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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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一、监控系统现场管理相关机构规定(一)甲烷传感器下井后,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监测监控中心负责日常校验平时和维护。

(二)甲烷传感器入井前,监测监控中心必须检查传感器内部各种紧固件是否完好,接线是否牢靠,测试、调校完毕后,在地面已连续稳定运行48h以上,符合标准后方可入井使用,并做好测试记录。

罚则:监测监控中心没有检测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查发放的,对发放人员罚款200元/次,没有测试运行而投入使用的,对发放人员罚款200元/次,对包区人员罚款100元/次;甲烷传感器自身质量问题因检修人员及包区人员没有检查造成井下投入使用即出现误报警的,对检修人员罚款1000元/次,对包区人员罚款500元/次,对监测监控中心负责人主管罚款1000元/次。

(三)岩巷(炮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使用的二氧化碳甲烷传感器,每月至少要逃出来检修1次;其余地点使用的甲烷每季度至少要升井检修1次,碰上若遇到安装地点环境湿度超过85%的情况,每月至少要逃出来检修1次;监测监控中心在每次更换前书面通知各单位使用领取甲烷传感器入井更换,甲烷传感器更换时,航空插头同时必须更换。

监测监控中心必须对全矿所有在用的甲烷传感器做好使用记录表,记录表的内容应包括甲烷传感器的编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第一场投入使用日期、每次升井大修日期、井下每段时间的使用地点、检验人、检修人等内容。

罚则:监测监控中心没有按时间我局通知各区队更换甲烷传感器,对环境监测监测监控中心包区人员罚款200元/次;联队各区队没有按时领取甲烷传感器,对使用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班长分别罚款200元/次。

甲烷传感器记录表感测未及时填写、内容不清楚,对塔顶监控监控中心地面检修人员罚款200元/次,对监测监控中心主任罚金200元/次。

(四)甲烷电感器传感器航空接点末端约300mm长的电缆线必须固定于吊环上能,并且必须达致航空插头不受电缆的拉力。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背景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是面临着煤矿瓦斯爆炸的风险。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甲烷传感器被广泛应用于煤矿中,能够实时检测煤矿井下的甲烷浓度情况,一旦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就会自动报警。

然而,在实际生产中,经常会出现误报警、漏报警等情况,导致对煤矿生产造成极大影响。

如何制定一项有效的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成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原因分析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非常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传感器自身问题:甲烷传感器是一种灵敏的电子设备,存在工作温度、湿度、灵敏度等参数的影响,工作环境的变化会导致传感器出现误报警。

2.环境干扰:煤矿环境中存在大量噪声干扰,如钻孔机、风扇、车辆等机械设备的震动和噪音,容易干扰甲烷传感器的工作。

3.人为误操作:在安装、维护、保养等过程中,操作不当也可能导致误报警的出现。

甲烷传感器漏报警原因分析甲烷传感器漏报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传感器失效:甲烷传感器是一种电子设备,出现失效的概率是存在的。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检测不到甲烷浓度超过安全值,容易造成漏报警。

2.传输信号干扰:甲烷传感器通过有线或无线信号传输报警信号,在传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干扰,也会导致漏报警的出现。

3.监管不足:如果没有人员进行及时监督和检测,即使甲烷传感器工作正常,也容易漏报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建立为了解决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和漏报警的问题,建立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报警追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煤矿营运、维护、检测人员应负有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由专门人员对煤矿中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测和维护。

2.操作规程制度:对于甲烷传感器的安装、维护和保养应该有明确的操作规程,避免人为误操作。

3.报警处理制度:对于每一次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应该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对报警线路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报警信号的及时、准确传输。

4.备用设备与备份能源:在煤矿中应该备有一些备用的甲烷传感器和备用的电源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监测报警应急处置制度

监测报警应急处置制度

监测报警应急处置制度为了保障监控系统监测报警的安全、有序处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了监测报警应急处置制度,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

一、甲烷传感器报警处理程序及要求1.监控室在监测到井下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并记录通知情况。

随后通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和矿长。

2.报警后,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应立即向井下报警点负责人询问报警原因、工作面瓦斯情况,并下达是否撤人和撤人范围等命令。

3.调度员和值班矿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应立即向XXX汇报相关情况,并征求处理意见。

在XXX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前,不得向井下发出处理命令。

4.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在得到XXX处理命令后,应向井下监测工发出处理命令。

5.井下监测工和施工队人员在甲烷传感器报警后,未经调度室通知不得私自处理。

否则后果自负。

6.监测工应将处理情况反馈到调度室。

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根据甲烷传感器运行情况和现场瓦斯情况,下达是否进入人员或生产命令。

