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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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1. 简介本文件旨在规范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管理办法,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比赛环境,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2. 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 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 提供学术支持和资源,帮助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转化为实际成果。

- 扶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帮助项目取得更大的成功。

- 建立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良好声誉。

3. 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由高校学生自行组成,每个队伍可由2至5名队员组成。

- 参赛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且在参赛过程中保持学籍有效。

- 参赛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经验。

4. 报名与资料提交- 参赛队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

- 报名所需资料包括队员信息和项目简介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5. 比赛流程- 比赛以初赛和决赛形式进行。

- 初赛阶段,参赛队伍提交项目详细介绍和展示材料。

- 决赛阶段,评委将从初赛中筛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现场展示和评审。

6. 评审标准- 评审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和商业价值等方面进行。

- 评委将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综合各个方面的考量。

7. 奖励与支持- 根据参赛项目的成绩和表现,评选出一定数量的获奖队伍,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 获奖队伍可获得创业支持资金、创业指导和落地支持等资源。

8. 审批与监督- 本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执行。

- 学校将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9. 附则-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 对于未尽事宜,学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和操作规程请参照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

大学校园创业奖励制度模板

大学校园创业奖励制度模板

一、制度总则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成功率,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奖励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博士生。

2. 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成功注册并运营的企业或项目;- 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三、奖励条件1. 创业企业奖励条件:- 创业企业须在我校注册,且注册时间在奖励制度实施之日起一年内;- 创业企业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创业企业须在奖励申请时,运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2.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条件:- 参赛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参赛项目须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前景;- 参赛团队或个人须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创新创业个人奖励条件:-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积极参与并取得显著成绩;-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积极传播创新创业理念,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创新创业。

四、奖励标准1. 创业企业奖励:- 对成功注册并运营的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对在运营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创业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2. 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对获得校级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3. 创新创业个人奖励:- 对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五、奖励申请与审批1. 奖励申请:- 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提交奖励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计划书、项目介绍、获奖证书等。

2. 奖励审批:- 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学校官方渠道公布。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doc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doc

教发〔2019〕26号附件2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我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富有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等级与类别(一)竞赛等级1.国际级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或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且通过逐级选拔的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

3.省级竞赛: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赛事;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赛事;省级或区域性学会主办的赛事;其他学科专业背景较强的赛事。

4.校级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创新创业竞赛。

(二)竞赛类别1.A类竞赛: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系谢谢观赏统、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考核系统中重点统计的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位竞赛白皮书》所使用的竞赛。

此外,为扩大A类创新创业竞赛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师生参赛的积极性,每年年初面向各教学单位征集A类竞赛项目,申报条件为近三年曾经获得过一次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能冲击国家级奖项的比赛项目;参与院校众多、学生受益面广的项目,经学校认定后确定为A类竞赛,但对此类A类竞赛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调整一次。

被认定列为A类竞赛项目当年未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自动降为B类竞赛项目;B类竞赛项目当年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次年取得认定为A 类竞赛的申报资格。

四年内两次及以上被认定为A类项目的,聘期考评时确定为A类竞赛。

2.B类竞赛:指除A类竞赛以外的创新创业竞赛。

二、组织与管理(一)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和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宏观管理。

1.制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其等级,根据完成的比赛成绩对A类竞赛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面向一线、注重实绩、严格程序、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

奖励对象应热衷于教育教学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范围主要包括教学荣誉、教学成果、教学竞赛、教学建设四大类。

第二章优质课堂奖第四条为加强课堂教学效果,夯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学校设置优质课堂奖,分为院级和校级两个级别。

第五条“院级优质课堂奖”面向具有三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截止于上一年12月31日),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完整讲过1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在职教师。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在职专任教师人数的10%。

第六条“校级优质课堂奖”综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层次访谈学生进行教学评价等因素开展评选。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0人。

第七条“院级优质课堂奖”评选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制定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评选步骤;“校级优质课堂奖”评选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并负责修改和制定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评选步骤。

