工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查勘现场,摸清工程实地情况。
2.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整平场地。
3.做好防水排水工作。
4.设置测量控制点。
5.设置基坑施工时所需用的临时设施。
4、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法
4.1施工工艺
本工程承台深基坑均采取机械开挖施工,机械开挖的工艺流程:测量放样—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有水时或雨季施工应考虑)—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基底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度和标高。
4.2放坡系数的设置
为确保基坑开挖施工安全,基坑开挖采取分段分层放坡开挖,放坡系数为1:1.25~0.5。设计图纸有边坡开挖坡度及变坡防护的,严格按照设计给定的坡度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防护进行施工。
4.3开挖方法及注意事项
(1)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均采用机械开挖,深度大于5m以上土石方采用挖土机分层接力开挖,土石方用载重汽车运输到指定弃土场。
(2)为防止有超挖现象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开挖边坡坡度严格按照1:1.25~0.5放坡,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30cm 厚土层,采用人工开挖和修坡。
(3)如开挖的基坑邻近有建筑物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在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处,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在坡脚设挡墙或支撑进行加固处理。
(4)挖土时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洞穴,暗沟或裂隙、断层(对岩石地基)存在,如发现迹象,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5)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干燥密实土不小于3m,松软土不小于5m。
(6)基坑挖好后,应对坑底进行抄平,修整。如挖坑时有小部分超挖,可在垫层施工时进行处理。
(7)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桩头的凿除和混凝土垫层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时,应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
5、地基局部处理
对于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开挖后,如遇到特殊地基问题时,要进行地基局部处理,以下是特殊地基的局部处理方法。
5.1软弱填土、淤泥等的处理
1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时,如有松软的填土、淤泥时,应将坑中软弱虚土、淤泥挖除,然后采用含水量小的土进行回填或砂石换填,使基坑底有足够的承载力,满足垫层及后续承台施工。
2 若松土范围较大且超过基坑边沿时,因各种条件限制,坑壁挖不到天然土层时,可将该范围内的基坑适当加宽,基坑宽度按放坡要求进行开挖,同时根据换填深度加宽基坑(超深1为,基坑加宽1米,)采用挖掘机分层碾压夯实。
5.2局部无放坡条件的地方的开挖支护处理
对局部基坑开挖无放坡条件的部位,采取分层分级开挖,及开挖一级支护一级。开挖支护采取锚喷施工,其支护方案及施工方法详见附后施工图设计。
6、排水措施
a、基坑顶地面排水:在基坑开挖顶面离坡口线周围2-3m沿自然地面设置1×1m排水沟连接至施工便道处排水沟,对地面雨水进行截排,以确保基坑边坡及基坑的施工安全。
b、基坑排水:采用基坑内排水和集中排水。在基坑底据坡脚0.5-1米处设置排水沟,在基坑的对角处各设一个集水井,这样自然降水和土层中的渗水由排水沟排至集水井,再由潜水泵抽排至基坑顶排水沟排出。
7、安全防护及质量保证措施
7.1安全防护措施
为确保作业安全,基坑作业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⑴、基坑周边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基坑上口周边设置Φ48钢管护栏,高度1200mm,距基坑边距离不小于1.0m。
⑵、基坑四周3.0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和土方,车辆进出场设专人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