7.井下施工工作面,由于放炮、移动等原因造成甲烷传感器报警,应先向调度室汇报。

不经调度室命令,不得私自采取任何措施处理。

二、在线传感器运行异常处理程序及要求1.监控员在监控到传感器数值偏大、偏少、负偏、断线等现象后,应首先向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汇报。

然后通知监测监控维护负责人员,并记录通知情况。

2.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处理到位。

处理后应向调度室汇报。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或不能处理的情况,应说明情况及解决时间。

三、监测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规定1.对井下各种传感器存在的故障,监测维护人员应提前向通防科进行汇报。

通防科根据情况采取维修、更换、增添等措施。

2.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由监测维护人员进行定期标校和填写记录。

对出现老化、过期等现象,由通防科负责维修、更换、处理。

3.监测维护人员要对监控中心的主机、备机、备用电源、监控分站、线路等设备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甲烷传感器报警分析

甲烷传感器报警分析

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沁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超限误报警调查分析处理规定为进一步确立和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提高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传感器误报警,特制定本规定;一、成立传感器误报警调查分析领导组组长:通风副矿长邀请成员:矿长、安全总监、技术总监、安全科科长、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厂家技术人员成员:监测监控中心主任、监测监控中心系统工程师、瓦检队队长、瓦检队技术员、监控系统管理员、当班瓦检员、监控组负责人、监控值班员、监控维护员、其他人员组长职责:通风副矿长负责各类传感器超限报警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总体安排。

成员职责。

监测监控中心主任负责配合组长调查分析超限事故,负责通知各级被邀请人员。

监测监控中心系统工程师负责配合组长调查分析超限事故,从系统上分析提供报警传感器的报警原因。

瓦检队队长负责配合组长调查分析超限事故,从通风系统上分析提供传感器报警的原因。

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配合组长调查分析超限事故,检查报警传感器设置、安设是否与《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产品说明书相符。

提供调取超限报警后各类人员的录音。

瓦检队技术员负责配合组长调查分析超限事故,从通风系统上分析提供传感器报警的原因。

当班瓦检员负责汇报当班传感器超限报警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控组负责人负责提供该传感器的周期检验资料,负责落实当班该传感器巡检人员巡检情况。

监控值班员负责提供超限传感器的超限报表、曲线,提供当班的值班记录、异常情况报告表、向各级领导发送的短信容。

监控维护员负责叙述传感器报警后的现场处理及采取的有效措施。

其他人员负责叙述该传感器报警时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

二、各类传感器误报警的认定1、监控分站、传感器存在故障,造成误报警。

2、传感器监测数值与实际检查数据误差超过规定±0.10%,造成误报警。

3、在正常监测过程中,瞬间超过报警值,而后又恢复正常监测,造成误报警。

4、传感器航空插头松动接触不良,造成误报警。

瓦斯误报警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瓦斯误报警产生原因及防范措施

甲烷传感器出现报警的几种情况1、甲烷传感器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时或挪移甲烷传感器航空插头插接部分松动接触不良,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各责任区队每班必须指定专人紧固航空插头插接部分。

挪移甲烷传感器时,必须保证航空插头插接部分牢固且不受力。

2、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由此类原因引起的误报警现象是:瓦斯值瞬间冲高,而后又立即下降,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秒钟。

发生这类现象的前提条件是:井下监测设备临时停电后,对其恢复送电后的一瞬间产生高值。

重庆煤科院的技术人员说部分电气设备在突然复电的情况下,过高的电压电流会引起监测传感器数值突然冲高的现象。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后,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入井。

3、甲烷传感器受潮影响,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巷道内湿度较大,甲烷传感器和巷道两侧明显有挂汗现象时,必须保证甲烷传感器每季度升井烘干处理,检修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4、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进行遮挡,严禁用塑料袋、编织袋等物品直接包裹,同时要防止顶板水沿航空插头电缆进入插接部分造成甲烷传感器损坏或报警。

甲烷传感器在顶板上要固定牢固,防止甲烷传感器由于顶板淋水和跌入底板水坑造成报警。

巷道冲尘、打锚杆和喷浆作业时,要制定专门防护措施,防止甲烷传感器进水、进尘。

5、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必须吊挂标准,固定牢固,摘挂甲烷传感器要轻拿轻放,挪移甲烷传感器时要一人挪移,一人收线,防止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

各单位运输设备、锚杆等材料时,要防止甲烷传感器受到碰撞。

6、用不透气的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塑料袋、编织袋等不透气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面板和进气口,造成甲烷传感器失灵,出现报警。