第三章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第八条面向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教学精力投入大,教学能力和水平高,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坚持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在人才培养上有建树的教学骨干教师设立。

“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左右。

第九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综合评委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文档、教学改革研究、科研促进教学、随机抽取监控视频进行“课堂观察”、分层次访谈学生进行教学评价等因素开展评选。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竞赛奖励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竞赛奖励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竞赛奖励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推动实践教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科学态度、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其成果是衡量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表彰和奖励我校学生、教师在科技创新活动和各类重大竞赛中成绩突出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奖励对象
1.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在大学生创新计划、大学生科技项目,以及各级、各类科技和人文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

2.我校教师、特聘教师,在指导学生大学生创新计划、大学生科技项目,以及各级各类科技和人文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或教师团队,以及在这些活动的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部门。

第二条奖励经费
1.学生奖励费用由学生处管理的学生奖学金专项中列支。

2.教师及部门的奖励费用由人事处管理的奖励专项中
列支。

第三条奖励范围
校级、及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大学生科技项目,以及各类科技和人文竞赛。

目前,学校重点支持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的竞赛(建议目录见附表),重点支持XX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以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与教师。

第四条评奖申报
1.奖励以项目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

申报时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竞赛材料、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验证原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归档)。

2.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技项目和各种竞赛,由实验实训管理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获奖项目与获奖等级,无需项目进行评奖申报。

创业大赛的文件

创业大赛的文件

关于开展鞍山市创业计划大赛暨第三届辽宁科技大学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技能,培养大学生创业团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辽宁科技大学创业计划大赛暨鞍山市创业计划大赛。

为确保竞赛组织、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3年11月—2013年12月二、主办单位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团市委、鞍山市中小企业局三、参赛对象辽宁科技大学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创业团队和项目报名参赛。

四、组织机构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五、推进步骤本届竞赛分预赛、ERP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决赛等几个阶段进行。

(一)2013年11月中旬。

开幕式,邀请上一届创业大赛选手进行表演赛,公布大赛活动方案。

(二)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报名及初赛,拟评30-50件作品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三)2013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

参赛培训及ERP沙盘模拟经营组队(组队后直接参加全国赛预选赛)。

(四)2013年12月上旬。

决赛,分组答辩。

按一定比例评出若干特、一、二、三等奖作品。

(五)2014年4月中旬。

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六.奖励办法大赛除评选获奖创业团队或项目外,还评选优秀组织奖单位,对获奖团队、项目和单位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组委会将在获奖作品中选择一部分作品报送团省委及教育厅参加2013年及2014年省级竞赛。

对获奖创业团队或项目的参与学生,根据大赛成绩对其学业成绩或素质测评予以确认。

七、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届创业计划竞赛是学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广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措施征集下发文件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措施征集下发文件

关于举办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工程方案征集大赛的通知为提升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为学校国家科技园建设孵化创新创业工程,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投入200万经费扶持大学生创业工程<学生洗车行、学生书店、学生咖啡厅),现举办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工程方案征集大赛,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工程小组名义申请,校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

二、相关要求创业工程及地点:洗车场工程<高职学院车库)、学生书店工程<一号教案楼东北角)和咖啡厅工程<桃园龙源餐厅)<上述地点由学校国资处统一规划后确定)征集方式:参赛者可根据专业、特长、兴趣自由组队,围绕上述3个创业工程撰写创业计划<具体内容见下)参加比赛,一个创业团队只允许申报一个创业工程,团队成员不允许重复。

大赛将按照3个创业工程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特等奖奖金5万元—10万元,用于具体工程具体实施,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创业工程实施方式:完全由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自主经营,并向学校相关部门上缴相应利润。

