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发放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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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发放制度
薪资发放制度
一、基本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财务规定按期发放。
二、销售佣金提成发放
( 一) 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1、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⑴、一次性付款购房的, 全款到帐后, 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
成予以结算;
⑵、按揭贷款购房的, 签定按揭贷款合同后, 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⑶、分期付款购房的, 首期款全款到帐后, 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2、退、换房佣金结算原则
⑴、退房: 退房情况发生时, 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 佣金提成不予结算; 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 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 或保证金) 中扣除;
⑵、换房: 发生换房情况时, 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 多退少补;
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 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 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 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 二) 、佣金提成发放时间
佣金提成发放时间为: 每月12日发放上月销售佣金提成。
( 三) 、佣金提成发放比例
佣金提成发放比例为: 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70%, 公司暂留30%作为保证金。
( 四) 、佣金提成及暂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1、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 须提前7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 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
或违规处罚行为的, 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 含保证金) 。
2、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若因触犯国家法律, 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
损害的, 予以除名的, 未领取的销售提成( 含保证金) 不再发放。
3、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
职而离职的, 则未领取的提成( 含保证金) 不再发放。
4、销售主管、置业顾问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 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 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 含保证金) 。
5、前一个项目的保证金不得累计至下一个项目。
6、公司员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实现的销售不予提成。
7、公司总经理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原则上不予提成。
三、销售现场行政人员奖励办法
行政人员以签订正式的成交合同为标准, 每办理完毕一份合同, 奖励50元, 按月提取80%, 余下的20%作为保证金累计至该项目完毕后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