7、甲烷传感器由于放炮崩坏、刮板输送机和耙矸机拉坏出现报警。

煤矿井下防止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10种方法

煤矿井下防止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10种方法

煤矿井下防止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10种方法
1、甲烷传感器的引出线必须与传感器固定一起,避免插头受力造成接触不良。

2、甲烷传感器的挪移必须指定专人,其他人不得私自移动传感器。

在挪移传感器时必须轻挪轻放,严禁碰撞传感器或手拽传感器电缆。

3、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箱必须安装在设备托架上,内、外接地可靠,并确保电池组铅板垂直放置,严禁吊装电源箱。

4、受到高浓度(≥4%)瓦斯气体冲击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立即调校或更换。

5、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在不影响传感器正常监测的条件下应采取有效防振、防崩措施,防止传感器被崩坏。

6、甲烷传感器应按规定定期升井检测。

处于潮湿环境中的甲烷传感器应经常与光学鉴定器进行比对,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7、电源箱的供电电源不得和变频装置、被控设备取自同一台开关。

8、甲烷传感器应避免安装在发热量大的机电设备上方。

9、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与动力电缆必须同侧吊挂时,间距必须大于100mm,且监控电缆必须位于动力电缆上方。

10.矿井有计划停电检修或延长、回收、调整线路等情况需要断电时,必须制定断电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由值班矿长批准;同一地点
需要接线、延线、调整线路、传感器校验等工作,应尽量安排在同一计划断电时间段内完成,减少断电次数;在有计划断电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减少断电时间。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调度主任、分管领导报告。

2、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接到通知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在班后进行事故分析,第一时间通知报警地段的瓦斯员进行检查,若瓦斯未超限,监控主任要下井进行落实报警原因,并填写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标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最高浓度、超限时长、处理措施、整改措施、处罚措施及汇报人员。

3、因对设备检修、维护不及时,传感器标校不及时,误差偏大而引起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追究责任,罚款500元。

4、因井下人员故意破坏传感器而引起的报警,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5、因报警浓度设置太低而引起的报警,对有关监控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6、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的报警,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

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处罚责任人500元。

7、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能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一、甲烷传感器的分类根据工作原理将甲烷传感器分为: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热导式甲烷传感器、红外吸收式甲烷传感器和激光式甲烷传感器。

而我矿使用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主要是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

二、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工作原理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主要靠传感器下面进气嘴中的黑白元件进行检测工作。

黑白元件由一个带催化剂的传感元件(俗称黑元件)和一个不带催化剂的补偿元件(俗称白元件)组成,黑白元件的结构、尺寸完全相同,但白元件表面没有催化剂,仅仅给黑元件作为环境温度补偿使用。

这两个元件以铂丝为材料作为电阻和电路板上的另外两个固定电阻构成一个电桥电路,正常情况下在无瓦斯环境中电桥处于平衡状态,传感器显示为零;在有瓦斯的环境中,黑元件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无焰燃烧,使黑元件温度升高,黑元件铂丝线圈电阻增大,在0%--4%CH4的瓦斯浓度范围内,电阻变化值与瓦斯浓度值成线性变化,因黑元件电阻变化使电桥失去平衡,传感器显示一个相应的数值,即可定义为相应的瓦斯浓度值。

当然,在工作现场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也会使铂丝线圈电阻发生变化,为克服环境温度变化对甲烷浓度测量的影响,在电桥电路中引入了与黑元件结构、尺寸完全相同的白元件,白元件由于表面没有催化剂,遇到瓦斯表面不会燃烧,白元件铂丝线圈电阻变化仅与环境温度有关,尽而起到抵消黑元件受环境温度变化影响的作用,保证甲烷传感器在各种环境温度下的正常检测使用。

黑白元件及工作原理如图:三、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典型事故及预防措施在有瓦斯的环境中使用时间过长、传感器进水或长时间震动等都能影响到黑白元件的寿命或使测量电桥失去平衡,引起误报警事故。

结合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工作原理及监控系统多年管理经验,对发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发生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一、甲烷传感器的分类根据工作原理将甲烷传感器分为: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热导式甲烷传感器、红外吸收式甲烷传感器和激光式甲烷传感器。

而我矿使用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主要是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

二、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工作原理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主要靠传感器下面进气嘴中的黑白元件进行检测工作。

黑白元件由一个带催化剂的传感元件(俗称黑元件)和一个不带催化剂的补偿元件(俗称白元件)组成,黑白元件的结构、尺寸完全相同,但白元件表面没有催化剂,仅仅给黑元件作为环境温度补偿使用。