举办单位:校团委、招生与就业处、校学生会科技部三、具体日程1、3月10日: 各学院报名阶段,参赛团队开始收集资料,撰写创业工程计划书。

2、3月18日:各组团队将参加大赛作品统一报送建艺学院学生会办公室,材料包括创业工程方案以及参赛申报表<附件)的电子版与打印版各一份。

3、3月26日: 评审委员会就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

四、成果要求1、工程定位与目标<1)、明确发展定位与目标:在设计中提出具体的发展定位与目标;<2)、提出概念性发展规划、编制整体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产业布局、进行整体形象和景观设计;<3)、拥有创业计划说明书,工程具有科学性、经济型、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说明书的内容要求(1>现状分析、规划设计思想;(2>设计原则、方法;(3>产业发展规划;(4>分期建设的步骤;(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需要。

第三条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两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确定项目的类别、数量和经费额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和抽查验收;项目实施高校负责项目的经费配套、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构建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与本计划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第五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突破口,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第六条项目实施高校应通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引导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创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理解创业与职业生涯发展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实现学业、就业、创业、事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开拓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勇担风险、容忍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第七条项目实施高校应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密切结合,建立“教学与科研互促、教师与学生互动、课内与课外渗透、自主与引导结合、创新与创业衔接、学校与企业对接、创业与就业统筹”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要求,现决定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辽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辽宁大赛为国家大赛的地方赛,参赛条件、比赛安排等均以国家大赛统一要求为准。

二、辽宁大赛分为城市赛和行业赛,行业赛后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及行业赛成绩产生晋级全国赛参赛企业名单。

鼓励各市组织开展城市赛,未组织开展城市赛的市须根据国家大赛有关要求遴选晋级行业赛参赛企业名单。

三、鉴于晋级行业赛名额数量与各市组织的有效报名参赛企业数量直接关联,请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院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报名参赛环节,要积极组织发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广泛动员企业参加比赛,并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

四、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负责汇总本地区参赛企业信息,登录大赛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大赛统一要求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确认后将《企业参赛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PDF电子版于7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

五、辽宁大赛各个环节均不收取参赛企业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为准,具体工作参照《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暨2024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附件1)。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某段高速公路2005 年建成通车,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手续。

在初步设计和实际建设中对线路走向和具体的建设工程内容有少量调整。

该段高速公路全长50km ,设计时速80km/h ,设1104m 特大桥一座,中小桥若干座,特大桥桥面设排水孔;双洞单向隧道2 座,单洞长3200m,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取土场8 处,弃渣场20 处,共征用土地206hm2, 公路所经地区为山岭重丘区,其中通过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取得线路长度6km ,通过重点治理区的线路长度5km ,特大桥从A 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跨越。

由于线路偏移,声环境敏感点由原来的12 处变为 6 处,其中 4 处与环评审批时的情况一致,8 个取土场有2 个分布在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有1 个在重点治理区,弃渣场均分布在沿线的沟壑,服务区靠近一人口约2000 人的村庄,设有1.5t/h 燃煤热水锅炉一座,烟囱高度20m,服务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服务区外冲沟,经过100 米汇入流经该村庄的小河上游,公路沿线部分主要环境敏感点情况见下表:名称与路肩距离(m)与路肩高差(m)临路户数临路情况上湾村168810 侧向公路平房,有围墙青龙坪村6836 面向公路,主要为2 层小楼,位于隧道出口处英雄中学902/面向公路,2 层楼房马兰村180-61 村庄大,周围绿化好,树木高大,枝叶茂密牟家村10203 面向路楼前村6845 平房,面向公路问:1.简要给出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的重点内容。

答:(1)植物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有无珍稀、濒危植物;(2 )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分布,有无珍稀、濒危动物。

2.指出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调查需要关注的问题?答:(1)水土流失的泥沙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2)特大桥施工期和运行期对A 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影响;(3)服务区废水对汇入流经该村庄的小河水质的影响。

.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进一步推动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学生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完善的学生科技创新教育体系,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1.参加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奖的、申请或授权国家专利、发表学术论文以及在创新创业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在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三、奖励实施(一)范围及额度1.科技竞赛科技竞赛主要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能够体现学生创新素质、创新能力的各级各类重大赛事。