这两个元件以铂丝为材料作为电阻和电路板上的另外两个固定电阻构成一个电桥电路,正常情况下在无瓦斯环境中电桥处于平衡状态,传感器显示为零;在有瓦斯的环境中,黑元件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无焰燃烧,使黑元件温度升高,黑元件铂丝线圈电阻增大,在0%--4%CH4的瓦斯浓度范围内,电阻变化值与瓦斯浓度值成线性变化,因黑元件电阻变化使电桥失去平衡,传感器显示一个相应的数值,即可定义为相应的瓦斯浓度值。

当然,在工作现场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也会使铂丝线圈电阻发生变化,为克服环境温度变化对甲烷浓度测量的影响,在电桥电路中引入了与黑元件结构、尺寸完全相同的白元件,白元件由于表面没有催化剂,遇到瓦斯表面不会燃烧,白元件铂丝线圈电阻变化仅与环境温度有关,尽而起到抵消黑元件受环境温度变化影响的作用,保证甲烷传感器在各种环境温度下的正常检测使用。

黑白元件及工作原理如图:三、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典型事故及预防措施在有瓦斯的环境中使用时间过长、传感器进水或长时间震动等都能影响到黑白元件的寿命或使测量电桥失去平衡,引起误报警事故。

结合催化燃烧式甲烷传感器工作原理及监控系统多年管理经验,对发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故障)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故障)追究制度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故障)追究制度1、甲烷传感器误报警⑴因甲烷传感器移动、掉地下、磕碰、淋水及其它原因引发的报警,由通风区综合室追究责任队组及直接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⑵因甲烷传感器误差超出其误差范围而造成误报警的,由通风区综合室追究监测队队长的有关责任。

⑶因放炮及其它原因至使传感器损坏而引发误报警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加罚200~500元。

⑷因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引发传感器误报警的,由通风区综合室追究监测队队长的责任。

2、甲烷传感器数据准确、位置标准、设置得当,而因瓦斯超限(割煤快、主扇停风、局扇停风等)引起传感器报警的,由通风区追究相关单位及队组的责任。

3、甲烷传感器发生误报警造成断电。

⑴由于监测队正常的维护发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造成断电的,维护人员必须在一小时之内恢复,否则追究监测队维护人员的责任。

⑵由于甲烷传感器的移动、淋水或损坏等原因引发传感器误报警进而造成断电的,由于通风区追究相关队组及个人的责任。

4、瓦斯超限造成断电。

由于瓦斯超限造成断电的,由通风区追查造成瓦斯超限的原因,并追究有关单位及队组的责任。

5、甲烷传感器试断电、发生误报警达断电值及瓦斯超限不断电。

⑴监测队必须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1次测试。

若发现甲烷断电功能不可靠,必须当班解决甲烷断电功能。

否则追究其维护人员的相关责任。

⑵因甲烷传感器发生误报警达到断电值或瓦斯超限而不断电的,监测队必须派维护人员当天处理甲烷断电功能。

否则追究监测队的责任。

⑶若责任队组自行甩掉、短接瓦斯电闭锁线,一经发现,以严重“三违”处罚。

⑷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切断电源后,严禁私自甩开断电器而强行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低到复电值以下时,并经瓦检员检查完瓦斯浓度,同意复电后,方可进行人工复电,严禁自动复电,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追查与处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分责与处罚制度一、监控系统现场管理相关规定(一)机电部监测队负责监控设备日常管理。

通风部负责传感器的日常校验、年检,提供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井下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

运行队负责监控系统各类报表填写、维护、巡检、检修。

(二)监控设备入井前,井下维护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内部各种紧固件是否完好,接线是否牢靠,测试、调校完毕后,在地面连续稳定运行48h以上,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并做好测试记录。

罚则:运行队维护人员没有对监控设备进行测试运行而投入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因检修人员没有检查造成井下投入使用即出现误报警的,对检修人员罚款100元/次,对监测监控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三)岩巷(煤巷)工作面、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使用的传感器,每月至少要升井检修1次;其余地点使用的传感器每季度至少要升井检修1次,若遇到安装地点环境湿度超过85%的情况,每月至少要升井检修1次;监测队在每次更换前书面通知各使用单位领取传感器入井更换,传感器更换时,航空插头同时必须更换。

运行队(监测监控)必须对所有在用的传感器做好使用记录表,记录表的内容应包括传感器的编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第一次投入使用日期、每次升井检修日期、井下每段时间的使用地点、检验人、检修人等内容。

罚则:运行队(监测监控)没有按时间通知各队组更换甲烷传感器,对运行队(监测监控)负责人员罚100元/次;队组没有按时领取甲烷传感器,对使用单位负责人、监测队负责人罚款50元/次。

甲烷传感器记录表未及时填写、内容不清楚,对监测监控中心地面人员罚款50元/次,对监测监控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四)甲烷传感器航空插头末端约300mm长的电缆线必须固定于吊环上,并且必须保证航空插头不受电缆的拉力。

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正确操作,传感器挪移过程中轻挪轻放,严禁碰撞;挪移过程中禁止手拽传感器电缆。

罚则:航空插头没有使用尼龙扎带固定或插接部位不牢靠,对使用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各罚款50元/次。

煤矿防止瓦斯传感器错误报警的主要防范措施总结

煤矿防止瓦斯传感器错误报警的主要防范措施总结

防止瓦斯传感器误报警的主要防范措施总结(一)规范现场技术管理措施1、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技术与管理要求进行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

2、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有20%且符合技术与质量要求的备用量。

3、每周进行断电试验、调校甲烷传感器的同时,应测试瓦斯断电闭锁功能,并对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的误差进行检测跟踪,将不合格传感器及时更换。

4、加强监控系统牌板管理,尤其加强监控系统各类线缆标识牌管理,包括光缆、供电电缆、信号线缆的输入、输出端必须有标识牌,标明线缆的规格型号、用途、路由去向及长度,避免瓦斯传感器与其他线缆错接发生误报警。

5、加强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正确操作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和软件,尤其在传感器挪移过程中做到轻挪轻放,严禁碰撞,严禁强行拽拉传感器电缆。

6、监控系统线缆铺设尽量使用整段电缆,少用接头或接线盒,不合格接头、接线盒要及时更换。

连接监测分站和传感器的接头或接线盒必须完好结实,电缆悬挂规范避免淋雨和人为破坏。

7、发生通讯线路故障的主要原因是传输线缆老化、受潮,传输线缆吊挂要规范,老化和受潮时要及时更换。

8、甲烷传感器安装在湿度大的环境,则传感器使用一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进行干燥处理、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9、分站备用电源如是采用铅酸免维护电池,电源箱严禁吊装,而必须规范安装在设备托架上,确保电池组铅板垂直放置,并确保内、外接地可靠。

10、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与电力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监控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0mm,避免信号干扰。

11、岩巷或半煤岩巷进行爆破作业时,甲烷传感器应及时回撤到距离迎头大于50米的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爆破震动损坏传感器或引起误报警。

12、所有采掘头面、巷道及硐室的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引出线必须固定在吊环上,避免航空插头因拉力过大造成接触不良引起误报警。

13、航空插头使用3个月后必须及时检查,不合要求的必须升井检查,检修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为有效防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提升监控系统现场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一、规范现场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进行安装、维护。

1、甲烷传感器是煤矿重要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检定工作必须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示、年度评审通过、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检定合格仪器可以入井,检定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正常使用的甲烷传感器的检定周期1年,新购、更换甲烷传感器的黑白元件、经受大于4%CH4气体冲击后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管理规定:对携带不合格仪器入井使用的责任人,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有关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2、甲烷传感器入井使用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正常后方可入井。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库房检修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3、在用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使用新鲜空气样和校准气样进行调校,调校工作由本单位监测工完成。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调校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甲烷传感器的引出线必须固定于吊环上,避免航空插头受力造成接触不良。

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正确操作,传感器挪移过程中轻第 2 页共 10 页挪轻放,严禁碰撞;挪移过程中禁止手拽传感器电缆。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航空插头电缆没有固定或航空插头插接部分不牢固,对使用区队当班班组长及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处进行处罚,出现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违反挪移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5、经受大于4%CH4气体冲击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必须立即停用,经更换黑白元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原因和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原因和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原因和措施1、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元器件老化等情况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加强甲烷传感器的日常调校和维护;甲烷传感器在井下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必须升井检修,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监控设备及元器件报废制度,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费用投入,若出现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等情况时应当报废。

2、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加强甲烷传感器的日常调校和检修,并做好记录;发现甲烷传感器内部电路板、元器件和线路出现故障,维修人员无法维修时,必须粘贴标签并及时返厂维修,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3、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后,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方能入井。

4、当线路受到电磁干扰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电缆要与变频设备、线路分开吊挂,避免变频设备、线路对监测系统的干扰;巷道内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5、检修线路时,接线短路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按照标准接线,严禁出现虚接、短接、压接不牢及违反《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有关规定的接线方式;监测电缆严禁出现冷补头、热补头,电缆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接线盒要做防水防锈处理并挂牌管理),除安设甲烷传感器外接线盒间距不得低于200米。

6、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误报警。

防范措施:巷道内高温、高湿、易淋水地点,甲烷传感器和巷道两侧明显有挂汗现象时,必须保证甲烷传感器每月升井烘干处理,检修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发热量大的机电设备上方禁止安装甲烷传感器。