依据赛事类别及层次分为二类,一类指“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二类指学科单项竞赛,其中二类分三级竞赛进行表彰。

赛事级别由各学院申报,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具体奖励额度见附表1。

2.专利学生申请或授权职务专利的(知识产权属于大学的),其奖励额度参照《大学专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学生申请或授权非职务专利的,按本办法执行。

具体奖励额度见附表2。

3.学术论文学生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顶级、高水平论文的,其奖励额度按《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学生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核心论文的,奖励按本办法执行,具体奖励额度见附表3。

4.其他学生在其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例如获得小平科技创新团队、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荣誉的,由学校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获奖情况,参照科技竞赛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额度。

(二)审批程序1.个人申报。

学生向学院申报并提供相应资料。

2.学院审核。

学院团委汇总审核并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送学校团委。

3.学校批准。

学校团委报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执行。

(三)奖励方式1.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的成绩,作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2.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的成绩,根据《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创新学分,可用于替代通识选修课的学分。

大学竞赛办法

大学竞赛办法

大学生科技类活动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教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科技类活动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经我校认定有参加价值且有必要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

第三条通过开展一系列科技类活动,旨在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切实提高我校科技竞赛成绩和创新创业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科技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校长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科技类活动的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大学生科技类类活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学校成立大创计划项目专家组,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评审、指导、检查和验收,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第五条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和大创计划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六条竞赛类活动管理(一)教务处负责校级以上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赛。

(二)对于校级经费资助的竞赛项目,各单位或部门组织人员参赛前需将参赛申请(包括参赛计划,经费预算等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竞赛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成果。

(三)对于学院经费资助的竞赛项目,相关部门也应做好实施计划、预计效果、场地申请等材料,参赛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大创计划管理(一)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立项制,以学院为单位,由申请者自主申请立项。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校级项目结题表
(第期年期)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院系名称:
专业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
辽宁科技大学创新创业与工程训练中心制表
填表说明
一、项目结题表应按照本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处要填“无”。

二、封面页括号内填写立项期数及研究时间,例如:第二期一年期
三、项目结题表一律用计算机输入打印,填写中如栏目篇幅不够,可自行加页。

表格中正文字体应为小四号宋体,22磅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四、“项目成员”按照实际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填写。

五、“指导教师意见”要对项目成果和学生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由指导教师亲自填写。

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意见”要对成果内容和成果水平进行评价。

七、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
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决赛阶段)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评分依据
教学目的
1、目的明确、具体,符合创新创业教育要求、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能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教学内容
2、教学内容是否具有特色,是否体现知识积累,突出实践导向,注重探索创新。
教学理念
3、教学理念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合理借鉴教学改革新成果,教学理念的选择和运用符合教学实际需要、体现学生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诠释教书育人知识连接、方法运用、课堂组织等方面有巧妙独到之处,为学生提供自主性、探究性学习的机会。
教学讲解
5、讲解娴熟流畅、表达深入浅出,内容层次清晰,感染力强。多媒体技术应用熟练得当。
教学仪态
6、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风严谨,教态自然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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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发〔2019〕26 号附件2
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创新创业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我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富有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等级与类别
(一)竞赛等级
1. 国际级竞赛: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或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

2. 国家级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且通过逐级选拔的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

3. 省级竞赛: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赛事;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赛事;省级或区域性学会主办的赛事;其他学科专业背景较强的赛事。

4. 校级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创新创业竞赛。

(二)竞赛类别
1. A 类竞赛: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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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辽宁省高等学校绩效考核系统中重点统计的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位竞赛白皮书》所使用的竞赛。

此外,为扩大A 类创新创业竞赛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师生参赛的积极性,每年年初面向各教学单位征集 A 类竞赛项目,
申报条件为近三年曾经获得过一次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能冲击国家级奖项的比赛项目;参与院校众多、学生受益面广的项目,经学校认定后确定为A 类竞赛,但对此类A类竞赛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调整一次。