7、甲烷传感器进水,造成误报警。

防范措施: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进行遮挡;航空插头及传感器位置要高于与其连接的监测电缆,防止顶板水沿航空插头电缆进入插接部分造成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甲烷传感器在顶板上要固定牢固,防止甲烷传感器由于顶板淋水和跌入底板水坑造成报警;巷道冲尘、打锚杆和喷浆作业时,要对甲烷传感器进行防护。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处理规定(新桥煤矿)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定义:因故障造成甲烷传感器显示的瓦斯异常假值。

(一)下列情况界定为监控系统本身技术缺陷引起的误报警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供电时好时坏状态。

2.监测监控系统线路受强电磁场干扰。

3.电桥电阻无故断开、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

4.系统采集瓦斯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

(二)下列情况属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1.甲烷传感器进水。

2.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

3.传输线路意外断线或接线盒接触不好。

4.传感器距离煤壁距离小于200mm。

5.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

6.瓦斯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

7.采用物品包裹瓦斯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

8.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

(三)罚则1.监控系统本身技术缺陷引起的误报警,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厂家联系,查明原因,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2.因人为责任原因引起的误报警,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矿长罚款500元/次、总工程师罚款500元/次,其他副矿级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各罚款500元/次,通风副总工程师罚款300元/次,生产科通风负责人罚款300元/次,监测监控中心主任罚款400元/次,使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次、直接责任人1000元/次(同时每次按严重违章一起考核)、机电负责人罚款1000元/次、跟班队干罚款1000元/次、班长罚款500元/次,对责任单位月底安全双基建设考核总分扣5分/次。

3.甲烷传感器一旦出现误报警,在8小时内由通风副总或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监测监控中心、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使用单位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并形成追查报告。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引言甲烷传感器是一种常用的气体检测仪器,其可在工业、仓储、建筑等多种场合中应用。

然而,甲烷传感器误报警频率较高,这对于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于是,如何有效管理甲烷传感器误报警就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原因主要有:环境干扰、设备老化、粉尘、温度、湿度等因素。

环境干扰当检测的环境中存在能够干扰传感器正常测量的其它气体时,就会出现误报警情况。

设备老化当传感器使用寿命过长,或磨损严重时,也可能会出现误报警现象。

粉尘当传感器或者检测环境中有过多的粉尘时,也容易导致误报警。

温度、湿度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受到环境的影响较大。

当环境温湿度等因素出现变化时,也可能会导致误报警。

甲烷传感器的误报警管理措施甲烷传感器误报警需要采取专门的措施加以管理,以下是常用的误报警管理措施:定期校准传感器传感器定期校准可以保证传感器的检测精度,避免误报警情况的产生。

一般建议在季节交替的时候进行校准。

定期维护传感器需要经常维护,包括清洁和更换灵敏元件等工作。

定期更换传感器和电池等部件能够维持传感器的稳定性和工作效能,减少误报警的几率。

优化检测环境通过优化检测环境,减少干扰因素,可以有效地降低误报警的发生。

例如,可以通过减少粉尘量、控制温湿度等措施优化检测环境。

使用可靠的检测设备选择可靠的传感器和检测设备可以降低误报警率。

此外,还可以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选购性能更加可靠的传感器。

设计合理的防护措施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通过设计防护措施来避免误报警情况的发生,例如:安装防护屏、增加滤网等。

常规维护管理常规维护管理包括设备故障的及时处理、传感器的定期更换或校准、使用场合的定期检查等。

这些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误报警的情况。

结论甲烷传感器误报警是一项重要的问题,需要采取专门的管理措施来解决。

常用的误报警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校准传感器、定期维护、优化检测环境、使用可靠的检测设备、设计防护措施以及常规维护管理等。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不报警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

甲烷传感器误报警、不报警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

报 警现象 , 是 矿 井安 全 生 产 的 严 重 隐 患 。通 过 对 甲烷 传 感 器 误报 警 、 不 报 警 故 障 原 因分 析 , 提 出 了 防 范措 施 , 从 而减 象。 关 键 词 :甲烷 传 感 器 ; 误 报 警 ;不报 警
温 度 差 别 导 致 的 零 点 漂 移 等情 况 。
1 ) 故障现象 : ①新购置 甲烷传感器在井 下现场使 用一周时
间内偶发性误报警 。②新购置 甲烷传感器 在井下使用 , 现场瓦
斯超 限 时 , 甲烷 传 感 器 监 测显 示 值 不 变 或 无 明显 变 化 。
2 ) 原 因分析 : 新 购置 甲烷传 感器 一般 为厂 家 同一批 次产
品, 某一批次元器件不合格或 出厂运输 过程 中受到 摔 、 砸 等 情
况导致传感器 内部元器件损坏 。 3 ) 防范措施 : 新 购置 甲烷传感器必须送 有资质的检定机构
检 定 合 格 后方 可人 井 使 用 , 入 井前地 面调校 、 试 验 甲烷 传 感 器
3 . 2 . 2 周边电磁干扰 、 供 电质量差导致的误 报警 和不报警 1 ) 故障现象 : ①受到外界强 电磁场干扰。②井下监 测设备 电源频繁故障 , 甲烷传感器供 电质量差 。
( 下转 第 1 9 1页 )
声光报警 功 能 , 新 购 置 甲 烷传 感 器 进 行 为 期 一 周 的 地 面试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8 5 5 4 . 2 0 1 5 . 0 8 . 1 1 0
0 引言
3 . 1 . 2 使用过程中甲烷传感器 的误报警和不报警 1 ) 故障现象 : ①在使用过程 中甲烷传感器遭到碰 、 摔、 撞 击 等导致误报警 或不 报警 。② 甲烷传 感器 黑 白元件 超期 使用 。

甲烷传感器报警汇报及处理规定

甲烷传感器报警汇报及处理规定

甲烷传感器报警汇报及处理规定甲烷传感器报警汇报及处理规定凡出现甲烷传感器报警,无论是瓦斯超限还是误报警,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出现甲烷传感器报警,工作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采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比照报警甲烷传感器、记录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及报警甲烷传感器数值,同时组织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到新鲜风流中、安排机电工依次对各设备的开关停电打闭锁,直到配电点馈电位置,切断工作面电源,并及时依次向矿调度室、本队值班队长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甲烷传感器报警地点。

②甲烷传感器报警当时施工情况。

③报警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比照结果。

④报警初步原因判断(误报警还是瓦斯超限报警)。

⑤报警区域开关停电闭锁及人员撤离情况。

并派人在通往报警区域的所有入口处设立警戒(撤警戒由调度室根据总工程师下达的处理方案通知),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报警区域。

警戒区内,在未查明瓦斯超限报警的原因、瓦斯超限未得到处理前,除瓦检员、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外,其他人员未经调度室允许严禁入内。

二、地面监控系统发出瓦斯报警信息后,初步分析甲烷传感器报警原因(误报警还是瓦斯超限报警,初步分析主要通过相关联巷道甲烷传感器的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判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同时向永煤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甲烷传感器报警时间、地点、数值。

②甲烷传感器报警地点相关联巷道甲烷传感器的数据变化情况。

③报警初步原因判断(误报警还是瓦斯超限报警)。

三、值班调度员接到中心站值班监测工或井下报警地点跟班队长(或班组长)报告后,必须立即依次向值班矿领导(接到汇报后地面值班矿领导应及时赶到矿调度室、井下带班矿领导应及时赶到报警地点)、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安全矿长汇报,并在下列时间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瓦斯浓度≥3%的10min内,瓦斯浓度四、发生甲烷传感器报警后,报警区域现场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协助通风队专职瓦检员共同查明瓦斯传感器报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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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31600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管理措施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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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提升监控系统现场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一、规范现场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进行安装、维护。

1、甲烷传感器是煤矿重要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检定工作必须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公示、年度评审通过、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检定合格仪器可以入井,检定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正常使用的甲烷传感器的检定周期1年,新购、更换甲烷传感器的黑白元件、经受大于4%CH4气体冲击后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管理规定:对携带不合格仪器入井使用的责任人,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有关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2、甲烷传感器入井使用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行24h~48h,正常后方可入井。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库房检修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3、在用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使用新鲜空气样和校准气样进行调校,调校工作由本单位监测工完成。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调校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甲烷传感器的引出线必须固定于吊环上,避免航空插头受力造成接触不良。

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正确操作,传感器挪移过程中轻挪轻放,严禁碰撞;挪移过程中禁止手拽传感器电缆。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航空插头电缆没有固定或航空插头插接部分不牢固,对使用区队当班班组长及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处进行处罚,出现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违反挪移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5、经受大于4%CH4气体冲击的低浓度甲烷传感器,必须立即停用,经更换黑白元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6、甲烷传感器安装地点5米范围内不得使用红外线通讯的发射装置或设备。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人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7、采掘工作面爆破时,甲烷传感器应及时回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迎头甲烷传感器的回撤距离为岩巷60~80m,煤巷30~50m。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措施不一致的,区队第一、第二责任人按100元/处进行处罚,对第三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出现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8、甲烷传感器安装地点环境湿度大,传感器使用一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进行干燥处理。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9、电源箱的供电电源不得和变频装置或设备取自同一台开关、同一台移动变压器;电源箱安装在变频装置附近时,必须采用屏蔽电缆给分站供电,屏蔽电缆两端必须接地。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10、发热量大的机电设备上方禁止安装甲烷传感器。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11、航空插头使用4个月后必须及时更换,升井检查、维修合格后方可入井。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条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条进行处罚。