被认定列为A 类竞赛项目当年未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自动降为B类竞赛项目;B 类竞赛
项目当年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次年取得认定为A 类竞赛的申报资格。

四年内两次及以上被认定为A类项目的,聘期考评时确定为A 类竞赛。

2. B类竞赛:指除A 类竞赛以外的创新创业竞赛。

二、组织与管理
(一)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和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宏观管理。

1. 制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及其等级,根据完成的比赛成绩对A 类竞赛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2. 收集、发布各类竞赛信息,统一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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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管各类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组织落实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的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的奖励。

4. 对竞赛准备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情况向全校公布,发现未积极准备和落实的,立即取消其立项资格。

(二)学院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竞赛总结与交流工作,指定专人作为竞赛负责人,负责创新创业竞赛的总体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研究竞赛训练方案,研究参赛形势和对策,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拔参赛学生,组织与实施竞赛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等。

1. 组织学生参赛,指派、选拔高水平的教师对参赛学生进行辅导和集训,组织进行校内选拔赛的命题和评审,负责学生参赛时的生活保障,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为参赛学生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等。

2. 组织和支持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学习,配备辅助人员,并负责核算竞赛负责人、指导教师及辅助人员的工作量。

3. 鼓励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

(三)竞赛负责人根据竞赛通知制订竞赛实施方案,竞赛实施方案由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审核, 确定立项项目,每年3 月颁发聘任证书。

竞赛负责人负责赛事不超过 2 项/ 年。

竞赛实
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近几年该赛事我校的获奖及成绩变化情况,国内竞赛形势分析,我校所处的位置、组织工作经验及不足等。

2. 参加本届竞赛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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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导教师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在本项目中的分工说明。

4. 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时间、人员、场馆、设备设施、技术路线等)。

5. 申请经费额度,各开支项目及预算金额,计算依据及方法。

(四)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实行立项启动、团队推进、目标管理,每个项目必须依托于一个专业社团(学会)或者兴趣小组开展,不立项的竞赛项目将不予资助不认定奖励等级。

三、经费支持学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创新创业竞赛,该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竞赛活动所添置的设备和资产归学校所有。

学校资助竞赛项目的原则是“普及提高、扶强助弱、点面结合” 。

A 类竞赛全额资助,B 类竞赛资助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按照竞赛的影响力、受益面、往年获奖等级及数量等因素确定资助额度,同时鼓励学院多渠道(如企业赞助等)筹措竞赛经费。

四、奖励办法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对在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指导教师及组织单位,学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学生奖励办法
1. 学校依据《辽宁科技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实施办感谢你的观看法(试行)》给予获奖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计算;同一学生参加不同项目,在不同类别竞赛中获奖,奖励可以累加。

认定程序为学院认定,校团委审核。

2. 获得竞赛奖项的全日制在校生,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转专业、奖学金评定和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教师奖励办法
1. 评聘及业绩考核:指导教师可在职称职务评定、岗位聘任和教学业绩考核等方面按照学校规定文件执行。

2. 奖励标准:奖励具体数额根据竞赛情况及学校情况可适当调整,标准参照如下表:
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单位:元)
说明:类竞赛中,无省级竞赛选拔直接进行国家级比赛的竞赛,只奖励国家级一、二等奖;
2. 同一竞赛同一项目获省级以上奖励,只奖励最高获奖且每年只奖励一次;
3. 同一指导教师指导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兼得;两名以上(包含两名)教师指导同一团
队,按一名指导教师奖励,团队内自行分配;
4. 金奖、银奖、铜奖或冠军、亚军、季军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核算;
5. 竞赛如设立特等奖,其奖励标准按相应奖励一等奖的基础上,奖金上浮10%计算;
6.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按一个赛事对待,奖励办法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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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单位奖励办法学校将把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情况作为学院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创新创业竞赛,比照“质量工程” 项目的加分标准对承办学院进行加分。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团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教发〔2018〕28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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