12、采掘工作面监控电缆由采掘区队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吊挂。

监控电缆与电力电缆间距不小于100mm,监控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吊挂规范。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防范措施不一致的,对区队第一、第二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发生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3、监控系统主备机必须使用UPS不间断电源供电;主传输光缆、电缆在入井处必须有防雷接地;UPS不间断电源、传输接口、主机必须有良好接地。

管理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处进行处罚,造成报警的,对责任人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的为监控系统本身技术缺陷引起的误报警: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供电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工加强包片区域监控分站供电电源和电源模块检修以及所包区域监测线路和接线盒的维护,监测线路严禁淋水、出现冷补头,发生破口要及时处理,接线盒内部按标准接线,严禁出现虚接、压接不牢、接线盒内部进水等现象。

管理规定:以上若因维护不到位引起报警,根据相应责任,对监测队包区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对区队相关责任人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如上问题,但未造成报警,对区队有关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组加强甲烷传感器的日常调校和维护,同时甲烷传感器在井下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必须升井检修,并做好记录备查。

甲烷传感器使用时间超过1年,必须更换黑白元件。

管理规定:在井下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半年未升井检修的,对监测队包区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检修不细致或记录不完善的,没有及时更换黑白元件的,对库房检修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

造成报警的,根据责任划分,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或检修人员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防范措施到位出现电桥电阻无故断开的,免于处罚。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组加强甲烷传感器的日常调校和检修,并做好记录。

同时发现甲烷传感器内部电路板、元器件和线路出现故障,监测维修人员无法维修时,必须粘贴标签并及时返厂维修,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管理规定:未及时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和检修的,记录不完善的,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未经维修检验合格入井的,根据责任划分,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或库房检修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

出现报警的,对包区人员或库房检修人员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由于井下现场维护不到位,摔打碰撞造成转换电路损坏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按100元/台进行处罚。

4、甲烷传感器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航空插头插接部分螺丝要旋紧,并使用束线卡固定航空插头电缆。

挪移甲烷传感器时,必须保证航空插头插接部分牢固且不受力。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航空插头电缆没有固定或航空插头插接部分不牢固,对使用区队当班班组长及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处进行处罚,出现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按100元/处进行处罚。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后,并在地面试运行24h~48h 方能入井。

管理规定: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甲烷传感器报警的,对通风区库房检修人员按50元/台进行处罚。

防范措施到位,甲烷传感器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报警的免于处罚。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人员加强对所包区域主传输线路和接线盒的巡检,按照标准敷设电缆和接线。

管理规定:由于巡检不到位出现报警,对监测队包区人员按50元/次进行处罚。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监测电缆要与变频设备、线路分开吊挂,避免变频设备、线路对监测系统的干扰。

巷道内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防范措施不一致的,对区队第一、第二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发生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按照标准接线,严禁出现虚接、短接、压接不牢及违反《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有关规定的接线方式。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防范措施不一致的,对监测工包区人员按50元/处进行处罚,发生报警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巷道内地温较大或湿度较大,甲烷传感器和巷道两侧明显有挂汗现象时,必须保证甲烷传感器每月升井烘干处理,检修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管理规定:甲烷传感器或其他监测设备到期没有按措施处理的,对包区责任人按50元/台进行处罚。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工作面顶板有淋水时应制作伞型装置或其他保护装置进行遮挡,严禁用塑料袋、编织袋等物品直接包裹,同时要防止顶板水沿航空插头电缆进入插接部分造成甲烷传感器损坏或报警。

甲烷传感器在顶板上要固定牢固,防止甲烷传感器由于顶板淋水和跌入底板水坑造成报警。

巷道冲尘、打锚杆和喷浆作业时,要制定专门防护措施,防止甲烷传感器进水、进尘。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防范措施不一致的,对区队第一、第二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对第三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发生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甲烷传感器必须吊挂标准,固定牢固,摘挂甲烷传感器要轻拿轻放,挪移甲烷传感器时要一人挪移,一人收线(使用单位当班班组长负责传感器挪移),防止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

各单位运输设备、锚杆等材料时,要防止甲烷传感器受到碰撞。

管理规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现场与防范措施不一致的,区队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按50元/处进行处罚,发生报警的,对区队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5、用不透气的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出现报警。

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塑料袋、编织袋等不透气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面板和进气口,造成甲烷传感器失灵,出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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